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复产复工隐患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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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禄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灰甫煤矿

复产复工隐患整改方案

编制单位:灰甫煤矿技术科编制时间:2019年2月20日

会审意见

贯彻学习情况表

复产复工隐患整改方案

根据攀枝花市仁和区煤炭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两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攀仁煤管【2018】166号、攀枝花市仁和区煤炭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仁和区煤炭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攀仁煤管【2019】9号文件精神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灰甫煤矿兼职救护队于2019年2月14日进行了入井侦查,并出具了侦查报告,经过仁和区煤炭管理局审核同意我矿进行隐患自查。2019年2月18日灰甫煤矿矿隐患排查小组分为五组对地面和井下进行全覆盖隐患排查,共排查出隐患31条。

2019年2月20日仁和区煤炭复产复工领导小组会同煤矿专家组(采矿、通风、机电、地测)4名专家按照煤安监行管【2019】4号、攀仁煤管【2019】9号对我矿复产复工前隐患排查,此次共排查出隐患29条。2019年2月20日下午,矿长陈维原组织相关矿级领导、技术员、技术科、通风科、机运科、安全科等人员召开隐患整改专题会,并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了隐患整改方案。排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方案情况如下:

一、矿井基本情况

矿井于2018年12月21日受仁和区春福胜利煤矿

“12.20”顶板事故影响及主管部门要求停产,截止目前一直未恢复生产。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划分一个水平、四个采区进行生产,目前生产采区为二采区,布置有一个12111采煤工作面;接替采区为四采区,布置有四采区行人下山、四采区轨道下山、四采区运输下山三个掘进工作面。

矿井为低瓦斯矿井,无冲击地压,煤层无自燃发火倾向,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水患危险级别为Ⅲ级(中等)。

二、隐患排查情况

(一)自查情况

灰甫煤矿于2019年2月18日组织陈XX、吴XX、吴XX、谭XX、XX、XX、XX、XX、黎XX、龙XX、熊XX、代XXX分五组对井下进行隐患排查,共排查出安全隐患31条。

一组:主斜井→暗斜井绞车房→+1178m北翼运输大巷→中央变电所→水泵房→北翼避难硐室→+1178m南翼运输大巷→南翼避难硐室→二采区架空行人上山→二采区绞车道+1254m车场→二采区变电所→12111运输巷→二采区绞车房→12111回风巷→南翼回风平硐→南翼主扇房。

二组:副井→四采区运输下山→返回副井出地面→主井主要通风机房;

三组:副井→四采区轨道下山→返回副井出地面;

四组:副井→四采区人行下山→返回副井出地面;

五组:地面变电所→空压机房→地面软件资料;

(二)、专家排查情况

2019年2月20日仁和区煤炭复产复工领导小组会同煤矿专家王XX、唐X、周XX、曹XX分四组对井下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出隐患29条。

一组:副井→四采区+1221m平巷→四采区运输下山→原路返回;

二组:主井→+1178m南翼运输大巷→12111工作面运输巷→12111工作面回风巷→南翼回风平硐→地面;

三组:主井主通风机房→主井绞车房→主斜井→暗斜井绞车房→暗斜井→+1178m北翼运输大巷→中央变电所→水泵房→+1178m南翼运输大巷→二采区人行上山→二采区绞车房→南翼回风平硐→南翼主通风机房→地面→空压机房;

四组:副井→四采区运输下山→四采区运输下山下车场→原路返回。

三、成立煤矿隐患整改领导小组

组长:陈XX

副组长:XX

组员:陈XX、尹XX、代XX、何XX、龚XX、吴XX、陈XX、谭XX、祝XX、吴XX、银XX、杨XX、周XX及其它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吴权付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跟踪隐患整改完成情况,收集隐患整改闭合相关资料。

四、隐患整改方案(见隐患整改方案表)

五、隐患整改顺序、步骤

隐患整改顺序为:先整改重大隐患,再整改较大隐患,最后整改一般隐患;整改步骤:先井下、后地面。

六、隐患整改期间的重大危险源及安全因素分析

(一)、采掘类隐患

1、隐患整改期间存在的安全因素分析:

(1)、在打锚网、掺设临时支护、处理片帮、背帮背顶、打密闭、清理伞檐活石时,未敲帮问顶容易发生顶板事故,顶板为整改期间的危害因素。

(2)、四采区轨道下山打密闭时,可能因砌闭时密闭质量不符合要求垮塌而造成伤人事故。

(3)、喷浆时,可能操作不当造成机械伤害事故。

(4)、在处理隐患时,不按整改措施、违章作业,可能造成各种事故。

2、隐患整改期间无重大危险源。

(二)、机电运输类隐患

1、隐患整改期间存在的安全因素分析:

(1)、在处理机电运输隐患时,未认真观察、清理整改点处的支护,可能造成顶板事故,顶板为整改期间的危害因素。

(2)、在安设四采区轨道下山中部车场挡车栏时,因操作不当,存在材料倒下砸伤人事故。工字钢材料为整改期间的危害因素。

(3)、提升运输隐患整改材料时,因未检查钢丝绳、绞车保护装置及连接装置,可能造成跑车事故;电气、设施设备为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危害因素。

(4)、在处理隐患时,不按整改措施、违章作业,可能造成各种事故。

2、机电运输类隐患整改期间无重大危险源。

(三)、一通三防类隐患

1、隐患整改期间存在的安全因素分析:

(1)、在处理一通三防隐患时,因断风筒处理漏风等,可能会造成瓦斯事故。通风瓦斯为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危害因素。

(2)、在清理堆积的粉尘时,因未先洒水后清理,造成粉尘飞扬,可能会造成粉尘爆炸事故。

(3)、在处理隐患时,不按整改措施违章作业,可能造成各种事故。

2、一通三防类隐患整改期间:瓦斯、粉尘超过临界值,可能发生瓦斯、粉尘爆炸事故,瓦斯、粉尘为重大危险源。

(四)、综合管理类隐患

1、隐患整改期间存在的安全因素分析:

(1)、在清理杂乱材料,可能在搬运过程中因配合不到位、放材料时高处扔到堆放点等可能造成砸伤事故。

(2)、在处理隐患时,违章作业,可能造成各种事故。

2、综合管理类隐患整改期间:无重大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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