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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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名称与建设单位
1.1.1项目名称
**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项目
1.1.2承办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
项目承办单位:**县民政局
法人代表:***
1.1.3项目拟建设地点
**县80个中心村
1.1.4可行性研究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县工程咨询中心
1.2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组成
**县工程咨询中心接受**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委托后,即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相关资料,并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规范、协议,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后,形成此报告。
1.3研究的依据与范围
1.3.1研究依据
1、承办单位对此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委托书
2、《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
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
4、《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5、《商丘市殡葬管理办法》商发[2008] 号
6、《**县殡葬管理办法》民发[2008] 号
7、《**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发展规划》
8、《**县“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9、《**县北关镇等80个村镇发展总体规划》
10、有关设计标准与规范
11、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与基础数据
1.3.2研究的范围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范围和深度规定,本报告在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了实地查勘,对项目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建设条件、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方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与节能、项目管理与实施、组织机构和定员、招投标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效益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重点研究和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建设的内容、方案、投资、资金筹措和效益评价,为项目的决策和建设提供可靠依据。
1.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县殡葬改革工作的逐步深化,全县火化率居商丘市前列。
尤其是解决好占总火化总量80%以上的农村死亡人
口的骨灰安葬和处置问题,则是殡葬改革目标最终能否实现的关键。
解决好农村骨灰安葬和处理问题,不仅对深化殡葬改革有着深远意义,也是建设“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解决这一问题,不能单纯靠行政手段,也不能单靠说服教育,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解决群众安葬和处置骨灰的实际问题。
建设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是国家政策所鼓励的,有着占地小,对土地的需求有限,维护费用较低(不需要大量的水、电和采暖),可循环使用,且距离群众较近,方便群众祭祀等优点。
建设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不仅可以解决长期以来农村骨灰安葬和处置的问题,也可使群众逐步形成一种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彻底解决农村骨灰寄存难问题,有效遏制农村骨灰二次土葬,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从全县实际情况看,县城居民死亡人口的骨灰基本都寄存在县殡仪馆和公墓,而农村死亡人口骨灰95%以上是被丧属带回农村进行安葬。
将骨灰带回农村安葬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群众“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还根深蒂固,认为人死后即便是火化了也应该将骨灰埋葬起来;二是农村没有骨灰寄存设施,而大多数群众居住地距离县殡仪馆(公墓)较远,把骨灰寄存到县殡仪馆(公墓),祭祀不方便,往返时间长,
花费也较高。
因此,全县农村每年有近3000具骨灰用或大或小的棺材进行“二次土葬”,使耕地里出现大量坟头。
