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招标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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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龙控股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为规范东龙控股有限公司招标工作,保证项目建设按质按期完成,提高经济效益,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招标管理
1.1 招标管理机构
1.1.1由需要招标的部门发起成立招标临时机构,招标临时机构主任由公司总裁(或总裁授权人)担任,招标临时机构成员由东龙控股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公司所属部门成立招标小组,组长由部门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各相关负责人或专业人员组成,采取评标前临时抽取的办法确定评标成员。
1.1.2招标临时机构的职责
1.1.
2.1 负责审定公司招标流程及招标文件,并参加设计类、景观类、营销代理类及金额超过壹佰万元(含壹佰万元)以上的设备和工程类开标、评标会议;
1.1.
2.2履行招标活动的监督权,对违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交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作出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
2.3督促开标结果在公司公告栏公示。
1.2招标责任主体
1.2.1设计类、咨询类、营销类、设备类、工程类招标,地产部为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实施。
1.2.2资产购置招标以购置单位为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实施;
2. 招标范围
2.1设计咨询类合同单笔金额超过30万元、营销类合同单笔金额超过10万元、设备类合同单笔金额超过30万元、工程类合同单笔金额超过50万元、资产购置类单笔金额超过5万元的,必须进行招标;
2.2限额以下的可采用议价或市场询价议标方式,但参加议标单位不少于三家,参加谈价、询价人员不少于三人。
3. 招标准备工作
3.1 招标责任部门必须根据项目建设计划、营销计划和其它相关工作计划,提前制定招标工作计划,上报公司综合办公室。
3.2 对需要集中编制标底的工程招标项目,由公司招标临时机构研究负责落实,并在开标日期前完成标底编制工作。
3.3需要对市场、生产厂家、工程承包商、服务提供商进行资质考察的,招标责任单位须
提前将考察计划、考察内容和考察组人员名单列入计划。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写出考察报告,提出满足招标要求的合作方名单,上报招标临时机构审阅,并在公司予以公示,公示期3~5个工作日。
4. 招标工作程序
4.1 根据招标方式,招标责任单位向满足招标要求的合作方寄送投标邀请函,发放招标文件、承诺书、招标日程。
4.2 招标责任单位组织现场踏勘,安排招标答疑。
4.3 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标书报送招标责任单位。
4.4项目招标小组在指定日期、地点组织开标。参加人员有招标管理委员会成员(需参加时)、招标责任部门人员,投标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4.5 开标工作程序:
4.5.1项目招标小组指定人员负责记录会议纪要,指定唱标人、监标人检查投标书密封情况,确定开标顺序;
4.5.2 考察组向与会人员介绍对投标人的考察情况;
4.5.3 招标组织责任单位向与会人员说明评标标准;
4.5.4 开标、唱标;
4.5.5开标后转入评标,特殊情况可择期评标;
4.5.6按照标底价格、评标标准对投标单位排序,推荐中标单位;如果需要和投标方进一步议标,需由招标小组指定的人员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内,就指定的内容与投标方谈判,谈判结果按时上报招标临时机构,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4.6.7整理、汇总评分结果,起草评标报告;
4.6.8参评人员对评标报告签字确认;
4.6.9主持人宣读评标报告。
4.7 招标组织责任部门在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将开标会议纪要报与会人员签字确认,并在公司公开公示开标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开标会议纪要、中标通知书及招标台账(台账样表附后)留存档案。
4.8开标结果公示期过后,招标责任部门及时向中标单位寄送《中标通知书》,通知未中标
单位在本次招标中未中标,未中标原因不作解释。《中标通知书》要报公司留存档案。
4.9 投标资料根据可利用情况,由招标组织责任部门整理,予以收录或保存。在项目结束时一
并归档公司档案室。
5.合同签订
在确定中标单位之后,根据《东龙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相应条款的规定,部门根据中标方投标书中承诺的条款,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6.招标流程:(见附图)
7. 项目评标汇总表;(见附表)
8. 招标台账;(见附表)
9.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工程及大型设备招标工作情况统计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总包、分包、三方协议、设备甲供、设备定厂定价、设备认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