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七章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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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例子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例子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例子【篇一: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例子】1.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2。

我国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区别:紧急避险是采取损害一种合法权益的方法保全另一种合法权益。

因此,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客体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比如说,歹徒拿刀在背后追你,当歹徒靠近你的时候,你把刀抢过来,然后无意捅了他几刀,因为造成了伤害,不属于运用合法权利去维护自身利益,因此属于正当防卫。

如果同样歹徒拿刀追你,这时候你跑会自己家里把门锁上。

这就属于紧急避险,因为你自己家是合法行为,不让歹徒进你家也是合法行为。

这个时候你就属于紧急避险。

希望蛋卷的回答能够帮助你。

【篇二: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例子】和紧急避险是排除犯罪的两种情况,虽然它们都对外造成了侵害,但都不是犯罪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这两个知识点可以说是每年的必考考点,而且往往与案例结合,所以我们应该高度重视。

我们首先看一个案例:李某,男。

某晚,李某见两男子正侮辱他的女友,即上前制止。

其中一男殴打李某,李某被迫还手。

此时,便衣警察黄某路过,见状抓住李的肩膀,但黄未表明其身份。

李某误以为黄某是对方的帮手,便拔刀刺伤黄某后逃跑。

问:李某行为如何认定?分析:李某的行为应以论处。

李某一开始被迫与攻击他的男子打斗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李某打击警察黄某的行为是假想防卫。

所谓假想防卫是指,事实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对臆想中的侵害者进行防卫。

对于假想防卫应根据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处理。

本案中,李某误以为黄某是对方的帮手,因而采取了侵害行为。

实际上,这种侵害是不存在的,李某属于假想防卫。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比较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比较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

它是对不法侵害者进行反击,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的行为,是刑法规定的保护行为人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法律制度。

正当防卫行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实施防卫行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防卫目的的正当性,是正当防卫的首要条件。

如果防卫目的不具有正当性,正当防卫则不能成立,例如聚众斗殴中互相杀伤,由于均有侵害对方的意图,故不存在正当防卫。

2.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

没有不法侵害行为,则无须实施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不法侵害主要是指对受法律保护的国家、公民一切合法权益的违法侵害的行为。

行为人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施正当防卫,对于合法行为不能实施正当防卫。

如执法人员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搜查、扣押物品,是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被拘留、逮捕的人或者第三人不能以其人身自由或者财产权益受到侵害为借口,实施正当防卫。

3.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

这里所说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有两层含义:一是不法侵害在客观上确实存在的,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二是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已经停止或者实施终了的。

4.防卫必须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者本人。

实行正当防卫,其目的是要排除和制止不法侵害,而不法侵害的行为来自侵害者,因此,要制止不法侵害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造成损害,不能侵害无关的第三者,包括侵害者的家属。

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

根据刑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正当防卫是有限度的,例如对一些并不严重的侵害行为,防卫人应当采取适当的、能够制止不法侵害人的防卫行为。

这种行动的强度和后果应以是否是防卫行为所必要的为限度。

如果行为人的防卫行为超过了一定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是什么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是什么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是什么在现实⽣活中,很多⼈认为假想防卫是事实上的认识错误。

在实践中,要正确理解假想防卫的概念,必须认清它与正当防卫的关系。

⽽假想防卫的概念在很⼤程度上都依附于正当防卫的存在,那么,假想防卫的概念是什么?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有什么区别。

对此,店铺⼩编整理以下内容⼀起阅读了解吧。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是什么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作⽃争的⼀种重要的权利和⼿段。

其⽬的在于⿎励公民同正在进⾏的不法侵害作⽃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具有相同点但也有不同点。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具有相同点但也有不同点,具体体现在以下⼏个⽅⾯:1、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只能是⼈的不法侵害侵害,⽽紧急避险的危害来源既可以是⼈的不法侵害,也可以是来⾃⾃然灾害,还可以是动物的袭击或⼈的⽣理、病理的病患或其他的危险因素。

2、⾏为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为的对象只能针对不法侵害⼈本⼈,不能针对第三者。

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紧急避险⾏为的对象则必须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损害⽆辜的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保全公共利益、本⼈和他⼈的合法权益,是合法⾏为对他⼈相对较⼩合法权益的损害。

如果针对不法侵害者实施反击的话,则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能认为是紧急避险⾏为。

3、⾏为的限制不同,正当防卫的实施是出于必要,也就是说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即使能够⽤其他⽅法避免不法侵害,也可以采取。

