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完整版)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附有高清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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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报审稿)武汉市人民政府二○○六年十月目录总则 (1)第一章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与规模 (3)第二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4)第三章都市发展区规划 (8)第四章主城区优化调整 (12)第五章综合交通规划 (17)第六章工业及仓储用地布局 (22)第七章居住用地布局 (24)第八章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26)第九章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30)第十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33)第十一章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38)第十二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40)第十三章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45)第十四章近期建设与发展 (47)第十五章规划实施 (52)附则 (53)总则一、编制背景1.《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对武汉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主要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

为落实新时期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建设部批准,武汉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2.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国际国内制造业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区域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战略机遇,全面落实“五个统筹”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武汉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城乡统筹,建设最适宜创业和居住的城市。

3.总体规划本着延续历史,面向未来,立足武汉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新格局和新挑战,突出按照“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法制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原则,确定规划的主要任务是:(1)突出城市发展重点和方向,拉开城市空间发展框架,调整优化主城区空间布局,建立开放式城市空间结构体系。

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湖北省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三月目录一、湖北省情概况 (1)二、上轮规划回顾 (2)(一)主要目标实现程度 (2)(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3)(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3)(四)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4)三、规划编制过程 (5)(一)准备工作 (5)(二)专题研究 (5)(三)规划大纲 (6)(四)规划成果 (6)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6)(一)经济发展目标 (6)(二)人口及城镇化水平 (7)(三)地均产出和投资强度 (8)五、规划指标有关说明 (9)(一)《全国纲要》下达湖北省的规划主要指标 (9)(二)四项远期规划指标的确定说明 (10)(三)农村居民点规划目标说明 (10)(四)各市(州)用地指标的分解 ......................................................................... 11 六、关于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 (12)(一)分区原则 (12)(二)分区方法 (12)(三)分区结论 (13)(四)分区用地配置 (14)七、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14)(一)环境现状分析 (14)(二)规划方案对环境的影响评价 (16)(三)规划方案实施可能引致的不良环境影响 (18)(四)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 (18)八、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 (18)(一)土地利用基础数据 (18)(二)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衔接 (19)(三)机动指标管理 (19)(四)术语解释 (20)九、附表 (20)附表1:湖北省分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2006~2020年) (20)附表2:湖北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览表(2006~2020年) (20)一、湖北省情概况湖北省简称“鄂”,地跨东经108°21′42″-116°07′50″、北纬29°01′53″-33°6′47″。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是指对某一地区的土地进行合理利用和规划的图表,旨在实现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一、总体规划图构成及要素总体规划图主要由以下几个要素构成:1. 土地利用方式:包括建设用地、农用地、生态保护用地、交通用地等。

2. 功能区划:根据土地属性和规划目标,将土地进一步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如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农业区等,以实现不同功能区的合理布局。

3. 绿地系统:通过合理设置绿地、公园、森林等绿色空间,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系统。

4. 自然生态保护区:划定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等区域,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5. 基础设施:包括交通、水利、供电、通信、排水等基础设施的规划,确保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

二、总体规划图的编制原则1. 循序渐进原则:总体规划图的编制应从整体到局部、从宏观到微观,确保各个要素之间的协调配合。

2. 充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合理利用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土地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 环境保护原则: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划定自然保护区、绿地系统等区域,提高城市的生态功能。

4. 结构合理原则:合理划分功能区,实现不同功能区的有机结合,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5. 经济可行性原则:总体规划图的编制应充分考虑经济可行性,确保规划的实施可行。

三、总体规划图的意义1. 指导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图是城市发展的蓝图,对城市的规模、结构、功能布局等方面起到指导作用。

2. 优化土地利用:通过合理划分功能区、绿地系统等,实现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 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划定自然保护区、绿地系统等,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的生态功能。

4. 规划基础设施:通过总体规划图,合理规划和布局基础设施,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效能和服务水平。

5. 促进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图的制定可以为城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依据和保障,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总体规划图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工具,它不仅能够指导城市的发展方向和布局,还能够实现土地资源的最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湖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湖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湖北省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三月目录前言第一章规划背景 (1)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1)第二节上轮规划回顾 (3)第三节机遇与挑战 (4)第二章指导思想与原则 (5)第一节指导思想 (5)第二节基本原则 (6)第三章土地利用目标 (6)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6)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8)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8)第四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9)第一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9)第二节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10)第三节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12)第四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15)第五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16)第一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16)第二节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19)第三节市州土地利用调控 (24)第六章土地用途管制 (25)第一节用途管制分区 (25)第二节用途管制导则 (25)第七章土地整治重大工程 (29)第一节高产农田建设工程 (29)第二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 (30)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2)第一节法律措施 (32)第二节行政措施 (32)第三节技术手段 (33)第四节利益调节机制 (33)第五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4)第六节公众参与机制 (34)附表规划主要指标表前言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全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要求,湖北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根据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和土地利用的供需状况,确定2006~2020年全省土地利用目标、土地利用重点任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是全省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土地宏观调控、用途管制、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

