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精品文档]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为科学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和规范化程度,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资格条件1、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个别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中专;2、晋升副股级的,一般应参加工作两年以上;晋升正股级的,应在下一级职位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参加工作三年以上;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4、符合任职回避和干部交流的有关规定;5、干部身份;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拔任用方式及工作程序1、确定拟调整配备职位镇管理的股级职位出现空缺或需要调整时,由党委召开会议,讨论是否需要补充或调整,对拟调整补充的职位,由党委以正式文件呈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文件中要写明拟调整补充职位的名称、规格、站所现有人员及拟调整人选基本情况等,经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审查同意后,组织民主推荐。
2、确定考核对象(1)民主推荐。
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民主推荐会。
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范围是本镇全体干部和机关单位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
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方可开会。
民主推荐会上必须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
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独立填写民主推荐票。
民主推荐的结果一年内有效。
(2)会议酝酿。
召开党委会议,公布民主推荐结果,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讨论,依据民主推荐结果、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如遇两个以上人选推荐票数接近且都适合拟任职位要求,可考虑一并做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率低于50%的一般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1)组织考察组。
考察工作由党委组织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组长应由党委成员担任,考察组成员一般由组织人事或纪检监察干部担任。
(2)个别谈话。
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详细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一、引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制定本规章。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正、公平、公开,选出优秀的干部,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 原则:党的领导、民主集中、公开竞争、择优录用、分类管理、激励约束、能上能下。
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1. 需求分析:根据工作需要和发展要求,确定干部选拔任用的岗位和条件。
2. 条件公示:公示岗位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要求,吸引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3. 报名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报名人员符合条件。
4. 考试笔试:通过笔试,考察报名人员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5. 考试面试:通过面试,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6. 考察调研:对通过考试面试的人员进行考察调研,了解其工作表现和潜力。
7. 综合评定:根据考试、面试和考察调研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任人选。
8. 公示和反馈:公示拟任人选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意见反馈。
9. 审批任免:根据公示和反馈情况,进行最终审批和任免决定。
10. 任职安排:对被任命的干部进行任职安排,并进行相关培训和指导。
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主体责任1. 党委(党组):负责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 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定具体操作细则,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3. 干部选拔任用机构:负责具体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各项选拔任用活动。
4. 干部选拔任用人员:负责参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积极参预各项选拔任用活动。
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机制1. 内部监督:各级党委(党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
2. 外部监督:社会各界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通过舆论监督、举报投诉等方式,提供监督意见和建议。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范文五篇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范文五篇范文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股级干部是企业发展中的中坚力量,选拔任用好股级干部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推进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此方案。
二、工作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竞争选拔是用人的基本原则,必须充分尊重和保障参选者的合法权益,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开透明。
2.岗位需求导向原则。
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充分考虑企业发展需要和岗位要求,确保任用的干部具备所需的素质和能力。
3.综合测评原则。
选拔任用必须综合评估干部的基本素质、业绩表现、潜力等因素,确保选拔的干部具备全面且稳定的能力。
三、选拔任用程序1.设置岗位标准。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设定股级岗位的要求和标准,明确岗位职责和岗位能力要求。
2.公布选拔信息。
通过内网和外网等途径,公布股级干部选拔的相关信息,包括岗位职责、能力要求、选拔程序等。
3.申报与初选。
员工根据招聘信息,自愿申报参选,经初选合格者进入笔试或面试环节。
4.笔试与面试。
通过设定笔试科目和面试内容,对参选者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评估其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
5.综合评估。
根据笔试和面试结果,结合参选者的业绩表现、潜力评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初步确定拟任用干部名单。
6.公示与反馈。
对初步确定的拟任用干部名单进行公示,并向员工反馈有关选拔结果。
7.任前培训与选拔确认。
选定的干部需参加岗位相关的任前培训,并参加选拔确认工作,最终确定干部的任用。
四、工作保障1.提供培训支持。
为参选者提供岗位相关的培训和培养机会,提升干部的能力和素质。