这不但没能节约土地和木材,反而使群众经济负担加重,也使充满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习俗死灰复燃,与殡葬改革的本义背道而驰。
“二次土葬”成为伴随殡葬改革的老大难问题。
建设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不但减轻了县殡仪馆或公墓骨灰寄存的压力,解决了农村群众骨灰寄存难的问题,方便了群众祭祀,从根本上也解决了散埋乱葬和骨灰装棺二次土葬问题。
对破除封建迷信陋习,节约土地,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项目的建设是切实必要的。
1.5建设内容与规模
根据**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规划,全县共建设80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
一般2-3个连片的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较集中的地址建有一所公益性骨灰堂(公墓),骨灰堂(公墓)占地面积控制在10000平方米(折合15亩),其中骨灰堂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2000个格位。
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为9200平方米,安葬骨灰的单人墓穴占地不超过1平方米,双人合葬墓穴占地不超过1.2平方米,墓碑要小型化,尺寸不大于40CM×60CM。
具体到每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其主要建设内容为:
1、骨灰堂占地800平方米,骨灰堂主体建筑面积200
平方米
2、大门:主入口设计为一座仿古牌楼,牌楼高3.5m,宽4m。
2、祭祀炉2个
3、门卫室,面积8平方米
3、绿化工程:绿化率大于40%。
4、服务设施:设置消防和电子防盗等配套设施,以保障寄存骨灰安全。
5、供电及给排水配套建设工程
村级公墓(骨灰堂)要按“五个一”的建设标准建设,即一个大门、一条道路、一个醒目的标志或标志性建筑、一个规范的名称、一个明晰的界线(四边)。
四边可以建砖石围墙,也可以栽种花椒树、冬青树、槐树等组成篱笆墙。
公墓应当保持整洁肃穆,墓区规划人行道和绿化带,墓穴排列整齐,标准统一,做到墓区规划合理,环境园林化;骨灰堂外观上要区别于居民住房,设置祭奠台,骨灰存放架要摆放整齐,院内要美化绿化。
选用废荒瘠地及村庄改造废弃地
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原则上在瘠地和不宜耕种的土地选址,不得在河流堤坝、铁路、公路两侧和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选址。
,提倡以卧碑为主。
1.6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对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建设期间应加强管理,对物料堆放点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多余土方及时清运,要采取设标牌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人群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
1.7项目管理与实施
本项目承办单位为**县民政局。
为做好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各项手续的办理、设计、报批与实施等工作。
项目建设期3年。
1.8项目招投标方案
招标的范围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的勘察设计招标、施工监理招标、施工企业选择招标三项,拟全部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1.9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申请彩票公益金3400万元,地方配套600万元。
1.10效益评价
项目建成后,可免费为农村群众提供骨灰寄存服务,同时为村民提供了一个祭奠先人、寄托哀思的文明场所。
不仅可以减少群众办理丧事费用,还可以节约大量土地,促进社会风气和殡葬改革工作健康发展,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1.12结论与建议
项目的实施,对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建立完备殡葬服务设施和殡葬管理服务网络,反对封建迷信,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无论从工程技术上,还是从我国当前大环境方面都是可行的。
建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的前期工作进程,积极落实建设资金,落实设计及施工单位,尽早开工,保持保量按时完成工程建设,及时投入使用,尽快发挥项目应有的效益。
第二章项目背景与建设必要性
2.1项目背景
以人为本,把握难点,确立建设乡镇骨灰堂的科学思路。
随着殡葬改革工作的逐步深化,全县火化率基本达到了100%,实现了殡葬改革目标的第一步。
但如何解决大量骨灰的安葬和处置问题,尤其是解决好占总火化总量80%以上的农村死亡人口的骨灰安葬和处置问题,则是殡葬改革最终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
从我县实际情况看,城市死亡人口的骨灰基本都寄存在县殡仪馆(公墓),而农村死亡人口骨灰95%以上是被丧属带回农村进行安葬。
将骨灰带回农村安葬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群众“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还根深蒂固,认为人死后即便是火化了也应该将骨灰埋葬起来;二是农村没有骨灰寄存设施,而大多数群众居住地距离县殡仪馆(公墓)较远,把骨灰寄存到县殡仪馆(公墓),祭祀不方便,往返时间长,花费也较高。
