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讲话1
最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讲话 精品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讲话同志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于××年月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将于××年月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一部专门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法律。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今天县人民政府召开这次会议,目的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部署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大意义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
行政许可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一系列制度、措施,不仅是对行政许可本身的规范和重大改革,也是对整个政府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将对行政系统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不单纯是一部法律的执行问题,而且涉及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的大问题。
保证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地实施,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政府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各级政府的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管理方式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都必须有一个大的转变。
近年来,我县按照自治区的部署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长期存在的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程序繁琐、权责脱钩、监管不力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改革开放特别是加入后的新形势,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
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是对现行行政审批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讲话_0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讲话同志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于××年月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将于××年月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一部专门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法律。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今天县人民政府召开这次会议,目的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部署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大意义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
行政许可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一系列制度、措施,不仅是对行政许可本身的规范和重大改革,也是对整个政府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将对行政系统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不单纯是一部法律的执行问题,而且涉及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的大问题。
保证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地实施,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政府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各级政府的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管理方式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都必须有一个大的转变。
近年来,我县按照自治区的部署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长期存在的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程序繁琐、权责脱钩、监管不力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改革开放特别是加入后的新形势,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
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是对现行行政审批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
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精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
在这里,我想就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的一些问题,与大家进行交流和讨论。
一、全面贯彻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推进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全流程电子化、一网通办”等工作,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也在2019年6月1日正式施行,成为行政审批改革的基石。
全面贯彻行政许可法,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我们要深化这方面的工作,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营商环境。
同时,我们也需要保证行政许可依法依规依程序,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信息化力度,完善行政许可制度信息化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行政许可制度建设的必然选择。
我们要加大信息化力度,推进各项工作的在线化、信息化,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建设大数据平台,加强数据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我们也要做好信息安全工作,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等问题的出现。
三、加强行政许可的动态监管和风险防范行政许可的动态监管和风险防范,是发挥行政许可制度效能的关键。
我们要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监管机制,实施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数据统计分析、信息共享、风险评估等制度,做好异常情况的及时处理,并及时发布和公布动态信息,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推进行政许可改革,提高行政效能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我们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化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在推进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同时,我们还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制度作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
市长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1)
市长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1)这次座谈会的主题是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一周年,深入探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与服务型政府的若干问题。
行政许可法作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颁布实施一年来,我市普遍开展学习培训、实施四项清理、完善配套制度、采取便民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等,为全面深入贯彻实施奠定了基础。
同时,也还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比如,部分干部和执法人员对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不足,行政管理方式和管理理念的转变缓慢;对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普及乏力,从市政府组织的网上问卷调查结果看,群众对行政许可法还不十分了解,对依法维权的规定陌生;配套制度建设不完善及少数许可项目在相关部门之间衔接不畅通,使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层级监督方法不多,效果不好,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重审批、轻监管的状况还未有根本改变,甚至认为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当事人不申请,行政机关就可以不管;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领导将精力、人力、物力及财力放在如何办理许可证、许可事项上,对许可证发放后疏于监管;电子政务建设与应用滞后,绝大多数行政许可事项还不能实现网上受理,等等。
