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实用版
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模版
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模版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的安全管理,保障电力调控工作的安全稳定进行,制定本安全工作规定。
第二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的安全工作以保障电力调控过程中的设备、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并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为核心任务。
第三条本安全工作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员工、管理人员和客户等。
第四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根据本安全工作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七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与有关部门和单位保持良好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进电力调控工作的安全可靠进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工作的责任、要求和流程。
第九条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安全设备管理制度、安全监控制度、安全演练制度、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等。
第十条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是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的基础,要定期对调控系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防范和应对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设备管理制度是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保障调控系统安全的重要手段,要对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安全监控制度是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对调控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和报警的重要手段,要建立完善的监控体系,确保对调控系统的安全状态进行及时监测和处理。
第十三条安全演练制度是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提升应急处理能力的重要方式,要定期组织各类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四条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是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的重要途径,要及时上报和调查所有事故事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三篇)
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以下是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的主要内容:1. 机构安全责任:调控机构负责自身的安全工作,包括信息安全、网络安全、设备安全等方面的保护工作。
2. 安全意识培养:调控机构要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政策、安全手段、安全教育等。
3. 安全政策制定:调控机构要制定安全政策,详细规定安全管理的目标、原则和要求,并将安全政策公布给全体员工,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安全职责。
4. 安全风险评估:调控机构要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发现和分析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防范。
5. 安全防护措施:调控机构要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体系,包括物理防护、网络安全、设备安全等多方面的措施,保障公司的信息和设备不受侵害。
6. 安全事件处理:调控机构要建立健全的安全事件处理机制,对安全事故和事件进行及时处理,随时保持对系统和数据的监控和防护。
7. 安全技术应用:调控机构要引进和应用现代化的安全技术手段,提高安全保护的水平,如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
8. 安全检查和评估:调控机构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9. 安全意识宣传:调控机构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宣传,通过会议、通知、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醒员工时刻保持警惕,不泄露公司的重要信息。
10. 应急预案和演练:调控机构要制定应急预案,规定各种安全事件的应对程序,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的安全工作能够科学、有序、高效地运行,保障公司的信息系统和设施的安全和保密。
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的安全工作,确保电网调控的持续稳定运行,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的目标是:确保电网调控的高可靠性和高安全性,预防和减少调控系统故障和事故的发生,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和可靠。
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调/4)338-2021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各级调控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提升电网调控安全运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调控机构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防止发生电网稳定破坏、大面积停电事故和调控责任事故为重点,以强化本质安全管理为核心,提升调控机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调控机构实行以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
党政主要负责人分设的调控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行政副职协助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调控机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应相互协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安全管理的组织、人员、投入、实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安全管理的闭环全过程管控。
调控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及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机制,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级调控机构。
第一章安全目标各级调控机构以不发生负有人员责任的五级以上电网事件(事故)为基准,逐年制定安全生产目标。
省级以上调控机构安全生产目标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一)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一般以上电网事故;(二)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一般以上设备事故;(三)不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四)不发生危害电网安全的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事件;(五)不发生五级信息系统事件;(六)不发生调控生产场所火灾事故;(七)不发生影响公司安全生产记录的其他事故。
省级以上调控机构内设专业处室(科室)以不发生负有人员责任的六级以上电网事件(事故)为基准,逐年制定专业安全生产目标。
调控中心安全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调控中心安全管理,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调控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调控中心所有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调控中心安全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调控中心实行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五条调控中心领导班子对调控中心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和监督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七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培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调控中心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一条调控中心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并报告上级领导。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四条调控中心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第十五条员工应熟悉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十六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六章安全生产投入**第十七条调控中心应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完好。
