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2016(通风部分课件)方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解读(通风部分)PPT课件
4.大项内容中缺项时,按式( 1)进行折算: A=100C/(100-B)
(1)
式中 A——实得分数;
B——缺项标准分数;
C——检查得分数。
【解读】大项内容中缺项是指缺一分项来自者整小项。如:检查考核周期中,井
下不存在“风桥”设施,这一分项按缺项折算;按规定采区不需要设专用
回风巷,而通风系统第 3小项“采区专用回风巷不用于运输、安设电气设
第二部分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将原标准的基本条件:不存在 6个方面通风重大事故隐患新
标准具体细化 27种情形,列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便于检查考
核。只要有 1种情形不符合,煤矿失去参与考核定级的资格。 1.通风系统重大事故隐患
(1)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解读】
在现有矿井通风网络及主要通风机能力,实际最大供风量 不能满足矿井计算的需要风量。
2.局部通风重大事故隐患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电、
风电闭锁装置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
【解读】 掘进工作面及回风巷风流中甲烷浓度到达断电值,不能自动切断
供风范围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即使切断电源期间人工 能送电; 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突然停止运转停风后或者风筒中风 速低于规定值时,不能自动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的电源,即使切断电源期间人工能送电。
【检查方法】 查矿井通风阻力和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报告及测风报表。
(2)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不匹配的;
【解读】 装有主要通风机的井口地面未装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装有备用主
要通风机且装备不是同一型号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的。 【检查方法】 查主要通风机站及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报告。
煤矿安全规程(通风部分)
第一节通风第一百条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1规定。
表1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名称最高允许浓度(%一氧化碳CO 0.0024氧化氮(换算成二氧化氮NO2) 0.00025二氧化硫SO2 0.0005硫化氢H2S 0.00066氨NH3 0.004瓦斯、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的百分比计算。
第一百零一条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表2要求。
设有梯子间的井筒或修理中的井筒,风速不得超过8m/s;梯子间四周经封闭后,井筒中的最高允许风速可按表2规定执行。
无瓦斯涌出的架线电机车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可低于表2的规定值,但不得低于0.5m/s。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其最大风速可高于表2的规定值,但不得超过5m/s。
第一百零二条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2℃以上。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
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新建、改扩建矿井设计时,必须进行矿井风温预测计算,超温地点必须有制冷降温设计,配齐降温设施。
第一百零三条矿井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二)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
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氢气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按实际需要计算风量时,应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过小。
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订1次。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讲解ppt课件
通防专业
通防专业
一、通风、瓦斯
12、原规程第一百二十三条,有关“主要通风机房”的相关规定, 在新规程第一百六十条新增:“实现主要通风机集中监控、图像监视 的主要通风机房可不设专职司机,但必须实行巡检制度。”的规定。 其他不变。
4、原规程第一百零八条,贯通巷道相关规定中第二款:“停掘 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 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 处理。” 在新版中更改为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每班必须检查 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其他不变。
通防专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7号令 要求,进一步强化通防安全工作,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通 防保障,现将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通防部分与原规程 不同条款并且与我矿相关的内容整理出来,和大家共同学 习一下,其他与我矿无关但专业相关的内容,由于时间紧 促,无法整体呈现,希望大家在会后再具体进行学习(新 版安全规程电子版已发送至各单位公共邮箱,请自行下 载)。
通防专业
一、通风、瓦斯
