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规范---日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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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规范汇总

日照规范汇总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2. 0. 13 日照标准 in solation sta ndards根据建筑物所处的气候区、城市大小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确定的,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 至日或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间范围内,以底层窗台面为计算起点的建筑外窗获得的日照时 间。

5. 1 . 3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 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有关规定;2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3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3h 的日照标准;4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中小 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 的日照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5.0.2.1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一定的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 2小时的标准;(2) 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 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 1小时的标准。

(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 准。

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居住区¥哼_ 中 ___扌®世銅毛候庫划…-丄—tt -鼻阳" \上- f"°、、、JI士 鼻*l ・dm二亍•—•氓:J I*「J 二^、i 宀5“ A、■十 ,脅门5上■■b- J ; L - * ’董兰「一-A瓠J I辛之t"「玄一・IIII・ 」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 1小时的标4・R|l丹二f I八厂啣 VS時i f* 3却K. ,、.T*.『'A- _______J J ——」,=0比飞二=胡I ・:飞" 牡丄—^4?注:1、建筑气候区划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第.0.1条的规定。

2、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 0.9m 高的外墙位置。

房屋日照标准

房屋日照标准

房屋日照标准
房屋日照标准是指建筑物在日照条件下的设计要求和规范,它是保障居住环境舒适度和健康的重要因素。

合理的日照设计不仅可以提高建筑物的使用价值,还能够节约能源,改善室内环境,对居住者的身心健康有着积极的影响。

因此,对于房屋日照标准的了解和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房屋日照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居住者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筑物的日照时间应当符合一定的标准,以保证室内环境的明亮度和通风性。

在实际设计中,建筑师需要根据建筑物所处的地理位置、朝向、周围环境等因素来确定合理的日照标准,以确保室内空间的舒适度和健康性。

其次,房屋日照标准对建筑物的布局和立面设计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建筑设计中,日照条件是考虑建筑物朝向、窗户布置、采光设计等方面的重要因素。

合理的日照设计可以有效地提高建筑物的采光性能,减少对室内照明的依赖,从而节约能源。

同时,良好的日照条件也可以改善室内环境,提高居住者的生活质量。

此外,房屋日照标准还对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价值有着重要的
影响。

在住宅设计中,合理的日照条件可以提高室内空间的舒适度,增加居住者的居住满意度。

在办公建筑和商业建筑中,良好的日照
条件可以提高室内工作和生活的舒适度,提高建筑物的使用价值。

总之,房屋日照标准是建筑设计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合理
的日照设计不仅可以提高建筑物的使用价值,还能够改善室内环境,保障居住者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因此,在建筑设计中,我们应当充
分重视房屋日照标准的要求,合理利用自然光资源,提高建筑物的
舒适度和健康性。

国家日照的主要规范

国家日照的主要规范

国家有关日照的主要规范(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02年版))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 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 1小时的标准。

表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Ⅰ、Ⅱ、Ⅲ、Ⅶ气候区Ⅳ气候区Ⅴ、Ⅵ 气候区建筑气候区划大城市≥2中小城市 大寒日大城市 中小城市日照标准日 日照时数(h) 冬至日 ≥3 ≥1 有效日照时间带(h) 日照时间计算起点8~169~15底 层 窗 台 面注:①建筑气候区划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第条的规定。

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 高的外墙位置。

中心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5)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 1/3 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

其中院落式组团绿地的设置还应同时满足表 中的各项要求,其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 规范第 11章中有关规定;附表 公共服每处一般规模 类别 教项目名称服 设置规定建筑面 积(m 2) 积(m 2) 用地面 保教小于 3 (1)略 (2)略 (3)略(4)略 (5)略(1)托儿所 岁儿童 —— ……保教学龄 儿童(2)幼儿园(6)托、幼建筑宜布置于可挡寒风的建筑物的背风面,但其生活用房应满足底层满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标准育(7)活1/2 的活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1)略6~12 (2)略(3)小学(4)中学——……童入学(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1)略12~18 (2)略少年入学(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1)略医疗卫生含社区卫生(2)略(3)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5)医院…………服准………(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有关规定:2 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3 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标准;4 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日照间距系数规范

