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科技期刊编排格式规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次前言

1 内容与适用范围

2 引用标准与规则

3 刊名

4 封面

5 版权标志

6 卷、期

7 目次页

8 总目次(索引)

9 页码和页眉

10文章编排

附录A 作者单位名称英译规则

附录B 国外主要林业科技期刊刊名缩写规则附录C 林业科技期刊中常用量的符号及单位

林业科技期刊编排规范

(起草组讨论稿)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期刊编排格式》制订。

本标准对中文林业科技期刊的编排格式提出基本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科技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林学会林业科技期刊分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为了加强我国林业科技期刊的管理,推进期刊编排格式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林业科技期刊的质量,促进学术交流,特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并结合林业专业特点,制定本规范。

1 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我国林业科技期刊的编排格式,主要适用于林业中文学术类和技术类期刊,指导类期刊、外文版期刊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与规则

GB/T ××××—××××期刊编排格式(代替GB/T 3179—1992)

GB/T 3179—1992 科学技术期刊编排格式

GB/T ××××—××××期刊目次表(代替GB/T 13417—1992)

GB/T 6447—1986 文摘编写规则

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GB/T 1.1—93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 1 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GB 3100—1993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 3101—1993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 3860—1995 文献叙词标引规则

GB/T 15834—1995 标点符号用法

GB/T 15835—199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ISO 4:1984文献工作——期刊刊名缩写的国际规则

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

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

3 刊名

3.1 期刊的刊名包括刊名、并列刊名和副刊名。

3.2刊名应当简明确切,便于引用;应明确反映本期刊所涉及的特定学术和知识领域。刊名若不能确切反映该期刊的特定主题,应当用一副刊名补充表达。副刊名的格式应与刊名有明显区别。

3.3 期刊可有与刊名同义的其他文种的并列刊名。刊名应按GB/T3259的要求,加注刊名的汉语拼音,并印在期刊的适当位置,例如封一、目次页版头或版权标志块内。

3.4 刊名应置于封一、目次页和版权标志页上的显著位置,封一中的其他信息字号不应大于刊名字号,信息内容不应对刊名构成干扰。

3.5 刊名不应随意变更。如确有需要,刊名变更应从新的1卷(年)开始。变更后原刊名应在显著位置出现至少1年。

4 封面

期刊的封面分为封一、封二、封三、封四和书脊。

4.1期刊的封一应标明以下项目:

a)刊名;

b) 出版年、月、卷号、期号;

c) 主办者(刊名已表明主办单位者除外);

d) 出版者;

e) 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按GB/T 9999的规定);

f) 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部分)条码(按GB/T 16827的规定,优先位置为封

一的左下角,也可为封四的右下角)。

4.2 封一上标志项目中的数字应按规定采用阿拉伯数字。

4.3 期刊的单册和合订本,其书脊厚度大于等于5 mm时,应按照GB/T 11668的规定,在书脊上排印刊名、卷号、期号和出版年份。

5 版权标志

5.1 版权标志内容应包括:

a) 刊名;

b) 刊期;

c) 创刊年份;

d) 卷号(或年份)和期号;

e) 出版日期;

f) 主管者;

g) 主办者;

h) 承办者或协办者(必要时);

i) 总编辑(主编)姓名;

j) 编辑者及其地址;

k) 出版者及其地址(必要时);

l) 印刷者;

m) 发行者;

n) 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o) 增刊批准号(必要时);

p)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和商标注册号(必要时);

q) 定价。

5.2 期刊每期在封四下方或其他固定位置登载版权标志。

6 卷、期

6.1 期刊一般依次分卷出版。通常为1年1卷,卷的序号从1开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

6.2 构成一卷的各期应按顺序连续编码。每卷的首期编码为第1期。每卷的最后1期,应在适当位置,如封一,或目次页版头,或版权标志块等处,注明“卷终”字样。

6.3 期刊开本及其幅面尺寸应执行GB/T 788的规定。同一期刊各期的开本尺寸应该相同,如要变更,应从新一卷(年)的第1期开始。

7 目次页

7.1 期刊每期应编有目次页。目次页的版头应标明刊名、卷号、期号和出版年、月。目次表的表题为“目次”,在“目次”字样下方编辑目次表。目次页不应编入期刊正文的连续页码。

7.2 目次表的编排应按照GB/T 13417的规定,列出本期的下列内容:

a)文章的完整题名和如果有的副题名;

b)全部著者姓名(如著者超过3人,也可只列出前3人,后加“等”);

c)各篇文章的起始页码或起止页码。

7.3 根据需要,目次表的内容可用1种以上的语言。

8 总目次(索引)

期刊可按需要在每卷(年)的卷(年)终编印总目次(索引)。总目次(索引)不与正文部分混同连续编页码。

9 页码和页眉

9.1 每卷或每期期刊主体的页码,应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标注于每页的固定位置,一般为切口侧;每期的首页和翻开的右页都应为单数页码。

9.2 每篇文章应避免分散跳页排印。如确有必要,应在中断处注明“下转第×页”,在接续部分之前注明“上接第×页”。每篇文章只宜转页 1 次,且不应逆转,也不应由转页而导致接页上的文章产生再转页。

9.3每篇文章首页的页眉应标明中文刊名和并列刊名(并列刊名过长者可按规定缩写),卷次、期号,出版年、月,其页次可用暗码。

9.4非篇首页的页眉一般为:双页标明页码、中文刊名、出版年份或卷次;单页标明期次、作者(多于1人,在第1作者后加“等”)、题名(副题名可略去)和页码。

10 文章编排

10.1 题名

10.1.1 题名应以恰当、简明的词语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

10.1.2 一般不设副题名。确有需要时,可用破折号或冒号将副题名与主题名分开。

10.1.3 题名用词应有助于编制题录、索引等二次文献;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符号、代号等,也不宜将原形词和缩略语同时列出;尽量不出现数学式和化学式。

10.1.4 题名转行时应保持词语的完整性,虚词尽可能留在行末。

10.1.5中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

10.1.6 英文题名应与中文题名含义一致,以短语为主要形式。

10.1.7 题名中的物种名称要规范、具体,要与研究对象或试验材料一致;中文题名中只需使用中文名称,英文题名中可以使用拉丁学名或英文名称。

10.2 作者署名和作者单位

10.2.1 文章都应有作者署名。

10.2.2 署名作者应列出所在单位的全称、单位所在地(市、县)名称及邮政编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