10、原规程:第一百二十一条,关于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相 关规定中,第六款:“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 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在新规程第一百五 十八条第六款新增“改变对旋式主要通风机运转级数时,必须经矿总 工程师批准。”的规定。新增第八款“主要通风机技术改造及更换叶 片后必须进行性能测试。”的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煤矿安全规程》(201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目录第一编总则 (1)第二编地质保障 (4)第三编井工煤矿 (6)第一章矿井建设 (6)第一节一般规定 (6)第二节井巷掘进与支护 (6)第三节井塔、井架及井筒装备 (11)第四节建井期间生产及辅助系统 (12)第二章开采 (15)第一节一般规定 (15)第二节回采和顶板控制 (17)第三节采掘机械 (23)第四节建(构)筑物下、水体下、铁路下及主要井巷煤柱开采 (25)第五节井巷维修和报废 (25)第六节防止坠落 (26)第三章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 (26)第一节通风 (26)第二节瓦斯防治 (33)第三节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 (37)第四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37)第一节一般规定 (37)第二节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40)第三节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41)第五章冲击地压防治 (43)第一节一般规定 (43)第二节冲击危险性预测 (44)第三节区域与局部防冲措施 (45)第四节冲击地压安全防护措施 (45)第六章防灭火 (46)第一节一般规定 (46)第二节井下火灾防治 (48)第三节井下火区管理 (50)第七章防治水 (51)第一节一般规定 (51)第二节地面防治水 (52)第三节井下防治水 (53)第四节井下排水 (55)第五节探放水 (56)第八章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 (57)第一节爆炸物品贮存 (57)第二节爆炸物品运输 (60)第三节井下爆破 (61)第九章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66)第一节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 (66)第二节立井提升 (73)第三节钢丝绳和连接装臵 (77)第四节提升装臵 (82)第五节空气压缩机 (86)第十章电气 (87)第一节一般规定 (87)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 (90)第三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91)第四节输电线路及电缆 (91)第五节井下照明和信号 (93)第六节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94)第七节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 (95)第八节井下电池电源 (96)第十一章监控与通信 (97)第一节一般规定 (97)第二节安全监控 (97)第三节人员位臵监测 (101)第四节通信与图像监视 (101)第四编露天煤矿 (103)第一章一般规定 (103)第二章钻孔爆破 (104)第一节一般规定 (104)第二节钻孔 (104)第三节爆破 (104)第三章采装 (107)第一节一般规定 (107)第二节单斗挖掘机采装 (107)第三节破碎 (109)第四节轮斗挖掘机采装 (109)2第五节拉斗铲作业 (109)第四章运输 (110)第一节铁路运输 (110)第二节公路运输 (111)第三节带式输送机运输 (112)第五章排土 (112)第六章边坡 (114)第七章防治水和防灭火 (115)第一节防治水 (115)第二节防灭火 (115)第八章电气 (115)第一节一般规定 (115)第二节变电所(站)和配电设备 (116)第三节架空输电线和电缆 (116)第四节电气设备保护和接地 (117)第五节电气设备操作、维护和调整 (118)第六节爆炸物品库和炸药加工区安全配电 (119)第七节照明和通信120第九章设备检修 (120)第五编职业病危害防治 (122)第一章职业病危害管理 (122)第二章粉尘防治 (122)第三章热害防治 (124)第四章噪声防治 (125)第五章有害气体防治 (125)第六章职业健康监护 (125)第六编应急救援 (127)第一章一般规定 (127)第二章安全避险 (128)第三章救援队伍 (129)第四章救援装备与设施 (130)第五章救援指挥 (130)第六章灾变处理 (131)附则 (134)附录主要名词解释 (135)3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制定本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2016年版_图文
总则解读
瓦斯爆炸事故案例
贵州省某矿是设计年产量为90万t的高瓦斯矿井,相对瓦斯涌出 量为20.36m3∕t,煤尘爆炸指数为29.49%~39.48%,煤层有自然 发火倾向。
瓦斯爆炸事故发生于某年3月20日10时5分(见下图)。事故地 点在矿井东部采区11号煤层11111采煤工作面运输机巷与开切眼 贯通处。事故前该区域使用1台风量为1249m3/min的主要通风机, 5处独头共用1台28KW局部通风机供风。事故发生时,爆炸产生 的大量浓烟冲出平硐口,总计波及巷道达2550m。摧毁风桥2座、 风门7道,破坏巷道1653m、电缆2840m和47台机电设备。井下 多人遇难。
式中 f——普氏系数;
B——巷道跨度,m;
H——巷道掘进高度,m;
φ——内摩擦角,(º)。
42
开采解读
TYGD10岩层钻孔探测仪
该仪器由主机和辅机两部分组 成(见图),主机用来观察钻孔 岩性、裂隙、各岩层厚度变化 及赋存情况,并在显示屏上显 示出来,辅机是由防爆摄像机 构成,用来记录拍摄主机观察 到的钻孔中岩性、裂隙及各岩 层厚度变化及赋存情况。
观测内容包括:巷道表面位移、巷道围岩较深部变形、 巷道顶板的离层状况、锚杆全长范围的受力情况、锚杆 的拉拔试验和锚杆的工作阻力。
48
开采解读
顶板离层观测仪
49
开采解读
1 基岩
岩层分界面
2 直接顶
巷道围岩深部位移观测仪安装示意图
1997年5月3日,淮北矿务局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其原因就是在高 瓦斯区域的煤巷掘进工作面违章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所造成的。
23
矿井建设解读
