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
分析民事法律行为_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它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分析,探讨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二、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约定支付了50万元预付款。
然而,在货物交付过程中,乙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无法按期履行合同。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三、案例分析(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1. 合同主体本案中,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合法的民事主体,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
2. 意思表示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均真实、明确地表达了各自的意愿,即甲公司购买货物,乙公司出售货物。
3. 合同内容甲乙双方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内容具体、明确,包括货物种类、数量、价格、履行期限等。
4. 合同形式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书面形式,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形式要求。
5. 合同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属于有效合同。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1. 违约行为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
2. 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三)诉讼请求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包括:1. 继续履行合同,交付货物;2. 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3. 支付违约金。
四、案例分析结论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属于有效合同。
乙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民事法律行为
区分意义: 区分意义:
成立要件不同。 成立要件不同。
4.以是否应当具备特定的形式: 以是否应当具备特定的形式: 以是否应当具备特定的形式 A、要式法律行为: 、要式法律行为: 约定采用书面合同、抵押合同。 如:约定采用书面合同、抵押合同。 B、不要式法律行为: 、不要式法律行为: 多数法律行为是不要式行为 基于私法自治和合同自由原则, 基于私法自治和合同自由原则,以不要式 法律行为为原则。(法无明文不要式) 法律行为为原则。(
条件成就时发生效力 条件成就时效力消灭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以一定期限的到来 为其效力开始或终止原因的民事法律行为。 期限与条件不同: 期限与条件不同: 确定到来;条件 不确定发生。 发生。 期限 始期(延缓期限):条件到来后才发生效力。 终期(解除期限):条件到来时使期效力消 灭。
2.以有对价为标准 以有对价为标准 (仅对财产行为 仅对财产行为) 仅对财产行为 有偿法律行为: 有偿法律行为: 有偿法律行为是交易的常态。 有偿法律行为是交易的常态。 无偿法律行为: 无偿法律行为: 如赠与合同等。 如赠与合同等。 区分意义: 区分意义: 对行为人责任的认定
3.以成立要件为准: 以成立要件为准: 以成立要件为准 A、诺成法律行为:又称不要物行为。 、诺成法律行为:又称不要物行为。 仅以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仅以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如:买卖合同 B、实践法律行为:又称要物行为。 、实践法律行为:又称要物行为。 除意思表示一致外, 除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有一方当事人交付 标的物的行为才可成立。 标的物的行为才可成立。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用合同、 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用合同、保 管合同。 管合同。
(一)无效的法律行为
第二章 民事法律行为
• (二)分类 • 1、延缓期限与解除期限 • 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
事法律行为虽已成立,但在所付期限到来 之前不发生效力,待到期限届至时,行为 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才开始发生法律效力的 民事法律行为。 • 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 约定的期限到来时,该民事法律行为所确 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法律效力消灭 的民事法律行为。
• 二、类型 •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 •
为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 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所从事的与其年龄、 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活动,应 当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或经法定代理人 同意后方可生效。 • (二)无处分权的行为 •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 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 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第二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 一、概念 •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 为。它是我国独有的法律概念。 • 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发生 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它是民事法律行为 的上位概念,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 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 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 (三)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
或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权利义务明显 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而为的民事行为, 又称暴利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 • 1、须是有偿行为 • 2、内容与结果明显背离公平原则 • 3、原因在于一方当事人利用己方优势或对 方没经验。 • (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 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 立合同的行为。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
• 一、一般要件 •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二)意思表示真实 • 1、行为的效果意思是行为人自觉自愿产生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原理(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1.法定分类(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2)多方民事法律行为①典型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包括赠与合同和遗赠抚养协议。
②典型的共同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
(3)决议行为。
例如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2.学理分类(1)财产行为和身份行为典型的财产民事法律行为包括订立遗嘱和遗赠行为。
典型的身份民事法律行为包括结婚行为、协议离婚行为、收养行为和协议终止收养行为等。
(2)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属于事实判断问题。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属于价值判断问题。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同时满足:(1)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2)不违背公序良俗。
(3)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4)意思表示真实。
(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共五种情形:(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行为无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法律效果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发生当事人意欲发生的法律效果,但并非不发生任何法律效果,要发生法律意欲发生的法律效果。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当然、确定、永远、绝对无效,任何人、任何时候均可以主张无效。