⽽紧急避险的实施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在别⽆选择的情况下才能采取。

换句话说:正当防卫可以是采取最顺⼿的⼯具和最⽅便的⽅法来进⾏防卫,⽽紧急避险则只能采取最合理的、最佳的⽅式⽅法来进⾏防卫。

4、主体限度限定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既可以⼩于也可以⼤于不法侵害⾏为可能造成的损害,⽽紧急避险对第三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只能是⼩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即不能⼤于也不能等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

正当防卫是每个公民的法定权利,是⼈民警察执⾏职务时的法定义务,⽽紧急避险则不适⽤于职务上和⾏为上有特殊义务的⼈。

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解析

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解析

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解析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刑法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在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这两个概念进行深入解析,探讨其含义、适用条件以及相关案例。

一、正当防卫的含义和适用条件正当防卫是指当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合法防卫对象、合理防卫手段和必要防卫限度。

合法防卫对象是指防卫行为的对象必须是非法侵害自己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例如,当某人被盗窃威胁时,采取防卫行为是合法的;而当某人主动攻击他人时,对方采取的防卫行为就不属于正当防卫。

合理防卫手段是指防卫行为必须符合合理性原则,即不能采取明显过度的手段。

例如,当某人受到轻微的侵害时,不能采取过度的暴力手段进行防卫,否则就不属于正当防卫。

必要防卫限度是指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的范围内进行,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例如,当某人受到攻击时,可以采取必要的防卫手段进行还击,但不能采取过度的手段造成对方严重伤害。

二、正当防卫的相关案例1. 某市民在夜间回家途中,被一名持刀抢劫犯威胁。

市民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使用自己携带的防身器械将抢劫犯制服,并报警。

经法院审理认定,市民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符合合法防卫对象和合理防卫手段的要求。

2. 某人在家中发现有陌生人闯入,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和财产安全,使用枪支将闯入者击伤。

经法院审理认定,该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符合合法防卫对象和必要防卫限度的要求。

三、紧急避险的含义和适用条件紧急避险是指在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非人为因素威胁时,为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而采取的紧急行动。

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紧急情况、合理行为和必要限度。

紧急情况是指遭遇的威胁必须是紧急的、无法预见的,并且存在着危及生命安全的可能。

例如,当地震发生时,人们为了逃生而采取的行动属于紧急避险。

合理行为是指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行动必须符合合理性原则,即不能采取明显不合理的行为。

第七章 排除犯罪的事由

第七章 排除犯罪的事由

2013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 刑法学第1页 第七章 排除犯罪的事由一、概述:排除犯罪事由,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似乎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甚至是社会所鼓励的,因而不应当以犯罪来处理的情形。

排除犯罪的事由,我国刑法规定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两种情况。

理论上还有一些其他排除犯罪的事由,司法考试也可能考到,大家也应当注意,这里重点讲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以及被害人承诺。

二、正当防卫:(一)成立要件:五项条件1.起因条件:必须存在不法侵害行为。

(1)只能针对人的行为。

对动物的自发侵害进行反击不成立正当防卫;动物受人驱使袭击他人,被害人无论是对动物进行反击,还是对驱使动物的人进行反击,都成立正当防卫。

(2)对过失行为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3)不存在不法侵害以为存在不法侵害对他人进行打击是假想的防卫,定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

(4)不法侵害行为必须侵害了个人权利,如果不法行为只侵犯国家或社会公益,没有侵犯公民个人权利时,不得进行正当防卫。

【例题·单选题】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2-2-7)A.甲将罪犯顾某扭送派出所途中,在汽车后座上死死摁住激烈反抗的顾某头部,到派出所时发现其已窒息死亡。

甲成立正当防卫B.乙发现齐某驾驶摩托车抢劫财物即驾车追赶,2车并行时摩托车撞到护栏,弹回与乙车碰撞后侧翻,齐某死亡。

乙不成立正当防卫C.丙发现邻居刘某(女)正在家中卖淫,即将刘家价值6000元的防盗门砸坏,阻止其卖淫。

丙成立正当防卫D.丁开枪将正在偷越国(边)境的何某打成重伤。

丁成立正当防卫[答疑编号506046070101]【答案】B【解析】选项A 错误。

甲致“反抗”的犯罪嫌疑人顾某死亡,属于防卫过当,不成立正当防卫。

选项C 、D 错误。

并非对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防卫,只是对那些具有进攻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在采取正当防卫可以减轻或者避免法益侵害结果的情况下,才宜进行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教案设计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教案设计