第八十条 开凿或者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 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跑 车防护装置,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施 工组织设计或者作业规程中明确。斜井(巷)施工期间兼 作人行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设有躲避硐的一 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人行道 必须设红灯和语音提示装置。斜巷采用多级提升或者上山 掘进提升时,在绞车上山方向必须设置挡车栏。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目录
第一编总则 (8)
第二编地质保障 (13)
第三编井工煤矿 (16)
第一章矿井建设 (16)
第一节一般规定 (16)
第二节井巷掘进与支护 (17)
第三节井塔、井架及井筒装备 (26)
第四节建井期间生产及辅助系统 (28)
第二章开采 (34)
第一节一般规定 (34)
第二节回采和顶板控制 (38)
第三节采掘机械 (49)
第四节建(构)筑物下、水体下、铁路下及主要井巷煤柱开采 (53) 第五节井巷维修和报废 (54)
第六节防止坠落 (55)
第三章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 (56)
第一节通风 (56)
第二节瓦斯防治 (69)
第三节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 (77)
第四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78)
第一节一般规定 (78)
第二节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83)
第三节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86)
第五章冲击地压防治 (90)
第一节一般规定 (90)
第二节冲击危险性预测 (93)
第三节区域与局部防冲措施 (93) 第四节冲击地压安全防护措施 (95) 第六章防灭火 (95)
第一节一般规定 (95)
第二节井下火灾防治 (100)
第三节井下火区管理 (104)
第七章防治水 (107)
第一节一般规定 (107)
第二节地面防治水 (108)。
《煤矿安全规程》通风部分
《煤矿安全规程》矿井通风 .瓦斯防治 .突出防治 .安全监控胡能应2009年1月《煤矿安全规程》矿井通风 .瓦斯防治.突出防治 .安全监控第二章通风和瓦斯第一节通风第一百条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1规定。
瓦斯、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的百分比计算。
第一百零一条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表2要求。
设有梯子间的井筒或修理中的井筒,风速不得超过8m/s;梯子间四周经封闭后,井筒中的最高允许风速可按表2规定执行。
无瓦斯涌出的架线电机车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可低于表2的规定值,但不得低于0.5m/s。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其最大风速可高于表2的规定值,但不得超过5m/s。
第一百零二条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2℃以上。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
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新建、改扩建矿井设计时,必须进行矿井风温预测计算,超温地点必须有制冷降温设计,配齐降温设施。
第一百零三条矿井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二)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
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氢气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按实际需要计算风量时,应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过小。
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订1次。
第一百零四条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2016年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通风部分详解
第三章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第一节通风第一百三十五条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4规定。
表4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甲烷、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百分比计算。
第一百三十六条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当符合表5要求。
表5井巷中的允许风流速度设有梯子间的井筒或者修理中的井筒,风速不得超过8m/s;梯子间四周经封闭后,井筒中的最高允许风速可以按表5规定执行。
无瓦斯涌出的架线电机车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可低于表5的规定值,但不得低于0.5m/s。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其最大风速可高于表5的规定值,但不得超过5m/s。
第一百三十七条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2℃以上。
第一百三十八条矿井需要的风量应当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二)按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
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甲烷、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温度及每人供风量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使用煤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机车运输的矿井,行驶车辆巷道的供风量还应当按同时运行的最多车辆数增加巷道配风量,配风量不小于4m3/min·kW。
按实际需要计算风量时,应当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者过小。
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订1次。