日照间距系数规范

日照间距系数规范——如何让建筑更加舒适在城市化加速的今天,建筑是人们居住和工作的主要场所。

好的建筑设计不仅要美观实用,还要注重人们的舒适感受。

而就是一项能够有效提高建筑内部采光水平和空气流通效果的标准。

,简称日照系数,是指建筑物中室内照度与室外照度的比值。

日照系数可以看作是建筑内部的采光水平,通过合理规划和设计,可以达到让室内自然光线充足,不需要过多的人工照明,从而节能环保。

日照系数规范对于建筑设计师而言非常重要。

它可以指导设计师在建筑的几何形状、朝向、窗户开口和盖面等方面进行合理的配置,从而达到最优化的采光和照明效果。

通过使用日照系数,可以将建筑内的阴暗角落变为明亮的空间,使得人们感受到更加开阔和自由的氛围。

如何计算日照系数呢?在建筑设计中,通常要求在建筑每个房间的中心区域上方,垂直于地面的位置处测量出日照系数。

如果使用半球形的光度表,可以直接得到该处室外和室内的照度,从而计算出日照系数。

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时要排除太阳高度小于10度的时间,因为这个时候太阳的位置过低,对建筑的照射效果有限。

日照系数规范的制定不仅需要考虑技术因素,还需要考虑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因素。

建筑的用途、建筑高度、建筑周围环境、建筑朝向等都会影响日照系数的制定。

例如,住宅建筑的日照系数要求相对较高,因为居民需要舒适的光照环境;而办公楼则需要适当的遮光,避免过度耀眼的阳光干扰办公人员的工作。

总的来说,日照系数规范是现代建筑设计不可或缺的标准之一。

通过合理规划和设计,可以提高建筑的舒适度,促进居民的身心健康,同时也能实现节能环保的目标。

国家日照的主要规范

国家日照的主要规范

国家有关日照的主要规范(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02年版))5.0.2.1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5.0.25.0.2--1规定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小时的标准;;(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时的标准。

表5.0.25.0.2--1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Ⅰ、Ⅱ、Ⅲ、Ⅶ气候区气候区Ⅳ气候区气候区建筑气候区划建筑气候区划大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中小城市 大城市大城市 中小城市中小城市 Ⅴ、Ⅵ气候区气候区日照标准日日照标准日 大寒日大寒日冬至日冬至日 日照时数日照时数((h)h) ≥2≥3 ≥1 有效日照时间带有效日照时间带((h)h) 8~16169~1515日照时间计算起点日照时间计算起点底 层 窗 台 面注:①建筑气候区划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 第A.0.1条的规定条的规定。

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m 高的外墙位置高的外墙位置。

7.0.4.1 中心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5)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

其中院落式组其中院落式组团团绿地的设置还应同时满足表7.0.4-2中的各项要求中的各项要求,,其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中有关规定章中有关规定;;附表A.0.3 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每处一般规模类别 项目名称服务内容 设置规定建筑面积(m 2) 用地面积(m 2)(1)托儿所保教小于3周岁儿童 —…教(2)幼儿园 保教学龄前儿童(1)略 (2)略 (3)略 (4)略 (5)略—…(6)托、幼建筑宜布置于可挡寒风的建筑物的背风面,但其生活用房应满足底层满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标准(7)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3)小学6~12周岁儿童入学(1)略(2)略(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育(4)中学12~18周岁青少年入学(1)略(2)略(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5)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略(2)略(3)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医疗卫生… … … … …(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5.1.3 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有关规定:2 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3 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标准;4 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国家有关日照的主要规范

国家有关日照的主要规范

国家有关日照的主要规范(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02年版))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 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 1小时的标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Ⅰ、Ⅱ、Ⅲ、Ⅶ气候区Ⅳ气候区Ⅴ、Ⅵ 气候区建筑气候区划大城市≥2中小城市 大寒日大城市 中小城市日照标准日 日照时数(h) 冬至日 ≥3 ≥1 有效日照时间带(h) 日照时间计算起点8~169~15底 层 窗 台 面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 0.9m 高的外墙位置。

