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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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和创作,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奖励政策体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包括延期或休学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政策的制定,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评审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和学生代表任委员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评审要求,严格执行标准,认真开展评审工作。

第六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

第三章指标分配与奖励标准第七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次,具体指标比例和奖励标准为:第八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

第九条原则上研究生一年内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孙长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中的一项,不能重复获得。

第四章评审方式与条件第十条一年级新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初试与复试综合成绩排序并分学科方向评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新生学业奖学金:(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注册手续;(二)经查实在入学考试及报名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S)入学后经查实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一条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评审。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一、智育分排名:智育分就是通常所说的学业成绩,常表现为学生在校期间专业课考试的平均分,平均分排名在前的学生将获得奖学金评定资格。

其中又以排名的先后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有的学校分为两个等级)。

二、附加分排名: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专业竞赛奖项可以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转算为附加分,这也就是说,如果学生的智育分排名靠后的话,可以通过附加分的形式来提高排名。

三、违规违纪情况:无论是哪一所学校,智育分和附加分都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标准,但如果存在违纪违规情况,那么即便符合上述标准,也会被取消奖学金的评定资格。

这里所说的违规违纪包括但不限于挂科、缺勤、记过、处分等情况。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办法1.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指导教师对研究生本学年学习成绩、科研状况及其综合表现做出评价并签署意见。

3.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应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院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将建议获奖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等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工作办公室,由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报名考研究生需要条件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要求。

四、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分为学术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和综合表现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一、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的课程成绩、综合考试成绩、毕业论文成绩等都将成为评定学术成绩的依据。

学术成绩不仅包括分数,还包括学术活动、学术竞赛等方面的表现,这将有助于评价学生对学术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二、科研能力也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研究生在科研方面的表现直接反映了其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

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发表的论文数以及参与的科研项目等都会成为评定科研能力的依据。

三、社会实践方面的表现也将成为评定奖学金的指标之一。

研究生在学习之余,是否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是否担任学生干部、是否参与公益活动等方面的表现都将成为评定社会实践方面的依据。

四、综合表现是评定奖学金的综合指标,它将综合考虑研究生在学术、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

良好的综合表现是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它可以准确地评价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能力水平。

在奖学金评定标准中,还应该考虑到学校的地域、学科、专业特点等因素,对不同学科的研究生设置相应的评定标准。

要设立奖学金评定的权威机构,对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进行监督和评价,确保评定标准的公平、公正。

关于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不仅需要学校和研究生院的高度重视,还需要教师、研究生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奖学金评定的公平和正义。

只有通过更加科学合理的奖学金评定标准,才能更好地激发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研究生奖学金是对研究生学习成绩的一种认可和鼓励,是对他们学业成绩的一种肯定和奖励。

因此,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就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进行详细的介绍。

首先,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术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学术成绩是评定研究生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术成绩主要包括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等,还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报告等。

其次,科研能力也是评定研究生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科研能力主要包括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科研能力等。

最后,综合素质也是评定研究生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综合素质主要包括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

其次,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还应该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

客观性是指评定标准应该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公正性是指评定标准应该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因此,评定标准应该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不能主观随意。

再次,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还应该具有激励性和导向性。

激励性是指评定标准应该能够激励研究生积极进取,提高学习成绩。

导向性是指评定标准应该能够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最后,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还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可操作性是指评定标准应该具有一定的操作性,能够方便评定人员操作。

可行性是指评定标准应该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不会给评定人员带来太大的负担。

总之,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是对研究生学习成绩的一种认可和鼓励,是对他们学业成绩的一种肯定和奖励。

因此,评定标准应该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具有激励性和导向性,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希望各高校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公正的评定标准,为研究生的学习和成长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因学校和奖学金的种类而有所不同,但通常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术成绩:一般来说,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考试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的学生会被优先考虑。

此外,科研能力也是重要的评定标准,例如发表的论文质量、数量等。

2. 综合素质:这包括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如果学生在这些方面特别突出,为学院发展建设做出贡献,也会被考虑授予奖学金。