第一百三十九条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一百四十条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
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当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
《煤矿安全规程》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
有瓦斯喷出煤层
任
何
形
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式 串
联
在距离突出煤层 垂距小于10m的
通 风
区域
通风系统
用风地点:采煤工作面 掘进工作面 硐室 其他
矿井通风系统:包括通风动力装置、通风网络、通风设施三部分 1、通风动力装置安全要求:
通风系统
第一百五十八条 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在 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二)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 (三)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 10min内开动。 (四)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者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 (五)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当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
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
分区通风标准: 1、每一个水平、每一翼、每一采区都有
各自的进风巷和回风巷。 2、对应巷道间并联布置。 3、在网络图中,用风地点不能处于角联
分支。 4、在回风侧,主要扇风机之间不能相互
连通
通风系统
回风大巷
回 风 井
采区进、回风巷
必须贯穿整个采
采
区,严禁一段为
区 进风巷、一段为
通风系统
第一百六十一条 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 的应急预案。因检修、停电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
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变电所或者电厂在停电前,必须将预计停电时间通知矿调度室。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
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领导组织全矿井工作人员全部撤出。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 然风压通风;对由多台主要通风机联合通风的矿井,必须正确控制风 流,防止风流紊乱。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通风
旧规程140条与2016版175条对比
第一百七十五条 矿井必须从设计和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 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当瓦斯超限达到停电 值时,班组长、瓦斯检查工、矿调度员有权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 业,停电撤人。 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者通风系统遭到破坏 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 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 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 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甲烷浓度符合本规程规定时,方可开 启。 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警标, 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甲烷或者二氧化碳浓度 达到3.0%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本规程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不 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者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 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严禁在停风或者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2016版新增内容
第二百一十条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突出煤层,不得将 在本巷道施工顺煤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 域防突措施: (一)新建矿井的突出煤层。 (二)历史上发生过强度大于500t/次的突出的。 (三)开采范围内煤层坚固性系数小于0.3的;或者 煤层坚固性系数为0.3~0.5,且埋深大于500m的; 或者煤层坚固性系数为0.5~0.8,且埋深大于 600m的;或者煤层埋深大于700m的;或者煤巷条 带位于开采应力集中区的。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
通风篇 龙门峡南煤矿
旧版与2016版规程对比
煤矿安全规程(通风部分)
第一节通风第一百条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1规定。
表1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名称最高允许浓度(%一氧化碳CO 0.0024氧化氮(换算成二氧化氮NO2) 0.00025二氧化硫SO2 0.0005硫化氢H2S 0.00066氨NH3 0.004瓦斯、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的百分比计算。
第一百零一条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表2要求。
设有梯子间的井筒或修理中的井筒,风速不得超过8m/s;梯子间四周经封闭后,井筒中的最高允许风速可按表2规定执行。
