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1)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人防详细审批流程
北京市民防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办理流程一、总体流程(一)流程图说明:依法需办理的其他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市民防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告知)(二)环节设置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1)前置条件建设单位申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已取得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②已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
(2)环节内容工程科按建设项目内容出具咨询意见,初步确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
(3)环节时限此咨询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时限。
(4)收费标准咨询服务不收费。
2、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1)前置条件①已取得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或者已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②已取得《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
(2)环节内容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下列内容:①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②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或易地建设审查。
(3)环节时限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总时限13(8)个工作日,其中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8个工作日或易地建设审查3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审查工作不收费。
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每平方米1640元。
3、施工图设计专项技术审查(1)前置条件对规划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项目:①已取得《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核批准通知单》;②已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环节内容人防工程技术服务中心依据国家和本市的专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专项技术审查。
(3)环节时限20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施工图设计专项技术审查不收费。
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备案(1)前置条件对规划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项目:①已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②已取得《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报告单》。
人防详细审批流程
人防详细审批流程北京市民防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办理流程一、总体流程(一)流程图说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备案初步设计审查易地建设审查施工图设计专项技术审查依法需办理的其他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市民防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告知)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1)前置条件建设单位申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已取得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②已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
(2)环节内容工程科按建设项目内容出具咨询意见,初步确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
(3)环节时限此咨询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时限。
(4)收费标准咨询服务不收费。
2、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1)前置条件①已取得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或者已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②已取得《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
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下列内容:①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②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或易地建设审查。
(3)环节时限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总时限13(8)个工作日,其中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8个工作日或易地建设审查3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审查工作不收费。
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每平方米1640元。
3、施工图设计专项技术审查(1)前置条件对规划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项目:①已取得《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核批准通知单》;②已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环节内容人防工程技术服务中心依据国家和本市的专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专项技术审查。
20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施工图设计专项技术审查不收费。
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来源:发布时间:2016-09-29 10:02:00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和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做好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是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内行审查的原则。
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考核认定的设计审查人员,或者委托已取得施工图审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改造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均属审查范围,由建设单位按程序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报。
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施工图审查,应当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按工程类型和建设规模,实行分级审查。
大型项目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中、小型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零星项目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第七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的依据:(一)《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人民防空工程部分);(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四)人民防空行业标准、规范;(五)其它有关规定。
第八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一)人民防空工程结构和防护安全性、可靠性审查,包括主体结构、防护能力、防护功能平战转换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二)是否符合消防、防水、抗浮、抗震、节能、环保、卫生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三)施工图是否按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进行调整和修改;(四)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2001〕国人防办字第90号各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现将《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自即日起试行。
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是各级人民防空办公室对人防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人防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
望你们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二○○一年六月九日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和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做好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是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内行审查的原则。