3. 道德品质:学生需要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特殊贡献:如果学生在某一方面有特殊的贡献或表现,例如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也会被考虑授予奖学金。

此外,校奖学金一般按照在校所做的科研成果和学年绩点进行评定,每个学校有些许差异。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奖学金评定标准可能会根据学校的规定和政策有所不同。

因此,建议在具体评定奖学金时,学生应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和政策,并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申请。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修订)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大力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特制定我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

一、评选对象凡取得华中师范大学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二、三年级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申请者获奖的基本条件是: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但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参加评选:1、学位课程有补考、重修者学位课程有补考、重修的;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包括数据造假、学术剽窃、论文一稿多投等;4、未按学校要求履行每学期注册手续者;5、参评过程中提供不符事实的信息;6、本人未提出申请者;7、一学期无故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8、违反研究生宿舍管理规定的。

二、申请和评选时间每年评审一次,时间为当年九月至十月。

三、评选细则特别说明:所有成果成绩的有效计算时间为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严格按照所获证书和发表文章上注明时间为准)。

计算每个人的基本成绩、科研成绩和学生工作与社会实践加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作为评选标准:综合成绩=基本成绩+科研成绩+学生工作及社会实践加分+导师评分(注:若综合成绩平分,则以导师评分为序,次以科研加分为序,再次以基本成绩分为序,最后以学生工作及社会实践加分为序。

)1、基本成绩学业成绩的计算方法:设各科成绩为Ai(i=1,2,3……),相应的该科学分为Bi(i=1,2,3……),则学业成绩= ∑Ai*Bi/∑Bi(精确至四位小数)。

华中师大明年取消公费研究生 设立奖学金制度

华中师大明年取消公费研究生 设立奖学金制度

华中师大明年取消公费研究生设立奖学金制度
从明年起,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不再区分公费和自费,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含博士、硕士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

研究生招生指标不再平均分配,而是向研究水平高的导师倾斜。

16日下午,华中师大召开研究生改革会议,该校全面启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从2010年起,确立导师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对研究生既负有培养的首要责任,也负有资助的责任。

在研究生招生中,该校将招生计划的5%作为宏观调控名额,每位导师招收研究生须提供资助经费,经费按3年计算,一次性划拨到学校专门账户,用于资助研究生。

同时,华中师大将给研究生提供高额奖助学金,分为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类别,得奖的研究生由校方与其导师共同确定。

其中,学业奖学金,相当于以前的公费研究生获得的资助,比如获一等奖学金的博士生,每年可得12000元培养费,硕士研究生可得8000元培养费。

华中师大还将加大"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的助学金。

其中,助管岗位和助教岗位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津贴标准分别为每月300元和350元。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为了鼓励研究生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提高其学习积极性和创新能力,同时也是对他们在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中所付出努力的一种肯定和鼓励。

学校和各类研究生培养单位都会根据一定的标准来评定和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条件和标准才能符合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要求呢?首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和学术活动等方面。

学术成绩是评定学业奖学金的首要条件,通常包括平均学分绩点、课程成绩、综合考试成绩等。

学校会根据学术成绩的优异程度来确定奖学金的等级和金额,一般来说,学分绩点在3.5以上,课程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有望获得奖学金的资格。

此外,科研成果也是评定学业奖学金的重要因素,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科研奖励等。

学校会根据学生在科研方面的表现来评定奖学金的额度和等级。

同时,学术活动也是评定学业奖学金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参加学术交流会议、学术竞赛、学术讲座等,这些活动能够充分展现学生的学术素养和综合能力,也会成为评定奖学金的参考依据。

其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还包括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等方面。

学术道德是评定学业奖学金的重要内容,包括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尊重学术规范等。

学校会根据学生在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中的诚信表现来评定奖学金的资格,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奖学金资格。

同时,科研诚信也是评定学业奖学金的重要内容,包括尊重学术规范、严格遵守学术规则、不造假、不抄袭等。

学校会对学生在科研实践中的诚信表现进行评定,对于存在科研不端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奖学金资格。

