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1
卫生法
第一节卫生法学概念和研究对象1、“卫生”是指为维护人体健康而进行的一切个人和社会活动的总和。
2、法学是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变化规律的科学。
3、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个部门法学,是医学、卫生学、药物学等自然科学与法学的结合,并随着传统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而进一步发展的一门新兴交叉学科。
4、卫生法学的特征:1)时代性2)边缘性3)社会性4)科学性5)综合性6)实践性5、卫生法学以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
具体包括:卫生法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卫生法的特征、渊源、调整对象,卫生法规范、卫生法律关系,我国现行的各种卫生法律制度,卫生法的制定与实施,卫生争议的解决和医学高科技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第二节卫生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1、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第三者较小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2、卫生法学与医学伦理学使命是相同的:都是为了维护的社会医疗秩序和公民的健康利益。
差异:1)从表现形式上看,医学伦理学所体现的是医德,一般是不成文的。
卫生法所体现的是法律,是国家立法机关依法制定的,一般是成文的,特别是对于涉及到罪与非罪,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2)从调整范围上看,医学伦理学要宽于卫生法,凡是卫生法所禁止的行为,也是医德所谴责的行为;3)从实施手段上看,卫生法的实施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国家强制力来制止一切违法损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医学伦理学主要是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维护人类健康。
3、卫生政策是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为实现一定的卫生目的和任务而制定的行为准则。
4、卫生法和卫生政策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都具有规范性,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
联系:党的卫生政策是卫生法的灵魂和依据,卫生法的制定要体现党的政策的意见和内容;卫生法是实现党的卫生政策的工具,是卫生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规范化、法律化。
卫生法- 知识点
卫生法学前言一、卫生法学的特点1.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学科;2.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3.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法律现象;4.与许多学科有交叉;5.新兴学科,体系复杂,内容浩繁。
二、卫生法体系1、调整对象广泛——科技社会、生命社会、生命科技2、法律关系主体广泛——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3、法律责任多元——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4、社会关系多层次5、单行法涉及领域三、卫生法学学习方法1、知识的储备2、2、比较与借鉴3、3、理论联系实际4、第一章卫生法学基础第一节卫生法概述一、卫生法的概念(health law)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旨在调整保护人类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
分广义和狭义两种。
分析:1、立法机关:法定立法机关、授权立法机关2、制定或认可3、调整对象是保护人类健康4、卫生法是众多法律规范的一种5、总和二、卫生与法律的关系1、对法律意识(思想)的影响2、对立法的影响3、对执法和司法的影响4、对法学研究的影响三、法学对医学的影响1、法对医药卫生事业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提供重要保障。
2、法对医学科技成果合理使用的保证和促进作用。
3、法对医药卫生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消极后果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4、法对医药卫生国际合作交流的推动和协调作用。
5、6、第二节卫生法的发展一、国外卫生法发展1、古代社会古埃及(公元前3000年左右)古印度(公元前2000年)《摩奴法典》古巴比伦(公元区18世纪)《汉谟拉比法典》古罗马(公元前450年)《十二铜表法》、《阿基拉法》《克尼利阿法》完备的法律制度、首次行医许可卫生成文法规出现:法国(3世纪)《医师开业法》、《药剂师开业法》;威尼斯(14世纪)《检疫法》;佛罗伦萨(15世纪)系统药典。
19世纪以后,专门性的医事法律不断出台。
2、近现代社会卫生法发展(1)文艺复兴与资产阶级革命后英国(1601年)《伊丽莎白济贫法》、卫生检查制度;其影响持续了300年之久。
卫生法规1
卫生法规卫生法规是为了促进健康、防止疾病和保护公众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条例。
卫生法规是促进社会卫生、发展经济的保障,也是保障国民健康的基本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的卫生法规及其实施情况。
一、卫生法规的基本概念卫生法规是为了保护和维护人民健康所制订的法律法规。
卫生法规主要涉及的领域包括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医疗卫生、妇幼保健、卫生防疫等方面,是为了防止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保证人民的身体健康。
二、卫生法规的种类及制定程序我国的卫生法规主要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非法律性规章等五种类型。
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是我国程序最为复杂的一种法规。
制定宪法需要由全国人大及各地方人大代表提出并经过审批、修改,最终由全国人民大会制定通过。
法律是在宪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次一级法律。
制定法律需要通过立法程序,即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修改和最终的通过。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或其授权的部门制定和实施的规章,是行政管理方面的法规。
制定行政法规需要通过省级以上的政府部门审批、修改及最终的发布。
地方性法规是指由各地方人大制定的法规和规章,用于具体地区的行政管理和工作,需要通过地方政府审批发布。
非法律性规章是指由政府部门自行制定和发布的规章,归属于政府行政法规的范畴。