第一课时《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教案设计主备课人:郝燕燕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概念、成立条件以及二者的异同;掌握我国刑法中的特殊防卫权;明确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概念,构成条件及其刑事责任.教学重点、难点:正当防卫的概念及成立条件.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紧急避险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教学方法:讲解、案例讨论、分析。

教学过程:一、正当防卫(板书)(一)正当防卫的概念(板书)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在我国,正当防卫既是法律赋予一切公民的一项合法权益,又是法律规定某些特定社会成员应尽的法律义务.(二)正当防卫的条件(板书)1、必须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板书)这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

不法侵害通常应是人的不法侵害。

2、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板书)这是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正处于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进行状态。

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的情况下进行的所谓防卫行为,刑法理论上称之为“防卫不适时",包括事先防卫和事后防卫。

3、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板书)】就是说防卫人必须有正当防卫意图,这是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具备正当的防卫意图,则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这类行为有重要主要有:防卫挑拨;相互的非法侵害行为;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行的防卫。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防卫,不能及于第三者(板书)这是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

5、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板书)这是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

(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板书)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的罪名.对防卫过当构成犯罪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基础法律知识刑法中的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

基础法律知识刑法中的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

基础法律知识刑法中的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在刑法中,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是两个重要的概念。

它们涉及到人们在面对危险情况时如何行使自卫权利,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本文将详细探讨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概念、适用条件以及相关案例。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与适用条件紧急避险是指在面临危险威胁时,为了保护自身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

紧急避险是一种对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其合法性与必要性成为判断的关键要素。

紧急避险行为合法的适用条件包括:存在危险威胁、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解除危险、行为人的方式符合正常合理人的行为标准。

只有当这三个条件同时被满足,紧急避险行为才能被认定为合法。

案例一:小明是一名配送员,某天在工作中突然遭到歹徒的袭击,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他使用自己的快递包裹里的水果刀进行反击,并成功将歹徒制服。

根据情况,小明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因此是合法的。

案例二:小红是一名超市保安员,她目睹一名顾客窃取商品并试图逃离超市。

为了阻止窃贼逃跑,小红使用腿部绳索绊倒窃贼,导致其受伤。

根据情况,小红虽然符合紧急避险的存在危险威胁和目的是为了解除危险的条件,但使用腿部绳索绊倒他人的方式并不符合正常合理人的行为标准,因此其行为不被认定为合法。

二、正当防卫的概念与适用条件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身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采取的防卫措施。

正当防卫是对非法侵害行为进行自卫的一种合法权利,但其行使需符合一定的条件。

正当防卫行为的合法适用条件包括:存在非法侵害、行为人的防卫行为仅限于必要范围、防卫行为的方式符合正常合理人的行为标准。

只有当这三个条件同时被满足,正当防卫行为才能被认定为合法。

案例一:小明正在路上行走,突然有一名陌生人拿刀冲过来欲抢劫其财物。

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小明立即对陌生人进行了推搡,并及时报警,最终成功防止了抢劫。

根据情况,小明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因此是合法的。

案例二:小红是一名商店店主,她发现一名顾客偷走了商店里的商品。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正当防卫就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一定损害的自卫行为例子:1、受害者用现场临时得到的东西将匪徒〔强奸、抢劫、杀人、绑架〕打成重伤、轻伤〔使其无法继续犯罪〕2、受害者用随身携带的自卫武器〔如棍子〕将匪徒打成重伤、轻伤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防止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例子:1、比方你看张三家发生火灾了,就把张三的邻居李四,挂在外面的棉被拿起来扑火,结果棉被烧毁。

2、张三开车,结果刹车失灵了,为防止撞到路上来往的汽车,就把车一扭,撞在了护栏上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是:(1)危险的来源不同。

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他人的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一种危险,包括自然灾害等非人为的损害。

(2)损害程度的限度不同。

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或等于所要保护的利益,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不能等于更不能大于所要保护的利益。

(3)对行为的限制不同。

紧急避险要求必须是不得已的,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而采取的。

而正当防卫则无此要求。

(4)行为针对的对象不同。

正当防卫要求打击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而紧急避险则可以是无辜的第三者,二者损害的对象是有原则区别的。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有着明显的区别,正当防卫反映的是合法权益与不法侵害之间的矛盾,而紧急避险反映的则是两个合法权益之间的冲突,是在紧急情况下舍小利而保大利的问题,基于这一基本区别,派生出如下具体的不同点:1.危险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通常只能是人的不法侵害。