武汉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十三五”规划

武汉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十三五”规划

《武汉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十三五”规划》(送审稿)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7年9月目录一、重要意义和主要任务 (1)(一)重要意义 (1)(二)主要任务 (2)二、现状评估和成效问题 (3)(一)总体评价 (3)(二)“十二五”建设成就和主要问题 (4)三、阶段特征和近期目标 (8)(一)城市建设发展阶段 (8)(二)近期城市建设发展理念 (8)(三)近期规划目标 (9)(四)近期建设主要指标 (11)四、近期重点和建设策略 (13)(一)近期建设范围识别 (13)(二)近期人地空间统筹 (14)(三)近期建设重点 (15)(四)近期建设策略 (17)五、“功能区体系”保障规划 (19)(一)创新创意产业“创谷空间”保障规划 (19)(二)现代服务业“功能提升”保障规划 (20)(三)先进制造业“产城融合”保障规划 (21)(四)都市农业“魅力镇村”保障规划 (24)六、“专项设施体系”提升规划 (24)(一)“绿水青山”生态系统功能提升规划 (24)(二)“畅达便捷”综合交通功能提升规划 (26)(三)“安全高效”市政设施功能提升规划 (28)七、“公共服务网络”建设规划 (30)(一)高端服务设施“再提升”规划 (30)(二)基础服务设施“再平衡”规划 (31)八、“1+6”空间政策界线划定规划 (34)(一)生态要素保护边界界线 (34)(二)城镇空间开发界线 (35)(三)品质要素控制界线 (36)九、规划实施建议 (38)1、跟踪建立动态监测 (38)2、滚动制定年度计划 (38)3、加强空间界线管控 (38)4、强化土地利用保障 (38)34个重点工程项目 (40)一、“功能区体系”保障规划 (40)(一)创新创意产业“创谷空间”保障规划 (40)(二)现代服务业“功能提升”保障规划 (40)(三)先进制造业“产城融合”保障规划 (41)(四)新城特色镇村计划 (42)二、“专项设施体系”提升规划 (43)(五)“绿水青山”生态系统功能提升规划 (43)(六)畅达便捷”综合交通功能提升规划 (43)(七)“安全高效”市政设施功能提升规划 (45)三、“公共服务网络”建设规划 (46)(八)高端服务设施“再提升”规划 (46)(九)基础服务设施“再平衡”规划 (47)“十三五”时期是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收官五年,当前国家战略大格局的变化对武汉带来了新的机遇,市委、市政府对城市建设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武汉市城市规划PPT课件

武汉市城市规划PPT课件
• 规划汉川市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40万人以内,建设用地38.8平方公里,人 均建设用地不突破100平方米。
• 编制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区域关系,突出“全面对接、协调发展”的理念, 实现汉川的错位发展。在工作方法上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和公众参与,为规 划修编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从城市宏观角度提出阶段性的土地控制总量 和近期建设分量控制,突出强制性控制内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 产业经济的城乡一体化增长机制:按照“工业立区、多元发展”的产业发展战略, 建立“交通依托、点轴布局”式产业空 间布局,构建由“一主轴、三次轴”构成 的产业布局框架。资源环境的城乡一体化协调机制:建立以水系为主体的区域生 态网络,形成“一轴、两带、四片、网状廊 道”的区域生态框架,创建田园水乡 式文化休闲区。人口重布的城乡一体化调整机制:以“二次极化”调整空间网络 体系,按照中心城—中心镇—中心集镇—中心村 四级结构,形成以中心城为骨干, 以中心镇为依托,中心集镇和中心村为基础的镇点网络体系。设施网络的城乡一 体化共享机制:公共服务职能以城镇为核心,建设 三级综合服务中心,即区级中 心、片区级中心和集镇中心。城乡交通运输网络以建设“半小时交通区”为目标, 完善多层次的城乡交通体系,实现主要乡镇之间半小 时内到达。规划探索了没有 充分城市化和区域均衡发展条件下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实现了规划内容由点 向面,由体系向网络、由布局向机制的延伸。
• 汉川城镇体系以市域交通干线荷沙线和新北线为发展轴,以城区(城关、 新河、马口)为核心,以分水、沉湖、刘家隔等 为重点镇,加强南部沪蓉 高速公路和北部兰杭高速联系,以省道荷沙和新北线梯度推进,形成“ⅹ 字形”两条城镇轴。对于城区,规划以相对集中、合理分散、有机 组合的 布局形式,在城区形成“一主一次”的空间布局结构。