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主动审查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存在无效的因素,其宣告不受时效限制(即既不受诉讼时效亦不受除斥期间限制)。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恢复原状);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依照其规定。
(三)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2种情形:(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与其意思能力不相适应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总则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
民法总则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法总则》对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为人们的民事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和规范。
首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通常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一是要有行为人,即参与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他们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要有意思表示,这是行为人将其内心希望产生某种法律效果的意愿通过一定的方式表达出来;三是要有标的,也就是行为所指向的对象。
关于民事行为能力,《民法总则》做了详细的规定。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例如,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或者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比如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像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意思表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起着关键作用。
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重要条件之一。
如果意思表示存在瑕疵,比如受到欺诈、胁迫或者处于重大误解的情况下做出的意思表示,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多样,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如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则是通过语言直接表达意思;而其他形式,比如通过特定的行为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像在自动售货机上购买商品的行为。
在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方面,《民法总则》规定了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意思表示
一、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
意思表示是指表意人将其期望发生某种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 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 1. 目的意思是指明民事法律行为,尤其是指明民事法律行为标的具 体内容的意思要素,它是意思表示据以成立的基础。 2. 效果意思是指当事人欲使其目的意思发生法律上效力的意思要素。
三、意思表示的生效 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无须受领的,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即可发生 效力。 如果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需受领的,则意思表示的生效 通常采取到达主义或了解主义。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
一、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 效力。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中,完全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法人
2.意思表示不自由包括
(1)欺诈 所谓欺诈是指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 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 (2)胁迫 所谓胁迫是指以给自然人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 损害或者以给法人、其他组织的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 方作出违背真意的意思表示。
和非法人组织不存在不具备相应行为能力的问题。
(二)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行为人的内心意思与外部
的表示行为相一致的状态。二是指当事人是在意志自由的前提下,进行意
思表示的状态。意思表示有瑕疵也包括对应的两方面。
1.行为人意思与表示不一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真意保留 真意保留又称心意保留、单独虚伪表示,指行为人故意隐瞒其真意,而表示其他意思的意 思表示。 (2)戏谑表示 戏谑表示指行为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并非出于真意,并且期待对方会立即了解其表示并非出 自真意。 (3)虚伪表示 指行为人与相对人通谋而为虚假的意思表示,实际上并不期待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效力。 (4)错误:指行为人由于认识错误或欠缺对错误的认识,致使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5)误传:指因传达人或传达机关的错误导致行为人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3
双方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能成立生效的行为。如合同行为。
4
多方法律行为:两个以上当事人并行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能成立的行为。如合伙合同、成立 有限公司的出资协议等。
5
9.2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 划分标准:法律行为发生的效果 划分的意义:适用法律不同、行为的目的不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方式不同 财产行为:以发生财产上的法律效果为目的。 身份行为:依发生身份上的法律效果为目的。
9.4 意思表示不自由 2) 有欺诈故意:目的是使对方陷于错误并进行意思表示。过失不构成欺诈
3) 表意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 4) 表意人基于错误而作意思表示 受欺诈的意思表示须由法官根据欺诈行为与意思表示之间的关联性加以认定。 受欺诈意思表示的效力:民法通则 58 条将其归为绝对无效,合同法 54 条为可 撤销的行为。根据民法通则 61 条和合同法 58 条受欺诈一方还可以享有损害赔 偿请求权。
1
9.1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民事法律行为与准法 律行为
准法律行为:行为人具有 一定的意思表示,但行为 的后果不是根据行为人的 意思表示,而是根据法律 规定发生的。
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 为三者关系
法律行为 = 民事法律行为 < 民事行 为
民事行为包括合法的民事行为(民事 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和可撤 销和可变更的民事行为。
二.以意思表示为基本构成要素 三.行为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合法性
4
9.2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1
区分标准: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所需的意思表示当事人的数量不同。
2
单方法律行为:由一方行为人意思表示就能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如订立遗嘱、放弃 继承权、免除债务、授权等。单方法律行为通常只会使相对人获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通过意思表示、行为表述等方式,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行为主体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包括合同、侵权行为和不当得利等。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责任的行为。
不当得利是指通过违法活动获取的利益,法律规定应当退赔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素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一定的要素,包括行为主体、客体、意思表示、法定形式等。
1. 行为主体行为主体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从出生到死亡,对有关自己的民事权益享有法律保护的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依法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
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行为,需要有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
2. 客体客体是指民事法律行为所涉及的具体事物或者具体权益。