2.建立评估体系。
建立干部评估体系,定期对干部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人员配置。
3.完善选任制度。
完善选任制度,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选任工作的规范和科学。
五、工作推进1.制定工作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制定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组织实施工作。
负责人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公平、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根据《x股级职务任免办法(试行)》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x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围绕选拔和任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作风好、口碑好的优秀人员担任股级干部职务的总体目标,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为用人导向,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二)选贤任能、事得其人、人岗相适原则;(三)公开、平等、民主、择优推荐选用原则;(四)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原则;(五)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
三、组织领导为充分保证此次选拔任用严密、公正,成立x县文化旅游局股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小组和相关机构。
(一)领导小组组长:x副组长:x(二)工作组组长:x组员:x四、选拔岗位根据x县文化旅游局股级领导干部职数空缺和人员配备情况,此次选拔任用职位为:x文化馆馆长一名。
五、选拔任用条件提拔担任股级干部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一)具备干部身份;(二)应当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三)应当具备担任九级职员的条件;(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股级职务:(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二)有跑官、拉票行为的;(三)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四)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五)处于试用期间的;(六)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任职的。
六、程序和方法此次股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动议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实际提出启动股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形成会议纪要。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管理原则第一条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选拔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二条选拔任用应以事业需要为导向,根据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和群众公认程度,实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三条股级干部的资格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基本条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等。
任职资格则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需要设定,包括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
第四条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应充分考虑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等因素。
第三章选拔程序第五条选拔程序主要包括民主推荐、会议酝酿、组织考察、任用决策等环节。
第六条选拔工作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简化。
第四章民主推荐第七条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的重要环节,应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推荐过程中,应注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推荐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八条推荐结果应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会议酝酿第九条会议酝酿是对推荐结果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和筛选的过程。
应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作用,集思广益,确保酝酿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会议酝酿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第六章组织考察第十一条组织考察是对候选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价的过程。
应深入实际,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等情况。
第十二条考察结果应作为任用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任用决策第十三条任用决策应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十四条任用决策应充分考虑考察结果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确保选对人、用对人。
第八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股级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是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
应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奖惩、培训、交流等制度,促进干部素质的提升和全面发展。
第十六条应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引言概述: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国家政权的长治久安和党的事业的发展。
为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各级组织和部门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基本规章的角度出发,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章进行详细阐述。
一、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要求
1.1 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
1.2 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规定
1.3 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机制
二、选拔任用工作的对象范围
2.1 干部选拔任用的对象
2.2 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
2.3 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
三、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规定