三、卫生法规的内容(一)食品卫生法规我国的食品安全法规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
这些法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相关证照,并且必须按照严格的质量检验标准对食品进行生产和销售。
同时,还要求对于生产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必须予以召回或者销毁处理。
(二)环境卫生法规我国的环境卫生法规有《环境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空气污染防治法》等。
这些法规要求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环保标准进行生产,不得污染环境。
同时,还要求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排放、处理废弃物和废水。
(三)医疗卫生法规我国的医疗卫生法规有《卫生计生委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
卫生法律法规(第一章)课件
卫生法律法规(第一章)课件一、教学内容本节课的教学内容选自《卫生法律法规》第一章,主要内容包括卫生法的概念、特点及其在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具体涵盖了卫生法的定义、卫生法的特征、卫生法的制定和实施、卫生法的调整对象和卫生法的功能等五个方面。
二、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卫生法的概念和特点,理解卫生法在卫生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2. 培养学生遵守卫生法律法规的意识和习惯,提高学生的卫生法治素养。
3. 引导学生学会运用卫生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重点:卫生法的概念、特点及其在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难点:卫生法的特征、卫生法的制定和实施、卫生法的调整对象和卫生法的功能。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1. 教具:PPT课件、黑板、粉笔。
2. 学具:教材《卫生法律法规》、笔记本、文具。
五、教学过程1. 实践情景引入:通过一个卫生违法案例,引导学生思考卫生法律法规在实际生活中的重要性。
2. 知识点讲解:(1) 讲解卫生法的概念,让学生了解卫生法的基本定义。
(2) 讲解卫生法的特点,让学生理解卫生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
(3) 讲解卫生法在卫生事业中的作用,让学生明白卫生法对卫生事业的保障作用。
3. 例题讲解:通过举例分析,让学生学会运用卫生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4. 随堂练习:让学生结合所学内容,回答一些关于卫生法律法规的问题,以巩固所学知识。
5. 课堂讨论:引导学生就卫生法律法规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展开讨论,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六、板书设计板书内容:卫生法律法规第一章主要内容1. 卫生法的概念2. 卫生法的特点3. 卫生法在卫生事业中的作用七、作业设计1. 请简述卫生法的概念及其特点。
2. 请阐述卫生法在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3. 请举例说明如何运用卫生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八、课后反思及拓展延伸课后反思:通过本节课的教学,学生是否掌握了卫生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特点和作用?是否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针对反思结果,对教学方法和内容进行调整和改进。
卫生法律法规1
卫生法律法规文档模板1. 前言本文档旨在对卫生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说明,以便从业人员和群众更好地了解卫生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要求。
2. 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2.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计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计生法》是我国关于卫生领域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医疗卫生事业、卫生监督、预防保健等方面的内容,保障了公民的健康权利。
2.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主要涉及传染病的防治措施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保障了公民的生命安全。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卫生事件的应对、处置和防控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保障了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要涉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等方面的内容,保障了公民的饮食健康。
2.5《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我国关于药品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药品研发、生产、流通等方面的内容,保障了公民的用药安全。
3. 卫生领域相关法律名词注释3.1 健康权健康权是指公民在生理、心理和社会方面维护自身健康的权利。
3.2 传染病传染病是指能通过直接或间接途径传播给其他人的疾病。
3.3 应急条例应急条例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制定的特别条例,以确保应急处置措施的及时有效性。
3.4 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是指保证食品不含有有害物质和致病菌,并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5 药品管理药品管理是指对药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
4. 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条款4.1 医疗机构许可证医疗机构许可证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的许可,主要涉及医疗机构的基本信息、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4.2 传染病防治措施传染病防治措施是指对传染病的预防、诊断、治疗、隔离和疫苗接种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4.3 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监管是指对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等环节进行的监督和管理,包括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食品生产企业的审核批准和检验检测等方面。