无瓦斯涌出的架线电机车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可低于表2的规定值,但不得低于0.5m/s。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其最大风速可高于表2的规定值,但不得超过5m/s。
表2井巷中的允许风流速度井巷名称允许风速(m/s)最低最高无提升设备的风井和风硐专为升降物料的井筒风桥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井筒主要进、回风巷架线电机车巷道运输机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掘进中的岩巷其他通风人行巷道1.00.250.250.15151210888644第一百零二条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2℃以上。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
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新建、改扩建矿井设计时,必须进行矿井风温预测计算,超温地点必须有制冷降温设计,配齐降温设施。
第一百零三条矿井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2016《煤矿安全规程》
目录第一编总则 (10)第二编井工部门 (18)第一章开采 (18)第一节一般规定 (18)第二节井巷掘进和支护 (23)第三节回采和顶板控制 (57)第四节采掘机械 (78)第五节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 (86)第六节冲击地压煤层开采 (88)第七节井巷维修和报废 (93)第八节防止坠落 (96)第二章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 (97)第一节通风 (97)第二节瓦斯防治 (164)第三节粉尘防治 (199)第三章通风安全监控 (215)第一节一般规定 (215)第二节安装、使用和维护 (217)第三节甲烷优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 (221)第四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230)第一节一般规定 (230)第二节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238)第三节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251)第四节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259)第五章防灭火 (278)第一节一般规定 (278)第二节井下火灾防治 (287)第三节井下火灾管理 (307)第六章防治水 (314)第一节一般规定 (314)第二节地面防治水 (316)第三节井下防治水 (321)第四节井下排水 (334)第五节探放水 (338)第七章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 (347)第一节爆炸材料贮存 (347)第二节爆炸材料运输 (370)第三节井下爆破 (378)第八章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418)第一节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 (418)第二节立井提升 (448)第三节钢丝绳和连接装置 (460)第四节提升装置 (475)第五节空气压缩机 (503)第九章电气 (506)第一节一般规定 (506)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 (514)第三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520)第五节照明、通信和信号 (530)第六节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534)第七节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 (539)第十章煤矿救护 (543)第一节一般规定 (543)第二节救护指战员 (548)第三节救护装备与设施 (550)第四节抢救指挥 (554)第五节灾变处理 (556)第四编职业危险 (574)第一章管理和监测 (574)第二章健康监护 (579)附则 (584)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2016关于通风和瓦斯灾害防治方面的调整详解
关于通风和瓦斯灾害防治的调整
第一百七十五条 矿井必须从设计和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 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当瓦斯超 限达到断电浓度时,班组长、瓦斯检查工、矿调度员有权责令 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停电撤人。„„
关于通风和瓦斯灾害防治的调整
第一百七十六条 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 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甲烷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 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甲烷浓度都不超过 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停风区中甲烷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甲烷浓度 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中甲烷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 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甲烷和二氧化碳 浓度均不得超过1.5%,且混合风流经过的所有巷道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 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当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 甲烷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 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关于通风和瓦斯灾害防治的调整
第一百五十条 开采有瓦斯喷出、有突出危险的煤层或者在距 离突出煤层垂距小于10m 的区域掘进施工时,严禁任何2个工作 面之间串联通风.