3.1 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
3.2 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环节
3.3 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要求
四、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机制
4.1 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机制
4.2 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对象
4.3 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措施
五、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效果评估
5.1 干部选拔任用的效果评估标准
5.2 干部选拔任用的效果评估方法
5.3 干部选拔任用的效果评估结果分析
结语: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是保障选人用人公平、公正和科学的重要保障。
各级组织和部门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国家政权的长治久安和党的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推荐考察工作方案2篇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推荐考察工作方案2篇方案一:一、工作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规范,提高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质量,创造良好的干部选拔任用氛围,现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内容1. 做好选拔任用计划工作。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股级干部选拔任用计划,制定拟选拔人选,并按要求报送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2. 完善选拔任用程序。
选拔任用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科学公正的选拔任用程序。
具体包括发布招聘公告、组织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环节,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化和公正性。
3. 开展考察工作。
考察是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把考察工作当作入选标准的一部分。
考察对象应当涵盖拟任用人员的工作背景、思想品质、工作能力、学术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考察时间应当充分,考察内容应当细致。
4. 选择合适的考察方式。
根据拟选拔人员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考察方式。
比如,可以采取听取汇报、访谈、考察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察。
5. 加强组织领导。
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
要确保各环节的工作顺利进行,组织启动处置问题的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工作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各项工作的责任,确保选拔任用工作按规定和程序进行。
2. 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得违反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 充分开展考察工作,确保各方面考察内容全面,考察期限充分。
4. 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问题的监管和处理,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顺利开展。
方案二:一、工作背景和目的为加强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和管理,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创造良好的人才选拔环境,现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内容1. 做好选拔任用计划工作。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股级干部选拔任用计划,制定拟选拔人选,并按要求报送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2. 完善选拔任用程序。
选拔任用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科学公正的选拔任用程序。
2024年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2024年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____年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股级干部是企业中的重要管理人员,他们在企业中具有重要的决策权和责任。
为了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率,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通过选拔和培养股级干部来提升企业的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
因此,我们制定了____年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以确保人才的合理利用和培养。
二、选拔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选拔工作必须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不存在任何地区性、性别、年龄、户籍等方面的歧视。
2.能力为先原则:选拔股级干部首先要注重其能力和素质,能力为任用的首要考虑因素。
3.德才兼备原则:选拔股级干部要注重其品德和道德修养,必须德才兼备。
4.潜力和发展原则:选拔股级干部要注重其潜力和发展空间,能够适应企业的未来发展需要。
三、选拔程序和方法1.选拔广泛性: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集干部选拔的对象,包括全员投推荐、干部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
2.信息收集:通过调研、个人申报、综合评价等方式收集干部的个人信息和绩效。
3.测评方法:选取适当的测评方法,包括笔试、面试、业务考核等,综合考察干部的才能和素质。
4.选拔审议:根据干部的综合测评结果,组织专家对干部进行审议,形成选拔意见。
5.公示和决策:通过内部公示和决策程序,确定最终的选拔结果,并向干部公布。
四、具体实施步骤1.制定选拔计划: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组织机构调整情况,制定股级干部选拔计划,并公布给全体干部。
2.信息收集:通过多种方式收集干部的个人信息和绩效,包括绩效考评、职业发展申报、个人自评等。
3.测评工作:根据收集到的个人信息和绩效,利用适当的测评方法进行测评,包括笔试、面试、业务考核等。
4.选拔审议:根据测评结果,组织专家对干部进行审议,形成选拔意见。
5.公示和决策:将选拔意见公示,征求全体干部的意见,并经过决策程序,确定最终的选拔结果。
6.任用工作:根据选拔结果,进行干部任用工作,成立任用委员会并颁发任命通知。
2023年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模板
2023年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模板一、总体要求1. 根据党的干部任用工作方针,按照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实施2023年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选拔任用人才的质量和效益。
2.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选拔具备良好品行和优秀业绩的干部,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水平。
3. 积极推行多元化人才选拔,注重引进高层次、高素质的人才,提高组织创新发展能力。