数据和结论-武汉市分区土地利用情况

数据和结论-武汉市分区土地利用情况

一 原始数据2004年武汉市分区土地利用情况2004年武汉市人口和产值情况 城郊区 人口数量(人)城市人口数(人) 粮食总产量(吨) 农业总产值(万元) 工业总产值(万元) 江岸区 636463615026 0 2108635 21690632 江汉区 460112 451132 0 0 160319936 硚口区 537199 526089 0 496801 78991772 汉阳区 482990 424051 0 855867 6915688 武昌区 977036 950751 0 0 11027851 青山区 455872 455601 0 0 44554256 洪山区 790622 605453 24161 369060 1357359 东西湖区 245721 72376 36324 149160 677211 汉南区 105628 22814 66981 98755 181098 蔡甸区 462646 120558 166154 66660 98748 江夏区 648695 194582 320273 57214 84696 黄陂区 1099019 196479 395438 88790 63183 新洲区95701421205830553614223695950城郊区 土地总面积(亩) 耕地面积(亩) 园地面积(亩) 林地面积(亩) 牧草地面积(亩) 建设用地(亩) 水域面积(亩) 江岸区 14861371 155**** **** 175364 0 8849947 836695 江汉区 20645169 30967 0 243612 0 18694201 437677 硚口区 17370091 1472983 0 326557 0 12002733 2139995 汉阳区 6687142 1291287 16717 123043 0 2541783 1077299 武昌区 18044250 0 0 0 0 18044250 0 青山区 14930306 0 0 0 0 14930306 0 洪山区 2329927 678241 35181 123020 0 603218 291939 东西湖区 839230 367079 40534 22239 0 156432 119086 汉南区 550719 271725 14483 15254 0 49785 61184 蔡甸区 626269 291277 1878 36135 438 85172 44026 江夏区 484100 205161 7890 42019 0 54267 22123 黄陂区 729114 339111 5395 127522 22238 79619 54100 新洲区957014505781210546086610488869287二通过以下指标计算得到的数据P:土地利用率=土地利用面积/土地总面积×100%1P:垦殖指数=耕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2P:园地指数=园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3P:林地指数=林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4P:牧草地指数=牧草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5P:建设用地指数=建设用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6P:水域指数=水域面积/土地总面积×100%7P:人口密度(人/亩)=人口数量/土地总面积8P:人均耕地(亩/人)=耕地面积/人口数量9P:城镇化水平=城镇人口/总人口×100%10P:人均占有粮食(千克/人)=粮食总产量/总人口11P:单位土地农业总产值(元/亩)=农业总产值/土地总面积12P:单位土地工业总产值(元/亩)=工业总产值/土地总面积13武汉市土地利用开发利用程度指标值p1(%)p2(%)p3(%)p4(%)p5(%)p6(%)p7(%)江岸区78.96 10.44 0.05 1.18 0.00 59.55 5.63 江汉区95.59 0.15 0.00 1.18 0.00 90.55 2.12 硚口区94.86 8.48 0.00 1.88 0.00 69.10 12.32 汉阳区79.72 19.31 0.25 1.84 0.00 38.01 16.11 武昌区10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 0.00 青山区10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 0.00 洪山区77.51 29.11 1.51 5.28 0.00 25.89 12.53 东西湖区90.65 43.74 4.83 2.65 0.00 18.64 14.19 汉南区80.23 49.34 2.63 2.77 0.00 9.04 11.11 蔡甸区77.85 46.51 0.30 5.77 0.07 13.60 7.03 江夏区73.81 42.38 1.63 8.68 0.00 11.21 4.57 黄陂区90.94 46.51 0.74 17.49 3.05 10.92 7.42 新洲区85.30 52.85 2.20 6.36 0.00 10.96 7.24武汉市土地集约经营程度指标值p8 p9 p10(%) p11 p12 p13 江岸区 5.45 0.02 96.63 0.00 1418.87 14595.31 江汉区 13.52 0.00 98.05 0.00 0.00 77654.94 硚口区 7.62 0.01 97.93 0.00 286.01 45475.74 汉阳区 2.97 0.07 87.80 0.00 1279.87 10341.77 武昌区 8.08 0.00 97.31 0.00 0.00 6111.56 青山区 6.34 0.00 99.94 0.00 0.00 29841.49 洪山区 0.91 0.32 77.56 30.56 1584.00 5825.76 东西湖区 0.33 1.32 29.45 147.83 1777.35 8069.44 汉南区 0.25 2.01 21.60 634.13 1793.21 3288.39 蔡甸区 0.28 1.66 26.06 359.14 1064.41 1576.78 江夏区 0.21 1.97 30.00 493.72 1181.86 1749.57 黄陂区 0.33 1.42 17.88 359.81 1217.78 866.58 新洲区0.441.2122.16319.261486.251002.60三 通过极差正规化公式:}min{}max{}min{x ij 'ij ij ij ij x x x x --=各指标标准化后的数据土地利用开发利用程度指标标准化值 