关于通风和瓦斯灾害防治的调整
第一百五十二条 煤层倾角大于12°的采煤工作面采用下行 通风时,应当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煤工作面风速不得低于1m/s。 (二)在进、回风巷中必须设置消防供水管路。 (三)有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严禁(不得)采用下行通风。
2016版规程通风设计讲解
安源煤矿2016年10月份井下各用风地点通风设计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2016年10月份井下各用风地点通风设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及兖矿集团发【2013】91号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矿井风量计算方法》,结合矿井生产实际,制定2016年10月份各作业地点通风设计。
一、采煤工作面(一) 每个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按下式计算(备用工作面风量按采煤时实际需要风量的50%计算;当采煤工作面有串联通风时,选取单面实际需要风量较大者计算),并取其最大值:1.按适宜温度计算Q采 =60×70%×V×S×K采高×K长,m3 /min式中:V—采煤工作面合适风速(从表 1 中查取),m/s;S—采煤工作面通风断面积(按最大和最小控顶距的平均值计算),m2;K—采煤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从表2 中查取);采高—采煤工作面面长调整系数(从表3 中查取)。
K长表1 采煤工作面风流气温与对应风速采煤工作面进风流气温(℃)采煤工作面风速(m/s)<20 1.020~23 1.0~1.523~26 1.5~1.826~28 1.8~2.0﹥28 2.0~2.5表2 采煤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采煤工作面采高(m) <2.0 2.0~2.5 >2.5及放顶煤面) 1.0 1.1 1.2采高调整系数(k采高2表3 采煤工作面面长调整系数采煤工作面长度(m)长度风量调整系数(k长)<50 0.850~150 0.80~1.10150~260 1.10~1.40>260 1.40~1.602.布置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情况下,实际需要风量计算方法如下:Q采 =Q 采回+Q 采尾;Q采回 =q 回×k采/c采回;Q采尾 =q尾×k采/c采尾式中:Q采回—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的需要风量,m3/min;Q采尾—采煤工作面专用排瓦斯巷的需要风量,m3/min;k采—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正常生产时连续观测 1 个月,日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和月平均日瓦斯涌出量的比值);q回—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的风排瓦斯量,m3/min;q尾—采煤工作面专用排瓦斯巷的风排瓦斯量,m3/min;c采回—采煤工作面回风流允许的最高瓦斯浓度,c采回取0.8%;c采尾—专用排瓦斯巷回风流允许的最高瓦斯浓度,c采尾取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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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 主要来源是有机物和煤的氧化、煤岩层中、爆破作业以及人的呼吸等。 对人的眼、鼻、口有刺激,二氧化碳浓度变化对人体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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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
一氧化碳(CO)
有毒,一氧化碳与人体血液中红血球的结合能力比氧气大25 0~300倍。阻止吸氧和挤掉氧,造成人体细胞组织缺氧现象,引 起中枢系统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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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
工作面电源,工作面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八)专用排瓦斯巷禁止布置在h易自燃煤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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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条目
尾巷:外错尾巷,内错尾巷,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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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条目
第一百三十四条 低瓦斯矿井中,相 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有瓦斯喷 出的个别区域(采区或工作面)为 高瓦斯区,该区应按高瓦斯矿井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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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条目
甲烷还能穿过邻近的煤层和岩层从其它煤层的采空区、巷道涌出,或从岩
石及密闭墙的孔隙中渗出。
2. 化学性质
(1)甲烷微溶于水。
(2)甲烷本身无毒,但浓度很高时,使空气中的氧含量相对减少,能
使人窒息死亡。
(3)具有可燃性。
(4)具有爆炸性。瓦斯浓度达到5%~16%时,在空气中遇火源就会发
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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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
闭后,井筒中的最高允许风速可以按表5规定执行。
无瓦斯涌出的架线电机车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可低于表5的规定值,但不得低于 0.5m/s。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其最 大风速可高于表5的规定值,但不得超过5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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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
最高风速
大巷风速过大(超过8m/s),人员行走困难、影响听觉、不便工作。 井下湿度大,容易导致感冒和患风湿病。 采掘工作面防止风速过高造成粉尘飞扬。
(二)甲烷的危害 (1)当空气中瓦斯的含量达到一定值时,遇火就会燃烧或爆炸。甲烷 气体和氧气的量相匹配时,反应充分、剧烈,表现为瓦斯爆炸,反之 就表现为瓦斯燃烧。 (2)当空气中甲烷浓度很高时,空气中的氧含量相对降低,会使人窒 息。 (3)煤层及围岩中的甲烷气体达到一定的压力,在采掘活动等诱因作 用下,可以导致煤与瓦斯突出。 (4)甲烷是一种重要的温室气体,危害大气环境。
第一百二十五条 矿井通风系统中,如果 某一分区风路的风阻过大,主要通风机不能 供给其足够风量时,可在井下安设辅助通风 机,但必须供给辅助通风机房新鲜风流;在 辅助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绕道风 门。