二、组织机构1. 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审批重要事项,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2. 选拔任用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三、工作程序1. 选拔计划确定阶段:(1)制定选拔计划:由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股级干部选拔计划。
(2)公示拟选拔人选:公示拟选拔人选名单,接受干部和群众监督,征求意见,确保公正公平。
(3)确定正式选拔人选:根据公示期间反映的意见和情况,结合考评结果确定正式选拔人选。
2. 选拔资格审查阶段:(1)申报材料的统一收集和审核。
(2)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公布初审结果,并接受异议申请。
3. 选拔考核阶段:(1)组织考察调研:根据选拔计划,组织对拟选拔人选进行考察调研。
(2)组织笔试面试:对通过考察调研的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综合评价其综合素质和能力。
(3)选拔考核结果公示:公示拟选拔人选名单,接受干部和群众监督,征求意见。
(4)确定正式选拔人选:根据公示期间反映的意见和考核结果,结合干部工作需要,确定正式选拔人选。
4. 选拔任用阶段:(1)组织面试和考核资格审查。
(2)确定正式选拔人选名单,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3)正式选拔人选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并接受监督。
(4)根据干部管理和任免制度,组织实施正式选拔人选的任免工作。
四、工作要点1. 健全选拔机制,注重综合能力评估。
既注重干部的德才兼备程度,也注重干部的实绩和发展潜力。
2. 完善干部选拔考核制度,注重考察干部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关键能力。
科(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
科(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步加强对全县科(股)级干干部的管理,建设一支勤政政、务实、廉洁、高效的科科(股)级干部队伍,按照照吉林市委组织部的安排部部署,依据《吉林省党政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督办法(试行)》,参照市市委组织部《关于选拔任用用乡局级领导干部若干问题题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际,制定本规定。
一、适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选选拔任用党政机关、法检两两院、群团组织、县直属事事业单位内设科室正副科((股)长,乡镇各办负责人人,县直部门在科(股)级级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务的干部及其他需要参照此此规定进行管理的干部。
基基层党委委员按《永吉县基基层党委委员选拔调整工作作流程》的相关规定任用。
二、职数设置各部门门科(股)级干部职数(含含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导干部职数)由县编办统一一核定,职数个别调整需报报县编办审批,同时报县委委组织部备案。
三、任用用条件1、有胜任岗位所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综综合、政策理论和综合协调调能力。
2、有强烈的事事业心和责任感,廉洁自律律,群众威信高。
3、新新提拔的科(股)级干部应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党政机关科(股)级干部部必须具有公务员身份。
4、新提任的科(股)级干干部年龄一般不应超过455周岁。
5、提拔到科((股)级(含副科股级)岗岗位上的干部,原则上应有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设副副科股长岗位的,提任科股股长时要有2年以上的副科科股长工作经历),且年度度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称职职以上档次的。
6、身体体健康。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可以破格提拔,但必须从严严把握。
破格提拔的人选必必须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程度高。
四、、任用程序1、民主推荐荐。
由本单位召开会议对拟拟提任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参加推荐的人数要达到应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是::所在单位班子成员、机关关干部及基层单位的班子成成员。
干部选拔及晋升管理规定1.doc
干部选拔及晋升管理规定1 ××有限公司文件名称:干部选拔及晋升管理规定文件编号:主管部门人事行政部版次:A/01、总则1.1为了规范干部选拔和晋升管理机制,充分发掘公司内部人力资源潜能,特制定本规定。
1.2 干部选拔及晋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1.3 干部选拔及晋升的基本形式为逐级推荐。
2、适用范围适用于助理及以上管理干部的选拔及晋升。
3、职责权限3.1 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3.1.1 向分管领导推荐选拔经理助理。
3.2 部门经理3.1.1 向分管领导推荐选拔或晋升经理助理或副经理。
3.3 分管领导(总经理助理)3.3.1 推荐选拔或晋升分管部门的经理或副经理。
3.3.2在总经理办公会上提名,选拔或晋升分管部门经理助理、副经理或经理。
3.3.3 对被提名者进行表决。
3.4 分管领导(副总经理)3.4.1 推荐选拔或晋升分管部门的经理、副经理或总经理助理。
3.4.2 在总经理办公会上提名,选拔或晋升分管部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或总经理助理。
3.4.2 对提名对象进行表决。
3.5 总经理3.5.1 提名选拔或晋升总经理助理或副总经理。
3..5.2 对提名对象进行表决。
3.6 人事行政部3.6.1 公示初步表决结果。
3.6.2 发布人事任命通知。
4、考核内容4.1 德:品德,指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及社会公德等。
4.2 能:能力,指专业技术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综合管理能力等。
4.3 勤:勤恳,指爱岗勤业的工作态度、积极性、责任心及纪律性等。
4.4 绩:业绩,指工作成绩、工作效率、职责履行情况以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4.5 廉:廉洁,指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及廉洁自律等。
4、流程4.1 根据职位空缺或部门发展需要,管理干部按照职责权限,推荐拟选拔或晋升的人员;填写《管理干部选拔(晋升)审批表》。
4.2 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根据被推荐人的工作表现,在总经理办公会上提名。
4.3 提名通过的,被推荐人在总经理办公会上作述职报告,办公会成员讨论,并对被推荐人进行初步表决。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范文(三篇)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范文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扩大,股级干部在企业管理和决策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为了适应新形势下股级干部的需求,提高股级干部的质量和能力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选拔和任用具备优秀能力、较强专业素质和道德品质的人才,为企业培养潜在的管理人才和领导人才,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工作内容和步骤1. 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1) 成立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小组,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2) 工作小组负责制定选拔任用方案,组织实施选拔工作,并对选拔结果进行评估和确认。
