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外窗设计的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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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外窗设计的要求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是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保障居住者和使用者多层次的健康需求,促进广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规范、指导广西绿色建筑设计。那么,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外窗设计的要求有哪些呢?下面是下面带来的关于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外窗设计的要求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建筑外窗设计要综合考虑通风和采光的要求设置,外窗均宜能自然通风。

居住建筑外窗的面积不宜太大,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北向不应大于0.45,东西向不应大于0.30,南向不应大于0.5。当建筑采用不同的窗墙面积比时,按广西南北的不同分区,其外窗的传热系数K 和综合遮阳系数Sw应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

公共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不宜设计全封闭的玻璃幕墙,建筑幕墙应设置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屋顶面积的20%,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0.7。当窗墙面积比小于0.4时,玻璃的可见光透过比不应小于0.4。当不能满足本条款的规定时,应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DB 45/T 392-2007进行权衡判断。

外墙与外窗应有合理的构造,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外窗或幕墙与外墙之间缝隙应采用保温隔热的密封材料填实。

2)采用外墙保温时,窗洞口相应周边墙面应做保温处理。

3)在夏热冬冷地区金属窗和幕墙型材应采取断热措施。

居住建筑的外窗宜结合节能设计和采光要求,在建筑的向阳面,

特别是东西面的窗户设计外遮阳,并宜利用住宅的阳台等作为外窗的遮阳。

1)南向外窗宜设水平外遮阳。

2)东西向及超出南偏东45°至南偏西30°范围的卧室,客厅,书房等主要用房,其外窗应设计外遮阳。

3)宜利用建筑本体自遮阳和建筑之间相互遮阳。

4)遮阳设计宜考虑住户间的安全防护和空调室外机的设置。

5)阳台宜考虑适合种植的构造措施,利用植物的遮蔽减少阳光对墙面的直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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