卫生法规-1 (1)
卫生法规-1(总分:61.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A1型题(总题数:61,分数:61.00)1.我国制定和颁布卫生法的机构是∙A.卫生部∙B.国务院∙C.全国政协∙D.最高人民法院∙E.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分数:1.00)A.B.C.D.E. √解析:2.卫生法的最高宗旨和卫生工作的最终目的是∙A.保护公民健康∙B.预防为主∙C.动员全社会参与∙D.卫生工作法制化∙E.祖国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并重(分数:1.00)A. √B.C.D.E.解析:3.我国卫生立法的重要原则和卫生工作的根本方针是∙A.促进国际交流∙B.保护公民健康∙C.规范卫生工作行为∙D.预防为主∙E.推动卫生事业发展(分数:1.00)A.B.C.D. √E.解析:4.下列各项,不属卫生法制定基本原则的是∙A.公平原则∙B.遵循宪法原则∙C.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的原则∙D.坚持民主立法的原则∙E.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分数:1.00)A. √B.C.D.E.解析:[考点评析]1.卫生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有关卫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旨在保护人体健康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卫生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部门规章等。
3.卫生法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公民身体健康、预防为主、祖国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相结合、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国家卫生监督和卫生工作社会化。
5.已公布的卫生行政法规是由哪一级机构制定和颁布的∙A.卫生部∙B.国务院∙C.最高人民法院∙D.地方人民政府∙E.人民代表大会(分数:1.00)A.B. √C.D.E.解析:6.在我国卫生法律体系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药品种管理条例》等规范性文件属于∙A.卫生法律∙B.卫生规章∙C.卫生行政法规∙D.地方卫生法规∙E.卫生技术法规(分数:1.00)A.B.C. √D.E.解析:7.我国卫生法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除了∙A.宪法∙B.卫生法律、规章∙C.技术性法规∙D.政府红头文件∙E.卫生行政法规(分数:1.00)A.B.C.D. √E.解析:[考点评析]1.卫生法规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有关卫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卫生法
1什么是卫生法?它有哪些特征?卫生法:调整在卫生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特征:行政法律规范与民事法律规范相结合;医学发展基础上演变出来的专门法律;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具有一定的国际性。
2卫生法有哪些表现形式(即卫生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单行条例;规章;卫生标准;法律解释;卫生国际条约3卫生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卫生保护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公平原则;保护社会健康原则;患者自主原则4什么是卫生法律关系?它有哪些特征?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在卫生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特征:既存在于平等主体之间也存在于不平等主体之间;为是呢个发确认的具有特定范围的法律关系;体现个人与社会的健康利益卫生行政部门与卫生机构为最主要主体。
5卫生行政法律关系与卫生服务法律关系有哪些特征?卫生行政法律关系:一方为卫生行政主体,非对等性,权利义务一般法定,权利义务重合;卫生服务法律关系:一方为取得特殊许可的组织或个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6卫生法律关系有哪些要素构成?主体: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和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客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物,行为,智力成果;内容:权利义务关系。
7什么是法律事实?卫生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直接引起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8卫生法制定的概念原则和依据卫生法制定概念:有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认可、修改、补充或废止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原则:遵循宪法;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坚持民主立法;从实际出发。
依据:保护人体健康;医药卫生科学;社会经济条件;卫生政策;宪法。
9卫生法律制定的程序准备(编制规划,作出决策;起草法律案);提出和审议;表决通过和公布10卫生法的实施通过一定方式使卫生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11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特征和有效条件卫生行政执法: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具体卫生行政事务,将卫生法律规范适用于现代的社会关系,实现国家卫生管理的活动。
第一章 卫生法概述
卫生部门规章
卫生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 担医药卫生管理职能的其他部门如国家计划生 育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 管理局、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等机关制 定、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技术性法规
也称为卫生技术性规范,包括操作规程和卫 生标准等等,是卫生法的重要渊源。 卫生标准一经发布就是卫生法规,具有法 律约束力。 我国现行的卫生标准按《卫生标准管理办 法》分为国家标准,部门标准和地方标准。
卫生行政法规
卫生行政法规是由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 务院根据宪法和卫生法律制定、发布的规范 性法律文件,也是卫生法的最主要的渊源。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地方性卫生法规