第十八条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第七章奖惩**第十九条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调控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调控中心安全教育培训计划2. 调控中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 调控中心应急预案通过以上制度,调控中心将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4049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正式样本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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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调/4)338-2018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各级调控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提升电网调控安全运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调控机构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防止发生电网稳定破坏、大面积停电事故和调控责任事故为重点,以强化本质安全管理为核心,提升调控机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调控机构实行以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
党政主要负责人分设的调控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行政副职协助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调控机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应相互协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安全管理的组织、人员、投入、实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安全管理的闭环全过程管控。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1126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网安全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3条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国家电力公司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的单位组合。
资产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第4条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第5条公司系统各级组织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围绕统一的部署,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的正常运营,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供电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用电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的安全工作是指对电力系统的运行、检修和维护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人员安全、设备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的安全工作应该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安全工作规定第四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五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当按照岗位要求对员工进行合理安排,确保岗位人员的数量合适,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工作环境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员工的工作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第三章设备安全工作规定第七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电力系统的设备进行定期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当对设备进行合理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杜绝设备故障对电力系统的影响。
第九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当对设备进行严格的操作管理,确保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避免操作失误对电力系统的影响。
第四章信息安全工作规定第十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力系统的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当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和能力。
第五章外部安全工作规定第十三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与外部单位的安全合作机制,加强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共同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四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当加强对外部单位的安全管理,对进入调控机构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和登记。
供电公司调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供电公司调度安全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供电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供电公司所属调度部门及从事调度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人员管理(1)调度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熟悉电网运行规律和调度业务,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2)调度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调度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
2. 电网运行管理(1)严格执行电网调度规程,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2)加强电网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3)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 事故处理(1)发生事故时,调度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安全监督检查(1)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
(3)对安全责任事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 应急管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响应能力。
(3)提高调度人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应急响应迅速、高效。
四、奖惩措施1. 对在调度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供电公司调度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模版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电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切实维护员工和企业的安全。
第三条国家电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循行业安全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国家电网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第五条国家电网公司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
第七条国家电网公司领导班子应亲自带头,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九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条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不得推卸责任,不得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造成事故的行为包庇纵容,确保责任到人。
第三章安全风险评估和预防第十一条国家电网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和预防机制,定期对企业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安全风险评估应综合考虑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场所设施、人员素质等因素,科学准确地评估风险程度和危害程度。
第十三条针对安全风险评估所提出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运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按照实际情况加以落实和执行。
第十四条国家电网公司应推行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相结合的方式,预防和控制安全风险。