2. 选拔条件和标准(1) 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能够熟练运用相关知识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2) 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团队,推动企业的发展;(3) 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具备正确的工作态度和价值观。
3. 选拔方式和程序(1) 内部推荐:通过内部人才选拔,并经过各级领导的评估和考核,确定是否适合晋升股级干部;(2) 组织考试:组织岗位相关的综合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试,评估候选人的综合能力;(3) 实施面试: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筛选出一定数量的候选人进行面试,对其进行综合评估;(4) 考察调研:对通过面试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和调研,了解其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和潜力;(5) 选拨确定:工作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和评估意见,确定最终的股级干部选拨名单。
4. 选拔结果的公示和评估(1) 公示:将选拔结果向全员公示,接受员工和各级领导的监督和评议;(2) 评估:设立评估周期,定期对选拔任用的股级干部进行绩效评估和能力提升,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 选拔任用人员的培养和发展(1) 培训计划: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根据其现有的能力和发展需求进行培训;(2) 发展机会:为选拔任用的股级干部提供更广阔的发展机会和平台,鼓励其主动学习和自我提升;(3) 导师制度:建立导师制度,为股级干部提供专业指导和经验分享,促进其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提升。
市政市容管理局关于股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
市政市容管理局关于股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针,使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X县股级干部管理办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争上岗职位职数根据县“三定”方案和机构编制文件等有关规定,此次竞争上岗设正股级职位5个(X岛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1个,X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综合科科长1个,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3个),副股级职位2个(X岛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中队长2个)。
二、竞争股级职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一)必须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二)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三)竞争副股级职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计算截至报名审查当月),且应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四)竞争正股级职务年龄一般在52周岁以下(计算截至报名审查当月),且任副股级职务满两年以上;(五)原则上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六)近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八)身体健康。
三、方法步骤1、动员发动。
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宣布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公布股级干部竞争上岗的职位、职数及竞岗条件。
2、报名。
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设置情况自愿报名,填写竞岗自荐表,请于6月26日前,向县市政市容管理局提交竞岗自荐表,允许每人填报2个志愿,并要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最晚26日下午下班前将竞岗自荐表报组织部复审)3、资格审查。
对报名参加竞争股级职务的人员由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县委组织部复审,待复审通过后,确定竞职者并及时通知竞职者本人。
4、若竞职岗位能够有效形成竞争,采取竞岗演讲、评议打分确定考察对象;若竞职岗位符合条件人数不多,形不成竞争,或者人选意见比较集中时,则采取投票表决形式确定考察对象。
5、竞岗演讲、评议打分程序。
2023年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2023年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一、背景和重要意义股级干部是企业管理层的核心力量,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经营成果。
因此,对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方案旨在制定2023年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安排及步骤,确保干部选拔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1.遴选出符合企业发展需要、具备良好素质和较高管理能力的股级干部,确保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2.统筹兼顾公正、公平和科学的原则,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3.深入挖掘和培养潜力干部,为企业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提供人才保障。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1.确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小组:成立由企业高层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选任规则、参与面试和考核等工作。
2.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的调研、考核和选拔办法,并公布给全体干部员工。
3.开展干部选拔调研:通过问卷调查、个别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干部员工的能力、潜力、工作表现和发展意愿。
根据调研结果,初步筛选出适合担任股级干部的人选。
4.面试和考核:组织面试和考核环节,参与面试和考核的人员由工作小组成员和相关领导共同组成。
面试内容既包括对干部个人素质和能力的评估,也包括对其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的考察。
5.选拔遴选:根据面试和考核结果,综合评估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结合企业发展需要,确定最终的选拔名单。
6.公示公示选拔名单:将选拔名单报审批并公示给全体干部员工,接受公众监督。
7.任前培训和职业规划:对新选拔的股级干部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帮助其更好地适应新岗位和职责,并对其进行职业规划,提供晋升通道和发展机会。
四、工作保障和风险控制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得到企业高层的关心和重视,加强各部门的配合与协同。
2.严格程序操作:坚持公正、公平和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操作,防止人为干预和操纵。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内部宣传、培训和解读,向全体干部员工宣传股级干部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提高干部员工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股级干部任免规范
股级干部任免规范为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切实提升股级干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制定工作规范如下。