地方性卫生法规是地方政府颁布的卫生法 律规范性文件,它包括卫生自治条例和单 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卫生规范及地方政 府规章等。
传统医药, 国家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卫生
活动; 国家推行计划生育;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等等。
卫生法律
我国现有的卫生法律都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总共有11 部卫生法律。 《食品卫生法》 《药品管理法》 《国境卫生检疫法》 《传染病防治法》 《红十字会法》 《母婴保健法》 《献血法》 《执业医师法》 《职业病防治法》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精神卫生法》
宪法 卫生法律 卫生行政法规 卫生部门规章 地方性卫生法规
卫生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卫生规范等
技术性卫生规范(卫生标准) 法律解释
卫生国际条约
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一切立法的基 础,也是我国卫生法的基本渊源。
卫生法
1.卫生法:调整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权益并规范与人体生命健康相关活动和行为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卫生法的调整对象:1 调整人体生命健康权益保护关系2调整与人体生命健康相关活动和行为中形成的各种传统社会关系3调整与人体生命健康相关活动和行为中形成的新型的特殊社会关系4调整卫生安全保障关系5调整医药卫生资源配置关系6调整国际卫生关系3.卫生法的效力范围:1对人的效力范围:凡是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和社会组织、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律适用中国的卫生法2空间效力范围:全国性的卫生法在全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地区性的卫生法律规范性文件在本地区空间范围被发生法律效力 3 时间效力范围:卫生法的生效时间是指卫生法颁布后何时开始生效、失效时间是指卫生法何时终止法律效力4. 卫生法的溯及力:指对新颁布的卫生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
”5.卫生法律关系:指卫生法的主体,根据卫生法的规定,在实施与人体生命健康相关活动和行为中所形成的各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这种权利和义务关系,是以卫生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并以卫生法上的权利义务为纽带二形成的社会关系。
6. 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一.主体: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包括法人主体和自然人主体二客体:发生率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分为1物,以物形式出现的客体:2行为,一行为的形式出现的客体;3智力成果,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智力活动中创造的精神财富,是卫生知识产权所指向的对象;4 人身利益,公民生命健康相关权利的客体三内容:卫生法主体依法应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总和7.卫生法律事件分类:分为卫生法律事件和卫生法律行为。
卫生法律事件包括:1自燃事件,如自然灾害;2社会事件,如战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人的出生死亡等卫生法律行为是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8. 新的《传染病防治法》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9.传染病分类:甲类:鼠疫、霍乱乙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西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人感染猪流病)丙类: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10. 传染病预防:1政府方面:抓好群众性卫生活动,搞好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积极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搞好环境卫生建设,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的危害2农业。
最新卫生法学(1)
名词解释: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卫生法:指有国家制定或认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保护人体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非处方药:不需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生的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4、食品安全:食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因素,从而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5、卫生行政处罚:指卫生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对相对人违反卫生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制裁的行政执法行为。
6、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制剂。
7、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卫生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在卫生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力和义务关系。
8、卫生法律责任:指卫生法主体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后果。
解答题:1、卫生行政处罚的概念、种类和形式:卫生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卫生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卫生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种类有(一)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二)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四)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2、医疗事故的概念以及构成要件:概念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024版《卫生法第一节》PPT课件