第十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安全风险的研判和预警,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各级调控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提升电网调控安全运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调控机构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防止发生电网稳定破坏、大面积停电事故和调控责任事故为重点,以强化本质安全管理为核心,提升调控机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调控机构实行以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
党政主要负责人分设的调控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行政副职协助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调控机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应相互协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安全管理的组织、人员、投入、实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安全管理的闭环全过程管控。
调控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及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机制,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级调控机构。
第一章、安全目标各级调控机构以不发生负有人员责任的五级以上电网事件(事故)为基准,逐年制定安全生产目标。
省级以上调控机构安全生产目标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一)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一般以上电网事故;(二)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一般以上设备事故;(三)不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四)不发生危害电网安全的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事件;(五)不发生五级信息系统事件;(六)不发生调控生产场所火灾事故;(七)不发生影响公司安全生产记录的其他事故。
省级以上调控机构内设专业处室(科室)以不发生负有人员责任的六级以上电网事件(事故)为基准,逐年制定专业安全生产目标。
专业安全生产目标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一)不发生调控值班人员误调度、误操作、漏监视信息等事件;(二)不发生监控信息误接入、误定义、误分类等事件;(三)不发生发电计划、停电检修计划安排不当等事件;(四)不发生系统运行方式安排不合理、无功电压控制策略安排不当等事件;(五)不发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配置不当、误整定等事件;(六)不发生调度自动化系统SCADA功能全部丧失等事件;(七)不发生危害电网安全的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八)不发生因调度运行安排不当导致的水库水位运行异常事件。
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范本
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的安全工作,保障电力调控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提高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应急响应能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涵盖电力系统运行安全、信息安全、设备安全、应急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第四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建立健全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流程和要求。
第五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对电力系统运行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风险。
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加强与供电企业、用户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应急响应机制。
第三章信息安全第七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制定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定期对网络设备和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修复漏洞和弱点。
第九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加强员工信息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教育,提升信息安全保护能力。
第四章设备安全第十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建立健全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加强设备运行数据的监测和分析,预测设备故障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三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建立健全电力系统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要求。
第十四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加强对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确保应急物资的充足性和有效性。
第六章隐患排查与整改第十六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台账和报告制度,记录隐患整改情况。
供电调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供电调控中心安全生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目标1. 实现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2. 降低一般事故发生率,确保人身安全;3. 提高设备安全运行水平,降低设备故障率;4. 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供电调控中心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
2. 中心主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4.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包括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安全培训等工作。
四、安全教育培训1. 中心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案例分析等活动,增强员工安全意识。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整改措施。
3. 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六、设备安全管理1. 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对设备进行定期校验,确保其准确可靠。
3. 加强设备改造、升级和更新,提高设备安全性能。
七、现场作业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现场作业审批制度,确保作业安全。
2. 作业前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 作业过程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八、事故调查与处理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事故调查。
2. 事故调查组要及时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电网调控管理规章制度
电网调控管理规章制度1. 引言电网调控是指对电力系统中的负荷、发电和输电进行调度和管理的一系列措施。
为了确保电网运行的安全、稳定和高效,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电网调控管理规章制度。
本文档旨在明确电网调控的管理职责、流程和要求,以提升电网调控管理的水平。
2. 调控管理机构2.1 调控中心电网调控中心是负责电网调度和调控管理的核心机构,负责实时监测电网运行情况,制定调度计划,协调各发电、负荷和输电单位的运行。
调控中心应具备完备的设备和技术手段,保障电网调控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2 地方电网调度机构各省、市级电力公司应设立地方电网调度机构,负责管理本地区的电网调控工作,协调地方电力资源的合理利用,配合调控中心的工作。
2.3 电力企业电力企业作为电网调控的执行主体,应建立健全的调控管理团队,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电网调控的顺利进行。
3. 调度计划制定与调整3.1 调度计划编制电网调控中心根据电力系统的负荷和发电情况,编制每日、每周和每月的调度计划。
调度计划应包括发电机组的出力安排、负荷的调整计划和输电设备的运行调度。
3.2 调度计划的发布调度计划应及时发布给相关运营单位,如发电厂、供电公司等,并通过电网调控中心的通信系统进行确认。
3.3 调度计划的调整如果发生电力系统的突发故障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需要及时调整调度计划。
调度中心应立即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 负荷调度与控制4.1 负荷预测与平衡电网调控中心应根据历史数据、气象预报等因素,对负荷进行预测,并制定相应的调度计划。
在运行过程中,需要及时监控负荷情况,并做出调整,保持负荷的平衡。
4.2 负荷调整根据调度计划和实时负荷情况,电网调控中心应指导发电企业和供电公司进行负荷调整。
调度中心需要与发电企业和供电公司保持密切联系,确保负荷调整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3 负荷峰谷平衡电网调控中心应考虑负荷峰谷差异,合理调配电力资源。
在峰期需要加大发电出力和供电能力,而在谷期可以适度降低发电出力,以实现负荷的平衡。