7.0.4.1 中心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5)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 1/3 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

其中院落式组团绿地的设置还应同时满足表 中的各项要求,其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 规范第 11章中有关规定;附表 A.0.3公共服每处一般规模类别 教项目名称服设置规定建筑面 积(m 2) 积(m 2)用地面 保教小于 3 (1)略 (2)略 (3)略 (4)略 (5)略(1)托儿所 岁儿童 —— ……保教学龄 儿童(2)幼儿园(6)托、幼建筑宜布置于可挡寒风的建筑物的背风面,但其生活用房应满足底层满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标准育(7)活1/2 的活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1)略6~12 (2)略(3)小学(4)中学——……童入学(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1)略12~18 (2)略少年入学(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1)略医疗卫生含社区卫生(2)略(3)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5)医院…………服准………(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5.1.3 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有关规定:2 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3 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标准;4 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是指在住宅区规划和建设中,为了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对住宅建筑的日照条件进行规定和要求的标准。

日照是指太阳光线照射到建筑物表面的时间和强度,是影响建筑物室内采光、通风和舒适度的重要因素。

合理的日照标准不仅能够提高住宅区的舒适度,还能够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因此,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日照时间是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中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相关规定,住宅建筑的主要功能区域应当保证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获得充足的日照。

一般来说,客厅、卧室等常住区域应当保证在白天有足够的自然光线照射进入室内,以满足居民的生活和活动需求。

此外,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特点和建筑环境,对日照时间也会有相应的要求和调整。

其次,日照强度也是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日照强度的大小直接影响着建筑物内部的采光效果和舒适度。

一般来说,日照强度越大,室内的光线越充足,居住环境也会更加舒适。

因此,在住宅建筑设计和规划中,需要合理安排建筑物的朝向、开窗面积和遮阳设施,以确保室内可以获得适宜的日照强度。

此外,住宅建筑日照标准还需要考虑建筑物之间的日照影响。

在住宅区规划和建设中,需要合理控制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避免因建筑物之间的遮挡影响而导致日照不足的情况发生。

同时,还需要考虑建筑物在不同季节和时间的日照情况,以确保整个住宅区域的日照条件达到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是保障居民生活质量和健康的重要规定。

合理的日照标准不仅可以改善住宅区的舒适度,还能够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因此,在住宅区的规划和建设中,需要充分考虑日照标准的要求,合理安排建筑物的布局和朝向,以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同时,相关部门也需要加强对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执行和监督,确保住宅区的日照条件达到规定的要求,为居民提供一个舒适、健康的居住环境。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一、介绍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是用来指导住宅建筑设计和施工的规范,它是根据建筑设计的特点和当
地的气候状况来确定的,旨在确保建筑物内部能够充分利用日照,使空间更加明亮、舒适、健康。

二、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主要内容
1. 入射日照量
入射日照量是指每平方米住宅建筑的墙体、窗户、屋顶等表面每小时可以接收到的太阳辐
射量。

根据不同的地区,入射日照量的标准也不同,一般来说,入射日照量越高,住宅建
筑内部越明亮,舒适度也就越高。

2. 日照时间
日照时间是指每一个住宅建筑每天能够接收到太阳辐射的时间长度。

一般来说,日照时间
越长,住宅建筑内部的日照量就越多,舒适度也就越高。

3. 日照方位
日照方位是指住宅建筑接收太阳辐射的方向。

一般来说,住宅建筑的日照方位要尽可能地
选择面向东南的方向,以便更好地利用日照,使住宅建筑内部舒适度更高。

三、实例
为了确保住宅建筑内部能够充分利用日照,让空间更加明亮、舒适、健康,我们可以以上
海市某住宅小区为例,来看看它是如何遵守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

该住宅小区的建筑设计采用了许多日照设计技巧,比如:采用自然通风的方式来保证室内
的日照,并且将每一栋楼宇的主入口朝向东南方,以便更好地利用日照;同时,该小区还
采用了玻璃幕墙、落地窗等设计,以保证室内的日照量,使住宅建筑内部更加明亮、舒适。