《卫生法第一节》PPT课件•卫生法概述•卫生法基本原则•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管理法律制度•公共卫生法律制度•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医疗纠纷处理与医疗事故鉴定法律制度卫生法概述01定义:卫生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保护人体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作用维护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卫生法的定义与作用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设置及职权等内容,是卫生法的立法依据。
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
法律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卫生法历史与发展古代卫生法早在夏商周时期就有了关于医药卫生方面的法律规定,如《周礼》中对医师考核和医疗事故处理的规定。
近代卫生法随着西方医学的传入和公共卫生问题的日益突出,清政府及民国时期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卫生法规,如《钦定医宗金鉴》、《管理饮食品营业规则》等。
新中国卫生法新中国成立后,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卫生法律法规,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卫生法律体系。
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不断提高,卫生法也在不断修订和完善中。
卫生法基本原则02保护公民健康权益原则保障公民基本健康权益卫生法通过制定和实施各项卫生法规,确保公民享有基本的健康权益,如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享有健康环境等。
卫生法律法规 第一章 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1. 以保护人体健康为根本宗旨 中国各类卫生法律文件的总则部分均将 保护公民健康作为立法目的。卫生行政执法 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强制执 行,以及对非法行医的取缔等,其根本目的 都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和相关 权益。 2. 科学技术性 卫生法律法规要保护的是人体健康这一
3. 独特的伦理道德规范性 卫生法律法规是主要涉及保护人体生命健 康权益的规范。医疗卫生人员在医疗卫生活 动中不可避免地触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 权、名誉权等传统的法律权益,关系到其在 执业活动中的职业道德规范。此外,现代生 命科学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挑战也引发了诸 多涉及生命伦理道德的问题,而这需要进一 步将伦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相结合,加强 对新型社会伦理关系的规范作用。
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卫生法律法规的调整方式既有其独特的调整 手段,如“国家卫生监督”制度、“卫生许 可”或“资格认证”制度,以及“报告”或 “申报”制度等,也大量采用行政法、民法 、刑法的调整手段,从这一角度看,卫生法 律法规是多元的。因此,国外卫生法学将卫 生法律法规解释为与卫生保健及其直接有关 的一般民事法、行政法及刑法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的现代 医学模式的迅速发展,适应社会公共卫生、 疾病预防保健、医疗机构管理、精神卫生和 健康教育等多方面问题的出现,旨在提升人 体生命健康权益的卫生法律法规也应运而生, 它通过规范与人体生命健康相关的各种活动 和行为实现其根本宗旨及目的。
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 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法规相对于法律来讲,在内容和形式上 有所区别,法规比法律更加具体。法规包括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这里我们所说的法 规是行政法规,它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 务院)依据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关于国家行 政管理活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卫生法课件习题1
5.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A、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B、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C、发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十年的医务人员
D、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11、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注销注册:
A.受罚款行政处罚
B.受警告行政处罚
C.受责令暂停一年执业活动的
D.受吊销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12、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注销注册,除了:
A.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B.受民事处罚的
C.受刑事处罚的
D.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9. 医疗机构名称,____。
A、可以买卖 B、可以出借 C、可以出租 D、经核准机关许可,医疗机构名称可以转让
10. 除_____外,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 将受到处罚.
卫生法课件习题
第二讲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1
第三讲 医疗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2
第二节 执业医师法 3
第三节 护士管理法律制度 6
第四讲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7
第六讲 献血练习题 8
第七讲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 10
第八讲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 11
第九讲药品管理法律制度 13
A 综合医院 B 儿童医院 C 一级医院
D 中医院 E 专科医院
2、以下是按照所在区域将医院进行的分类,除了( )
A 省医院 B 传染病院 C 市医院 D 县医院 E 乡镇医院