电力调度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电力调度中心安全管理制度电力调度中心作为电力系统运行的核心机构,承担着电力系统运行控制、调度指挥、应急处理等重要职责。
为了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调度中心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和应急管理三个方面为您介绍电力调度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电力调度中心是电力系统的运行控制中枢,其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运行方式直接关系到安全管理的实施。
一个完善的组织机构能够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首先,电力调度中心应当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该部门应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统筹规划、制定安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其次,应当设立安全管理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每日的安全管理工作。
此外,还应当设立安全委员会,由领导班子成员和专业人员组成,负责评估安全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和组织应急演练。
二、制度建设电力调度中心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关键。
首先,应当制定明确的安全管理政策和责任制度。
安全管理政策是指电力调度中心确定的关于安全工作的总体方针和目标,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
责任制度是指将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分配给各个部门和岗位,并明确追究责任的制度。
其次,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工作程序和标准。
安全工作程序包括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各类工作的具体步骤和流程;安全工作标准是指对各类安全工作的要求和指导,例如设备的安全运行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
此外,还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纪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可追溯性和信息的完整性。
三、应急管理电力调度中心面临各类突发情况和安全风险,应急管理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
首先,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各类突发情况和安全事故,电力调度中心提前制定的应对措施和应急组织方案。
应急预案要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包含详细的预警机制、指挥组织架构、应急资源调度等内容。
其次,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是为了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通用版)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通用版)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网安全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3条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国家电力公司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的单位组合。
资产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第4条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第5条公司系统各级组织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围绕统一的部署,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7条公司系统各企业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8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的生产性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生产性企业的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含直辖市、自治区,下同)电力公司,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调控中心运行规章制度范本
调控中心运行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调控中心的运行管理,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电力法》、《电力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电力调控中心运行规章制度适用于调控中心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设备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电力调控中心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原则,不断提高电力调控中心运行管理的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电力调控中心应当设立调控部门、设备部门、安全部门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第五条调控部门负责电力系统的调度运行、事故处理、负荷管理等工作,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第六条设备部门负责电力设备的维护、检修、改造等工作,保证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安全部门负责电力调控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力调控中心的安全。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八条电力调控中心应当制定运行规程和操作规程,明确运行要求和操作步骤,严格执行。
第九条电力调控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及时更新设备资料,确保设备资料的准确性。
第十条电力调控中心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一条电力调控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调度管理第十二条电力调控中心应当根据电力系统的运行情况,制定合理的调度计划,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第十三条电力调控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调度管理制度,明确调度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严格执行调度纪律。
第十四条电力调控中心应当加强调度运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第五章设备维护第十五条电力调控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维护的周期、内容和要求。
第十六条电力调控中心应当加强设备维护人员的培训,提高设备维护水平。
第十七条电力调控中心应当对设备维护情况进行记录,及时发现设备问题,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模版
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保障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的安全运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借鉴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制定本安全工作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及其所属单位,涵盖调控机构的换流站、变电站、控制中心、调度指挥部等。
第三条【工作原则】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律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 预防为主原则: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3. 综合管理原则:全员参与,层层管理,形成合力,保障安全的连续性和有效性;4. 风险管控原则:从源头规避风险,控制事故事故扩大;5. 持续改进原则:通过安全事故分析,不断完善安全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安全责任的划分】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责任划分如下:1. 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和决策,确保安全责任的贯彻执行;2. 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并向总经理报告安全工作情况;3. 相关部门负责对各级安全负责人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4. 各级安全负责人负责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安全责任制度】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并定期进行责任考核和评估。
第六条【安全培训和教育】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七条【安全管理体系】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目标管理、安全制度管理、安全风险管理、安全应急管理等。
第八条【安全目标管理】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制定明确的安全目标,落实责任到人,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安全制度管理】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清晰规定安全操作规范、事故报告与处理程序、应急处置方案等。