因为正当防卫不是公民与生俱来、随时可用的权利,而是法律为公民设定的、在遭到不法侵害时才能行使的权利。

论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

论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

论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社会复杂程度的增加,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犯罪行为,但在司法机关进行审判的时候却经常发现有些行为虽然具备犯罪的构成要件,而且客观上也具备一定的加害性,却不能成为犯罪,法律上这种行为被称作排除犯罪性的行为。

所谓排除犯罪性行为是指行为在客观上具有一定的加害性,在表象上具有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但实质上该行为不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是对国家和社会有益的行为。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正是法律所规定的排除犯罪性的两种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要看它是否满足正当防卫成立所需的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和限度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21条规定,应急买盘就是指为了并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遭正在出现的危险,不得已而实行的侵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犯罪行为。

应急买盘的设立条件包含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管制条件、限度条件以及特别完全相同管制。

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定义以及成立条件,我们可以看出二者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

正当防卫与应急买盘的相同点是:(1)目的相同。

都就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们的人身或者其他合法权利。

(2)前提相同。

都必须就是在合法权益正在受紧迫危险时就可以实行。

(3)责任相同。

在合理限度内会给某种利益导致一定的侵害,都可以无愧于刑事责任;如果远远超过法定限度导致侵害结果的,都应正数刑事责任,但应减低或免去行政处罚。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在于:(1)二者最显著的区别是,前者是“正当行为(防卫)对不正当行为(不法侵害)”的关系,后者是“正当行为对正当行为”的关系。

(2)行为所损害的对象不同。

正当防卫损害的是不法侵害者的利益,其对不法侵害者所造成的损害以制止住不法侵害者的不法侵害行为为必要限度;而紧急避险中遭受损害的通常是与危险形成无关的第三者的合法利益。

刑法中的紧急避险原则

刑法中的紧急避险原则

刑法中的紧急避险原则在刑法领域中,紧急避险原则是指在面临危害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身体、财产等权益,行为人可以扰乱正常秩序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但不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紧急避险原则的法律依据紧急避险原则在刑法中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找到依据。

1. 刑法中的正当防卫规定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对于个人遭受他人侵害,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他人身体权益而采取必要行为的一种法定免责原则。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都是在危害发生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权益而采取的行为。

2. 权益保护及紧急情况下的行为规范我国法律中的权益保护原则强调对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保护,同时在面临紧急情况下,法律也为行为人提供了必要的行为规范。

例如,民法中对于紧急情况下的救助行为进行了规定,对于救人无偿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行为人免除民事责任。

二、紧急避险原则的适用条件紧急避险原则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面临紧急情况紧急避险原则适用于行为人面临危害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的行为,而非事前的预防行为。

2. 保护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身体、财产权益紧急避险原则要求行为人的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身体和财产等权益,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3. 出于无奈紧急避险原则适用于行为人在紧急情况下,无法采取其他安全措施时的行为,即出于无奈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

三、紧急避险与法律责任虽然紧急避险原则提供了在紧急情况下的行为方针,但并不意味着行为人可以完全逃避法律责任。

1. 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虽然紧急避险原则可以为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行为提供免责的法律依据,但在特定情况下,行为人仍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尤其是当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时。

2. 需要明确的紧急情况证据行为人在采取紧急避险行为时,需要确保紧急情况的发生是客观存在的,并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

否则,行为人仍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侵害他人权益。

论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

论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

论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是法律所规定的排除犯罪性的两种行为,都是行为人的利益面临某种正在发生的危险,来不及请求国家救济,不得已而采取的自力救济方式。

虽然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同属于排除犯罪性的行为,二者在有相同点的时候还具有很多的不同点。

一、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概述(一)正当防卫的概述《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该规定,所谓正当防卫,是指防卫人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采取对不法侵害者本人造成损害的方法,以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侵害的权利。

正当防卫的本质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利益。

由于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者的人身及财产具有一定的危害性,故其实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1、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

正当防卫面临的不法侵害具有不法性,客观性,现实性。

2、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3、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正处于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进行状态。

4、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的制造者,也即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

5、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必须在一定的限度内进行。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

?(二)紧急避险的概述《刑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紧急避险是为了保护较大权益而牺牲较小的权益,由于其损害行为具有合法的性质,故其实施必须严格符合法定条件。

什么是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什么是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什么是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法律上常见的概念,这两者都是为了保护个人或群体的生命、财产安全而采取的措施。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了解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定义和应用。

一、正当防卫的定义和适用范围正当防卫是指在必要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而进行的较量。

