侠义精神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什么才是真正的侠义精神

作者:张星水

“侠义”一词应该说是从武侠小说里引申出的一种精神,一种类似于“舍己为人”的精神,“侠义”从字面意思上便可看出它是一种抽象的思想表示,并非实物,而是存在于人们心中的热情。具体的,如劫富济贫,伸张正义等,这些都包含了“侠义”,“侠义”在小说中也许只是身怀绝技、武艺高强的江湖儿女的专利,但是在现实社会中也同样存在这样的人物,雷锋也许就是代表。旧派武侠小说中,侠义在主人公身上体现的只是代表了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往往不能包含所有临近民族或者说是兄弟民族,不能针对天下所有人.有较强烈的大民族思想.排斥外族.新派武侠小说中,侠义精神有了发展和壮大.不再只是代表了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它可以上升到代表了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甚至是对全人类

金庸先生在《射雕英雄传》中所极力刻画赞誉的忧国忧民、行侠仗义的江湖大侠郭靖经常说到的一句话: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说明古代传统的江湖侠客奉行的处世哲学之最高境界就是:匡扶正义、精忠报国,即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所倡导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爱国奉献之公民精神,而侠者就是把这种忧国忧民之精神身体力行、发扬光大的正义实践者和社会行动家。

侠者,当以天下为公,而不仅以一己私利为重,故完全出于一己私利的维权者尚不能称之为侠,只能称之为维权斗士,而只有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奋斗的人才真正具备侠者的风范与精神。这方面,一些关注民生、关注民权、关注法治、关注苍生、心忧天下,而且不停地发

出正义呐喊之声的公共知识分子应该可以被称之为当代思想界的侠客,就像令人尊敬的贺卫方教授、张思之律师与夏家骏教授一样。

最近,国内外发生了一些突发公共事件和刑事暴力案件,也出现了一些以极端手段进行维权的人士,被一些网络媒体称之为大侠。笔者认为,一些人的维权活动的正义性是可以值得部分肯定的,甚至夹杂了一些“官逼民反、替天行道”的江湖味道。但是,在具体的维权手段和操作方法上却存在值得商榷的地方,个别行为存在着明显的硬伤和瑕疵,甚至超越了“冤有头、债有主”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针对一些非特定的目标和无辜人群实施报复措施,似乎属于争强好斗、铤而走险、滥施暴力、逞匹夫之勇的泄愤之举,可能也会伤害一些无利害关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似乎违反了江湖“同态定向定点复仇”所倡导的不滥杀无辜的基本行为准则,甚至属于一种变相的恐怖活动,也无疑明显地触犯了刑律。所以,这样极端类型的“维权者”似乎并不具备侠者的风范和准则,不能称之为侠,只能称之为行动极端偏执的维权者而已。这样的极端维权行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值得同情和体恤,也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司法专横和政府强权,以促进各级政府进行深刻反省以改进工作作风,但是并不值得普遍推广和大力提倡,也不宜盲目地表彰和颂扬。有关部门应该把它作为极端突发法律个案来研究之、分析之、反思之、检讨之、悔过之、改进之、防范之、避免之。这就像这十几年来陆续发生的白宝山、马家爵、张君、邱兴华、许霆、周正龙、杨佳等案件一样都属于不具有社会典型性的比较

罕见的刑事犯罪个案而已,敝人窃以为媒体似乎不宜进行过度渲染和刻意炒作,以防止对于涉世未深的青少年诱发消极的负面影响。

最后,再回到本文的主题,何谓侠义之精神?笔者认为崇尚正义、嫉恶如仇、仗义执言、不平则鸣、乐善好施、体恤贫弱、鄙视贪渎、反对特权、替民请命、为国分忧、心系社稷,就是当代侠义精神的精髓之所在,而并非动辄盲目使用暴力者或者单纯的以暴易暴的激进维权方式。对照上述特征,我们之中的绝大多数人尚不能同时具备上述诸多美德。所以,当代真正的侠义志士尚属于凤毛麟角的人中之杰。但是,我们不应该妄自菲薄,应当培养自身的法治精神与浩然正气,争取做一个真正心系天下苍生福祉、关心黎民百性疾苦的思想侠客和行动侠客,正可谓位卑未敢忘忧国、我以我血荐轩辕。

金庸曾经在深圳演讲谈及“当代人最需要继承和提高的是什么”这个问题的时候,他说:“现在最缺乏的就是‘侠义’二字。中央电视台做‘感动中国’的专题节目,要我推荐‘感动中国’的年度人选,我选择的人物都是有侠义精神的人。现在中国最缺乏的就是侠义精神。”

对于金庸先生的这句话,有人表示不可理解,认为“侠义精神”是历史产物,已经过时,就像美国西部牛仔一样,鼓励的不是按正常的逻辑思考,按正常的道德规范和法律做事,对成长中的少年真的是弊大于利。

中国人是否缺少“侠义精神”?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侠义精神”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

有人把“侠义精神”等同于打打杀杀的侠客行动,认为劫富济贫,替天行道就是“侠义精神”。这种看法有着极大的片面性。由于从封建社会以来,中国法律制度不健全,社会的很多弱势群体无法得到及时的救助,“青天”和“侠客”这两种一“白”一“黑”的形象就应运而出。他们抱

打不平、救危解困,无疑受到人们的爱戴,不管是东方社会的“江湖大侠”还是西方的“佐罗”,都是在寻求社会的公正和弱势群体的帮助。换句话说,“侠义精神”并非挑战或者推翻现有的社会制度或者法制裁判,而是对国家制度出现空白后的一种民间力量的补救。单个的“侠义精神”体现在救助困难群体,而放大了的“侠义精神”则是民间力量和声音对国家和社会的一种责任和态度。所谓:“为国为民,侠之大者!”

当你在公交车上遇到扒手,奋不顾身地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这是“侠义精神”;当你面对贪污腐败忍无可忍,敢于检举揭发,这也是一种“侠义精神”;“感动中国”人物中留给人印象最深的是王选女士,对日诉讼这种与个人无关的事情她义不容辞地做了,并为此进行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努力,这更是一种“侠义精神”。“侠义精神”不是对于除暴安良、劫富济贫的个人英雄的自我陶醉,而是对于民间力量对于社会不平等现象进行努力补救的一种社会责任感。中国人历来对于英雄主义的崇拜,让我们这个民族的血液里都流淌着一种叫作“侠义”的东西,现实主义的蒙蔽或许能让这种豪情一时消减,但这种“为国为民、侠之大者”的精神不会消失。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唤醒中国人骨子里那种“侠义精神”的知觉,我们不缺少这种精神,缺少的是重新唤醒这种精神的良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