p1’p2’ p3’ p4’ p5’p6’p7’江岸区 0.803 0.803 0.991 0.932 1.000 0.445 0.651 江汉区 0.168 0.997 1.000 0.933 1.000 0.104 0.868 硚口区 0.196 0.839 1.000 0.892 1.000 0.340 0.235 汉阳区 0.774 0.635 0.949 0.895 1.000 0.681 0.000 武昌区 0.000 1.000 1.000 1.000 1.000 0.000 1.000 青山区 0.000 1.000 1.000 1.000 1.000 0.000 1.000 洪山区 0.859 0.449 0.688 0.698 1.000 0.815 0.222 东西湖区 0.357 0.172 0.000 0.848 1.000 0.894 0.119 汉南区 0.755 0.066 0.456 0.842 1.000 1.000 0.310 蔡甸区 0.846 0.120 0.938 0.670 0.978 0.950 0.563 江夏区 1.000 0.198 0.663 0.504 1.000 0.976 0.716 黄陂区 0.346 0.120 0.847 0.000 0.000 0.979 0.539 新洲区 0.5610.0000.5440.6361.0000.9790.550土地集约经营程度指标标准化值p8’p9’p10’p11’p12’p13’江岸区0.607 0.990 0.040 1.000 0.209 0.821 江汉区0.000 1.000 0.023 1.000 1.000 0.000 硚口区0.443 0.994 0.024 1.000 0.841 0.419 汉阳区0.793 0.968 0.148 1.000 0.286 0.877 武昌区0.409 1.000 0.032 1.000 1.000 0.932 青山区0.539 1.000 0.000 1.000 1.000 0.623 洪山区0.947 0.842 0.273 0.952 0.117 0.935 东西湖区0.991 0.346 0.859 0.767 0.009 0.906 汉南区0.998 0.000 0.955 0.000 0.000 0.968 蔡甸区0.995 0.175 0.900 0.434 0.406 0.991 江夏区 1.000 0.018 0.852 0.221 0.341 0.989 黄陂区0.991 0.294 1.000 0.433 0.321 1.000 新洲区0.983 0.397 0.948 0.497 0.171 0.998四聚类程序data cai;input p1 p2 p3 p4 p5 p6 p7 p8 p9 p10 p11 p12 p13 @@;cards;0.803 0.803 0.991 0.932 1.000 0.445 0.651 0.607 0.990 0.040 1.000 0.209 0.8210.168 0.997 1.000 0.933 1.000 0.104 0.868 0.000 1.000 0.023 1.000 1.000 0.0000.196 0.839 1.000 0.892 1.000 0.340 0.235 0.443 0.994 0.024 1.000 0.841 0.4190.774 0.635 0.949 0.895 1.000 0.681 0.000 0.793 0.968 0.148 1.000 0.286 0.8770.000 1.000 1.000 1.000 1.000 0.000 1.000 0.409 1.000 0.032 1.000 1.000 0.9320.000 1.000 1.000 1.000 1.000 0.000 1.000 0.539 1.000 0.000 1.000 1.000 0.6230.859 0.449 0.688 0.698 1.000 0.815 0.222 0.947 0.842 0.273 0.952 0.117 0.9350.357 0.172 0.000 0.848 1.000 0.894 0.119 0.991 0.346 0.859 0.767 0.009 0.9660.755 0.066 0.456 0.842 1.000 1.000 0.310 0.998 0.000 0.955 0.000 0.000 0.9680.846 0.120 0.938 0.670 0.978 0.950 0.563 0.995 0.175 0.900 0.434 0.406 0.9911.000 0.198 0.663 0.504 1.000 0.976 0.716 1.000 0.018 0.852 0.221 0.341 0.9890.346 0.120 0.847 0.000 0.000 0.979 0.539 0.991 0.294 1.000 0.433 0.321 1.0000.561 0.000 0.544 0.636 1.000 0.979 0.550 0.983 0.397 0.948 0.497 0.171 0.998;proc cluster data=cai method=FLEXIBLE outtree=tree0;proc print data=tree0;proc tree n=3;run;五 SAS运行结果武汉市土地利用分区聚类图OB1:江岸区 OB2:江汉区 OB3:硚口区 OB4:汉阳区 OB5:武昌区OB6:青山区 OB7:洪山区 OB8:东西湖区 OB9:汉南区 OB10:蔡甸区OB11:江夏区 OB12:黄陂区 OB13:新洲区根据图3-4-1聚类结果,结合武汉市行政区划,将全市划分为三大区域:Ⅰ区: 中心城城市建设及近郊蔬菜副食品生产区;Ⅱ区: 城市郊区综合农业生产区;Ⅲ区: 北部林农多种经营及旅游区。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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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附国务院批复文件1楼发表于2010-3-15 10:01 | 只看该作者| 正序看帖| 打印本帖最后由Sunlam 于2010-3-15 10:05 编辑《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总则一、编制背景1.《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对武汉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主要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

