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三大问题急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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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
今天,好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三大问题急待解决》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据基层反映,随着基础教育的快速发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教育培训及托管市场发展也很快,但也存在诸多问题。
(一)政府监管存在缺失。从总体上看,校外培训机构有教育部门审批的,也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还有工商部门审批的,多头审批之后就造成管理混乱、门槛降低。针对社会上的非法办班办学现象,教育部门缺乏强有力的处罚权。如学生托管服务机构,因为服务对象主要为学生,它兼有教育性与社会服务性的双重性质,它到底属于教育机构还是属于家政服务?是教育还是工商领域的主管范围?同时还涉及到收费、安全、消防、卫生等一系列领域的管理。目前还找不到专门规范托管机构监管的法律、法规,出现实际上的监管缺位。
(二)无证经营现象严重。由于审批主体不明确和管理不到位,造成了大量无证托管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的存在,这些机构设施简陋,管理松懈,管理水平低,师资力量薄弱,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大部分中小学课后托管机构未经过审批,擅自提供餐饮、交通、住宿等服务。不仅加重家长经济负担,而且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极为不利。一些从事幼儿咨询服务的机构擅自招收0-3周岁的幼儿开展早期教育,还有部分机构借着素质教育培训的招牌开展中小学生课业辅导和文化补习。
(三)教育培训市场混乱。多年来,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出了特色,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但大多数的教育培训机构在规模化、品牌化以价格的恶性竞争与低质量服务的大环境中生存。校外培训机构所提供的教育服务一般都存在:教师的工作难以衡量,教育观念及教育方法无法跟上教育改革的形势,课程设置片面单一,教育质量评估的科学性不强等。但是作为购买这些机构教育产品的学生和家长无法在短时间内对这些教育机构作细致周密的考察评价,因此选择时无法避免盲目性,而一旦出现问题,又没有完善有效的管理条例和机构解决处理。
建议:
(一)出台政策,规范市场。建议由市教委牵头,协调或召集工商、公安、消防、卫生、物价、安监等有关部门,研究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管理相关问题。依据教育、工商、消防、卫生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可行政策,对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税收管理及餐饮、午休、生活管理、学习辅导等作出明确规定,切实解决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管理出现的现实问题,进一步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疏堵结合,严格管理。对已审批获得办学许可证的,通过自查、核查后将其划分为合格、限期整改和不合格三类,促其规范办学。对有关培训机构开展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