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调/4)338-20xx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各级调控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提升电网调控安全运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调控机构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防止发生电网稳定破坏、大面积停电事故和调控责任事故为重点,以强化本质安全管理为核心,提升调控机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调控机构实行以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
党政主要负责人分设的调控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行政副职协助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调控机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应相互协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安全管理的组织、人员、投入、实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安全管理的闭环全过程管控。
调控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及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机制,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级调控机构。
第一章安全目标各级调控机构以不发生负有人员责任的五级以上电网事件(事故)为基准,逐年制定安全生产目标。
省级以上调控机构安全生产目标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一)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一般以上电网事故;(二)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一般以上设备事故;(三)不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四)不发生危害电网安全的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事件;(五)不发生五级信息系统事件;(六)不发生调控生产场所火灾事故;(七)不发生影响公司安全生产记录的其他事故。
省级以上调控机构内设专业处室(科室)以不发生负有人员责任的六级以上电网事件(事故)为基准,逐年制定专业安全生产目标。
专业安全生产目标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一)不发生调控值班人员误调度、误操作、漏监视信息等事件;(二)不发生监控信息误接入、误定义、误分类等事件;(三)不发生发电计划、停电检修计划安排不当等事件;(四)不发生系统运行方式安排不合理、无功电压控制策略安排不当等事件;(五)不发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配置不当、误整定等事件;(六)不发生调度自动化系统SCADA功能全部丧失等事件;(七)不发生危害电网安全的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八)不发生因调度运行安排不当导致的水库水位运行异常事件。
电网调控运行及安全管理
主要业务为设备监视、无功电压调整、执行遥控倒 闸操作、协助异常及事故处理、设备验收及启动、输 变电设备状态在线监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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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正文
1.3 调度计划
调度计划对于地区电网而言,主要是指发、输、变、 配设备的停电检修计划,主要负责安排电力系统生产 的计划。合理、科学的调度计划是各项检修工作顺利 进行的重要保证,是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基础。 主要业务为年度、月度、周、日检修计划的编制和 管理;负荷预测及负荷分析;发电、供电计划管理; 并网协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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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正文
3.2.1 监控运行专业主要危险点
-漏监视、误监视
-误操作
-误判断
-汇报不清 -监控信息缺陷处理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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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正文
3.2.2 监控运行专业防控措施(一)
漏监控、误监控防范措施 1.认真严肃地对待交接班,做到交班时 清楚详细,接班时清楚明白,对于方式变更 及设备缺陷心中有数。 2.制定标准巡视卡。 3.养成认真负责的工作习惯。
值班调度员有权拒绝各种非法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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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正文
2.4.3 调度运行管理(三)
各级调控机构在电力调度业务活动中是上、下级关系,下级 调控机构应服从上级调控机构的调度。调控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 的厂、站、监控、运维站(队)等的运行值班单位,应服从该调 控机构的调度。
下级调控机构
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厂、站、监控、运维站(队)等的运行值班单位 服从调度
主要业务为年度运行方式的编制、月度运行方式的 编制、日常运行方式的管理、特殊时期运行方式的管理; 电网参数维护、特性计算;新设备投产送电;工程前期 可研审查;无功电压技术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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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8011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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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调/4)338-2018国家电网公司调控机构安全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各级调控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提升电网调控安全运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调控机构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防止发生电网稳定破坏、大面积停电事故和调控责任事故为重点,以强化本质安全管理为核心,提升调控机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调控机构实行以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
党政主要负责人分设的调控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行政副职协助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调控机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应相互协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安全管理的组织、人员、投入、实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安全管理的闭环全过程管控。
调控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及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机制,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级调控机构。
第一章安全目标各级调控机构以不发生负有人员责任的五级以上电网事件(事故)为基准,逐年制定安全生产目标。
省级以上调控机构安全生产目标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一)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一般以上电网事故;(二)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一般以上设备事故;(三)不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四)不发生危害电网安全的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事件;(五)不发生五级信息系统事件;(六)不发生调控生产场所火灾事故;(七)不发生影响公司安全生产记录的其他事故。
省级以上调控机构内设专业处室(科室)以不发生负有人员责任的六级以上电网事件(事故)为基准,逐年制定专业安全生产目标。
专业安全生产目标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一)不发生调控值班人员误调度、误操作、漏监视信息等事件;(二)不发生监控信息误接入、误定义、误分类等事件;(三)不发生发电计划、停电检修计划安排不当等事件;(四)不发生系统运行方式安排不合理、无功电压控制策略安排不当等事件;(五)不发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配置不当、误整定等事件;(六)不发生调度自动化系统SCADA功能全部丧失等事件;(七)不发生危害电网安全的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八)不发生因调度运行安排不当导致的水库水位运行异常事件。
省级以下调控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省级以上调控机构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逐年制定本级机构和内设专业科室(班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第二章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调控机构行政正职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机构安全工作和安全目标负全面责任。