客体可以是财产、权益或者其他合法利益。
行为主体通过意思表示等方式,对客体进行处理。
3. 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指通过口头、书面、行动等方式,表达行为主体对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意思。
意思表示应当是真实、明确、自由和无法撤回的。
在合同中,意思表示是作为合同成立和内容确定的要件。
4. 法定形式某些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符合法定形式要求。
例如,买卖合同的订立需要遵守《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形式。
法定形式一般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合同的真实和有效。
代理行为的概念及种类代理是指一个人(代理人)代表另一个人(委托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
代理可以分为普通代理和特别代理两种类型。
1. 普通代理普通代理是指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进行一般的法律行为。
普通代理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代表其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通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
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2、行为特征(1)应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2)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3)应是合法行为。
3、行为分类(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多方民事法律行为;(2)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3)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4)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民事法律行为;(5)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6)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7)有因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因民事法律。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是怎样的1、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1)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2)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为;(3)诺成性法律行为与实践性法律行为;(4)要式法律行为与不要式法律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通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1、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状况有四种: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
2、有效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符合法定要件。
3、无效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不符合法定的有效要件的规定。
4、可撤销或可变更,指民事行为的意思表示存在瑕疵,不完全符合法定有效要件的规定。
5、效力待定,指民事行为有效与否,取决于他人追认,经追认后有效。
生效是指发生法律效力。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后自始无效。
民法课件《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必须至少有两个当事人,且他们必 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标的可能性
当事人所追求的标的必须是可能的、合法的,并 且不属于法律禁止的范围。
形式合法
某些民事法律行为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如合同 需要书面形式。
生效要件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 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条件的成就
条件的成就指作为条件的事实 出现,即该事实发生与否,由 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
条件的效力
条件的效力在于决定民事法律 行为的生效或解除,对当事人 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重大影响
。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期限的概念
期限是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的时间, 作为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消灭的根据。
期限的种类
期限可分为始期和终期,分别在期限 届至时和期限届满时使法律行为效力 产生或消灭。
详细描述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由于行为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受到欺诈、胁 迫等原因,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的行为。这类行为在撤销前具有法律效力,但 一旦被撤销,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总结词
指民事法律行为虽已成立并对外公示,但效力尚不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条件的成就。
详细描述
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虽已成立并对外公示,但由于缺乏有效要件, 其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待于其他行为或条件的成就来确定其效力的行为。例如,
指当事人以口头语言的方式表 达内心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形 式。
书面形式
指当事人以文字符号的方式表 达内心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形 式。
默示形式
指当事人以不作为的方式表达 内心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形式 。
民事案件法律行为(3篇)
第1篇一、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的定义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为实现自己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依法实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事主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依据。
二、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的种类1. 合同行为合同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按照法律规定,通过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行为是民事案件法律行为中最常见的类型。
2. 无因管理行为无因管理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管理他人事务时,不依赖于他人的委托,为了他人的利益,自愿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无因管理行为在法律上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3.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法律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侵权行为在法律上产生赔偿责任。
4. 代理行为代理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实现自己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委托他人代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
代理行为在法律上产生代理关系。
5. 诉讼行为诉讼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
诉讼行为在法律上产生诉讼法律关系。
三、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的特征1. 法律性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依法实施的,具有法律效力。
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才能在法律上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实施的,体现了民事主体的意志。
3. 平等性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之间平等的法律关系,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接受不平等的条件。
4. 实践性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在实践活动中产生的,具有实践性。
四、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的效力1. 效力范围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的效力范围包括:主体资格、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性、内容合法性等。