在法律上,正当防卫是指在合理的限度内,根据事实依据和目的需要,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危险必须是现在发生的,而非未来的可能性;2. 危险必须是针对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身体健康、财产安全等重大利益;3. 防卫行为必须是对危险的迫切反应,且必须是合理的,也就是必须是根据法律和社会道德行为规范的要求,足以达到消除危险的目的;4. 防卫行为必须是无过当行为,这意味着防卫行为必须必要、适当、合理,并且不能夸张、过分或过度。

如果一个人的防卫行为符合以上条件,则该行为被认为是合法的,并不受法律的惩处。

但如果防卫行为不符合以上条件,则可能被视为非法行为,遭到法律追究。

二、紧急避险的定义和适用范围紧急避险是指在遭遇灾难或其他不可抗因素时,采取的迫不得已的行动,以尽快地从危险中逃脱或减少危害。

紧急避险行为的本质是在可能危害自己或他人的情况下,采取的权衡风险的行动。

紧急避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危险是人类控制不了的外部因素,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2. 避险行为必须是无可避免的,包括采取的措施对他人的侵害是最小化的,并不能违反公序良俗;3. 避险行为必须是在最短时间内消除危险而采取的。

与正当防卫不同,紧急避险通常发生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因此该行为会比正当防卫更容易被认可。

但仍然需要注意,在紧急避险时,必须尽可能在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的同时采取行动。

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应用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法律原则。

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职业领域中,都需要明确掌握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应用,以便在必要时能够采取正确的措施,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刑法中的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

刑法中的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

刑法中的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在刑法中,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是一种法律保护机制,旨在使人们能够在面临危险或遭受侵害时合法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

本文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应用条件。

一、紧急避险的法律规定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紧急避险是指当遇到非法侵害或者紧急危险时,为了防止侵害或危险,采取合理、必要的行为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并且所采取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首先,紧急避险的行为要合理、必要。

这意味着在紧急危险出现时,被侵害人必须进行正当的反抗和保护,而不能使用过度或不必要的手段。

其次,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尽管紧急避险保护了人们的正当权益,但它并不提供绝对的豁免权。

如果紧急避险行为违反了其他法律规定,如民事侵权行为或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等,被侵害人可能需要为其紧急避险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正当防卫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了抵御非法侵害,采取必要的行动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

首先,正当防卫的行为要符合必要性原则。

即在面临非法侵害时,被侵害人只能采取必要的手段进行自卫,不能使用过度或不必要的暴力。

其次,正当防卫的行为要符合现行非法侵害的要求。

被侵害人的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是对当前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非法侵害进行的及时反击,而不是对过去的侵害行为的报复。

正当防卫还分为合法防卫和紧急防卫两种情况。

合法防卫指在居住场所、工作地点等合法权益的确保范围内,防卫人为了抵御非法侵害采取的合理行为。

紧急防卫指在公共场合或其他非属于合法防卫的范围内,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而采取的必要行为。

三、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如下:首先,必须存在非法侵害或紧急危险。

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只能在非法侵害或紧急危险存在的情况下适用。

对于紧急危险的认定,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其次,行为人必须是在面临危险或受到侵害时采取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行为。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有什么不同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有什么不同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有什么不同紧急避险是两个合法权益发生冲突,为了保护某种较大的权益,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不得不损害另一较小的权益。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它与正当防卫有着相似的地方,但两者还是有所不同,那么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有什么不同呢?接下来就由我为您介绍。

一、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有什么不同1、危险的来源不同。

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可以是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

在遭遇到人的不法侵害时,如果行为人是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反击,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如果为了躲避不法侵害,而损害第三人(不法侵害之外的人)利益的,属于紧急避险的范畴。

2、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而正当防卫无此要求。

3、对主体的要求不同。

紧急避险的主体对于特殊身份有特殊要求(如警察、军人或消防队员等)。

而正当防卫就没有这样的要求。

任何人均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4、避险保护的是合法利益,损害的也是合法的利益(第三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怎么样选择,两害相权取其轻,避险所保护的利益必须要大于避险行为所损害的第三者的利益,如果等于或者小于所损害的利益,避险就没有意义,法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5、实施对象不同。

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必须是向第三者实施。

二、紧急避险法律规定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的民事责任。

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通意见第一百五十六条: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一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学》基础学习班第七章排除犯罪的事由讲义

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学》基础学习班第七章排除犯罪的事由讲义

第七章排除犯罪的事由一、概述排除犯罪事由,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似乎符合某一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甚至是社会所鼓励的,因而不应当作为犯罪来处理的情形。

