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的关键点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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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苇法律咨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的关键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
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
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经过招投标。
(2)《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
工程的;(五)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能够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实务操作中,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
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
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
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
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
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令等证实);
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
首先需标注:在前者优先;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