2. 效力状态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的效力状态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
(1)有效: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及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为实现一定民事法律后果而实施的合法行为。
它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特征、种类、有效要件以及后果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与特征(一)定义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为实现一定民事法律后果而实施的合法行为。
它具有以下特征:1. 民事性: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民事活动中发生的,涉及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2. 法律性:民事法律行为是法律所规定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3. 目的性:民事法律行为以实现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
4. 自愿性: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自愿实施的,不违反法律规定。
(二)特征1. 法律事实性: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为实现民事法律后果而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事实性。
2. 法律约束力:民事法律行为一旦成立,就对民事主体产生法律约束力。
3. 合法性: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
4. 有效性: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能够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1. 合同行为:合同行为是民事主体为实现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而实施的行为,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2.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侵犯知识产权、人身权等。
3. 无因管理行为:无因管理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他人利益而实施的行为,如拾得遗失物、代为保管他人财物等。
4. 捐赠行为:捐赠行为是指民事主体无偿转让财产权益的行为。
5. 承担义务行为:承担义务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他人利益而实施的行为,如承担债务、提供担保等。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1. 民事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真实。
3. 民事法律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4. 民事法律行为符合法定形式。
五、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1. 成功后果:民事法律行为一旦成立,即对民事主体产生法律约束力,民事主体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实现预期的法律后果。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知识之民法-民事法律行为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知识之民法-民事法律行为法律知识之民法-民事法律行为作为公基需要考生掌握的内容,要求学习识记。
下面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
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法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法定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即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有合法性。
包括:①标的合法;②在法律对某些行为有特别要求的,必须满足该要求时,民事法律行为方能有效。
3、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是在意思表示当中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所谓的条件是指将来发生的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不确定的事实。
4、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示中含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期限是构成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的组成部分,并且用来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存续的时间。
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指欠缺法律行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行为人意思之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有以下几种类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来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从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6、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简称可撤销行为,是因行为有法定的重大瑕疵而须以诉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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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定义和效力
约束力
民事法律行为一旦成立并生效, 当事人即受到约束,不得随意变 更或撤销。
履行义务
当事人应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约 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对第三人的效力
善意第三人保护
在涉及第三人的民事法律行为中,为 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该民事法律 行为对第三人产生法律效力。
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 权益,否则该部分内容无效。
多方法律行为
需要多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 民事法律行为。
02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具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要件,能够产生当事 人预期法律后果的行为。
有效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具体情形
例如,一个未成年人购买贵重物品的行为可能被视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需要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能生效。
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意思表示真实性的重要性
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核心要素之一,如 果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或可撤销 。
具体情形
例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 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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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仅由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 法律行为。
无偿法律行为
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价关系的民事法律行 为,一方履行义务时,另一方不需要支付 任何代价。
双方法律行为
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 民事法律行为。
有偿法律行为
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有哪些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在《民法典》中,对于民事法律行为有着详细且重要的规定,这些规定对于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首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首要条件。
这意味着行为人必须能够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并且能够独立地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
例如,未成年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能需要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能生效。