排除犯罪的事由,我国刑法规定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两种情况。

理论上还有一些其他排除犯罪的事由,其中,被害人承诺司法考试经常考到,因而重点讲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被害人承诺三种。

二、正当防卫(一)成立要件:五项条件1.起因条件:必须存在不法侵害行为。

(1)只能针对人的行为。

对动物的自发侵害进行反击不成立正当防卫;动物受人驱使袭击他人,被害人无论是对动物进行反击,还是对驱使动物的人进行反击,都成立正当防卫。

(2)不存在不法侵害,以为存在不法侵害对他人进行打击是假想防卫,定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

【例题】逃跑中,因身上有血迹,甲被便衣警察程某盘查。

程某上前拽住甲的衣领,试图将其带走。

甲怀疑遇上劫匪,与程某扭打。

甲的朋友乙开黑车经过此地,见状停车,和甲一起殴打程某。

程某边退边说:“你们不要乱来,我是警察。

”甲对乙说:“别听他的,假警察该打。

”程某被打倒摔成轻伤。

(事实二)(2013年)就事实二,对甲、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正确答案』甲、乙的行为系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视情况成立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

在本案中,甲、乙在程某明确告知是警察的情况下,仍然对被害人使用暴力,主观上有过失。

但是,过失行为只有在造成重伤结果的场合,才构成犯罪。

甲、乙仅造成轻伤结果,因此,对于事实二,甲、乙均无罪。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必须正在发生。

也就是不法侵害即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

否则是事先的防卫和事后的防卫(防卫不适时),构成故意犯罪。

(1)开始的时间:一般情况下,自不法侵害人着手实施不法侵害行为时开始。

但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危险十分明显、紧迫,待其着手实行后无法避免危害结果时,防卫的时间可以适当提前。

(2)结束的时间: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包括侵害人被制服、自动停止侵害、逃离现场、已经造成损害后并且不可能造成更严重的损害后果。

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的法律体系中,刑法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其中,“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作为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们为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或紧急危险时提供了合法的自我保护途径。

尽管两者均属于法律上的正当化事由,但在适用条件、行使方式及法律后果方面却有着显著差异。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制止正在发生的对国家、公共利益或个人权利的不法侵害,采取适当的防御行为,对侵害者造成损害的行为。

其核心在于防御和制止,且防御行为必须是在必要范围内,并保持力度的适度性。

例如,若小偷入侵住宅盗窃时被住户发现,住户采取捆绑等手段将小偷制服并报警处理,此过程中若未使用超出必要范围的暴力,则可视为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则是指在发生紧急危险,即不立即采取行动将导致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他人权益遭受严重损害的情况下,采取的避免危险的行为。

与正当防卫不同的是,紧急避险通常涉及牺牲某一方较小的利益以保全较大的利益,且这种牺牲是无奈的选择。

举例来说,当航行中的船只突遇风暴,船长为了船上人员的生命安全,决定抛弃部分货物以减轻船的重量,这种情况下抛弃货物的行为可以视为紧急避险。

从法律后果来看,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均可能对第三方造成损害,但由于这些行为是为了保护更大利益的必要措施,因此,在合理的范围内,行为人通常不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正当防卫超出了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或者紧急避险所牺牲的利益明显超过了被保护的利益,行为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虽然都是刑法中公民自我保护的法律武器,但它们的适用场合、行为标准和法律后果各不相同。

了解并正确运用这两个概念,对于保障个人合法权益,防止不法侵害具有重要意义。

在日常生活中,每位公民都应增强法律意识,面对危险和侵害时能够合法、合理地进行自我保护,同时也要明确行为的界限,避免因过度防卫或避险而产生新的法律问题。

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刑法中重要的法律概念,用于界定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

在特定情况下,当个人面临非法侵害或危险威胁时,可以采取自我保护措施。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界定和适用,对于保护个人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正当防卫是指在合理的限度内,为了制止当前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非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

首先,正当防卫的行为必须是为了制止非法侵害,即个人必须面临违法犯罪行为的攻击或侵害。

其次,正当防卫的行为应当在合理限度内,即防卫行为不得超出必要的限度,不能构成过度的反击。

最后,在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的对象必须是正在实施非法侵害的人。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自身或他人避免即将发生的危险而采取的合理行动。