四、结论
从上面的实例可以看出,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对于保证住宅建筑内部的日照量和舒适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正确的日照标准不仅可以保证住宅建筑的室内环境,而且还可以节约能源,减少空调的使用,提高住宅建筑的使用效率。

日照间距规范

日照间距规范

日照间距规范日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境要素,它与人们的生活、健康、舒适度等有着密切的关联。

日光不仅可以滋养万物,还能促进人类体内的维生素D的合成,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等。

因此,日照间距规范也是建筑设计和规划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首先,什么是日照间距?日照间距是指建筑间的最短水平距离,也就是两个建筑物之间允许的最短距离,以保证阳光和自然风能够充分地照射和流通。

那么,为什么需要制定日照间距规范呢?首先,良好的日照条件可以使人们在室内获得舒适的自然采光,改善室内环境,提高生活品质。

其次,规范化的日照间距可以避免邻近建筑物之间的遮挡,确保建筑物拥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和景观。

最后,规范化的日照间距还能够保证城市整体的景观,避免因建筑物遮挡而影响周围环境的美观度。

那么,日照间距规范应该如何制定呢?为了保障居民的日照权益,日照间距规范应该依据建筑物的高度而定。

国家规定建筑物的高度和日照间距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

例如,对于高层建筑来说,日照距离应该在20m以上,而对于低层建筑来说则在6m以上。

此外,日照间距规范还应考虑建筑物的朝向、周围环境、气候等因素。

例如,在南北朝向的建筑中,需要控制东西向的距离,以避免日照受到大幅度的阻挡。

在环境湿度较大的地区,建筑物的日照参数需要适当放宽,以保证室内环境的舒适度。

在不同气候条件下,也需要对日照参数进行调整,以适应不同地区建筑物日照的需要。

同时,日照间距规范还应该与建筑物的节能设计相一致,以达到节约能源的效果。

例如,合理的日照参数可以降低建筑物内部的照明、制冷等设备的使用频率,进而降低能源消耗,减少能源浪费。

总之,日照间距规范是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它涉及到人们的健康、舒适度和生活环境,作为规划和设计的核心内容之一,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关注。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规范,可以保障居民的基本权益,提高城市环境的质量,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建筑日照标准

建筑日照标准

建筑日照标准
建筑日照标准是指建筑物在不同季节、不同时间段内受到的日照时间和光照强度的规定。

建筑日照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建筑物内部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提高居住和工作环境的舒适度,同时也考虑到建筑物周围的环境保护和城市景观的整体规划。

首先,建筑日照标准的制定应考虑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点。

不同地区的日照时间和光照强度有很大差异,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建筑日照标准。

例如,位于高纬度地区的建筑物在冬季日照时间较短,需要通过设计合理的采光方案来保证室内光照充足;而位于低纬度地区的建筑物则需要考虑如何避免过强的阳光直射,以防止过热。

其次,建筑日照标准还应考虑到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

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对日照的需求也有所不同。

例如,住宅建筑需要保证起居空间的充足日照,而办公建筑则需要考虑如何避免光照对电脑屏幕的影响。

因此,在制定建筑日照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建筑物的具体用途和功能需求。

另外,建筑日照标准还应结合当地的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

在城市规划中,建筑物的布局和高度应该考虑到周围环境的日照情况,避免出现过多的阴影区域。

同时,建筑日照标准也应该与当地的环境保护要求相协调,避免因建筑物的设计而对周围自然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建筑日照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地理位置、气候特点、建筑功能和环境保护要求等多方面因素。

只有在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建筑日照标准,为人们提供舒适健康的居住和工作环境,同时也保护城市环境和景观的整体质量。

建筑日照标准的制定是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中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住宅设计规范》关于日照、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的要求 (一)_

《住宅设计规范》关于日照、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的要求 (一)_

《住宅设计规范》关于日照、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的要求 (一)2009-10-10 10:27《住宅设计规范》5-65.1 日照、天然采光、自然通风5.1.1 阳光是人类生存和保障人体健康的基本要素之一。