最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还包括综合素质和学术潜质等方面。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潜质来评定奖学金的资格,包括学术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学校会通过综合素质评定学生的学业奖学金资格,对于在综合素质和学术潜质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将给予更高的奖学金额度和等级。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的教育方针,促进研究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

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XX市和学校共同出资设立。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奖优、助学的原则设立。

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第一学期评审1次。

第二章评审组织第五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以下称“校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处、X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计财处、教务处、科技处、团委等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学生工作部(处)分管学生资助和评优评奖工作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

研究生导师代表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校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制订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有关部门统保存本校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料。

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根据本办法规定和本单位研究生专业培养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机制,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单位院(所)长和委(总支)书记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所)长和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成员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代表等。

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规范制定、组织申报、科研成果认定、初评答辩、公示答疑、资料上报和受理申诉等事宜。

第三章奖励对象、名额和标准第七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名额和标准如下:(一)奖励对象奖励对象为XX学院(XX大学)学制规定学习期限内的各年级非定向全日制在籍在读优秀研究生。

2023华中师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

2023华中师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

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一经公示,一时引起广泛关注。

这一奖学金的设立旨在鼓励优秀的研究生在学术和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就,同时也是学校对他们学业成绩的肯定和鼓励。

接下来,我们将从不同的视角和维度来分析这一名单背后所蕴含的深层意义。

1. 学业奖学金的重要性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作为一项重要的荣誉和奖励制度,在激励学生求知欲、激发学生学术研究潜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这一奖学金既是对学术优秀和科研成果的认可,也是对个人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

它既是一种奖励和鼓励,更是一种责任和使命的体现。

2. 学业奖学金名单的公示学业奖学金名单的公示是对学生学术成果的一种公开展示,也是学校学术氛围和学术环境的一种全面考量。

这种公示方式不仅可以激发学生求知欲和学术积极性,同时也可以向全校师生展示出学校的学术氛围和学术实力。

学业奖学金名单的公示是对学术和科研能力的一种全面检验和展示,也是对学校学术实力和学术氛围的一种全面展示和宣传。

3. 关于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的公示引起广泛关注,这充分表明全校师生对学术和科研成果的高度重视和认可。

这也充分展现了学校学术氛围和学术实力的一种全面展示和传播方式。

这也是对全校师生学术和科研成果的一种高度认可和激励。

4.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名学术研究者,我认为学业奖学金名单的公示是对个人学术成果和综合素质的一种全面展示和认可。

这既是对个人学术能力和科研成果的一种高度赞扬和激励,也是对学校学术氛围和学术实力的一种全面展示和传播。

我相信通过这种公示方式,一定能够激发更多学生的求知欲和学术研究积极性,也一定能够提升学校的学术声誉和学术实力。

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的公示既是对学生学术成果和综合素质的一种全面展示和认可,也是对学校学术实力和学术氛围的一种全面展示和传播。

我相信通过这种公示方式,一定能够激发更多学生的求知欲和学术研究积极性,也一定能够提升学校的学术声誉和学术实力。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奖励优秀研究生的一项荣誉,也是对其绩优表现的肯定和鼓励。

评选标准的设定对于保证奖学金评选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学术道德四个方面探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标准。

学业成绩是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优秀的学习成绩反映了研究生的学习能力和学术水平,是评定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依据。

通常情况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会要求申请者在学业成绩方面表现出色,包括但不限于平均绩点、课程成绩、论文质量等。

学业成绩良好的研究生不仅代表了个人认真努力和勤奋学习的态度,也是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的基础。

科研能力也是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重要考量因素。

科研能力是研究生进行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的重要能力之一,也是评价研究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

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中能够独立思考、独立设计实验、独立开展研究,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是评定研究生科研能力的重要依据。

综合素质也是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综合素质包括学术素养、创新意识、团队合作能力、社会责任感等方面,是评价研究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

综合素质优秀的研究生不仅在学术上有一定积累和成就,还具备良好的人格品质和道德修养,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研究生。

学术道德也是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重要考量因素。

学术道德是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中应该具备的必备品质,包括但不限于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尊重知识产权等。

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中应该遵循学术规范,尊重学术道德,不做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第二篇示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对在学业上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研究生进行奖励的一种方式。