意思表示真实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关键要素。
如果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受到欺诈、胁迫或者存在重大误解等情况,那么该民事法律行为可能被撤销。
比如说,一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导致另一方在错误的认识下作出了意思表示,这种情况下,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此外,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
如果一个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背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那么即使双方达成了合意,该行为也是无效的。
在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方面,《民法典》规定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口头形式则是通过口头语言作出的意思表示。
还有一些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规定必须采用特定的形式,比如不动产的买卖、抵押等,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对于意思表示的作出,《民法典》也有详细规定。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分为对话的意思表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示。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等几种情况。
除了前面提到的有效条件外,如果民事法律行为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违背公序良俗的等情形,那么该行为无效。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民事关系中,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意思表示或行为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它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起源和实现形式,通过民事法律行为,个人和组织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得以确立和实现。
本文将从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要件、种类以及民事法律行为的作用和特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民法总则第八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以协议、承诺和其他方式设立、变更、公证或撤销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决定权,这就是民事法律行为。
从法律上讲,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个人或组织以意思表示或行为为基础进行,对民事权益产生影响的行为。
这些行为包括签订合同、捐赠财产、遗嘱继承、购买商品、租赁房屋等。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主要要件包括主体、客体、目的和形式等。
主体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能力,行为人必须是法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客体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对象,可以是财产或者是相对人的权益。
目的是指行为人进行行为的目的,必须合法且真实。
形式是指行为人进行法律行为所必须满足的形式要求,比如签字、盖章等。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民事法律行为根据其性质和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很多种类。
常见的有合同行为、侵权行为、遗赠行为、遗嘱行为等。
其中,合同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达成协议,产生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
遗赠行为是指个人通过遗嘱等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
遗嘱行为是指个人在生前依法对个人的财产或者家事事项作出处分的行为。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作用和特点民事法律行为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特点。
首先,它是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基本载体,是个人和组织实现权益保护和维护的主要方式。
其次,民事法律行为具有自愿性和平等性,行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和约定自主决定权利义务的内容。
再次,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和合法性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可以依法主张权益,也可以追究相关责任。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这一特征可将其与民事行为的概念区分开。
所谓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的领域内基于其意志所实施的、能够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并非一切民事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
只有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的民事行为,才具有法律确认的法律效力,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不合法的行为只要产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就属于民事行为,但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是指既要符合法律规定,又要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的要求。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追求民事法律后果的内心意思用一定的方式表达与外部的活动。
民事法律行为是人们有目的、有意识的行为,所以意思表达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必要组成部分。
缺少民法所确认的意思表示的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能够实现行为人所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
这一特点使得民事法律区别于民事违法行为。
因为民事违法行为也会依法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如将人打伤后须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种后果并不是行为人实施行为时所追求的后果。
而基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性特点,民事法律行为人所追求的预期法律后果则必然可以实现。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通过自己的行为创造、变更、消灭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它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基本形式,是个人之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交往的重要方式。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个人或者法人依照法律规定以达到某种法律目的而实施的行为。
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概念和特征:1. 主体性: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由法律主体参与,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 自由性:民事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主体具有自主选择的能力,实施行为时应当自愿和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思。
3. 平等性:民事法律行为的参与主体在法律上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存在一方利用优势地位压迫另一方的情况。
4. 合法性: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5. 有约束力:民事法律行为一旦成立,即产生法律效力,约束参与主体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法律目的和内容,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人身关系法律行为:主要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行为,以及与人身权利、人格权利相关的行为。
2. 财产关系法律行为:主要包括财产买卖、租赁、融资、赠与等行为,以及与财产权利相关的借贷、担保等行为。
3. 经济组织法律行为:主要包括企业设立、资本运作、合同订立、股权转让等行为,以及与经济组织权益相关的行为。
4. 民事责任法律行为:主要包括侵权行为、合同违约、不当得利等行为,以及与违法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相关的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有效性必须满足一定的要件和效力条件:1. 行为能力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实施。