为落实新时期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建设部批准,武汉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2.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国际国内制造业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区域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战略机遇,全面落实“五个统筹”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武汉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城乡统筹,建设最适宜创业和居住的城市。

3.总体规划本着延续历史,面向未来,立足武汉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新格局和新挑战,突出按照“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法制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原则,确定规划的主要任务是:(1)突出城市发展重点和方向,拉开城市空间发展框架,调整优化主城区空间布局,建立开放式城市空间结构体系。

(2)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积极促进工业化发展,提高城市综合实力。

(3)培育和提升金融商贸、科教文化、交通物流和通信信息产业功能,形成系统完整、特色突出、集聚力强、辐射面广的现代服务功能体系,增强中心城市多元化服务能力。

(4)建设城市快速道路系统和轨道交通系统,构建现代化的城市交通体系和高效便捷的区域一体化交通网络,进一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

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湖北省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三月目录前言第一章规划背景 (1)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1)第二节上轮规划回顾 (3)第三节机遇与挑战 (4)第二章指导思想与原则 (5)第一节指导思想 (5)第二节基本原则 (6)第三章土地利用目标 (6)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6)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7)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8)第四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9)第一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9)第二节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10)第三节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12)第四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14)第五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16)第一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16)第二节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19)第三节市州土地利用调控 (24)第六章土地用途管制 (25)第一节用途管制分区 (25)第二节用途管制导则 (25)第七章土地整治重大工程 (28)第一节高产农田建设工程 (28)第二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 (29)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1)第一节法律措施 (31)第二节行政措施 (31)第三节技术手段 (32)第四节利益调节机制 (33)第五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3)第六节公众参与机制 (34)附表规划主要指标表前言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全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要求,湖北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根据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和土地利用的供需状况,确定2006~2020年全省土地利用目标、土地利用重点任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是全省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土地宏观调控、用途管制、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

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武汉市土地利用现状及趋势分析1 武汉市概况武汉位于江汉平原东部,长江中游与汉水交汇处。

面积8488平方公里,市区被长江、汉水分隔成武昌、汉口、汉阳三镇,现辖13个区和3个国家级开发区,全市总人口831万人(湖北省总人口为6016万人),其中,7个中心城区人口为481万人。

武汉地处长江中游,素有“九省通衢”之称,是中国铁路、公路主枢纽之一,武汉天河机场是华中地区最大的航空港。

武汉是我国近代工业的发祥地之一,是华中地区的科技文化教育中心同时,武汉也是中国内陆最大的流通中心和货物集散地,商品可辐射周边五省近4亿人口。

2 武汉市2008年土地利用现状2008年,武汉市农用地面积为556733.21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5.1%,建设用地面积为148273.7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3%,其他用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6%。

土地垦殖率39.58%土地利用率98.16%土地农业利用率65.12%土地建设利用率17.32%3 武汉市历年土地利用情况(1996-2008年)年份建设用地总量农用地总量未利用地总量耕地面积1996 113464.17 591462.32 149982.34 403051.221997 114140.05 590952.21 149816.57 402536.011998 114955.21 590124.96 149828.66 401667.831999 117063.84 588126.99 149718.00 398755.372000 118539.08 586676.56 149693.19 396514.902001 120816.14 585279.87 148812.82 394956.382002 124842.45 581638.88 148427.50 389157.752003 127254.17 580168.74 147485.91 377558.752004 131449.97 577276.93 146181.93 373569.072005 139699.40 564608.53 150600.89 345119.352006 144541.08 560248.73 150119.01 340654.172007 148273.71 556733.21 149901.91 338344.27(表一)(图一) (图二)(图三) (图四)从图一中看出,在建设用地方面,从1996~2001年期间,建设用地的增加比较平缓稳定;在2002~2005年之间有个较大幅度的变化;2005年之后建设用地的变化基本趋于平缓。