严禁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 矿井中安设辅助通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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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通风目的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 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
第三章 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
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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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取消条目
第一百二十五条
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一百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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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增条目
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百五十二条 第一百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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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变化条目
内增 容加
部 分
一百五十八条、 一百四十三条、 一百四十九条、 一百五十条、 一百五十三条、 一百五十八、 一百六十条、
一百六十一条、 一百六十三条、 一百六十九条、 一百七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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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取消条目
第一百三十七条 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20m3/min、进回风巷
道净断面8m2以上,经抽放瓦斯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和增大风
量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后,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仍不符合本规程第一百三
十六条规定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可采用专用排瓦斯巷,专用排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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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
甲烷的性质
1.物理性质
(1)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无嗅的气体。
(2)瓦斯比空气轻,相对于空气的密度为0.554。由于它比空气轻,所
以经常聚集在巷道的顶部、上山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及顶板冒
落空洞中。
(3)甲烷有很强的扩散性和渗透性。瓦斯的扩散能力很强,扩散速度
是空气的1.3倍。如果巷道中有一处大量瓦斯涌出,能很快扩散到整个巷道。
氨气 NH3
来源:爆破、有机物氧化腐烂 性质:浓烈臭味的有毒气体,有爆炸性,爆炸界限16%~27% 危害:对皮肤和呼吸器官有刺激,引起咳嗽、流泪、头晕、声带水 肿,重者会昏迷、痉挛、心力衰竭以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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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条 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当符合表5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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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
第一百三十六条 设有梯子间的井筒或者修理中的井筒,风速不得超过8m/s;梯子间四周经封
最低风速 防止发生层状瓦斯积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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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
防止寒冷空气遇到井筒淋水和潮湿空气,在井壁、罐道梁等
处结冰,对提升设备和人员构成安全隐患,堵塞井筒通风断面, 还可能发生罐道梁上的冰凌突然坠落穿透灌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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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用排瓦斯巷及其辅助性巷道内不得进行生产作业和设置电气设备。
(五)专用排瓦斯巷内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当有防止产生静电、
摩擦和撞击火花的安全措施。
(六)专用排瓦斯巷必须贯穿整个工作面推进长度且不得留有盲巷。
(七)专用排瓦斯巷内必须安设甲烷传感器,甲烷传感器应当悬挂在距专
用排瓦斯巷回风口10—15m处,当甲烷浓度达到2.5%时,能发出报警信号并切断
(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 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4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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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
有害气体;在一般或一定条件下有损人体健康,或危害作业安全的气体。包 括有毒气体、可燃爆性气体和窒息性气体。
氧气 人休息时需氧气量0.25L/min ,行走或工作时为1~3L/min。
二氧化硫so2 主要来源:含硫煤炭氧化自燃、爆破含硫煤岩石和硫化矿物氧化
剧毒,强烈刺激眼睛,腐蚀呼吸器官,导致呼吸麻痹和支气管炎、肺水肿
硫化氢 h2s
来源:有机物腐烂、含硫煤炭自燃、煤岩层释放 危害:强烈毒性,刺激眼、鼻、咽喉和上呼吸道黏膜、干扰中枢神经
系统,引起急性中毒
二氧化氮NO2
来源:爆破作业,1千克硝铵炸药爆破后产生10升二氧化氮 危害:对眼、鼻、呼吸道及肺部具有强烈的腐蚀破坏,能引起肺水肿。
巷的设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工作面风流控制必须可靠。
(二)专用排瓦斯巷必须在工作面进回风巷道系统之外另外布置,并编制
专门设计和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将工作面回风巷作为专用排瓦斯巷管
理。
( 三 )专用排瓦斯巷回风流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2.5%,风速不得低于
0.5m/s;专用排瓦斯巷进行巷道维修工作时,瓦斯浓度必须低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