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公司厂区环境及清洁卫生监控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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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制药GMP管理文件
一、目的:建立厂区环境及清洁卫生监控管理规程,保证工艺卫生、环境卫
生符合质量要求。
二、适用范围: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工艺卫生。
三、责任者:车间班长、操作工人、质监员。
四、正文:
1 厂区环境
1.1 检查厂区环境清洁、整齐、排水通畅、无杂草、无积水、无蚊蝇孳生
地。
1.2 厂区道路清洁、通畅、平整、不起尘。
1.3 厂区内车辆应存在指定区域、排放整齐。
1.4 生产中、工作中的废弃物及垃圾放在封闭容器内或袋中,扔到指定堆
放地点,不得对厂区环境产生污染。
1.5 卫生设施要清洁、通畅、无堵塞物。
2 生产区内
2.1 每天由质量监督员在外更衣室入口处检查各操作者的更衣是否正确、
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2.2 开工前检查:
2.2.1 每一品种在生产开始前,其人、机、料等应重点检查,
2.2.2 质监员按卫生标准进行检查:
2.2.3 核对“清场合格证”状态标记;
2.2.4 检查操作者工装穿戴整齐、干净、无化妆、无佩戴饰物等;
2.2.5 所有设备清洁干净,有“已清洁”状态标记;
2.2.6 物料盛装容器清洁干净;
2.2.7 待加工物料外包装清洁,干净,堆放整齐;
2.2.8 物料操作室内环境符合卫生标准;地面、台面洁净,无积水,无粉
尘;门窗、墙面、天花板干净。
2.3 生产结束后或清场结束后:
2.3.1 每一品种或每一批号生产结束后,由操作工人按批准的清洁规程进
行清洁。
2.3.2 生产结束后或品种清场结束后,质量监督员进行检查。
2.3.2.1 所有设备清洁干净,有“已清洁”标记。
2.3.2.2 物料盛装容器、运送工具等清洁干净。
2.3.2.3 已加工完毕的物料外包装清洁,封装严密,堆码整齐。
2.3.2.4 操作结束的工作室内,地面、台面洁净,无积水、无粉尘,门
窗墙面、天花板干净、明亮。
以上检查各项内容均符合卫生标准,清洁完毕,无上次生产遗留物后,由质量监督员在清场检查记录上签字,并发放“清场合格证”,挂在指定的显著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