与正当防卫相比,紧急避险是在危险即将发生时采取行动,而非已经发生的侵害行为。

紧急避险的行为应当是合理的,即在紧急情况下,个人可以采取迅速有效的措施来消除危险。

同时,紧急避险行为的目的应当是为了保护自身或他人的生命、身体、财产等合法权益。

然而,正确理解和适用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概念并不容易。

在实际应用中,人们常常面临判断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的难题。

因此,法律对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界定进行了一定的规定。

例如,在我国刑法中,规定了具体的要件和条件,以便确保这些防卫行为不会滥用或被滥用。

首先,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行为应当是必要的防卫或救护行为。

这意味着个人在遭受非法侵害或危险威胁时,应当尽量选择最适当和合理的手段来进行防卫或避险。

不能使用过度的暴力或危险的手段,以免对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其次,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行为应当是当时的防卫或救护行为。

也就是说,个人采取防卫措施或救护行为的时机应当是在违法行为或危险发生的同时或即将发生的时刻。

不能事后追溯或提前预判,否则无法符合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要求。

最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行为应当是合理的行为。

这意味着个人所采取的防卫或救护行为应当符合普通人的常识和判断。

正当防卫与应急措施

正当防卫与应急措施

正当防卫与应急措施一、正当防卫1、定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法定构成要件:2.1 必须有不法侵害的发生。

2.2 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侵害行为。

2.3 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使合法权利免受不法的侵害。

2.4 防卫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2.5 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

2.、防卫过当1、定义: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 法定构成要件2.1 防卫人必须在主观上有过错地实施过法行为2.2 防卫人的行为必须是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对一些严重犯罪进行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问题。

三、紧急避险1、定义: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2、法定构成要件紧急避险是采用损害一种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全另一种遭受危险的较大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益的、合法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成立紧急避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2.1 必须是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危险时,才能实行紧急避险。

2.2 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时,才能实行紧急避险。

2.3. 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遭损害,才能实行紧急避险。

2.4. 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行紧急避险。

实行紧急避险不应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3、不能行使紧急避险的情况我国刑法规定: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这就是说,有些人因为在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负有特定的义务,当他本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在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负有特定的义务而遭受危险时,不能实行紧急避险。

例如,消防队员有同火灾搏斗、扑灭火灾的义务;抢险队员负有抢险义务;轮船遇险,船长负有冒着危险抢救船上人员生命财产的义务,如此等等,这些人不能借口避险而逃避履行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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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第一节正当防卫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简答题1,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是有益、合法的行为,因此而给不法侵害人造成必要损害的(杀死、打伤等),虽然“形”似犯罪而实质没有犯罪性,故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2,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成立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起因条件)。

所谓不法侵害,一般指犯罪行为的侵害,还包括一些侵犯人身、财产、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2)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时间条件)。

这包括两层含意:其一是不法侵害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主观想象推测的。

如果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存在而对误认的“不法侵害人”实行了防卫的,是“假想的防卫”,不能成立正当防卫(关于假想防卫的性质,参见认识错误)。

其二是不法侵害是正在进行的,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的。

如果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而实行“防卫”的,是“防卫的不适时”(事先防卫或事后防卫),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3)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对象条件)。

正当防卫只能是通过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来进行,而不能通过给第三者(包括侵害者的家属、子女在内)造成损害的方法来进行。

(4)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主观条件)。

防卫目的的正当性既是正当防卫成立的首要条件,也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重要根据。

因此“防卫挑拨”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所谓防卫挑拨,是指为了侵害对方,有意挑逗对方首先实行侵害行为,然后借口遭到不法侵害,实施加害对方的行为。

另外,在互殴的场合,因互殴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意图,所以原则上都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但是如果一方逃跑或者求饶,另一方继续实行加害行为,前者可基于防卫目的进行正当防卫。

(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限度条件)。

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指足以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

但是,对于明显没有立即危及人身安全、或者国家和人民重大利益的不法侵害,不允许用重伤、杀害的手段防卫;明显能用较缓和的手段制止不法侵害时,不允许采用激烈手段,更不允许为保护微小利益而采用激烈的防卫手段,因为这些手段显然不是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

所谓重大损害,指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二、特别防卫(无过当防卫)1,特别防卫的概念《刑法》第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项规定表明刑法对杀人、抢劫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极为严厉的态度;对于遭到这类犯罪侵害的防卫人采取鼓励与保护的态度。

2,特别防卫的成立条件简答题特别防卫首先必须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其次还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即针对正在进行且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