2. 内容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3. 形式要件:根据法律规定,有些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符合一定的形式要件,比如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等。
4. 效力要件:民事法律行为一旦成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对行为主体和第三人具有约束力。
民事法律行为简介
民事法律行为简介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民事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自愿地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行为。
它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是实现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方式和手段。
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法人是指依法设立、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其他组织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这些主体在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需要遵守法律的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一定的要素,包括客体、主体、目的和形式。
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客观内容,可以是财产、权利或利益;主体是指行为人,即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个人或组织;目的是指行为人达到的目标和意愿;形式是指行为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所需要采取的形式或程序。
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合同行为、侵权行为、不当得利行为和其他行为等。
合同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达成协议,在一定的法律约束下,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不当得利行为是指行为人以虚假手段获取利益,或者依法取得利益但是不当得利的行为。
其他行为包括遗嘱、赠与、债权的转让等。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主要包括成立效力、生效效力和抗辩效力。
成立效力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合法性和真实意思表示所产生的效力;生效效力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或条件,达到发生法律效力的效果;抗辩效力是指当事人可以以某种事实或法理理由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提出异议。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保护为了保护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法律规定了效力保护原则。
效力保护原则包括保护合法民事法律行为、保护善意相对人、保护合法权益等。
同时,对于违法、欺诈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也规定了撤销、无效和附义务等救济措施。
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责任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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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1.试论述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简称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
【一个完整的民事法律行为,是由一些基本因素(要素)构成的。
其中最重要的基本因素有三个:一是行为人;二是标的即一定的内容;三是意思表示,而意思表示是最重要的基本因素。
】特征(一)民事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二)民事法律行为以发生一定的民事后果为要素【民事后果是指民事权利义务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
】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人以引起预期的民事后果为目的而自愿实施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
2.请比较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之间的异同。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指民事法律行为实施过程的全部完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内容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是法律对当事人实施的行为的一种肯定性评价,即认定当事人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从而具备法律强制力,可以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则是指民事法律行为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开始发生具体作用,即当事人已经享有实际意义上的民事权利和承担实际意义上的民事义务。
由于我国民法明确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性,所以,我国民法上的民事法律行为便不存在有效无效的问题,即民事法律行为一旦成立,即当然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即有效)与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则不一定同时发生。
在一般情况下,民事法律行为一旦成立,其具备的法律效力随即发生,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具有约束力(如一般的买卖合同,其一旦依法成立,就立即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
但在下列情形,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并非同时发生:(一)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必须等待其他法定事实的出现。
如遗嘱行为,只要遗嘱人依照法定形式设立了遗嘱,该遗嘱即依法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
但该遗嘱效力的发生,必须取决于遗嘱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的出现。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必须等待当事人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实的出现。
这种行为,称为“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必须等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的到来。
这种行为,称为“附延缓期限的法律行为”。
3.请比较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异同。
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即作为条件的事实出现与否)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
这种法律行为称为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例如,某大学与某公司订立一项技术开发合同,双方约定,该合同是否生效,以该市市科委是否对该科研项目立项并拨款为准。
此种情形,双方已就各自的权利义务达成了协议,但是合同能够生效与否,取决于“拨款”事实是否发生。
所以,“拨款”这一条件,就成为限制合同效力发生或不发生的根据。
【特征:具有未来性,具有可能性,客观上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不得作为条件;具有不可预知性;;具有合法性,即违法的事实不得作为条件。
】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将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依据,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就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例如,约定有租期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届满,租赁合同即丧失法律效力。
【特征:1.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期限是一种时间因素的表达方式,它可以是特定的日期(某年某月某日)或特定的期间(某时至某时),也可以是某种必然到来的事实出现的特定时刻或期间工程竣工。
2.期限必须是当事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尚未到来的时间。
3.期限到来是必然的、肯定能够预知的。
】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相同,法律行为所附期限能够直接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
但期限和条件的性质和特征完全不同:1.作为条件的事实,是以其发生或不发生而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起限制作用,所以,只要有发生可能的合法事实都可以作为条件。
但期限却纯粹是以一定时间或期间的到来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起限制作用,所以,只有时间或能够表现时间因素的事实才能作为期限;2.作为条件的事实,其发生仅仅具有可能性,但期限的到来却具有必然性。