因此,全县农村每年有近3000具骨灰用或大或小的棺材进行“二次土葬”,使耕地里出现大量坟头。
这不但没能节约土地和木材,反而使群众经济负担加重,也使充满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习俗死灰复燃,与殡葬改革的本义背道而驰。
“二次土葬”成为伴随殡葬改革的老大难问题。
面对这一实际问题,县民政局领导班子经过认真研究,一致认为:解决好农村骨灰安葬和处理问题,不仅对深化殡葬改革有着深远意义,也是建设“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解决这一问题,不能单纯靠行政手段,也不能单靠说服教育,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解决群众安葬和处置骨灰的实际问题。
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认为建立农村骨灰堂(公墓)是国家政策所允许的,虽然前期建设投入大一些,也存在后续管理问题,但从长远来看,农村骨灰堂(公墓)占地面积小,对土地的需求有限,维护费用较低,可循环使用,且距离群众较近,方便群众祭祀。
不仅可以解决长期以来农村骨灰安葬和处置的问题,也可使群众逐步形成一种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2.2项目建设必要性
农村骨灰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影响面大,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
近年来,我县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村乱建墓地,墓穴占地面积越来越大,墓碑越建越高;存在着在耕地上乱埋滥葬骨灰的问题;上坟祭奠存在着引发火灾隐患;丧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
上述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
度上影响了城乡规划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
因此,加强和规范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建设和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事业的健康发展,已成为各级政府和政府各级职能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重要工作,努力创造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文明城市环境;积极稳妥地推进节约丧葬用地等优良作风,革除丧事大操大办、棺椁二次下葬等陈规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加快全县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是必要的,而且迫在眉睫。
第三章建设条件
4.1地理位置
**县80个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利用脊地,或经土地流转后废弃荒地,同时,尊重当地群众的意见,在选定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时,邀请当地有影响的村民代表参与一道择地,便于大多数人接受,交通相对便利。
4.2自然条件
4.2.1气象
项目区所在地位于亚热带向温带过渡区,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
形成春季温暖、夏季炎热、秋季凉爽、冬季寒冷、温暖适中的气候特征,各主要气候数据如下:年平均气温13.9℃
最热月平均气温27.1℃
最冷月平均气温-9℃
极端最高气温43℃
极端是低气温-18.9℃
多年平均降水总量711.9mm
平均相对温度69%
无霜期206d
年平均日照时数4430.7h
年平均日照百分率57%
主导风向 E.N
年平均风速 3.2m/s
4.2.2水文
项目区所在地地处黄河巨大冲积扇的中部,豫东平原的中部偏北。
该景区地形平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坡降1/5000左右,海拔高度在40.1~66.7m,相对高差26.6m。
附近有贺李河、扬河等骨干河流,为季节性河流,水量不丰,其水量补给主要依靠黄河引水。
4.2.3地质地貌
据工程地质分析,旅游区所在地地层属第四系全新河流相沉积层,主要为粉质、粉土、粘土层,地基承载力在100~150Kpa之间,地质条件较好。
4.2.4地震烈度
据《中国地震列度区划图》(1990),该区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
4.3基础设施条件
本项目位置交通比较便利,水电设施比较完善,均可满足项目需求。
1、供水
项目所在地基本实现了自来水供应,敷设有给水管,可满足用水需要。
2、排水
在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内新建排水管(沟),确保排水顺畅。
3、供电
拟建场地电力供应充足,可满足项目所需供电。
4、交通
项目区实现了村村通公路的目标,交通比较便利。
5、通讯
**县通讯条件良好,万门程控电话已开通。
互联网、移动通信等信息交流便利,可以满足项目通讯需求。
4.4材料来源及运输条件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有:生石灰、沥青、碎石、石料、、水泥、木材、钢材、电缆、中(粗)砂等,其主要材料通过汽运均可由当地购得。
第五章建设内容与规模
5.1项目建设指导思想
1、贯彻“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等方针,