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8~2020)

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8~2020)

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8~2020)》,规划目的如下:1.立足武汉市市情,加强全市土地资源利用的宏观控制,协调各业用地需求,为社会经济协调民展提供土地保障;2.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切实保护耕地,满足规划期间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基本需求;3.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提升城市功能,把武汉市建设成为生态环境良好、城乡协调发展的现代化中心城市。

二、规划依据1.《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4.《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5.《武汉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

三、规划任务1. 在国家及湖北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的指导下,落实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土地利用指标;2. 明确土地利用的目标,科学划定全市土地利用分区、合理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提供依据;3. 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确定耕地保护、整理、复垦和开发等各项工作的分阶段任务;4. 确定全市国民经济各部门用地规模和布局,合理安排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5. 制定土地生态保护的原则和措施,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6. 制定全市各类用地控制指标,将全市主要土地利用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区,指导各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四、规划期限本规划的编制以2008年为规划基期,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二章 武汉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1 研究区概况武汉是湖北省省辖市,湖北省省会。

位于江汉平原东缘,长江与汉水交汇处。

北距首都北京1190公里。

武汉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武汉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武汉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1研究区概况武汉是湖北省省辖市,湖北省省会。

位于江汉平原东缘,长江与汉水交汇处。

北距首都北京1190公里。

介于东经113。

41 *-115°05',北纬29° 58 *-31 °22之间。

东与黄冈市、鄂州市、大冶市接壤,南与咸宁市、嘉鱼县、洪湖市相连,西与仙桃市、汉川市毗邻,北与孝感市、红安县、麻城市相接。

南北最大纵距155公里,东西最大横距134公里,辖区总面积8549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2718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460平方公里。

现辖江岸区、江汉区、斫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汉南区、黄陂区、新洲区13个区。

总人口838.91 万人,其中城市人口533.21万人。

地形属残丘性河湖冲积平原,山丘、湖泊与平陆相间,其中北部小片山地为大别山余脉。

海拔19.2^873.7米。

江(河)湖水面占总面积的25%。

主要河流有长江、汉水、滾水、府河、倒水、举水、金水、东荆河等。

较大的湖泊有梁子湖、涨渡湖、汤逊湖、东湖等。

呈东西向的两列低矮山系与南北向的长江在市区形成垂直轴线。

长江、汉水把市区分割为武昌、汉口、汉阳三部分,形成“三镇鼎立”的独特城市格局。

武汉市属典型的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

年平均降水量1284毫米,降水相对集中于6〜8月,年平均气温16.4 Co2 土地利用数量分析2.1武汉市各土地利用类型数量概况据武汉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2008年武汉市农用地面积为556733.21公顷,占武汉市土地总面积的65.12%,其中耕地面积为338344.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58%;园地面积为13455.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7%;林地面积为87971.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29%;牧草地面积为184.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o建设用地面积为148273.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34%,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11712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70%;交通用地面积为15378.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0%;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5774.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5%。

(word完整版)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附有高清大图)

(word完整版)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附有高清大图)

(word完整版)武汉市⼟地利⽤总体规划(附有⾼清⼤图)武汉市⼟地利⽤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2-12-12 来源:市局前⾔⼟地是⼈类⽣存和发展的基础。

基于我国⼈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必须贯彻落实"⼗分珍惜、合理利⽤⼟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地制度,统筹⼟地资源的开发、利⽤和保护,提⾼⼟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

根据《湖北省⼟地利⽤总体规划(2006~2020年)》、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武汉市⼟地利⽤总体规划⼤纲(2005~2020年)》,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武汉市⼟地利⽤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于武汉市⼟地资源供需状况和未来15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确定全市2006~2020年⼟地利⽤主要⽬标和控制指标,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各地区⽤地,优化⼟地利⽤空间布局,明确耕地和基本农⽥保护、建设⽤地节约集约利⽤、⼟地利⽤⽣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城区⼟地利⽤的管控要求,布局和安排⼟地整治⼯程和重点建设项⽬,提出统筹区域⼟地利⽤的调控政策和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06~2020年为规划期,2010年为近期⽬标年,2020年为远期⽬标年。

《规划》是指导全市⼟地利⽤和管理的纲领性⽂件,是落实⼟地宏观调控和⼟地⽤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各项⼟地利⽤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章总则⼀、指导思想和原则(⼀)指导思想以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国家加快中西部发展和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的战略机遇,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地的根本指导⽅针,统筹区域、城乡、近远期的⽤地需求,协调保障发展、保护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关系,为加快建设中部地区龙头城市和⽣态宜居滨江城市提供⽤地保障。