3、根据《综合医院组织编制条例》规定,卫生技术人员应占总编制的( )
卫生法学第一讲课件
22
1.指引作用是指卫生法对个人行为所起的引导 作用。它是指卫生法律规范通过设定上述三种基
本的规范形式和行为模式引导人们如何行为,从 而把社会主体的活动纳入到法律范围内,
2.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卫生法,可以预先估 计到卫生法对社会主体行为的影响和后果,从而
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适时调整自己的
法的语源和词意
汉字“法”的古体为“ 法 ”。据《说
文解字》解释:“法,刑也,平之如水,
从水;“ 廌 ”所以触不直者去,从去。”
据说廌是一种独角兽,也叫獬豸 。古书记
载,一说象羊、一说象牛、一“别
曲直”的神兽。清代以前的执法者,都用
的图獬豸案为补服。所以,从词源看,汉
总论部分。主要阐述卫生法的基本理 论,包括概念、调整对象,卫生法的产生 和历史发展,卫生法的地位和作用,卫生 法的基本原则,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的 表现形式,卫生法的制定和实施,卫生司 法救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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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学的体系
分论部分。主要阐述我国现行的卫生法 律制度,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及组织管理 法律制度;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 制度;中医药与民族医药法律制度;生命 健康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特殊人群健康保 护法律制度;疾病预防与控制法律制度; 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法律制度;公共卫生 监督与管理法律制度;环境污染防治法律 制度;医学发展引起的有关法律问题;
习惯法、判例法。
3
法律的职能
(1)政治职能,这是指统治阶级运用法 律开展阶级斗争,维护其政治、经济 统治的职能。 (2)社会职能,这是指法律是执行社会 公共事务,从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出 发而维护全体社会居民公共利益的职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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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学的性质
①阶级性 ②社会性 ③科学性 ④综合性
第1章卫生法概述
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大致有以下几种 情况:
1.任何一个卫生法律关系,至少要有两方 当事人。两方以上的,称为多方当事人。享有 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主体;负有义务的一方, 称为义务主体。
2.行为。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行 使权利和义务主体随行义务的活动,行为可分 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合法行为依法受法律 保护,违法行为将引起法律制裁。
3.物。是指现实存在的,能够被人所支配、 利用,卫生法律允许其进入卫生法律关 系运行过程的,具有一定价值和使用价 值的物质财富,如食品、药品、化妆品、 医疗器械等。物与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的行为相联系,最能体现主体的物质利 益。
第三节 卫生法律关系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 卫生法律关系是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具 有卫生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二)卫生法律关系的特征
1.卫生法律关系是既存在于平等主体间 也存在于不平等主体间的一种法律关系。
2.卫生法律关系是卫生法确认的法律关 系,具有特定的范围。
(四)保障社会健康原则
保护社会健康原则,本质上是协调个人 利益与社会健康利益的关系,它是世界 各国卫生法公认的目标。人具有社会性, 要参与社会的分工与合作,所队就要对 社会承担一定的义务。这个义务就是个 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不得损害社会 健康利益。这是个人对公众的责任。(五) Nhomakorabea者自主原则
保护患者权利的观念是卫生法的基础,而 患者的自主原则是患者权利的核心。
2.在卫生法律关系中,有的权利主体和义 务主体双方可能都是一个人,这种情况称为
卫生法概述1
(一)卫生法的时间效力
概念:
指卫生法生效的时间范围,包括开
始生效和终止生效的时间,以及对法律
颁布以前的事件和行为该法律是否有效,
即法的溯及力问题。
1、卫生法的生效
第一,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文中
明确规定其颁布后的某一具体时间生 效。 第二,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文中 明确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文中 没有规定生效时间,则均以颁布之日 为生效之时。
就具有溯及力,反之就没有溯及力。
(二)卫生法的空间效力
概念:
卫生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卫生法生效
的地域范围,即卫生法在哪些地方具有
拘束力。
卫生法的空间效力
1、在主权管辖的全部范围内生效
适用于我国全部领域,包括领土、
领海、领空以及延伸意义上的部分 。 2、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生效
(三)卫生法对人的效力
概念: 是指卫生法律、法规、规章适用 那些人。
织、企事业单位、个人、国际组织之间
及其内部因预防和治疗疾病,改善人们
生产、学习和生活环境及卫生状况,保
护和增进人体健康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卫生法主要调整的社会关系
卫生组织关系
卫生管理关系 卫生服务关系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管理关系
生命健康权益保护关系
现代医学与生命科学技术关系
国际卫生关系
教育作用(Education function)
强制作用(Enforcement function)
2、卫生法的社会作用
卫生法实现阶级统治的作用,即卫
生法在政治统治、思想统治、经济
统治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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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法律责任概念
是指卫生法律主体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后果。包括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
