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质量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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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及员工奖惩条例编制/修订人事部王宁发布日期2013.12.16 审核

适用范围西安心航餐饮管理公司执行部门人事部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及员工处罚条例(试行稿)

1.目的

确保公司各业态各项规章制度有效落实,避免各类违纪现象的发生,提高和稳

定对客服务质量。

2.范围

公司餐厅各岗位。

3.内容

3.1质管体系

3.1.1公司人事部组织,职责是对餐厅各岗位的工作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及对公

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3.2督查依据

3.2.1《员工手册》。

3.2.2本条例规定的检查处罚细则。

3.3质检方式

3.3.1常规检查

3.3.2专项检查

3.3.2.1人事部根据每周定期质量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策划拟定专题质量改

进活动并结合活动内容进行专项质量检查,突出质检重点,如:仪容仪表、服务

态度、服务意识、商品质量、卫生状况、消防安全等。

3.3.2.2检查结果每月公布一次。

3.3.3突击检查

3.3.3.1 人事部可根据投诉、举报等代表性问题,组织突击检查。

3.3.3.2 突击检查无须事先通知,但要有合理理由并以不影响正常经营为前提,

检查后要形成详细检查报告,并进行公示。

3.3.4综合检查

3.3.

4.1人事部对餐厅进行不定期综合检查,检查结果现场反馈各部门,限期整

改。并由行政事业部跟进监督整改情况。

3.4 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3.4.1 问题分类

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为三类:

第一类:员工违纪

第二类:服务质量缺陷(服务和工作质量不符合标准)

第三类:安全消防隐患

3.4.2问题的处理:

3.4.2.1处理原则:

员工违章违纪、服务质量缺陷、安全消防隐患问题的处理应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即“没有采取整改和预防措施不放过、问题责任没有落实不放过、相关责

任人没有受到教育和处理不放过。”

3.4.2.2员工违纪: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员工有违章违纪行为,严格依据《员工手册》以及本规章制度要求执行

3.4.2.3服务质量缺陷:

A.内部发现的服务质量缺陷,各级负责人均不得内部消化、掩盖事实,而应

立即进行问题分析,拟定内部整改措施,并以服务、工作案例的形式整理上报公

司人事部。

B.质量缺陷发现及时,未导致公司经济和形象损失的,内部对员工提出培训

教育,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人事部不追加处理。

C.质量问题已经导致公司经济和形象损失的,分管负责人在质量整改合格后

拟定质量问题整改及处罚建议报告,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罚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同意后实施。

D.人事部监督检查时发现质量问题后,立即填写《工作质量反馈单》,通知相

关责任人或责任部门领导,并限期整改。

E.服务质量缺陷责任上级在接到《工作质量反馈单》后,在规定日期将整改

结果和对责任人的处罚意见填入《工作质量反馈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

F.限定日期不能整改完毕的,也必须在限定日期前上缴《工作质量反馈单》,

并填写不能如期整改的理由和补救措施计划。

G.在限定日期未能回复《工作质量反馈单》或未采取有效整改行动的,责任

人以及责任上级计过失一次。

3.4.2.4安全消防隐患:

A.各级负责人和人事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安全消防隐患,可以当场

消除和解决的,应当场采取解决措施,以防隐患成灾;不能当场解决的,如情况

紧急的,可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到场采取解决措施。

B.安全消防隐患没有彻底消除之前,隐患发现人有责任本着“三不放过”的

原则持续跟踪监督直至问题真正解决。

3.4.3问题处理方式

3.4.3.1根据《员工手册》以及本条例规定,对违纪情况实行“乐捐制”。

员工违纪的处罚采用“乐捐”的形式

级别轻微过失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D级以下(员工)乐捐5元/次乐捐30元乐捐100元乐捐300元C级(领班)乐捐10元/次乐捐50元乐捐200元乐捐500元B级(主管)乐捐20元/次乐捐100元乐捐300元乐捐 800元A级(经理级以上)乐捐50元/次乐捐200元乐捐500元乐捐1000元

判定规则由员工直接上

级或人事部现

场判定由分管经理或人

事部现场判定

公司内部通报,人事或经济处分

由人事部判定人事部上报总经理

认定后,进行劝退

1、因员工过失,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责任大小和过失严重程度由责任员工承担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2、对有严重过失、重大过失或屡次犯轻微过失、过失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做调岗、降职、待岗

或劝退处理。

3、严重过失、重大过失的员工半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和调薪,并取消其全年评选各种荣誉称号的资格。

员工违纪行为的性质见本规定附件。

3.4.3.2自查发现的员工过失的处罚:

A.自查发现的员工轻微过失、过失,由负责人根据《员工手册》以及本规章

制度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B.自查发现的员工轻微过失、过失,在处罚违纪员工的同时,对违纪员工的

直接上级不做连带处罚。

C.自查发现的员工严重过失、重大过失违纪行为,不得自行处理,由负责人

提出处理意见报人事部部,由人事部统一对违纪员工下达处罚决定。

D.自查发现的员工严重过失、重大过失违纪行为,违纪员工的直接上级承担

失察责任,在处罚违纪员工的同时,违纪员工的直接上级接受员工乐捐额的100%

乐捐。

3.4.3.3人事部巡视检查发现的员工过失的处罚:

人事部检查发现员工有重大、严重过失类行为,根据上述条款处罚违纪员工的同时,按照规定对违纪员工的直接上级做连带处罚。

3.4.3.4服务质量缺陷责任人的处罚:

服务质量缺陷分为瑕疵点、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四个层次,服务缺陷层次的划分标准见附件;

3.5安全消防隐患责任人的处罚

安全消防隐患可区分为人为原因和非人为原因,非人为原因不涉及人事处罚,人为原因(工作疏漏)导致的安全消防隐患的处理和处罚可参照服务质量缺陷的

处理和处罚。

4.处罚结果的应用

4.1受乐捐(处罚人)人在接到通知的48小时内将乐捐直接交到人事部,逾期

未交,乐捐款加倍,再不交者,做待岗处理。

5.员工申诉

5.1员工对自己的处罚结果若有异议,应在3日内提出申诉。

5.2若属员工对直接上级的决定存有异议,应先与隔级上级进行沟通,若解决不

了,被处罚者可向人事部提出申诉;

5.3若人事部的处罚决定存有异议,应先与人事部经理进行沟通,若解决不了,

可向总经理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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