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考核认定的设计审查人员,或者委托已取得施工图审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改造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均属审查范围,由建设单位按程序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报。
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施工图审查,应当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按工程类型和建设规模,实行分级审查。
大型项目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北京建筑工程前期手续详细
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流程(内部)北京市**********公司二Ο一五年**月目录一、项目立项阶段 (1)(一)主体授权 (1)(二)规划设计 (1)(三) 用地钉桩 (1)(四) 用地预审 (2)(五) 立项批复 (3)二、规划许可阶段 (4)(一)用地规证 (4)(二) 方案复函 (5)(三)人防规划条件 (6)(四)人防初步设计审查 (6)(五)土地权属审查 (7)(六)园林审查 (7)(七)消防施工图技术审查、备案 (8)(八)人防施工图审查 (9)(九)交评 (9)(十)环评 (10)(十一)水土保持 (10)(十二)洪评 (10)(十三)地灾 (11)(十四)地震安全评估 (12)(十五)节能审查 (13)(十六)划拨手续 (14)(十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5)三、施工许可阶段 (17)(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7)(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8)工程建设前期手续办理主要流程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和发改委、国土局、规委、建设等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可将前期手续办理流程分为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三个主要阶段,其中项目立项阶段和规划许可阶段某些行政许可事项可穿插并行开展。
一、项目立项阶段(一)主体授权1.办理部门:市发改委2.办理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天银大厦3.申报资料:无4.费用:无5.取得文件:《关于确定XX项目建设主体的意见》(二)用地钉桩测量1.办理部门: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城八区)2.办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5号3.申报资料:①规划部门发出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②委托测绘院进行测量4.费用:有5.取得文件:《建设用地钉桩测量成果报告书》(三)规划设计条件1.办理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839781272.办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3.申报资料:(以当日窗口领取的需提交资料为准)①市投资中心给市规委的《关于确定XX项目规划条件的请示》②主体授权文件③市住保办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纪要④钉桩钉桩成果报告书⑤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⑥ 1:2000地形图⑦ 1:500总平面图⑧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⑨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⑩营业执照4.费用:无5.时间:20个工作日6.取得文件:《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选址意见书》7.有效期:2年(四)用地预审1.办理部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处(分局)2.办理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号(总局)3.申报资料:(以当日窗口领取的需提交资料为准)①用地预审的申请报告②主体授权文件③市住保办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纪要⑤建设项目规划条件⑥征地批复⑦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关于XX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⑧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⑨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⑩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1)营业执照复印件(1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费用:无5.时间:10个工作日6.取得文件:《北京市国土资源局XX分局关于XX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7.有效期:2年(五) 立项批复1.办理部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办理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3.申报资料:①申请文件(申请立项和招标方案核准)②主体授权文件③市住保办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纪要④钉桩钉桩成果报告书⑤规划条件⑦招标方案核准表⑧项目申请报告⑨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⑩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11)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1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 费用:无5. 取得文件:《关于XX项目核准的批复》、《关于XX项目勘查设计招标方案核准的批复》二、规划许可阶段(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办理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2.办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3.申报资料:①申请文件②主体授权文件③钉桩钉桩成果报告书④规划条件⑤立项核准批复⑥ 1:2000地形图⑦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⑧用地预审意见⑨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⑩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 费用:无5. 取得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方案复函1.办理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2.办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3.申报资料:①申请文件②钉桩钉桩成果报告书③规划条件④立项核准批复⑤总平面图1:500⑥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⑦用地预审意见⑧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⑨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 费用:无5. 取得文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三)人防规划条件1.办理部门:北京市民防局2.办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北里8号3.申报资料:①绿色审批通道确认表②申请表③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④方案复函⑤人防总平面图4. 费用:无5. 时间:12个工作日6. 取得文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核批准通知单》(四)人防初步设计审查1.办理部门:北京市民防局2.办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北里8号①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②《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复印件);③拟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一套);④《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修改通知书》(复印件)(可选)3. 费用:无4. 取得文件:《人防工程建设设计审核批准通知单》(五)土地权属审查1.办理部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分局)2.办理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号(总局)3.申报资料:①土地权属审查通知书②钉桩钉桩成果报告书③关于供地方式的证明文件④设计方案说明⑤土地登记委托书⑥法人身份证明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⑧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 费用:无5. 取得文件:《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六)园林审查1.办理部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分局)2.办理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小黄庄北街1号(总局)3.申报资料:①申请文件;②《规划意见书(选址)》或《规划意见书(条件)》;③《设计方案复函》或《大院总体规划方案审批文件》;④《钉桩成果通知单》;⑤《代征绿地移交承诺书》(含代征绿地项目);⑥绿地布置平面图(一式两份);⑦覆土绿地剖面图(一式两份);⑧建筑首层、二层、地下各层平面图;⑨建筑剖面图。
人防工程报建审批文书和表格示范文本
