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项目部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1.严禁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上班时迟到、脱岗、离岗、有事不请假、
嬉戏打闹,违者处以50—200元罚款。
2.严禁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喝酒打牌打架斗殴,借酒闹事
者处以500—800元的罚款,情节恶劣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各部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我行我素,不服从领导统一管理、
统一安排者,处以300—50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或降低工资标准。
4.严禁项目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不作为,未履职尽责﹚,
违者处以800—1000的罚款,屡教不改者降低工资待遇或者开除。
5.严禁项目部管理人员与施工班组串通发生利益关系,违者处以
1000—3000元的罚款或扣除当年工资。
6.严禁施工班组在工作中故意刁难、辱骂,殴打项目管理人员或不
听从管理的班组处以5000—8000元的罚款。
7.严禁项目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与业主,监理发生行为冲突。违者处
以3000—5000元的罚款。
8.严禁项目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者处以3000
—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并立即开除现场。
9.严禁项目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使用裙带关系做事,不服从项目部统
一管理者,立即开除现场。
10.严禁项目管理人员在大宿舍内,非夫妻关系同居,违者处以500
—800元罚款,造成一切后果经由双方自行承担。
石马立交工区项目部
二0一三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