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本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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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书解析
一、整体把握
作者牛汉是位诗人,写起散文也有诗意。但本文的诗意,不是那种轻飘飘的浪漫的抒情,是来自对苦难生活的深刻体察和独特感悟。
文章开头很有特点,从一位诗人来访谈起,自然引出本文话题,既点明“我的第一本书”指的是小学一年级国语课本,又表明这第一本书在我人生中的分量。在第1段里作者写道:“我的童年没有幽默,只有从荒寒的大自然间感应到一点生命最初的快乐和梦幻。”这句话很有诗意,但又似乎有点儿玄妙,这与“我的第一本书”有什么关系呢?下文便围绕“我的第一本书”展开叙述并回答这一耐人寻味的话题。
父亲从城里带回来的书,与红薯一样,在上个世纪初偏远的乡村,“都是稀奇东西”。它引发“我常常好奇地翻看”,因为不识字而只能认画,但仍然感到“书里有很多奇妙的东西”。这大概就是“生命最初的快乐和梦幻”的一部分吧,虽然作者没有明说。这些书,尽管也许给作者带来了好奇、快乐和梦幻,但那毕竟“是父亲的,不属于我”。接下来,文章正式落到“我的第一本书”的叙述上。8段,
从第3~写“我的第一本书”不同寻常的经历。
上小学的第一个学期,“我”考了第二名,照说,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成绩,但祖母告知父亲,全班才三个学生,而第三名却是连“一只手几个指头都说不上来”的二黄毛。这引起了父亲对我成绩的怀疑,于是要“我”拿书来考“我”,可“我”拿来的是“一团纸”,是拦腰截断的没有封面、没有头尾的半本书。当父亲问明那半本书的去处之后,只是叹了一口气,并继续让“我”
背书,“我一口气背完了”,“背得一字不差”。
父亲要“我”拿回那分给同学乔元贞的半本书,并为我们俩“装订成了两本完完整整的书”。
接下来(第10段),父亲领“我”离开本村到崔家庄念书去了,由此“我”才知道,本应该还有别的书,而“我们就只念一本《国语》”。如果说,前面写的是“不同寻常的第一本书”,那么,这一段则进一步交代了这是“真正的第一本书”。
通常,文章到此可以收尾了,但是,作者并未就此打住,而是“回过头来说说我的第一本书”,进而写出念书给“我”带来的快乐。并交代与“书”有关的几个人的命运。
文章最后呼应开头,表达了对第一本书的珍视铭记之情。
但是,读过本文,深深打动我们的却不仅仅是关于第一本书的“故事”,而是与书有关或由书引发的父子之间、同学之间那浓浓的真挚的情意,是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遥远的乡村荒寒、苍凉的生活境况和作者对生活那份独特的感受。
首先是父子之情。父亲关心“我”的学习,学期结束,父亲问“我”考了第几名,“我说:‘第二名。’”父亲非常高兴,又是抚摸,又是夸奖。“我”把那半本“凄惨的课本”拿给父亲,父亲“愣了半天,翻来覆去地看”。当问清原委后,父亲并没有批评和指责,只是深深叹着气。作者笔下的父亲,确是一个知书识礼的人,这深深的叹息,既包含着对儿子做法的默许,也为儿子同学家的生活贫困而深表同情。晚上,父亲在昏黄的油灯下,为“我们两个的半本书修修补补,装订成了两本完完整整的书”。新的学期开始,
父亲便带“我”到条件相对好一些的外村上学去了。作者对父亲着墨不多,但父亲的性格跃然纸上,他温和、善良,理解孩子,尊重孩子的友情,对孩子负责,同时也乐于助人。
第二是同学、朋友之情。因为同学乔元贞家太穷,买不起书,“我”便把这惟一的一本书分为两半,一人半本。当父亲得知孩子半本书分给别人的时候,便深深地叹气,叹气之后便修补成两本书。父亲对孩子之间友情的理解,也许来自自己少年时代与朋友相处的那一份友谊的体验,况且,父亲和乔元贞的父亲恰恰“自小是好朋友”。当“我”和狗引得哄堂大笑,“弄不成”把“我”狠狠训斥一顿之后说:“看在你那知书识礼的父亲的面子上,我今天不打你手板了。”这句话虽有失教师身份,却透露出当时乡间村邻的友好淳厚的情义。尽管家家都非常穷困,但贫困生活境遇中淳厚的友情却弥足珍贵,温暖人心,也深深感动着今天的读者。
第三是人与狗的默契和情趣。这一点是作者念念不忘的,在文中单独来一段补叙。文中写道:“课本上的第一个字就是‘狗’,我有意把狗带上。两条狗像小学生一般规规矩矩地在教室的窗户外面等我。我早已把狗调教好了,我说‘大狗叫’,大狗就汪汪叫几声,我说‘小狗叫’,小狗也立即叫几声。”——这出人狗合演的“双簧戏”,应是最好的情境教学吧。确实,当我们读到此处,忍俊不禁,深深被儿童时代那一份童趣所感动,何况,这是在学习条件多么恶劣、生活处境何等窘迫的情形下获得的一点乐趣啊!这,也就是作者“从荒寒的大自然间感应到一点生命最初的快乐和梦幻”吧。
当然,“生命最初的快乐和梦幻”,也来自人间的温暖和友情。
二、重点把握:
《我的第一本书》是诗人牛汉的一篇随笔。作者求知的第一本书,是人生的第一本书。第一本书不仅表明第一次跨进学校大门,走进了知识的世界,更重要的是,第一本书中镶嵌着父亲的深情、同学之间的友情、童年的乐趣。当我们朗读全文时,会发觉字里行间除了有淡淡的忧愁之外,其中也隐藏了含而不露的乐趣。
(一)乐在对话
课文中第三段是父亲、我、祖母对话的部分。父亲放假回来问我:“你考的第几名”,我说:“第二名”。父亲听了一喜,并欣慰地夸奖我“不错”。事情到此应该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谁知作者笔锋一转,插入祖母的话:“他们班一共才三个学生。”“第三名是二黄毛”给正沉浸在欢喜中的父亲当头一棒,父亲原本灿烂的脸阴沉了下来。父亲明白了在三个人的班级中我并不优秀,只不过比连指头都数不清的二黄毛好强一点。就这样作者用平缓而朴实的语言、轻松欢快的笔调,把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写得扣人心弦,使读者在朗读的过程中出现了情感大起大落的变化,让人在不经意中让人偷偷一笑,读后回味无穷。
(二)乐在童趣
在散发着浓浓乡土气息的农村,能给孩子们增添乐趣的事物稀少,唯一能给小孩带欢乐生机的就是狗。因为书本中的第一课是狗,所以有意地带上狗,在老师上课时来了一个窗外、室内人狗合演“双簧戏”。引得学生哄堂大笑,给恶劣的学习环境,窘迫的生活处境吹来一缕春风。其实“弄不成”的音调长、沙哑,狗根本无法理会,理会的是人。当主人一声令下,大狗便心领意会,在外汪汪地叫。这种人与狗之间默契,不仅只体现在“双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