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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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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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岸尚景A—10#楼项目劳务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现场施工管理, 保证施工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使现场管理工作条理化、规范化、制度化, 特制定以下现场管理实施办法:

项目例会制度

为了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统筹协调本项目的全面工作, 快速通报工作指令, 确保本项目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 特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每周日下午5: 00在项目部办公室召开。

二、参加人: 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木工长、钢筋工长、砼工长等。

三、资格: 参加会议的项目负责人要有劳务公司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式委托书。委托书中要明确声明受委托的会议参加人, 在会议中的发言、承诺、签字都代表公司行为, 具有法律效力。

四、会议内容:

a)本周工程进展情况汇报, 是否在项目部批准的总计划、月控制计划之内, 要有结论。

b)下周工程安排汇报。

c)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的提出。

d)施工质量问题的汇报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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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安全文明施工等其它问题及整改措施。

与会人员要提前做好会议准备, 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周工作安排要用书面形式提交项目部。劳务公司的现场负责人、项目部依次发言, 最后项目经理进行总结、部署, 对劳务公司提出问题给予答复和解决并根据情况做出奖励或惩罚。

f)现场会和专题会议制度

1、施工过程中, 项目工长在巡视检查时, 发现施工方施工存在普遍性问题或比较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将产生恶劣影响、后果时, 有权监督或组织召开现场会, 提出问题, 制定对策, 做出处理意见。

2、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的状况, 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有针对性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业技术、施工措施等进行研讨, 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要求、安排、部署、总结等。

五、会议制度:

1、会议原则上由劳务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为参加会议第一顺序人,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 提前两个小时向项目经理请假, 并安排第二顺序人参加。第一顺序人要向第二顺序人进行会议准备内容的交底, 第二顺序人也能对工程现场情况有较详尽的了解, 否则如果第二顺序人在会议上不能就工程进展如实汇报并反映问题, 视为缺席一次并按缺席处罚。第一顺序人一个月不得缺席两次。

2、劳务公司参加会议的受委托人发生变更, 必须由劳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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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进行正式的委任。

3、项目部第一召集人为项目经理, 第二召集人为项目工长。

4、参加会议的各方代表必须按时到达, 如有紧急情况必须提前请假并要得到准许, 否则迟到一次罚款伍拾元并要当时缴纳, 不能当天缴纳从工程款中两倍扣除。

5、缺席一次罚款壹佰圆并当时缴纳, 否则从工程款中两倍扣除。

6、会议中根据会议召集人的安排依次发言, 提出的问题当场解决不了的会后再议, 不得吵闹喧哗, 否则视情节轻重处以伍拾至贰佰元的处罚。

7、会议中手机要置于无声状态, 否则一次处罚五十元, 当场兑现。

8、项目部要安排专人记录会议内容, 并要有固定的表格, 会后与会人员( 负责人) 确认内容无误签字, 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手文字资料。

9、会议纪要由项目部整理, 作为工程管理的一手资料存档管理。

质量管理制度

一、工程报验程序制度

1.劳务方要建立质量自检、互检、专职检的三级检验制度, 项目工长在接到报验申请后发现劳务方未进行自检的, 工程存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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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 劳务方应重新进行自检, 并每次罚款200元。

二、现场管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1.劳务公司进场施工前必须经项目部资质审核, 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否则不允许进场。

2.劳务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无( 真实的) 上岗资格证明, 或有岗位证明不能满足工程需要而上岗进行操作的, 每人·次经济处罚200元并立即撤换。

三、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1.未按规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控制点进行复核和未经项目部、监理验收经过而进行施工的, 给予经济处罚500~1000元/次。

2.检测仪器、仪表应具有合格证明, 满足检测工作要求并定期检测否则处罚500~1000元/次。

四、模板工程

凡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木工工长应服从本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监管, 否则给予罚款200元/次或清退出场。所有方木、模板、钢管、扣件等进场后按项目部的要求, 立即组织人员卸车。否则罚款500元/次。

1.模板钢管脚手架的搭设不符合脚手架的搭设规范要求, 支撑刚度明显不能满足上部荷载要求的, 要立即重新搭设, 并处以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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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处500元处罚; 若在砼浇筑时发生落顶罚款1000元/次, 并通报。

2.模板支撑时未按设计要求起拱的或刚度及稳定性达不到要求的, 应重新返工并每处罚款200元。

3.在砼施工过程中出现模板严重变形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并要求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按要求加固。

4.模板拆除时必须报验, 私自拆除模板或在不符合混凝土强度要求的时间内拆除模板的, 要求对已拆除的模板采取措施重新加固, 并对其处罚每处500元, 特别是后浇带部位模板不按规定拆除的, 每处处罚元。

5.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模板安装或预留可能引起砼后凿的, 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或预留并罚款500元/处。

6.未按设计要求或未理解设计意图安装模板, 将导致砼构件施工错误的, 劳务方应重新返工, 除包料外另罚款500元/处。

7.验收模板时木工工长和小组组长必须配合( 至少三人) , 否则每缺一人罚款100元, 不报验或未按时间报验罚款100元/次。

8.模板清理应干净, 2㎜以上的缝隙应粘贴海绵胶带, 否则罚款50元/处。

9.轴线位移、每层垂直度大于6㎜, 每层标高误差大于10㎜时, 罚款100元/处; 总高度误差大于30㎜时, 罚款500元。

10.顶棚平整度2M范围内大于6㎜时, 罚款100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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