附件:广东省人防工程报建审批文书和表格示范文本一、文书示范文本1、人防工程报建申请材料接收凭证2、人防工程报建不予受理通知书3、人防工程报建补正材料通知书4、人防工程报建受理通知书5、人防工程报建审批延长期限告知书6、不予审批决定书7、人防工程准予变更报建审批决定书8、人防工程不予变更报建审批决定书9、人防工程变更、撤回报建审批决定书二、表格示范文本(一)工程建设1、广东省* *市人防工程报建表2、广东省* *市人防工程报建呈报表3、* *市人防工程设计要点通知书4、* *市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5、* *市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6、人防工程概况及设施设备清单(设计)7、* *市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缴款通知书(二)竣工验收备案8、广东省* *市人防工程竣工备案申报表9、广东省* *市人防工程竣工备案呈报表10、广东省* *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核准书(三)工程竣工易地建设费核定11、广东省* *市工程竣工易地建设费核定申报表12、广东省* *市工程竣工易地建设费核定呈报表文书1:人防工程报建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编号:申请人:申请事项:接收地点:接收时间:联系电话:接收材料目录:1、2、3、4、申请人接收人联系电话(人防工程报建审批专用章)年月日文书2:人防工程报建不予受理通知书编号:(申请人名称):年月日,你(单位)向我单位提出的(人防工程报建事项名称)申请事项,经审查,属于以下第种情形:1、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你(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4、(其他不予受理理由)。
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人防工程报建审批专用章)年月日文书3:人防工程报建补正材料通知书编号:(申请人名称):年月日,本机关收到你(单位)申请(人防工程报建事项名称)所送的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发现你(单位)所送的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具体存在如下问题:(经办人视材料中的情况据实详细填写)请你依照(法律法规名称)第条第项第款的规定,将上述材料尽快补正后送本机关。
北京市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各阶段)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规划设计条件)办事指南发布时间:2007-08-20 点击数:19095办理机构:北京市民防局办理地址、电话:北京市民防局接待窗口宣武区槐柏树街北里8号北楼一层接待大厅83116137、83116177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办理时限:承诺5个工作日办理程序:一、受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1. 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申请表》;2. 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可选);3. 设计单位提供的单体建设项目各层建筑面积指标明细表(可选);4. 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复印件)(可选);5. 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复印件)(可选);6.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复印件);7. 拟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设防方案及总平面图(一式四份)(可选);8. 单体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图(一套)(可选);9.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修改通知书》(复印件)(可选)。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审核标准:1. 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 建设项目各项指标数据与规划部门同意的设计方案相一致;3.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面积指标符合《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文件精神;4. 拟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设防方案符合《北京市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关于执行〈新建居住区和旧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88]京防办字第74号)、《关于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的若干意见》([92]京防办字第72号)文件精神及本市相关政策要求,且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途与战时用途相适应,并兼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需要;5. 防空警报设施的设置符合《北京市人民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与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京防办发[1999]62号)、《关于下发结建工程修建防空警报网点有关要求的通知》(京防办发[1999]63号)文件精神。
大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5.04•【字号】大人防发[2011]25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的通知(大人防发〔2011〕25号)金州新区、保税区、旅顺口区、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长海县人防办,市人防办有关处站:现将《大连市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大连市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连市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其相关工作的管理,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国人防〔2009〕280号)和《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相关管理活动,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防空地下室,是指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四条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是指取得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质的机构,依法对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人防专项内容出具审查意见,经由人防主管部门审批确认的行为。
第五条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审查制度。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改造人防工程,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审查。
其中,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只进行人防专项审查。
第六条建设单位必须将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报经具有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资格的机构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后,经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方可用于防空地下室工程建设。
人防工程方案检查表
人防工程方案检查表一、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2. 审查日期:3. 编制单位:4. 项目地址:二、方案审查内容1. 建筑结构(1)建筑结构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2)建筑结构是否具有良好的抗震性能?(3)建筑结构是否有足够的承载能力?(4)建筑结构是否具有良好的耐火性能?2. 防火设施(1)建筑内是否设置了足够的消防通道?(2)建筑内是否设置了合适的防火门?(3)建筑内是否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4)建筑内是否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建筑内是否设置了疏散指示标志?(6)建筑内是否设置了应急照明系统?(7)建筑内是否设置了防烟排烟系统?3. 逃生疏散设施(1)建筑内是否设置了疏散楼梯?(2)疏散楼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3)疏散楼梯是否设置了适当的灭火器材?(4)疏散楼梯是否设置了紧急呼救设施?4. 消防设备(1)建筑内是否设置了消防栓?(2)消防栓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3)建筑内是否设置了干粉灭火器?(4)干粉灭火器是否设置位置合理,数量充足?(5)建筑内是否设置了其他消防设备(如消防喷淋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5. 安全出口(1)建筑内是否设置了安全出口?(2)安全出口是否设置了疏散指示标志?(3)安全出口是否设置了应急照明系统?(4)安全出口是否设置了自动门禁系统?6. 安全通道(1)建筑内是否设置了安全通道?(2)安全通道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3)安全通道是否设置了紧急呼救设施?(4)安全通道是否设置了应急照明系统?7. 安全设备(1)建筑内是否设置了安全设备(如防盗报警系统、监控系统等)?(2)安全设备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8. 防护设施(1)建筑内是否设置了防护设施(如防护网、防护栏杆等)?(2)防护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9. 其他(1)项目是否存在其他重要安全隐患?(2)是否有针对性的安全预案?三、方案审查结论根据以上检查内容和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阶段报建指南(201305)
人防工程报建指引一、人防工程报建执行依据基本建设项目建设人防工程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78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1998年第12号公告)、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09年1月21日深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9年3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深圳市结合民用建筑建设公民防护地下室规定》(深府[1994]231号)、《深圳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建设面积、收取易地建设费标准、易地建设条件、免建条件等在《深圳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有详细规定。