这也是下一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与服务型政府的重点工作方向。
一、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强法制建设一是加快转变观念。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不单是法律执行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改革体制、转变职能、规范行为。
行政许可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一系列制度、措施,不仅是对行政许可的规范和改革,也是对政府工作的规范和改革。
要树立责任、义务的观念,切实把履行法定责任义务作为行政管理的第一要义;要树立公开、透明的观念,凡是涉及行政许可的一切过程都要力求充分公开;要树立效能、便民的观念,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环境上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社会效率。
行政许可法讲座发言稿
行政许可法讲座发言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同事,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给大家作一场关于行政许可法的讲座。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特定行为给予正式批准、认可或者特许的行为,是国家权力的一种运用方式。
行政许可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政府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将从行政许可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入手,大家对行政许可法有一个整体的了解。
然后,我将重点介绍行政许可法的主要内容和程序。
行政许可法主要包括行政许可的法律性质、权限和限制、程序、依据、期限、变更和撤销等内容。
这些内容是行政许可法的核心和基础,也是我们在实践中运用行政许可法时需要了解和遵循的重要规定。
接下来,我将着重介绍行政许可法对各部门和机关的职责和义务。
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了各级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许可权的权限和程序,同时也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了监督和制约。
通过介绍行政许可法对各部门和机关的职责和义务,可以增强大家对行政许可法的实际操作性的理解和应用。
此外,我还将介绍行政许可法的创新和改革。
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行政许可法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创新和改革。
我将介绍行政许可法在简化程序、提高效能、规范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最新进展和成果,以及我们在实践中面临的一些问题和挑战。
最后,我将分享一些关于行政许可法实践和案例的经验和教训。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分享一些实际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行政许可法,避免和解决实践中的问题。
行政许可法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法律,它关系到公共利益的实现和保障,关系到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和学习,行政许可法的执行将更加规范和高效,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护,政府的公信力和服务水平将得到更大的提升。
谢谢大家!。
行政许可法讲座发言稿
行政许可法讲座发言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一起分享关于行政许可法的知识,同时也感谢各位能够抽出宝贵的时间参加这次讲座。
行政许可法是我国行政管理中的重要法律法规,对于规范政府行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今天我将通过讲座,向大家介绍行政许可法的基本概念、法律适用、程序要求以及实施中的问题与挑战,希望能够为大家对这一法律法规有更加深入的了解。
首先,我想向大家介绍一下行政许可法的基本概念。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特定的主体在特定的条件下享有特定的权利,进行审查、批准的行为。
行政许可法则是对行政许可制度进行了系统和全面地规范和管理,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政府行政效率。
行政许可法包括了许可的范围、许可的条件、许可的程序和实施,以及许可的监督等内容,总体上来说,行政许可法旨在通过合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保护行政许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许可决定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促进行政管理现代化,加强政府依法行政。
在我们的行政许可法中,首先要强调的是行政许可的法律适用。
行政许可必须在法律授权的基础上进行,行政机关不得擅自设定或修改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和程序,也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规定,这是为了保障行政许可权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程序性。
其次,行政许可的程序要求也是非常重要的。
行政许可的程序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即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
在行政许可的程序中,要保障申请人的权利,保障申请人依法获得行政许可,因此在许可的程序中应当充分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同时避免行政许可的滥用和过度审核。
再者,行政许可在实施过程中也会面临一些问题与挑战。
例如,一些行政机关存在对行政许可方式和程序的不清晰和不规范,导致许可决定不合理、不公正,一些行政机关滥用职权,对许可事项进行规定和干预,以及一些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的审查和批准过程中存在不透明、不公开等问题。
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会议上的讲话_1
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会议上的讲话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会议上的讲话刚才,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行政许可法的重大意义作了全面、深刻的阐述,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作了全面部署,对如何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讲话很深刻、很全面,非常重要,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下面,我根据建敏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就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充分认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对政府工作产生的重大影响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行政许可的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行政许可的费用、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对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将加快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行政许可法通过确立行政许可的立法政策,严格限制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规定了什么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什么事项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在政府管理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主决定的关系上,确立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主决定优先的原则;在政府管理与市场竞争的关系上,确立了市场优先的原则;在政府管理与社会自律的关系上,确立了社会自律优先的原则。
这些制度和原则对防止公权力对社会经济生活和公民个人生活的过度干预,培育社会自律机制,发挥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促进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都具有重要作用。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强化市场的统一性,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任务。
行政许可法通过对行政许可权作出规定,相对集中了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外,包括国务院部门在内的其他国家机关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会议上的讲话
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会议上的讲话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们聚集在这里,是为了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就该议题发表个人意见。