评选标准的制定对于保证奖学金的公正性和激励作用至关重要。

下面将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标准进行详细阐述。

评选标准应包括学术成绩方面。

学术成绩是评判一个研究生学业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通常包括课程成绩、论文成绩、考试成绩等。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含博士研究生)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含博士研究生)

学院研究生会
校园服务
主席团成员、 校/院研究生会
合格
15
部门负责人
申报证明
1、需提供明确写着学生 姓名的正规邀请信或会 议通知,并提供与会照 片和通讯(打印); 2、自行参会者,不作认 定
以组织部门确 认为准,每学 年最多1项;鉴 1、由学生提供相关证明 定为不合格, 不计分
只含具有实质 性内容的实践 项目;优秀与 合格的区分以 是否获奖或相 关的鉴定为标 准(不含跟随 导师等调研)
3
出版专著 学术专著
60
1、提交复印件,封面页 +目录页+文章页,用稿 通知不算 2、可累加,一般期刊累 计最高不超过10分 注:报纸、论文集算一 般期刊类 3、应为第一作者或第一 作者为导师、第二作者 为申请者本人
教材
30
编写教材
学术发表
译著、工具书
20
研究报告
是指该项目已在研究生部
备案, 经专家鉴定通过已结项的
2
项目研究报告
科研成果 科研项目
纵向项目 横向项目
校级三级项目:学术新人
计划、 国内外联合培养博士生项
9
目(6个月及以上)
校级二级项目:科技创新
重点项目、产学研联合培
养研究生
项目、国内外联合培养硕 6
士生项目(6个月及以
上)、
学校其他部门合作项目
校级一级项目: 科技创新一般项目
3
校级三级项目:1年内:
1、科技创新项目由学院 统一出具名单,无需学 生提供证明,但应列明 2、产学研项目请学生向 负责导师获取名单,请 导师签字确认 3、学校其他部门合作项 目,仅限科研处,特大 城市的合作招标项目, 学生为负责人,由学生 提供相关申报证明 4、不累加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术成绩:学业奖学金的首要评选标准是学术成绩,包括课程成绩和科研成果。

课程成绩通常要求达到一定的分数标准,而科研成果则根据发表的论文、专利、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进行评价。

2. 科研能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也注重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经验、实验技能、创新能力等。

这些能力可以通过研究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参与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等方式体现。

3. 综合素质:除了学术成绩和科研能力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也会考虑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如团队协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等。

这些能力可以帮助研究生更好地适应学术环境,并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4. 学术道德:在评选学业奖学金时,学术道德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研究生应该遵守学术规范,保持学术诚信,避免学术不端行为。

5. 其他表现:除了上述标准外,学业奖学金评选还会考虑申请者在学校和社会中的其他表现,如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化活动等。

每个学校和专业的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可以在学校或学院官网查询。

同时,在评选过程中,学校和学院通常会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并按照一定比例选出获奖者。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参考方案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参考方案

附件1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参考方案一、参考权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应综合考虑“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和“社会实践”等四个方面的表现,各考核项目参考权重标准如下表所示。

各类考核项目权重(Wi)表计量单位:%1234因培养类别不同、各学习阶段的要求不同,其权重系数可有所侧重。

培养单位可对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和社会实践的权重进行±10%的调整。

二、计分说明(一)思想品德(S1)满分100分,由自评分数与测评计分组成。

1.自评部分最高20分,由研究生本人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基本要求,进行自评。

2.同班同学互评、导师评价最高各30分,辅导员评价最高20分,具体计分项由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决定,主要考察研究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素质综合表现。

3.获得各类表彰(S3、S4已获计分除外)、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集体活动和其他有突出表现的,应给予适当计分。

计分时应对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奖励适度区分分值。

(二)学习成绩(S2)以本学年学分绩点成绩为依据。

(三)学术成果(S3)包括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科研成果获奖、发明专利等。

1.成果期限各项科研成果的认定以奖学金评选截止日已发表为准,需提供原件。

2.作者署名凡本专业导师组中任何一名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视为研究生独撰;专著著者应为著作封面的作者,致谢栏中提及者或著作章节中未明确标明者,均不加分。