因此,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其效力能否发生或能否依条件而消灭,仅仅具有可能性;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其效力的发生或消灭是必然的。
4.试述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的种类和其构成要件。
意思表示不真实,是指行为人表现于外部的意志与其内心的真实意志不一致,即行为人表示要追求的某种民事后果并非其内心真正希望出现的后果。
行为人意思表示的不真实,可能因为行为人主观上的原因引起(如对民事行为的性质发生错误认识),也可能因为某种客观原因引起(如受他人欺诈而上当受骗)。
总之,凡是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的民事行为,即构成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
这类行为可因虚假表示、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原因引起。
【请对照看法条】5.试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种类并加以比较(如从定义、法律后果等等方面)。
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我国民法上一个特定的概念,专指在法律上必然地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即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只要行为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法定事由),该行为便自始、当然地、绝对无法律约束力。
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主要是其内容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民事行为,包括: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内容违反公共利益,损害公共秩序的民事行为等。
可变更、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有效条件,当事人依法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即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可变更、撤销的民事行为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
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害,可以请求予以撤销,使该行为归于无效,也可以请求变更该行为的内容(如降低价格),还可以不提出请求。
如果当事人不提出撤销请求,或者不在法定期间内提出请求,则该行为确定地有效。
因此,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在当事人提出变更、撤销之前,在法律上被视为有效的民事行为,只不过其效力在一定期间内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一经撤销,即丧失效力,而且溯及至行为开始时即为无效。
此外,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并非当然地无效,其无效必须由依法享有撤销请求权的当事人提出。
同时,撤销请求权人享有请求变更行为部分内容的权利,一旦双方协商一致,行为部分内容得以变更,则被变更的原部分内容自始无效,而未被变更的原部分内容仍然有效。
具体包括:因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实施的民事行为;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内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等。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是指其有效或无效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如不具备有效条件,即应归于无效。
但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某些欠缺有效条件的民事行为可因其有效条件事后得以补正而成为有效的民事行为。
而在其有效条件未得补正之前,该行为是否有效尚未确定,故被称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例如,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超出行为能力范围实施的民事行为,事后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即为有效。
在法定代理人未承认之前,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即处于效力未定状态。
法律后果:民事行为因存在无效原因而被确认为无效,或因当事人的请求被依法撤销而自始无效,均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但依法发生法律规定的其他后果。
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产生以下民事法律后果:(一)返还财产,(二)赔偿损失。
【请对照看法条】代理:1、试述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相对人之间的关系。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从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权利义务的行为。
通过代理人的代理活动而在被代理人、代理人以及第三人之间产生的关系叫做代理关系。
代理关系由以下三方面的关系构成:(一)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
此为代理的内部关系,因代理人享有的代理权而产生。
(二)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此为代理的外部关系,因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即实施代理行为而产生。
(三)第三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
此也为代理的外部关系,因代理人代理行为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而产生。
2.请比较代理行为与居间行为、行纪行为间的异同。
代理行为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从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权利义务的行为。
【代理的法律特征:(一)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代理的这一特征,是代理与“行纪”的重要区别。
行纪行为又称信托行为。
在行纪行为中,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用委托人的费用,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购买、销售及其他商业活动,因其活动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故相对于第三人而言,其活动的后果只能直接由行纪人自己承受,然后再依委托合同的规定转移给委托人,也就是说,行纪人的活动不能形成代理的三方关系。
例如,某甲将自己的电视机委托寄售商店出售,寄售商店即以自己的名义将之售与某顾客,然后将收取的价款扣除有关费用后,转交委托人。
在这一行纪行为中,寄售商店以自己的名义与顾客订立买卖合同,并向顾客履行合同义务。
顾客与委托人之间,不发生任何法律关系。
】代理的法律特征:(二)代理人所代理的行为必须是民事行为。
只有设立、变更或终止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才是民法上的代理行为。
代理的法律特征:(三)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
代理制度的重要特点,在于代理人在代理关系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进行代理活动不得超出被代理人授予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代理权范围,在这一界限范围之内,代理人必须根据维护被代理人利益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向第三人作出意思表示或接受第三人的意思表示。
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必须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出独立的决定。
代理的这一特征,使代理行为与居间行为的区别。
居间行为是根据双方约定,一方为他方报告成交机会即提供商业信息,他方当事人在居间人介绍的交易成立后,向其给付一定报酬的行为。
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过程中,起的是穿针引线的媒介作用,不需要以委托人名义向第三人进行独立的意思表示。
代理的法律特征:(四)代理人活动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其中包括:1.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民事权利归被代理人享有,所产生的民事义务归被代理人承担。
此外,代理行为所取得的其他利益也归属于被代理人。
2.代理人的代理活动产生的不利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承受。
民事权利的分类:(可能存在名词解释或者辨析题)根据民事权利的客体有无财产价值来划分:财产权是具有物质内容或直接体现为某种经济利益的权利,如物权、债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
人身权是与主体自身不可分离,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如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根据民事权利效力所涉及的范围来划分:绝对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的权利,即除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均对权利人承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