在居室内部环境中能获得充足的日照是保证居者尤其是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者及婴儿身心健康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保证居室卫生、改善居室小气候、提高舒适度等居住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

因此,本条规定在不同套型的住宅中,冬天应有一定数量的居住空间获得日照。

在具体设计中,应量选择好朝向、好的建筑平面布置以创造具有良好日照条件的居住空间。

5.1.2 本条对有日照要求的房间规定了日照质与量的要求,并对不同气候区和不同规模城市的住宅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有效日照标准和最低时数,具体要求和说明详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关于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规定。

5.1.3住宅建筑采光应以采光系数最低值为标准。

本条应按国标《建筑采光设计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在住宅方案设计阶段,应按5.1.3条对有关各种房间窗地面积比指标进行采光估算。

以确保居室内部具有良好的天然光照度。

本表按Ⅲ类光气候区单层普通玻璃钢窗为计算标准,其它光气候区的采光系数最低值和窗地面积比按《建筑采光设计标准》执行。

本条规定适用于侧面采光,其采光面积以有效采光面积为准计算。

离地面高度低于0.50m的窗洞口面积其光线照射范围低而小,所能获得的有效照度极小,故不计入采光面积之内,以保证有效的天然光照度;窗洞口上沿离地面刻度不宜低于2m,以避免居室窗口上沿过低而限制光照深度,影响室内照度的均匀性和房间一定深度达到的要求,当采光口上有深度大于1m以上的外廊和阳台等遮挡物时,其有效采光面积可按采光面积的70%计算。

采用水平天窗采光者,其有效采光面积将增大,采光口面积按采光标准计算。

5.1.4 住宅卧室、起居室(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在住宅设计中应合理布置上述房间外墙开窗位置、方向,有效组织与室外空气直接流通的自然风。

国家日照的主要规范

国家日照的主要规范

国家有关日照的主要规范(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02年版))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 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 1小时的标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Ⅰ、Ⅱ、Ⅲ、Ⅶ气候区Ⅳ气候区Ⅴ、Ⅵ 气候区建筑气候区划大城市≥2中小城市 大寒日大城市 中小城市日照标准日 日照时数(h) 冬至日 ≥3 ≥1 有效日照时间带(h) 日照时间计算起点8~169~15底 层 窗 台 面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 0.9m 高的外墙位置。

7.0.4.1 中心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5)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 1/3 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

其中院落式组团绿地的设置还应同时满足表 中的各项要求,其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 规范第 11章中有关规定;附表 A.0.3公共服每处一般规模类别 教项目名称服设置规定建筑面 积(m ) 积(m )用地面 保教小于 3 (1)略 (2)略 (3)略 (4)略 (5)略(1)托儿所 岁儿童 —— ……保教学龄 儿童(2)幼儿园(6)托、幼建筑宜布置于可挡寒风的建筑物的背风面,但其生活用房应满足底层满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标准育(7)活1/2 的活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1)略6~12 (2)略(3)小学(4)中学——……童入学(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1)略12~18 (2)略少年入学(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1)略医疗卫生含社区卫生(2)略(3)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5)医院…………服准………(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5.1.3 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有关规定:2 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3 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标准;4 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是指对住宅建筑的日照条件进行规范和要求的标准。

日照是指太阳光线照射到建筑物内部的时间和强度。

良好的日照条件对于住宅建筑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可以提高居住环境的舒适度,还能够促进室内空气的流通和减少潮湿,有利于居民的健康。