一、资格条件担任股级干部,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中担任公务员岗位股级职务的,应具有公务员身份;2、提拔副股级职务的,原则上应参加工作满两年;提拔正股级职务的,原则上应任副股级职务满两年(未设置副股级职位的,原则上应参加工作满四年);3、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以上。
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的任职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职数核定1、市直部门(单位)内设(辖属)股级单位核定编制5人(含)以下可配备1正1副,6—10人(含)可配备1正2副,11人(含)以上可配备1正3副;副科级单位核定编制5人(含)以下可配备副职1名,6—10人(含)可配备副职2名,11人(含)以上可配备副职3名。
2、镇(街道)“五大办公室”可配备正股级副职2名;“三个挂牌办公室”可配备1正1副;“五中心”可配备1正2副;信访办公室、老干部办公室、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残联可配备1正1副,其中妇联、工会正职一般应由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兼任。
拟提拔重用人选的确定应严格按照市编委确定的机构(单位),在核定的股级干部职数和人员编制限额内进行。
仅核定机关编制总数、未单独核定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数的,以内设机构常年实际配备人数为准。
三、任免程序股级干部任免实行预批备案管理,按下列程序进行:1、事前沟通。
股级干部调整前,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带酝酿沟通表就调整职位、选拔方式、人选情况等与市委组织部沟通,经市委组织部原则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制定方案。
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制定干部选拔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查把关。
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拟调整职位、资格条件、选拔方式、方法步骤等。
3、组织实施。
单位党委(党组)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方法步骤组织实施。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一、背景介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指党委、政府组织对干部进行选拔、任用和管理的工作。
为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制定了一系列的基本规章。
二、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1. 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干部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2. 能上能下原则:注重干部的能力、业绩和工作表现。
3. 干部适任原则:注重干部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
4. 干部公平竞争原则:注重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任用程序。
5. 干部激励机制原则:注重激励干部积极向上、勇于担当的精神。
三、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1. 提出选拔任用需求: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干部选拔任用的岗位和条件。
2. 干部选拔任用计划编制:根据岗位需求,编制干部选拔任用计划,明确选拔任用的数量、条件和程序。
3. 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公示:公示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和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4. 干部选拔任用材料的采集和审核:组织干部提供相关材料,并进行审核和评估。
5. 干部选拔任用考试和面试:根据岗位要求,组织干部进行笔试、面试等选拔环节。
6. 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对通过考试和面试的干部进行考察,了解其工作表现和潜力。
7. 干部选拔任用决策:根据考察结果和综合评价,确定干部的选拔任用名单。
8. 干部选拔任用结果公示:公示干部的选拔任用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9. 干部选拔任用报备和任命:将干部的选拔任用结果报备上级党委、政府,并进行任命手续。
四、干部选拔任用的组织机构1.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
2.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执行工作。
3. 干部选拔任用考评委员会:负责对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价,提供选拔任用的依据。
4.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构: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五、干部选拔任用的考核评价指标1. 政治表现:包括党的思想路线和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政治立场和原则问题的表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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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科学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党委(党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和规范化程度,在对《穆棱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穆组干发[2004]8号)进行修订的基础上,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资格条件
1、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个别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中专;
2、晋升副股级的,一般应参加工作两年以上;晋升正股级的,应在下一级职位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参加工作三年以上;
3、符合任职回避和干部交流的有关规定;
4、干部身份;
5、身体健康。
二、选拔任用方式及工作程序
(一)实行委任制
1、确定拟调整配备职位
各党委(党组)管理的股级职位出现空缺或需要调整时,由党委(党组)召开会议,讨论是否需要补充或调整,对拟调整补充的职位,由党委(党组)以正式文件呈报组织部干部监督组,文件中要写明拟调整补充职位的名称、规格、股室现有人员及拟调整人选基本情况等,经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审查同意后,组织民主推荐。
2、确定考核对象
(1)民主推荐。
由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民主推荐会。
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范围是本单位的全体干部和所属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方可开会(10人以下的单位必须全员参加)。
民主推荐会上必须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
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独立填写民主推荐票。
民主推荐的结果一年内有效。
(2)会议酝酿。
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公布民主推荐结果,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讨论,依据民主推荐结果、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如遇两个以上人选推荐票数接近且都适合拟任职位要求,可考虑一并做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率低于50%的一般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