3.期刊分类论文分类参照我校科研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核心期刊目录》分类原则,发表在增刊、专刊上的科研论文不计算在成果之内。

期刊目录原则上以《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工程索引(光盘核心版)》(E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入选期刊的以上一年度9月份公布版本为基础。

4.成果计分(1)在学校科研部认定的一类、二类、三类权威期刊发表论文(见附件3),独撰者(本专业导师组任何一位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视同独撰,下同),计100分;在一类、二类权威期刊发表论文另外进行特别嘉奖,分别计20分、10分(嘉奖分不加权,直接计入总分)。

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为人事档案转入本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设立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第三条学校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与个人在校内设立面向研究生的奖助项目,其具体评定办法由学校或学院与设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协商确定。

第四条申请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研究生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热爱祖国,拥护领导;(二)遵守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二章助学金第五条学校设立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第六条助学金发放对象为学制期限内的无固定收入且人事档案转入本校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

第七条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实行逐月发放,每年按10个月计(2、8月不计)。

第八条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

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助学金。

第三章学业奖学金第九条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

第十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正常学制期限内具有XX大学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培养的研究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参评学年因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手续的研究生,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学业奖学金于每年9-10月份评定,评定完成后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第十一条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获奖条件及奖励标准为:(一)推免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

(二)入学考试成绩优良,复试成绩突出的考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三)初试成绩达到一区线标准,复试合格的考生,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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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培养质量,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和《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文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学业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
一、奖学金评定原则
1、以提高综合素质为衡量标准,鼓励和提倡研究生积极进取,开拓创新,调动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积极性,真正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引导研究生在思想品德、业务学习、科研实践、动手能力等方面都得到提高和发展。

2、奖学金评定以各专业为单位,只在本专业内进行评定滚动。

3、评定过程和结果应公开、公正和公平。

二、奖学金评定机构
文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学科硕士研究生指导组长及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为组员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三、奖学金的评定范围
正式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纳入奖学金评定范围,但委培、在职、定向培养研究生不参与奖学金评定;本学年度不在校的研究生无参评资格。

四、奖学金的指标数及分配
1、奖学金指标数,以当年招生录取时研究生院下达的公费指标额为准。

2、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费。

奖学金划分为A类、B类、C类三个等级
A类(全额奖学金):免全年学费,享受每月生活补助。

B类(半额奖学金):免一半学费,享受每月生活补助。

C类(半额奖学金):免一半学费。

D类:全自费
五、奖学金评定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一)一年级奖学金评定考核
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考核在研究生录取工作中统一进行。

免试推荐的学生一般给A 类奖学金,如果在复试中专业笔试分数低于60分,则降为B类奖学金;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根据其入学考试初试、复试成绩计算后的总成绩,按专业排序后确定本专业奖学金等级名单,直接上报校研究生院。

(二)二、三年级奖学金评定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1、奖学金等级名额以专业为单位,与第一学年保持不变。

2、考核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与组织纪律性,学习态度与专业课学习情况。

3、根据《文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排名情况,确定奖学金的等级。

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评定奖学金:
1、在上一学年受到学校严重警告处分;
2、考试作弊,课程作业“一稿多投”,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学业论文剽窃、抄袭等);
3、每学期旷课(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累计达20节以上;
4、有学位课程不及格(培养方案中A、B类课)。

七、每学年奖学金评定时间为9月20号以前,评定结果公示三天。

八、本《办法》从2010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

文学院研究生管理办 2011年8月
附:文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见下页)
文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备注:1、发表论文为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作者署名单位为华中师范大学;如本人为论文第一作者,按分值全额计分,如为第二作者按分值1/2计分,第三作者按分值1/3计分,第三
作者之后不计分。

期刊级别以华中师范大学社科处规定的为准。

2、论文及各类获奖得分由院研究生管理办审核,附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课程类型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专业学位研究生所有课程均纳入成绩计分中。

4、测评表中各项指标的计算期限均为上一年的9月1号到第二年的8月31号之间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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