一、强化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根本任务。
为了深入体现依法行政的核心理念,我们应该坚持理念先行,系统完善行政许可工作模式,核定许可的分类和范围,因地制宜地制定许可标准和流程,清晰许可的承办、审核、决定程序,做到统一标准,制度透明,便捷高效。
同时,在推行行政许可的改革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信息不透明、审批权限过多等问题,我们需要在组织、制度、技术等方面进行改革,最终实现依法行政和便民利民的有机结合。
二、建设现代行政管理体系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行政管理方式也需要与时俱进。
我们需要以人为本,聚焦民生,尊重公众意见,重视公开透明,形成尺度科学合理、目标明确、流程完整、制度健全的现代行政管理体系。
在建设现代行政管理体系方面,我们应该采用数字化和信息化手段,通过数据共享、互联互通等方式打通信息壁垒,实现行政许可全流程自动化、智能化和标准化,为公众提供高效服务和良好的用户体验。
三、强化行政许可工作创新在不断深化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我们也应该强化行政许可工作创新。
为了实现行政许可工作的高效运作和规范化,我们应该在全国和各个地方的实践中不断创新,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创新做法。
具体地,我们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自我评估机构等,通过引入市场机制的方式,实现行政许可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同时,我们也可以在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业之间建立信任,推动公众协同参与行政许可工作,切实提高政府行政许可效率,推动政府良好形象的建设。
四、加强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管与评估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过程中,我们更需要加强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管和评估。
行政许可的监管与评估是行政许可制度推进的基本环节,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与完善,自上而下的有效监管体制,督促各级行政机关按照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许可的工作,做到既规范而又高效。
XX市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XX市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全国、全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政府管理创新和职能转变。
会上,朝中同志还将对我市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公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市委、市政府对贯彻实施这部法律非常重视。
市委常委会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市政府下发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
按照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的意见,下面我讲以下四点:一、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行政许可法是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又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法律。
其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制度和具体措施,以及所蕴含的法治理念,集中体现了政府执政为民的宗旨,适应依法约束行政行为和限制公权力这一依法行政的本质要求。
它的颁布施行,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促进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推进政府管理创新、职能转变和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胡锦涛同志在去年“七一”讲话中告诫全党,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
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在从事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
我们现行的行政审批中,有一些行政许可事项是不该设置的;有一些应当设置的行政许可事项,程序比较繁琐,群众感到不方便。
针对这些问题,行政许可法明确规范了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对简化行政许可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实施信赖保护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必将促进政府工作更好地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行政许可法》讲义
行政许可法讲义行政许可法是我国行政管理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制定于1982年,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
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和实施,对规范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效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以下是对行政许可法的相关内容进行概述和解读。
一、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1.依法行政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和范围进行,不能随意扩大或滥用许可权。
2.公平公正原则:行政机关在办理许可事项时应当公平对待每一个申请人,不得歧视或偏袒,确保公正处理每一个申请。
3.便民利企原则:行政机关应当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利,简化办理手续,促进经济活动的便捷进行。
4.最终利益原则:行政许可应当以公共利益为最终目的,保障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二、行政许可的分类根据行政管理实践和具体情况,我国将行政许可分为一般行政许可、特殊行政许可和特别规定的行政许可三类。
一般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定范围内,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程序批准或许可行政相对人从事的某种活动;特殊行政许可是指法律规定须由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特别规定的行政许可是指法律对特定行政许可事项作出了特殊规定。
三、行政许可的申请和审批流程1.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当符合法定条件,提交完整的申请资料,并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2.审查受理: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实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受理。
3.审查决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是否批准许可的决定。
4.许可发放:行政机关在作出许可决定后,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发放许可证,确保申请人取得合法的许可权利。
四、行政许可的监督和管理1.内部监督: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行政许可活动进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2.外部监督:社会公众和行政相对人有权对行政许可活动进行监督,并可以提出投诉或申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3.法律监督:法院、检察机关等司法实体对执行行政许可法的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保障法律的实施和公正。
行政许可法讲稿
认真学习掌握《行政许可法》深化、规范无线电审批改革一、立法进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从1996年着手行政许可法的调研起草工作,形成了《行政许可法(征求意见稿)》。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行政许可法列入立法规划,确定由国务院提出法律草案。
据此,国务院法制办结合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从2000年初开始行政许可法的起草、调研和论证工作。
在此基础上,起草了《行政许可法(征求意见稿)》,于2001年7月印发各界征求意见,并几次召开国内外专家参加的讨论会。
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行政许可法(草案)》。
该草案经2002年6月19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02年7月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23日首次对《行政许可法(草案)》进行了审议,随后,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会议又进行了三次审议。
2003年8月27日,《行政许可法》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以一百五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一票弃权表决通过,共8章83条,自2004年7月1日开始实施。
《行政许可法》的制定历时七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四次审议,其时间之长,讨论次数之多,改动幅度之大,参与面之广,在我国近年来的行政法立法中是非常少见的。
这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该法对于进一步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等都有重要意义。