二、人防工程建设形式和报建内容(一)人防工程建设形式:分为三种,即自建、易地建设、免建。
自建即在该建设项目中建设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指该建设项目由于地基、基础、施工条件等原因无法建设人防工程,统一缴纳易地建设费,由市人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免建即建设项目符合《深圳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免建条件,工程项目免建人防地下室,免缴易地建设费。
(二)人防工程报建内容:自建项目(二阶段):第一阶段提出人防设计要求;第二阶段人防初步设计审查。
易地建设和免建项目(一阶段):提出人防设计要求阶段。
人防设计报建阶段进行完毕后,我办予以核发《人防工程核准单》。
三、报建地点、时间、电话等报建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西厅21号窗口收发文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5:45咨询电话:(窗口潘小姐) 83912696(应急办201房工程师)网址: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阶段(仅适用于自建项目)一、应提交资料:(各1份)(一)填报《深圳市人防工程初步设计登记表》(附件2);(二)《深圳市人防工程建设意见征询单》复印件;(三)民防办发出的其它函件复印件;(四)法人证明书,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五)人防工程平战转换专篇1份;(六)按民防办“人防工程初步设计报送图纸要求”,报送人防五个专业的初步设计图纸1套,并装订成册。
江苏省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审表
上海市结建民防工程审批问答
第一部分结建民防工程审批的基本知识1.1 什么是民防工程?民防工程,即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1.2 民防工程按战时使用功能如何分类?民防工程按战时使用功能分为: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配套工程五类。
(1)指挥工程是保障民防指挥机关战时能够不间断工作的民防工程。
(2)医疗救护工程是战时为抢救伤员而设置的医疗救护设施,根据作用不同可分为三等,一等为中心医院,二等为急救医院,三等为救护站。
(3)防空专业队工程是战时保障各类专业队安全而修建的民防工程。
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防空专业队伍包括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治安、防化防疫、通讯和运输等。
(4)人员掩蔽工程是战时供人员掩蔽使用的民防工程,分为一等人员掩蔽部和二等人员掩蔽部。
(5)配套工程是战时用以协调防空作业的保障性工程,主要包括区域电站、供水站、食品站、生产车间、疏散干(通)道、警报站、物资库和核生化检测中心等。
1.3 什么是结建民防工程?结建民防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此类防空地下室简称为结建民防工程。
1.4 哪些建筑按规定应修建结建民防工程?本市中心城、新城、新市镇和各类产业园区(含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修建结建民防工程;不宜修建的,应当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
本市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各类民用建筑建设项目,本市国有土地上个人申请建造的建制镇个人住房、棚户简屋修建等建设项目不属于民防结建范围。
1.5 什么是民用建筑?民用建筑是指: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生产性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包括工业园区以及工业项目内的非生产性建筑、综合厂房中的非生产用房部分。
民用建筑一般可分为(包括但不限于)住宅类建筑、行政办公类建筑、文教类建筑、体育类建筑、医疗类建筑、科研类建筑、商业类建筑、交通类建筑、展览类建筑、观演类建筑、通讯广播类建筑、生活服务类建筑、宗教民政类建筑等。
国人防[2009]280号《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颁布实施国人防〔2009〕28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管理,保证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设计活动,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防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下简称单建人防工程),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四条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应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五条从事人防工程的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第六条在人防工程设计活动中,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第七条人防工程设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招标发包。
人防指挥工程的设计,经同意项目立项的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实行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但不得发包给未经保密审查或保密审查不合格的设计单位。
第八条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国人防工程设计工作。
军区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区域的人防工程设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防工程设计工作。
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第九条国家对从事人防工程的设计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家人防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从事人防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设计业务。
从事人防工程设计的单位不得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人防工程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人防工程设计业务;禁止从事人防工程设计的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人防工程设计业务。
第十一条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未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注册执业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人防工程设计单位。
表1合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察
单
位
勘察项目负责人
勘察技术负责人
注册岩土工程师
设
计
单
位
设计项目负责人
设计技术负责人
注册建筑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建
设
单
位
项目负责人
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表1-3
参与单位
勘察单位
地址及电话
设计单位
地址及电话
监理单位
地址及电话
施工总包单位
地址及电话
施工单位
地址及电话
参与单位签章
2.附参建各方单位资质证书及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和任命文件。
3.本申报表一式四份,质监站一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人防层次
计划开、竣工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质量管理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
项目申报资料
资料名称
文件(证书、合同)号
(1)人防工程立项批复
或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
(2)规划许可证
(3)勘察单位资质证书
(4)勘察合同
(5)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6)设计合同
(7)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8)监理合同
(9)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勘察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设计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监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施工单位(总包)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申报单位签章
建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法人签章:
申报日期:
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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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编号:初
表1、(2)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申请表
表1、(3)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查申请表
编号:易
表1、(4)人防工程竣工认可申请表
注:本表一式二份,区(县)民防局、建设单位各一份。
表1、(5)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
说明:
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
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
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表1(6)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申请表
编号:规
表1(7)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申请表
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