首先,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对于建筑物的朝向和布局提出了要求。

一般来说,南北朝向的住宅建筑可以获得更充足的日照,因此在规划和设计阶段就应该尽量考虑将主要的起居空间朝向南方。

此外,住宅建筑的布局也需要考虑到采光的问题,尽量避免出现采光不足的情况。

其次,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对于建筑物周围的环境要求也十分重要。

建筑物周围的环境包括周边的道路、其他建筑物以及植被等。

这些因素都会对建筑物的日照条件产生影响,因此在规划和设计阶段就需要对周围环境进行合理的布局和设计,以保证建筑物能够获得良好的日照条件。

另外,住宅建筑日照标准还对建筑物内部的采光要求进行了规定。

一般来说,建筑物内部的主要功能空间,如客厅、卧室等,都需要获得良好的自然采光。

因此在设计阶段就需要合理布局窗户和采光孔,以确保室内空间能够获得充足的日照。

此外,住宅建筑日照标准还对建筑物外立面的设计提出了要求。

外立面的设计不仅需要考虑到建筑物的外观美观,还需要兼顾到日照条件。

合理的外立面设计可以最大程度地利用太阳光线,提高建筑物的日照条件。

总的来说,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是对住宅建筑日照条件进行规范和要求的标准,它涉及到建筑物的朝向和布局、周围环境、内部采光以及外立面设计等方面。

遵循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可以有效提高建筑物的日照条件,提高居住环境的舒适度,促进室内空气的流通,有利于居民的健康。

因此,在住宅建筑的规划和设计阶段,应该充分考虑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以确保建筑物能够获得良好的日照条件。

《建筑日照参数标准》

《建筑日照参数标准》

《建筑日照参数标准》建筑日照参数标准,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对建筑物外立面光照条件进行规范,以保障人体健康和日光利用需求的标准。

建筑日照参数标准是确定建筑立面光照条件的重要依据,在建筑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具有重要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建筑日照参数标准对建筑光照条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日照时间日照时间是指太阳在地平线以上的时间。

依据国家标准,建筑物在日照扫描期内,其采光面积的日照时间,应满足以下要求:1、采光面积的日照时间不能少于3小时。

2、采光面积的日照时间在一年内绝不能出现由于周日、假期等无法在日照扫描期内实现规定要求的情况。

二、日照系数日照系数是指某一时段的日照总辐射量与日总辐射量之比,也就是建筑物室内光照度与室外光照度之比。

依据国家标准,建筑物每个采光面积及其对应控制区域在日照扫描期内的日照系数应满足以下要求:1、建筑物不同朝向和不同高度的各个控制面的日照系数应满足规定要求。

2、室内日平均照度应满足正常视觉需求。

3、室内光照度、阳光照射和渗透热需要与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需求相匹配。

三、日照角度日照角度是指太阳光线与水平面的夹角,建筑物日照角度则是指太阳在扫描期内对采光面的日照角度。

建筑物采光面的日照角度应满足以下要求:1、日照角度不应小于15度。

2、日照角度应考虑建筑周围环境和天气情况的影响。

4、斜面角度和朝向要与功能需求相协调。

四、日照表为方便建筑设计人员进行建筑日照条件的设计和审核,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应的日照表。

日照表汇总了各城市不同扫描期的日间辐射量、采光面方向和日照角度等数据,方便设计人员进行参考和应用,保证建筑物的采光质量和健康环境。

JJ建筑设计规范---日照规范

JJ建筑设计规范---日照规范

中小城市 大 寒 日 ≥3
Ⅴ、Ⅵ 气候区
冬 至 日
1
国家相关日照分析规范条文
1.2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的条文
5.1.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 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 居室(厅)。 获得日照要求的居住空间,其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 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关于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 规定。
5.1.2
1.3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日照条文
一、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日
照标准。
二、疗养院半数以上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日照标准。
2
国家强制性日照规范
1.4《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第4.1.3条日照规定 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
3
1.5《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第3.2.6规定
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1.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条文(2002版)
一、医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二、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内的组团绿地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 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 1.7《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89-87)第3.1.8条规定 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要求, 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国家相关日照分析规范条文

国家有关日照的主要规范

国家有关日照的主要规范

国家有关日照的主要规范(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02年版))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 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 1小时的标准。

表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Ⅰ、Ⅱ、Ⅲ、Ⅶ气候区Ⅳ气候区Ⅴ、Ⅵ 气候区建筑气候区划大城市≥2中小城市 大寒日大城市 中小城市日照标准日 日照时数(h) 冬至日 ≥3 ≥1 有效日照时间带(h) 日照时间计算起点8~169~15底 层 窗 台 面注:①建筑气候区划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第条的规定。