诚如参加起草的应松年教授所说:《行政许可法》是迄今为止对老百姓影响最为广泛的法律之一,它的出台将会从体制上影响政府机关和老百姓的关系。
二、立法意义:所谓行政许可,实际上是一种限制,日本把它叫“规制”,用规定来限制,即不许可就是禁止的,而这里面的“许可”是一种“禁止的例外”。
我国之所以大量存在这样那样的行政许可,一方面主要是行政机关法律意识不到位,行政观念需要转化的问题;另一方面就是利益驱动,行政机关可以通过设置行政许可使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甚至官员个人的利益都得到最大化,要获得许可就得交费,甚至为腐败创造机会。
同志在市直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精简版)
同志在市直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同志在市直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同志在市直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广泛深入地开展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工作。
从《行政许可法》正式施行三个多月的情况看,我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绩,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初步显现。
今天,市政府在此召开市直行政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现场经验交流会,目的是:总结回顾前一阶段取得的成绩×××同志在市直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广泛深入地开展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工作。
从《行政许可法》正式施行三个多月的情况看,我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绩,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初步显现。
今天,市政府在此召开市直行政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现场经验交流会,目的是:总结回顾前一阶段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广市规划局等部门的作法和经验,进一步推进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各个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质效提高。
刚才,我们参观了市规划局的现场,从规划行政许可项目的依据、条件、程序等资料的公示到许可项目的实际办理过程,都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观摩。
听取了市规划局的经验介绍,市药监局、交通局作了很好的典型发言。
看了听了以后,深受教益和启发。
这次会议召开得很好,很及时,尤其是市规划局的现场和经验值得学习借鉴。
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市规划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经验.从现场所看,到规划局负责同志所讲,我们能够感受到,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给城市规划工作带来的可喜变化。
总结他们的经验,最主要的有三个方面。
(一)学习培训是基础。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首先必须让每个行政机关的干部学透弄懂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基本精神和核心内容,真正使之入心入脑。
干部行政许可法讲话
干部行政许可法讲话同志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施行,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表明政府职能转变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对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和省上对《行政许可法》非常重视,对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天,市委、市政府安排这次全市领导干部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立即行动起来,迅速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的热潮,全面提高我市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实施行政许可法重大意义的认识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对于进一步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政治文明建设,规范政府行为,提升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政府各部门要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建设行为规范的法治政府、责任政府、信用政府、有限政府。
要切实按照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宗旨、原则和设立的一系列制度,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管理创新,重点解决好政府管理中的“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杜会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做到凡是市场能运作的,政府不包揽;坚持政企分开,凡是企业能自主经营的,政府不干预;凡是该社会办理的,政府不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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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基本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已于2003年8月27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
《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学习好、实施好这部法律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责任。
一、《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一)什么是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
它涉及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行政权力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的关系,涉及行政权力的配置及运作方式等诸多问题。
《行政许可法》将“行政许可”界定为: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据此,行政许可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管理性的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确认民事财产权利(比如房地产登记)和确认民事关系(比如婚姻登记)的行为,不具有行政管理的性质,不属于行政许可。
二是,行政许可是对社会实施的外部管理行为。
行政机关对内部的管理行为,如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属于行政许可。
三是,行政许可是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产生的行政行为。
无申请即无许可。
四是,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取得行政许可,表明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可以依法从事有关活动。
(二)为什么要制定《行政许可法》制定《行政许可法》,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政府行为法律化、规范化、理性化的必然要求,具体来讲,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理由:第一,制定《行政许可法》,是规范设定、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需要。
行政许可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是政府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的一种事前控制手段,在我国行政管理中被广泛运用,对于保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缺少法律约束,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有些已经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17页)一是,行政许可范围不清,行政许可事项过多。
在某些领域,一讲行政管理,就要审批。
二是,行政许可的设定权不明确。
设定行政许可的随意性很大,甚至县、市政府也用文件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利用行政许可搞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妨碍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公平竞争。
三是,行政许可环节多、周期长、手续繁琐,缺少必要的程序规范,群众办事很难。
四是,重许可、轻监管或者只许可、不监管的现象比较普遍,市场进入很难,一旦进入后却又缺乏监管。
其结果是,实施行政许可后该管的事仍然没有管住、管好。
五是,利用行政许可乱收费、将行政许可作为权力“寻租”的手段。
从一定意义上说,不规范的行政许可已经成为一个腐败源。
六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往往只有权力、没有责任,缺乏公开、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政府职能转变,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在某些方面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