1)民事责任定义:卫生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或健康相关产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由于违反法律规定或损害他人健康权,而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
2)民事责任构成
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联系
思考题:
1.卫生法的法律责任形式主要包括哪些,试着举例说明。
2.简述卫生行政救济的途径。
贩毒、制毒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
渎职罪
(如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属于刑事责任)
2)刑事责任形式
包括主刑和附刑。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刑:罚款、没收财物、剥夺政治权利。
7.卫生法律救济
(1)卫生法律救济概念
公民、法人或组织认为卫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造成自己合法权益损害时,请求有关国家机关给予补济的法律制度。
当公民、法人、组织认为卫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和解决行政案件的活动。
其特点:
1)原告是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
2)被告是卫生行政机关
3)审查具体卫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5)卫生行政赔偿
由于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使用职权,造成公民、法人、组织的权益受到损害,有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
(2)卫生法律救济的途径
卫生行政复议,卫生行政诉讼,卫生行政赔偿
(3)卫生行政复议
当公民、法人、组织认为卫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时,依法向上一级卫生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对该行政行为进行复查。
其特点:
1)卫生行政复议是卫生行政机关内部纠错机制
2)行政复议具有一定的司法性和行政行为
(4)卫生行政诉讼
社会团体(比如红十字会)
自然人(公民和境内外国人)
2)客体:
人的生命健康
物
行为
智力成果
(4)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针对客体在一定条件下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卫生权利:权利主体根据法律规定,根据自己的意愿实现自己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2)卫生义务:义务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为满足权利主体的利益而履行某种行为的必要性。
5.卫生法的效力范围
(1)卫生法的效力范围概念
是指卫生法的生效范围和适用范围,包括时间、空间和对人的效力3个方面。
(2)时间效力
是指卫生法何时生效、何时失效以及对卫生法生效前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
(3)空间效力
是指卫生法生效的地域范围。
(4)对人的效力
是指卫生法对哪些人具有约束力。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我国公民在我国境内2)我国公民在我国境外3)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境内4)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境外侵犯了我国公民的利益。
(2)卫生法律关系的特征
1)是卫生法确定的具有特定范围的法律关系
2)包括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
3)所体现的利益是个人与社会的健康利益
4)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机构是最主要的主体
(3)卫生法律关系的组成(主体和客体)
1)主体:
国家机关(比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企业、事业单位(比如医院、医学院校、医学研究所)
(2)卫生法调整的对象
卫生法调整的对象是卫生社会关系。
包括卫生行政关系和卫生民事关系。
卫生行政关系是卫生管理活动中产生的,卫生行政部门总是其中的一方。
卫生民事关系时卫生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比如医患关系。
有效的卫生行政关系是良好的卫生民事关系的基础,良好的卫生民事关系是有效的卫生行政关系的结果。
2)行政责任的形式: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3)行政处罚:卫生行政管理机构对违法对象进行: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
4)行政处分:对失职人员进行: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4)刑事责任
1)需要承担卫生刑事责任的犯罪包括
危害公共卫生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
第一章卫生法的概述
1.卫生法学
(1)卫生法学的概念
研究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学学科。
(2)学习卫生法学的意义和方法
意义:卫生法学学科发展需要,医学学科发展需要,保护公民健康,规范卫生执法
方法:知识储备,比较借鉴,理论联系实际
2.卫生法
(1)卫生法的概念
是调整人们在卫生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法律事实
(1)法律事实的概念
是指卫生法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主要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
(2)法律事件(被动)
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但不以当事人的意愿为转移的客观现象。
(3)法律行为(主动)
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当事人有意识卫生法律法规的外部表现和根本来源。包括: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益,是所有立法的依据。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
规章
卫生标准
法律解释
卫生国际跳远
(4)卫生法的5个基本原则
卫生保护原则
保护社会健康原则
预防为主原则
公平原则
患者自主原则
3.卫生法律关系
(1)卫生法律关系概念
指卫生法律法规调整人们在卫生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民事责任特点:
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责任
要补偿当事人的损失
主要是财产责任
在法律允许条件下可通过协商解决
4)民事责任形式:
停止侵害
消除危险
恢复原状
赔礼道歉
恢复名誉
赔偿损失
以赔偿损失为主要形式。
5)免责形式:
受害人过错
不可抗力
意外情况
紧急避险
(3)行政责任
1)行政责任定义:卫生行政主体由于违反法律法规,但尚未构成范围,所应该承担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