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 高的外墙位置。

中心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5)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 1/3 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

其中院落式组团绿地的设置还应同时满足表 中的各项要求,其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 规范第 11章中有关规定;附表 公共服每处一般规模 类别 教项目名称服 设置规定建筑面 积(m 2) 积(m 2) 用地面 保教小于 3 (1)略 (2)略 (3)略(4)略 (5)略(1)托儿所 岁儿童 —— ……保教学龄 儿童(2)幼儿园(6)托、幼建筑宜布置于可挡寒风的建筑物的背风面,但其生活用房应满足底层满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标准育(7)活1/2 的活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1)略6~12 (2)略(3)小学(4)中学——……童入学(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1)略12~18 (2)略少年入学(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1)略医疗卫生含社区卫生(2)略(3)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5)医院…………服准………(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有关规定:2 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3 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标准;4 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1-国家有关日照的主要规范

1-国家有关日照的主要规范

国家有关日照的主要规范(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02年版))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 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 1小时的标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Ⅰ、Ⅱ、Ⅲ、Ⅶ气候区Ⅳ气候区Ⅴ、Ⅵ 气候区建筑气候区划大城市≥2中小城市 大寒日大城市 中小城市日照标准日 日照时数(h) 冬至日 ≥3 ≥1 有效日照时间带(h) 日照时间计算起点8~169~15底 层 窗 台 面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 0.9m 高的外墙位置。

7.0.4.1 中心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5)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 1/3 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

其中院落式组团绿地的设置还应同时满足表 中的各项要求,其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 规范第 11章中有关规定;附表 A.0.3公共服每处一般规模类别 教项目名称服设置规定建筑面 积(m ) 积(m )用地面 保教小于 3 (1)略 (2)略 (3)略 (4)略 (5)略(1)托儿所 岁儿童 —— ……保教学龄 儿童(2)幼儿园(6)托、幼建筑宜布置于可挡寒风的建筑物的背风面,但其生活用房应满足底层满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标准育(7)活1/2 的活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1)略6~12 (2)略(3)小学(4)中学——……童入学(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1)略12~18 (2)略少年入学(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1)略医疗卫生含社区卫生(2)略(3)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5)医院…………服准………(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5.1.3 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有关规定:2 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3 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标准;4 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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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建筑气候区划 日照标准日 日照时数(h) 有效日照时间带(h) 计算起点
注:①建筑气候区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1条规定。
表5.0.2-1 5.0.2Ⅰ、Ⅱ、Ⅲ、Ⅶ气候 大城市 中小城市 大 ≥2 8~16 底 层 窗 台 面
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平0.9m高的外墙位置。
5.1.2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5.1.3条日照条文 1.3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日照条文 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日照不少于2 一、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日 照标准。 照标准。 疗养院半数以上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日照标准。 二、疗养院半数以上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日照标准。
国家相关日照分析规范条文
1.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条文(2002版 1.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条文(2002版) (1)老年人居住的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老年人居住的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 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大寒日日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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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强制性日照规范
1.4《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36-2005) 4.1.3条日照规定 1.4《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第4.1.3条日照规定 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 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 1.5《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50340-2003) 3.2.6规定 1.5《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第3.2.6规定 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1.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条文(2002版) 1.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条文(2002版 一、医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医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二、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内的组团绿地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 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内的组团绿地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 1/3 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 1.7《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89-87) 3.1.8条规定 1.7《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89-87)第3.1.8条规定 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要求, 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要求, 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Ⅳ气候区 大城市 中小城市
Ⅴ、Ⅵ 气候区
寒 日 ≥3
冬 至 日 ≥1 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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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相关日照分析规范条文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1999》 2003年版 GB50096年版) 1.2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的条文
5.1.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 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居住空间是指卧室、 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 居室( 居室(厅)。 获得日照要求的居住空间,其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 获得日照要求的居住空间,其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 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关于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 规定。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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