因此,迫切需要对行政许可行为依法进行规范。
第二,制定《行政许可法》,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
针对行政许可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从1998年开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了积极探索,取消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国务院于2001年9月成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于2002年10月和2003年2月分两批、共取消了1195项行政审批事项,对82项行政审批事项改变了管理方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行政许可中存在的问题,仅靠减少审批项目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以法律的形式,确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和目标,强化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措施和责任机制,排除改革的障碍,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许可制度。
第三,制定《行政许可法》,是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的需要。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遵守规则、履行承诺是应尽的义务。
按照世贸组织协定的要求和我国对外承诺,行政许可应当以透明和规范的方式实施,行政许可的条件和程序对贸易的限制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中国工作组报告书对服务贸易的行政许可程序还提出了9条明确要求。
这在客观上对《行政许可法》的出台也提出了迫切要求。
(三)《行政许可法》的制定过程《行政许可法》从研究起草到正式颁布整整用了7年多的时间。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从1996年就进行调研、起草工作,形成了《行政许可法(征求意见稿)》。
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行政许可法》列入立法规划,确定由国务院提出法律草案。
2000年初国务院法制办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草拟的征求意见稿为基础,认真研究各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情况和做法,就起草这部法律涉及的主要问题,广泛征求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和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召开了两次国际研讨会,研究了美国、德国、日本等国的行政许可制度。
在此基础上,起草了《行政许可法(初稿)》,于2001年7月印发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专家学者征求意见;并多次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对一些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论证。
根据各方面意见,我们对初稿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行政许可法(草案)》,于2001年9月21日,提请国务院第44次常务会议进行了审议。
根据会议的意见,我们对草案作了修改,再次印发国务院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和有关专家学者征求意见;并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13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对《行政许可法》涉及的主要问题再次进行论证。
2002年5月17日,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对修改后的草案进行了讨论修改。
2002年6月19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第二次审议原则通过了《行政许可法(草案)》,由国务院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经过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4次审议,于今年8月27日通过、由胡锦涛主席签署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二、行政许可的原则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国外好的做法,《行政许可法》遵循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原则的总体思路,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确立了行政许可必须遵循的六项原则,即合法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以及监督原则。
(26页)第一,合法原则。
就是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就是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第三,便民原则。
就是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应当减少环节、降低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救济原则。
就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五,信赖保护原则。
就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除非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但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六,监督原则。
就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同时,行政机关也要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查处。
《行政许可法》根据上述原则,确立了一系列重要制度,从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以及监督与责任等环节对行政许可进行了全面规范。
三、《行政许可法》确立的主要制度(一)行政许可的设定制度行政许可的设定,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范围创设行政许可的行为。
它属于立法行为的范畴。
行政许可的设定问题,是《行政许可法》制定过程中争议最多的问题之一。
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哪一级国家机关有权通过什么形式设定行政许可,哪些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哪些事项不能设定行政许可。
经反复研究论证,针对行政许可实践中存在的行政许可范围不清、设定权限不明确的问题,《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了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和设定权限。
1、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明确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是《行政许可法》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所谓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就是根据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的价值取向,确定在立法上什么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什么事项不能设定行政许可。
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妥善处理政府管理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主决定的关系,政府管理与市场竞争机制的关系,政府管理与社会自律的关系,行政许可方式与其他行政管理方式的关系等。
因此,《行政许可法》按照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基本要求,对设定行政许可的范围作了两个方面的规定。
第一,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
根据行政许可事项的性质、功能和适用程序,《行政许可法》规定以下六类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是,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比如,有关集会游行示威、爆炸物品生产运输经营等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活动;银行、保险、证券等基于高度社会信用的行业的市场准入和法定经营活动;利用财政资金或者由政府担保的外国政府、国际组织贷款的投资项目和涉及产业布局、需要实施宏观调控的投资项目;药品、食品等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物品的生产、经营等活动。
这类许可事项的特征是:对从事这类活动法律并不禁止,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一般没有数量限制;设定许可的目的主要是防范危险和保障安全;这类许可与被许可人的自身条件有关,一般不能转让。
二是,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比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无线电频谱的分配等。
这类许可事项的特征是:一般都有数量限制;申请人取得许可应当依法支付一定的费用;这类许可可以依法转让。
三是,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有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比如,律师、会计师、医师、建筑施工企业、医院等职业、行业的资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