调控机构行政副职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
内设专业处室(科室、班组)专业负责人对本专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接受本调控机构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行政副职的领导。
调控机构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调控机构应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层级、各专业、各岗位,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安全责任书应按照两级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要求,根据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制定,应具有针对性、层次性,实行多层级控制。
安全责任书期限为一年,原则上应在每年一季度完成签订。
人员岗位变动后,应重新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三章安全监督在各级调控机构建立安全监督网络,在调控机构内部建立中心、内设专业处室(科室、班组)两级安全监督体系。
调控机构应设置专职安全员,各内设专业应设兼职安全员。
调控机构安全员任职条件如下:(一)坚持原则,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二)熟悉与电网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章制度;(三)专职安全员应具备电网运行、管理工作经验;兼职安全员应具备专业工作经验;(四)专职安全员应经过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培训,具备上岗资格。
调控机构安全员的主要职责如下:(一)监督调控机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二)开展日常调控业务安全监督,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三)建立健全调控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四)监督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组织或配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安全规定的培训和考试;(五)协助组织事故(事件)调查,对“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按要求完成事故(事件)的统计、分析、报送工作;(六)对调控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事故(事件)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加强调控机构日常安全监督工作管理,各专业安全员负责对涉及本专业的业务进行日常检查,提出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和建议;中心安全员负责对核心业务进行抽查,汇总、编制、发布月度安全监督查评报告,提出评价意见和整改建议,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调控机构内部日常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如下:(一)调度控制操作票、调控电话录音、调控值班日志、在线安全风险分析执行情况;(二)电网运行风险预警通知书发布及解除情况;(三)电网日前停电检修工作票、电网日前计划执行情况;(四)自动化系统及设备检修工作票、自动化值班日志及自动化运行消缺值班记录执行情况、外来人员进入机房环境登记记录情况;(五)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六)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
调控机构安全员应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及建议,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调控机构应加强安全监督技术支撑手段建设,深化国(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县)安全监督一体化管控平台应用,不断提升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第四章安全制度各级调控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和反事故措施,及时组织宣贯学习并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确保安全要求可靠落地。
调控机构应配备必要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章制度等文件。
加强文件分级分类和目录管理,动态修编目录,及时更新文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章制度有效性检查活动。
调控机构应在公司通用制度统一框架下,及时制定、动态修订电网运行及专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修订、复审和印发应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各级调控机构应每年对所辖电网调度控制规程进行一次复查,根据需要进行补充修订;每三至五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在履行审批手续后印发执行。
第五章安全教育各级调控机构应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考核,确保所有员工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调控机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公司事故调查规程》、《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网调控运行安全百问百查读本》、《电网调控运行反违章指南》、《电网调度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手册》等规程规定和安全读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结合调控运行特点和日常业务开展。
调控机构新入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处室(科室、班组)安全生产教育、中心安全培训,在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专业处室(科室、班组)工作。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及调控机构内部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调控机构新上岗调控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专业培训的主要形式包括发电厂和变电站现场实习、跟班实习、各专业轮岗学习、专业技术培训等。
在岗生产人员安全培训要求如下:(一)调控机构应定期组织在岗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在岗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技术问答、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等培训工作;各专业处室(班组)负责本专业管理范围内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二)调控机构应加强在岗生产人员现场培训,熟悉现场设备及工作流程,调控运行、设备监控管理专业至少每年开展两次,其他专业至少每年开展一次;(三)离开调控运行岗位三个月及以上的调控人员,应重新熟悉设备和系统运行方式,并经安全规程及业务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展调控运行工作;(四)生产人员调换岗位,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五)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安全知识和安全规程制度考试,不及格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六)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应停止其业务工作,学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七)调控机构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方法,掌握触电现场急救方法,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调控机构应定期对调控业务联系对象进行培训,组织开展持证上岗考试。
调控业务联系对象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六章安全活动调控机构每年至少应开展两次以上安全日活动,安全日活动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中心安全员协助,全体员工参加。
调控机构安全活动记录主要内容如下:(一)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二)学习事故通报及安全生产简报;(三)讨论、分析安全生产隐患及整改措施;(四)布置本专业安全生产工作;(五)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
调控机构应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协调解决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周安全工作任务和要求。
班组主管领导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对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调控机构应定期召开季度安全分析会,会议由调控机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会后应下发会议纪要。
会议主要内容应至少包括:(一)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二)通报季度电网运行情况;(三)各专业根据电力电量平衡、电网运行方式变更、季节变化、水情变化、火电储煤变化、水电及新能源运行情况、网络安全情况、技术支持系统运行情况等,综合分析安全生产趋势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四)根据安全生产趋势,针对电网运行存在的问题,研究应对事故的预防对策和措施;(五)总结事故教训,布置下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