如果符合特殊防卫的条件,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也不认为过当。

这个规定使在特殊情况下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分便于操作。

但是应当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时间上不当。

即使是遇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也不允许在不法侵害结束后继续打击不法侵害人。

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1,防卫过当的概念防卫过当,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2,防卫过当的基本特征简答题防卫过当的基本特征是客观上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具有社会危害性;主观上对造成的过分损害存在过失甚至故意,具有罪过性,属于滥用防卫权对不法侵害人造成过分损害的非法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防卫过当具有“防卫”性质,即具备了针对不法侵害事实防卫的基本条件,只是因为欠缺正当防卫的合理适度条件造成过分损害而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3,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一般是过失。

因为在一般情况下,防卫人是由于疏忽或者判断失误才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结果的,并无犯罪故意。

但是在个别情况下也可能有犯罪故意。

因防卫过当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罪名和适用的法定刑。

致人重伤、死亡的,依法定过失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有犯罪故意,依法定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防卫过当本身不是罪名,不能定防卫过当罪。

它实际是法定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认定防卫过当与“事后防卫”的关键是时间不同。

但是二者罪过形式、责任确有显著的差别,防卫过当一般认为是过失罪;而事后防卫是故意罪;防卫过当是法定(从宽)量刑情节;而事后防卫只是酌定量刑情节。

第二节紧急避险一、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1,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指为了避免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

其特点是:在紧急情况下两种合法利益发生了冲突,顾此失彼,而不得不采取了损害其中较小的利益,保全较大利益的行为。

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2,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简答题成立紧急避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起因条件。

必须有危险发生,就是出现了足以使合法权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危险情况,如自然灾害、动物侵袭、人的行为等使合法利益面临着紧急的危险。

2.时间条件。

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正在发生的危险。

也就是说:(1)危险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主观想象、推测的;(2)这种危险是正在发生的,十分紧迫。

3.对象条件。

避险行为针对的对象是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因为紧急避险是为了保全一方的较大合法利益而不得不损害另一方较小的合法利益。

4.主观条件。

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这是避险目的正当性的条件。

法律不认可为保护非法利益而采取避险行为。

5.限制条件。

避险行为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

所谓迫不得已是指采取紧急避险是惟一的途径,别无选择。

因为紧急避险是以牺牲较小利益的方式保全较大利益,只要有其他办法能避免危险,就不必采取牺牲某种利益的方法。

6.限度条件。

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

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应是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保护的权益,而不能等于或大于所保护的权益。

换言之,“丢卒保车”是必要的,而“丢卒保卒”或“丢车保卒”就超过了必要限度。

这是由紧急避险的目的和性质所决定的。

7.特别例外限制。

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简答题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相同点:(1)目的相同:都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或其他合法权利。

(2)前提相同:都必须是在合法权益正在受到紧迫危险时才能实施。

(3)责任相同:都可以在合理限度内会给某种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不负刑事责任;如果超出法定限度造成损害结果的,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1)危害的来源不同。

紧急避险的危害来源非常广泛,既可以是人的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侵袭等,而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只能是不法侵害;(2)行为所损害的对象不同。

紧急避险损害的对象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正当防卫损害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3)行为的限制条件不同。

紧急避险的行为只能在迫不得已时即在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危险的情况下才能实行,而正当防卫的行为则无此限制;(4)对损害程度的要求不同。

紧急避险损害的合法利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利益,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不法侵害者可能造成的损害;(5)主体的限定不同。

正当防卫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而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区别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实际意义在于,衡量是否过当的标准不同。

因为正当防卫涉及合法与不法的冲突,其衡量是否过当的标准明显有利于防卫方,即使防卫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损害大于不法侵害人可能造成的损害,也可能被认为是必要的;而紧急避险涉及两个合法利益在紧迫情况下发生冲突,不得已舍弃一个保全另一个,其衡量是否过当的标准是平等的,甚至略微偏向被避险一方,即使避险行为损害的利益与保全的利益相等,也可认为过当。

三、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1,避险过当的概念避险过当是指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行为。

紧急避险的意义在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较小的利益保全较大的利益。

如果避险行为造成的损害大于或等于所保全的利益,就失去了正当的依据。

2,避险过当的基本特征简答题避险过当的基本特征:(1)在客观上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即避险行为造成了大于或等于所保全的损害;(2)主观上对造成的不应有损害存在过失,应受到责备。

但是鉴于行为人是在紧急避险的过程中在具备避险的前提条件下造成的不适当损害,所以应当在造成较为严重的、不应有的损害时,才有必要认定为避险过当,追究刑事责任。

3,避险过当的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避险过当不是独立的罪名,避险过当意味着不能排除行为人对造成的不应有损害的非法性,在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触犯的罪名,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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