武汉市土地规划大纲

武汉市土地规划大纲

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5—2020)一、前言(一)规划背景和目的随着改革开放和发展的不断推进,土地利用规划在土地管理中的“龙头”和基础地位不断增强。

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赋予国土资源部门参与宏观调控的新职能,土地利用规划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

有关部门和许多专家学者已把土地利用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并列为我国现行的三大规划体系。

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强调要珍惜每一寸土地,要把切实加强土地管理作为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始终是土地资源管理第一位的任务。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必须注意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

推进各方面发展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是新时期指导发展的根本原则。

湖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战略目标要求武汉市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步伐,增加经济总量,带动湖北GDP增长;要求“把武汉建设成为中国西部创业环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综合实力最强的特大中心城市”,以城市化为主线统筹城乡经济发展。

土地是进行经济社会活动的基本载体,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重要依托。

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通过土地利用规划加强对用地总量、用地结构和整体布局的控制,以适应经济快速发展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

武汉市2003年被列为全国14个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之一,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武府发[2003]50号)要求,武汉市与其他市级规划同步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和改进土地利用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进一步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市域国民经济发展中对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调控的作用,科学合理地利用武汉市有限的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不断增强土地资源对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5.30•【字号】武政办〔2016〕74号•【施行日期】2016.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6〕7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5月30日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武汉跨越发展,我市启动了《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编制工作,同步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三大规划统称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为科学、务实、高标准、高水平地做好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等国家战略部署,按照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的总体目标,与“十三五”规划有效衔接,研究我市2049年迈入世界城市行列的发展路径,明确我市2016—2030年的发展战略目标和方向,为武汉中长期城市发展提供指导。

二、工作组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意义重大、涉及面广、关注度高,要按照“全市统筹、专家领衔、专业团队、开门规划”的原则,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一)加强领导,全面统筹成立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名单附后),负责统筹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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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2-12-12 来源:市局前言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基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必须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根据《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5~2020年)》,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立足于武汉市土地资源供需状况和未来15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确定全市2006~2020年土地利用主要目标和控制指标,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各地区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明确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利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的管控要求,布局和安排土地整治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提出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的调控政策和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06~2020年为规划期,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远期目标年。

《规划》是指导全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总则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国家加快中西部发展和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的战略机遇,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指导方针,统筹区域、城乡、近远期的用地需求,协调保障发展、保护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关系,为加快建设中部地区龙头城市和生态宜居滨江城市提供用地保障。

(二)基本原则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立足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盘活存量、严控增量,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3、统筹各类各业土地利用,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4、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强自然景观、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建设具有滨江、滨湖特色的生态文明城市。

5、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确立土地利用规划在统筹城乡建设和土地管理中的龙头地位,加强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

二、规划任务(一)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科学划定土地利用分区,明确分区土地利用主导方向,制定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合理安排各区主要规划指标,强化对区级规划的目标调控和空间引导。

(二)保护土地生态资源严格落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积极推进高产农田建设,稳步提高耕地质量;重点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合理安排生态建设用地,构建综合生态空间体系;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力度,统筹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制定不同分区生态建设的引导性措施,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三)保障科学发展用地合理配置各类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实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明确管制规则和监管措施;建立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目标调控体系,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四)创新规划实施机制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确保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机制,制定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利用的激励政策;建立规划实施评价制度,促进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实现;推进"数字国土"建设,提高规划管理效率。

三、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全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等7个城区(以下简称"七城区")和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等6个远城区,土地面积854909公顷。

第二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一、土地利用现状武汉市是湖北省省会,地处江汉平原东部,长江、汉江之滨。

地势北高南低,中部低平,以丘陵和平原相间的波状起伏地貌为主;土地适宜性广泛,利用程度较高。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2005年末,全市农用地面积56460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6.04%;建设用地面积13969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6.34%;未利用地面积15060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62%。

农用地中,耕地占61.13%,园地占2.40%,林地占15.59%,牧草地占0.05%,其他农用地占20.83%;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占40.91%,农村居民点用地占35.24%,交通水利用地占20.50%,风景名胜设施及特殊用地占3.35%;未利用地中,水域占74.94%,滩涂沼泽和自然保留地占25.06%。

(详见附表2)二、现行规划实施成效(一)增强了社会各界依据规划用地的意识《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提供了法律依据,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施土地征收与农用地转用提供了规划依据。

