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学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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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收内涵的界定
一、 税收的概念
所谓税收,就是国家为了实现其公共职能 的需要,凭借政治权力,运用法律手段,强制 地、无偿地、固定地集中一部分社会产品所形 成的特定分配关系。
二、 税收的本质
税收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分配形式,其所 以特殊,就在于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而 不是凭据财产权力实现的分配。
三、 经济调节说
经济调节说,也称市场失灵说,是西方资本主义发展 到国家垄断阶段以后产生的、以凯恩斯主义为代表的理论 观点。认为西方国家之所以还需要税收,主要有两点: 一是社会上存在着“公共物品”需要; 二是西方社会的“市场机制失灵”。
税收是国家社会政策的重要手段,是完善市场机制、 调节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工具之一。因此,税收除实施财 政等职能作用外,还对国家有效调整资源配置,实现资源 有效利用,调节国民收入与财富的分配,增进社会的福利, 刺激有效需求,调节社会总供求及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的 稳定与增长等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发挥作用。
三、 现代国家税收存在的必要性
国家提供私人主体需要的公共物品,就必须 拥有大量的资金,但国家原则上不从事财富生产 和交换活动,只能从私人主体那里获取资金,形 成国家的财政收入。如国家通过增发货币、举借 公债、收费、罚款等多种形式取得财政收入,但 财政收入中,最大量的是税收收入。因此,现代 国家即税收国家。
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征税对象的一 类税收。我国现行的财产税有:资源税、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 辆购置税,将要开征的遗产税;
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征收对象的一类税 收。我国现行的行为税有:印花税、车船使用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屠宰税、筵席税。
税,也称国税
凡由地方权力机关通过 立法决定征收,且税收 管理权和收入支配权归 属于地方政府的税收为
第四节 税收的分类
一、依据征税对 象不同
税收可分为
我国
商品税
流转税
所得税
所得税
财产税
财产税
行为税
流转税:是指以纳税人的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征收 对象的一类税收。我国目前的流转税有:增值税、 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将开征的证券交易税;
所得税:是指根据纳税人的所得额(收益额)征收的一类税 收。我国现行的所得税有: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农牧业税, 将要开征的社会保障税;
三、 税收的特征
税收的特征概括为“三性”:
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征税,: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在征税的时候,既不 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也不向纳税人提供相 应的服务或者某种特许权利;并且,税款一经 征收,即转归国家所有和支配,而不再直接归 还给纳税人。
二、 税收是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国家的职能越来越 多元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国家的职能就 是提供公共物品。公共物品具有与私人物品完全 不同的特征:即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不排 他性和受益的不可阻止性。这就决定了公共物品 或者是私人主体无法提供,或者是以营利为目的 的私人主体不愿提供,因此,只能由国家或代表 国家的政府来提供。
二、按照计税依据 分类
从价税
从量税
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 依据,按一定比例计
征的税种。
如增值税、营业税、 关税。
指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 量、面积、件数)为依据, 规定固定税额计征的税种。
如资源税、车船使 用税、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税收管理 权和税收收入归属
分类
中央税
地方税
中央和地方 共享税
凡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或经其授权的机关进行 税收立法,且税收管理 权和收入支配权归属于 中央政府的税收为中央
《税法学》
陈少英教授
华 东 政 法 大学
第一讲 税收的基本原理
第一节 现代国家与税收
一、 税收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
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剩余产品 的增加,出现了社会分工,出现了分配上的差别和 私有财产,从而出现了经济上相互对立的阶级以及 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国家。国家为了维持其存在和 实现其职能,必须消耗一定的物质财富,因而就必 然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采取一定的方式取得财政 收入。税收就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途径和主 要方式。
公需说:亦即公共福利说,从国家职能出发,认为国 家职能在于满足公共需要,增进公共福利, 为此需要费用支出,税收就是实现这种职能 的物质条件;
义务说:强调国家的权力,为了实现其职能,必须强 制课征税收,否则个人生活就无法想象,对 于纳税人来说,纳税是强制的义务。
二、 劳务报偿说
劳务报偿说认为,国家对人民提供利益,人 民以向国家纳税作为交换代价。
交换说:也称买卖交易说、均等说、利益说或代价说,即把税收 看作为实行征税的国家给与市民利益的对价;
保险说:国家保护了人民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人民受到了 保护就应当向国家支付报酬,国家如同保险公司,人民 纳税就如向保险公司交保险费一样;
新利益说:也称为税收价格理论,认为因家可以分解为构成国家 的个人,国家满足公共需要就是满足每个人共同的私 人欲望,因此个人纳税就象为满足私人欲望而购物所 支付的价款。
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在征税之前,对于什 么征税,以及征收的比例或者数额,都用法律 的形式规定下来,由税收征纳双方共同遵守。
四、 税收的职能
税收具有三种职能: 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财政职能 调节经济的职能——经济职能 反映与监督的职能——监督职能。
第三节 税收的根据
课税依据的问题,也就是国家为什么要征税、纳 税人为什么要向国家纳税的问题。
有关课税依据的理论,主要有公需说、交换说、 保险说、义务说、经济调节说,概括起来有三大类 型。
课税依据的 理论
需要分担说
劳务报偿说
经济调节, 市场失灵说
公需说 即公共福利
说
义务说
交换说
也称买卖交 易说 均等说 利益说 代价
说
保险说
新利益说
一、 需要分担说
需要分担说认为,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需要消耗 一定的物质财富,而纳税人是国家的一分子,因而有分 担公共需要的义务。这种学说具体又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