2、按照“城乡一体,整体推进,一步到位,全面规范”的原则;
3、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5.2建设内容与规模
根据**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规划,全县共建设80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
一般2-3个连片的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较集中的地址建有一所公益性骨灰堂(公墓),骨灰堂(公墓)占地面积控制在10000平方米(折合15亩),其中骨灰堂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2000个格位。
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为9200平方米,安葬骨灰的单人墓穴占地不超过1平方米,双人合葬墓穴占地不超过1.2平方米,墓碑要小型化,尺寸不大于40CM×60CM。
具体到每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其主要建设内容为:
1、骨灰堂占地800平方米,骨灰堂主体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2、大门:主入口设计为一座仿古牌楼,牌楼高3.5m,
宽4m。
3、祭祀炉2个
4、门卫室,面积8平方米
5、绿化工程:绿化率大于40%。
6、服务设施:设置消防和电子防盗等配套设施,以保障寄存骨灰安全。
7、供电及给排水配套建设工程
第六章工程技术方案
6.1设计依据
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确定该工程项目的各项技术指标,作为设计依据。
6.1.1法律法规
1、《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
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
3、《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4、《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5、《中国古代设计规范》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1.2文件、资料等
1、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
2、有关历史文献资料
6.2总平面布置
6.2.1总平面布置原则
1、遵循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第一的原则;
2、尽量保持原地形地貌,减少占地范围和节约土方工程量的原则;
3、空地以绿化种植为主
4、综合考虑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可持续发展投资、效益等因素合理选择各项指标。
6.2.2总平面布置
1、入口广场
入口广场位于大门牌楼外,起着入口引导和集散功能的作用。
广场的设计是为了突出建筑,突出标志性,采用青砖铺地,同时也与牌楼、骨灰堂等周边的建筑构成文脉上的延续。
其东西长16m,南北宽8m,占地面积108㎡。
2、入口大门
入口大门是重要的标志之一,大门采用传统的牌坊建筑形式,并加以抽象变形,组合了一些现代的元素。
牌楼高3.5m,宽4m,以砖石为原料。
3、建设一座廊式一层骨灰堂,外观上要区别于居民住房,占地面积32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设置2000个格位。
骨灰存放架位要采用防火材料,高度一般不超过2.5米,以方便丧属存取。
4、在骨灰堂的一侧设置祭奠台一个,祭祀炉2个
5、在牌楼内一侧建门卫室一间,面积8平方米
6、公墓四边建议栽种冬青树、槐树等组成篱笆墙。
应当保持整洁肃穆,墓区规划人行道和绿化带,墓穴排列整齐,标准统一,做到墓区规划合理,环境园林化;公益性公墓要
按照节约土地的要求,选用废荒瘠地及村庄改造废弃地墓穴必须严格按照单穴不超过1平方米、双穴不超过1.2平方米的规定标准建造,墓碑最高不得超出地面1米。
在铁路、公路、旅游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设立的公益性公墓,必须以卧碑形式墓穴为主。
要注重墓区环境建设,做到绿化、美化、园林化。
另进行供电及给排水配套建设工程,设置消防和电子防盗等配套设施,以保障寄存骨灰安全。
6.2.3竖向布置及场地排雨水
项目区内地势较为平坦,本设计场地设计标高基本保护原地貌。
排水横坡不小于5‰。
排水纵坡不小于3‰,排水横坡为1—2%。
;
6.4.1.4主要建筑用料做法
1、外装修
绘画艺术中心以庄重、简洁为主。
外墙窗底墙群采用灰色花岗石饰面,装饰线条采用浅灰色外墙涂料,窗户采用银灰色镀膜玻璃,入口处为灰色花岗岩,踏步为深灰色花岗岩。
2、内墙
混合砂浆,外罩乳胶漆,卫生间外罩釉面砖。
有特殊要求的房间按工艺要求确定内墙装饰材料品种。
3、屋面
采用保温、隔热高分子防水材料面层,外天沟有组织排水。
4、楼地面
展厅及其它用房地面均为耐磨地砖,卫生间为防滑地砖,入口门厅为花岗岩地面。
5、门窗
木门、不锈钢全玻门,塑钢双层窗。
6、顶棚
同内墙。
有特殊要求处采用吊顶。
6.4.1.5建筑消防说明
依据建筑设计院防火规范(GBJ16-87修改版),综合楼为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与周围建筑物的间距应满足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
既符合防火疏散要求,又起到合理组织人流,互不干扰的作用。
6.4.1.6结构设计
1、设计依据
(1)建筑设计方案
(2)本专业有关规范、规定