规划实施以来,国家和省、市严格依照土地规划审查、审批土地,对不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对违反规划用地的行为严肃查处,增强了社会各界依据规划用地的意识。

(二)强化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全市依据规划实际划定基本农田322566公顷,涉及106个乡镇,10884个保护地块,建立了1730个标志牌,逐级签订了保护责任书,有效落实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现行规划实施以来全市非农建设共占用耕地10487公顷,其中,2000-2005年间,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耕地8049公顷,同期补充耕地8779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目标。

(三)保障了城市建设发展合理的用地需求1997-2005年间,全市依据规划上报并获国家、省批准的项目净增加建设用地16084公顷。

其中,基础设施项目用地4005公顷,占总量的24.9%;居住用地1898公顷,占总量的11.8%;工业用地4809公顷,占总量的29.9%;社会发展等用地5372公顷,占总量的33.4%。

规划保障了绕城公路、天河机场二期航站楼、武广高速客运专线、阳逻电厂、神龙汽车二期、武汉市体育中心、新江汉大学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四)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现行规划有效引导了建设项目集中布局,同时国家围绕规划实施推行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制度,通过对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建设项目立项阶段的用地预审,有效促进了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全市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由1996年的4.2万元/亩提高到2005年的10.1万元/亩,年均增长10.3%。

三、现行规划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上级规划下达的规划主要指标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禀赋条件不相适应1、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不足。

1996年全市GDP占全省总量的26%,但上级规划分配的建设用地净增指标为12418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9394公顷,约占全省总量的10%。

1997-2005年,全市实际净增建设用地16084公顷,建设占用耕地10487公顷,在64%的时间段内使用了130%的建设用地增量指标和112%的建设占用耕地指标。

2、耕地补充的途径与规划预期有差异。

现行规划要求全市补充耕地9900公顷,年均补充707公顷,1997-2005年,全市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6475公顷,年均增加719公顷,总体实现了耕地补充目标,但补充耕地的途径与规划不一致。

规划确定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增加耕地占补充耕地目标的比例分别为4%、56%和40%,而规划实施主要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开发为主,分别占实际补充耕地比例的33%和57%,受资金和手段限制,土地复垦仅占10%。

3、基本农田保护压力大。

在数量上,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322400公顷,2005年实有耕地面积为345119公顷,基本农田占耕地的比例已达到了93.4%。

在布局上,由于优先把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的耕地划定为基本农田,导致城镇发展与基本农田保护之间的矛盾突出。

(二)市级规划的指导作用未充分发挥1、市、区两级规划的指导作用不够。

现行规划对市、区、乡三级规划的定位不明,将各级规划的作用都定位于指导项目用地报批,未能体现上级规划对下级规划的宏观指引作用,即市级规划指导区乡级规划编制和修改,区级规划引导乡级规划用地布局的作用。

2、规划对建设不确定性应对不足。

现行规划严格按照乡级土地利用规划图(1:1万)划定的各类土地用途图斑进行管理,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土地用途要求,但实施中诸多不确定性与图斑刚性管理产生矛盾。

主要表现为:一是处于快速发展期的城镇实际用地与现行规划确定的建设区不完全相符;二是部分已列入规划的交通、水利等线性工程建设项目在实施中,对线路进行优化调整也被视为不符合规划;三是风景名胜区、生态旅游区等区域内建设项目选址具有不确定性,实施中常与规划不符。

因规划对不确定性因素预见和应对不足,导致规划修改调整较频繁。

3、缺乏保障规划实施的引导和激励机制。

现行规划过于强调对终极目标的控制,忽视了对规划实施过程的引导。

主要表现为规划缺乏对耕地在省域范围内跨地区补充、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等,未能充分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差异明显1、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区域差异明显。

2005年七城区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为24.9万元/亩,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67平方米,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较高。

而远城区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为2.2万元/亩,低于同期全国3.33万元/亩和全省2.65万元/亩的水平;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67平方米,高于同期全国130平方米和全省98平方米的平均水平。

2、农村居民点用地相对粗放。

按照现行规划,1997-2010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年均净减少734公顷,而规划实施以来,在农村人口略有下降的情况下,农村居民点用地不减反增,由1996年的40079公顷上升到2005年的49232公顷,年均增加915公顷。

(四)生态优先的理念在规划中未充分体现现行规划编制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保护耕地为重点,对生态环境主要以控制不被占用等被动性保护为主,缺少生态建设的主动性举措,客观上导致了规划生态保护和建设缺乏系统,建设力度不够,部分城市生态资源受到破坏,特别是主城周边一些大型山体、湖泊受到侵蚀,未能有效彰显武汉市特色山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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