(1)组织考察组。
考察工作由党委(党组)组织考察组,
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组长应由党委(党组)成员担任,考察组成员一般由组织人事或纪检监察干部担任。
(2)个别谈话。
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详细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
考察中个别谈话对象范围是:拟提拔人选为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为分管领导、机关中层干部、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所在股室的成员;拟提拔人选为基层单位工作人员的,一般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相关科室人员。
10人以下单位要扩大到全体人员。
(3)综合汇总。
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
干部考察材料主要包括自然情况、德才表现、存在的问题、民主推荐结果、考察组意见五方面内容。
4、集体研究
(1)召开党委(党组)会议。
党委(党组)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成员到会(五人以下无特殊情况要全部到会),会议时间要提前一天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并就监督组同志是否列席会议进行沟通。
会议由党委(党组)书记主持。
听取考察组关于干部考察情况和调整意见的汇报。
(2)酝酿和表决。
党委(党组)委员(成员)要依据民主推荐结果、考察情况、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进
行充分酝酿。
在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因故缺席的成员不另行投票,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填票。
拟提拔人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成员)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集体研究干部的过程和表决结果,要如实记入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簿。
5、任前公示
按照公示制的规定,对拟提拔人选集体研究并初步确定后,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公示的内容为:拟提拔人选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和拟任职务等。
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公示结束,党委(党组)根据公示的结果,作出任用、暂缓任用或不予任用的建议或决定。
6、任职和审批备案
对决定任免的干部,党委(党组)书记或主管副书记要与干部本人进行谈话。
同时以党委(党组)文件行文任免。
需本单位留存备案的材料:呈报文件、民主推荐票、谈话记录、干部考察材料、公示单及其它有关材料。
需呈报组织部审批备案的材料:干部任免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两份)。
组织部在干部任免审批表上盖报审章。
对于已任职的工人股级干部进行调整时可以备案。
7、试用期
按照试用期制规定,新提拔股级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后,干部本人写出述职报告,党委(党组)进行考核。
对胜任的履行正式任职手续;对不胜任的免除其试任职务。
(二)实行竞争上岗制
1、对于市委暂时没有配备干部的副科级岗位,各党委(党组)安排股级负责人上岗时,必须事先与组织部沟通,得到允许,方可实行竞争上岗。
对于股级班子成员或组织、人事、纪检、财务等重要股级岗位出现空缺时,也必须事先与组织部沟通,得到允许后,再通过竞争上岗进行配备。
未经市委组织部审查批准,党委(党组)自行任命或自行组织竞争上岗的股级干部市委组织部不予承认。
2、对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上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原则上不参加竞争上岗。
3、竞争上岗原则上在本单位机关内部进行。
对专业性较强、本单位无合适人选的股级干部岗位,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可面向本系统或跨部门确定竞争上岗人选。
4、竞争上岗严格按照市编委核定的股级干部职数、职务名称进行,各单位制定竞争上岗方案,充分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实施。
实施过程中要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现场监督指导。
竞争上岗结束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三)实行交流轮岗制
1、正股级或副股级的单位或股室负责人,原则上任满5年可根据实际情况交流轮岗,任满8年必须交流轮岗。
2、交流轮岗时要认真执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对专业性强、上级有特殊要求的特殊岗位,不宜交流轮岗的,可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并报市委组织部。
三、机构核定和职数控制
严格按照市编委批准的职位任用干部。
由于职能和业务量发生变化需增设机构的,由各单位向市编委打报告申请核定机构。
待市编委批准后,方可配备股级干部。
股级单位(股室)领导职数,严格执行穆编发[2002]1号文件规定。
股级单位(股室)3人以下配备1职;4至7人配备2职(一正一副);8人以上配备3职(一正二副)。
股级领导职数的配备按各单位实际在岗人数核定。
对原超职数配备的股级干部应逐渐消化,出现空职不得重新配备。
四、年度考核
各党委(党组)要强化对股级干部的日常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考评办法,年末集中对股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应包括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综合评定、党委研究、结果反馈五个基本环节。
五、纪律和监督
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
的职级待遇;
2、不准以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3、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4、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5、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6、不准拒不执行调动、交流干部的决定;
7、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改变党委(党组)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8、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
9、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整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10、实行考察工作回避制度。
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11、实行离任审计制度。
有经营自主权、有直接经济行为的股级单位的正职离任时,其主管部门应依法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12、借调人员不准在借调单位任职。
各党委(党组)坚持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市委组织部将对各党委(党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一经查实,即责令予以纠正,已经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
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附则
(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以往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