建筑结构设计院统一标准(GBJ16-84)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及局部修订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
(3)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探资料
2、设计要求
(1)绘画艺术中心使用功能为服务、展览和会议及一些附属用房,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重要性类别为丙类,结构抗震等级为三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2)根据方案设计及其他设计条件,绘画艺术中心为二层砖混结构。
柱截面尺寸如下:
板:厚120,C20钢筋砼
梁:C20钢筋砼
6.4.1.7地基处理及基础形式
根据建设场地附近建筑的地质情况,初步确定该地基承载功能满足建筑物对强度及变形的要求,可以直接采用天然地基,宜采用墙下条基及柱下独立基础。
6.4.2陈展
陈展是体现建筑内涵的一个重要内容,绘画艺术中心建设竣工后,为充分体现虎文化内涵,相应布置一些陈展。
6.5绿化系统
本着保护和生态原则,按照景区总体规划,提高保护区内植被覆盖率和景观连接性,改善生态环境,创造天人合一的景观格局,绿化种植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本设计将结合
总平面布局,对绿化和美化进行补充和完善,建成集休闲娱乐、观光、旅游为一体的景区,使景区具备一定的观赏性,将文化和休闲、和谐地结合在一起,有效改善景区环境,提高是区观赏价值和旅游价值。
总绿化面积104000㎡,折合156亩。
绿化树种选择以适合景区种植的树种,如香樟、水杉、银杏、悬铃木、元宝枫、柿树、黄栌、火炬树、红叶李、松树、槐树、柏树等大乔树种和鸡爪槭、小叶女贞、鹅掌楸、柳、木槿、白兰花、桂花、南天竹、扶桑等小乔树种;灌木种植可选用黄杨、贴梗阻海棠、金丝桃、小壁、金叶女贞、杜鹃、侧柏等;草地可选种四季长青、狗牙根、马蹄金等,形成完整的陵区绿化系统。
6.6公用工程
6.6.1给水工程
6.6.1.1设计院依据
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3、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
6.6.1.2水源和供水设施
本项目考虑景区绿化用水较大,考虑到景区地下水资源丰富,景区供水采用浅层地下水,供水费用较低,同时可以减少镇区供水压力。
项目给水设计院范围为景区服务人员及游客生活用水,同时还有景区绿化用水。
项目区域地下水资源丰富,水质良好,设计新打打深井1眼,井深40m,单井出水量为30t/h,可能保证绿化和生活用水需求。
6.6.1.3用水量及水质、水压要求
1、生活用水量:
生活用水量主要包括景区内工作人员的用水量及游客的用水量。
工作人员定员按15人计算,游客数量根据预测,到2014年,景区平均日接待游客约为1778人,高峰季节平均日接待游客为4500人,因此游客人数按4500人计算。
用水量指标参考《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游客按30升/人·日,工作人员按每人每天100L。
则生活用水量Q1=4500×30+15×100=136.5m3/d
2、绿化用水量:
本项目绿地总面积104000㎡,用水量指标取2L/㎡·日则绿地用水量:2×104000=208m3/d
3、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量: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量按10%计算,
即344.5×10%=34.45m3/d。
用不量合计=136.5+208+34.45=278.95m3/d(Kd=1.2),平均小时用水理34.87m3/h(Kd=1.5)。
2、水质和水压要求
项目生活用水采用市政给水,绿化及其他用水为井水。
各用水处供水管道入口处水压不小于0.2MPa。
6.6.2排水工程
1、排水量
项目排水设计主要为生活排水,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算,排水量为:即136.5×80%=109.2m3/d。
2、排水方案
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中含粪便废水需经化粪池处理后方可外排;雨水经雨水排放系统悼念后排入市政雨水排放系统。
6.6.3消防工程
项目消防用水量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规定,各单体按一次火灾计算,室外消防用水量按15L/S,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按10L/S,折合为最大小时消防用水量为90t/h。
项目设计消防设施供水能力为100t/h,可以满足项目消防用水需求。
场区消防系统为:室外消防采用低压消防制,控制半径按80m计。
场区设计三出口式地面消防栓6处及消防供水管
网1套组成消防供水系统。
6.6.4项目给排水、消防设施表
给排水设备及构建物一览表
6.6.5供电工程
6.6.5.1设计依据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2、《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
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4、《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6.6.5.2用电负荷,负荷等级和供电参数
本项目供电包括二方面,一方面为建筑物(办公、绘画艺术中心及生活等)用电,包括消防用电,第二方面是景区照明用电,包括道路照明、停车场照明等用电。
项目装机容量130KW,计算有功负荷86KW,无功负荷47.3KVAR。
项目低压侧总计算负荷为98.1KVA,负荷等级为Ⅲ类负荷。
供电参数为电压380/200V,50HZ,三相交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