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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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试行)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试行)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试行)第16号《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2年10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市景观控制 (1)第三章城市建设用地 (2)第四章建筑容量控制 (3)第五章建筑间距 (4)第六章建筑物退让距离 (8)第八章市政公用设施 (12)第九章城市绿地 (19)第十章附则 (21)附件1:名词解释 (21)附件2:计算规则 (23)附件3:附图 (28)附件4:附表 (28)关于《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试行)》说明 (4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使城乡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景观规划的编制,城市设计、建筑总平面图及单体设计,以及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技术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参照本办法执行。

城镇个人建房的规划技术管理规范另行制定。

第三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贵阳市独立坐标系统和1956年黄海高程系统。

第四条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城乡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尊重和顺应自然,构建“山水林城相融合”的城市特色;(三)合理用地,集约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四)统筹城市基础功能和服务功能建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第二章城市景观控制第五条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重点做好主要景观轴线和主要节点、标志性建筑、城乡结合部、城市主要出入口的规划设计,突出广场、绿地、河道等公共开放空间的功能和特色,并对下列区域进行城市设计:(一)城市主要道路、河道两侧、火车站、机场、城市广场周边以及客运交通枢纽、城市主要出入口等重要节点;(二)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古树名木保护范围、重点旅游区;(三)跨区域地段节点;(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区域。

(完整版)《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批后公布

(完整版)《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批后公布

(完整版)《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批后公布《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017 年修订)批后公布《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017 年修订)于2017 年 12 ⽉ 5 ⽇获国务院批准实施,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第⼀章总则⼀、编制⽬的《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作为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的纲领性⽂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贵阳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

国家出台若⼲⽀持贵州发展的重⼤政策和战略措施,⾯对新的发展形势,贵阳市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进⼊快速发展时期,发展条件和发展环境发⽣重⼤变化。

为加快适应新常态下城市发展⽅式转型,积极应对新型城镇化下城乡规划管理⼯作提升的要求,进⼀步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对《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进⾏修订。

⼆、指导思想全⾯贯彻党的⼗⼋⼤和⼗⼋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开放、共享五⼤发展理念,落实中央、省城市⼯作会议精神,坚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新跨越主基调,把贵阳市建设成为和谐宜居、富有活⼒、独具特⾊的现代化城市。

三、规划年限本次修订期限⾄ 2020 年。

四、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市域:即贵阳市⾏政区划范围,含南明区、云岩区、⽩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湖区、清镇市、修⽂县、开阳县、息烽县;总⾯积 8034 平⽅公⾥。

中⼼城区:东起⼩碧乡、永乐乡、东风镇,西⾄朱昌镇、⾦华镇、久安乡、⽯板镇,南起党武乡、孟关乡,北⾄麦架镇、沙⽂镇、都拉乡;总⾯积 1244 平⽅公⾥。

城市规划区:东起南明区永乐乡,西⾄清镇市红枫湖镇,南起花溪区青岩镇,北⾄修⽂县龙场镇、扎佐镇;含南明区、云岩区、⽩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湖区及清镇市青龙办事处、红枫湖镇、百花湖乡和修⽂县龙场镇、扎佐镇;总⾯积 3121 平⽅公⾥。

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8月整理).pdf

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8月整理).pdf

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贵阳市人民政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水平,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范,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建筑总平面图设计,必须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除农村个人建房、市区私房修建和临时建设按有关规定执行外,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按国家标准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分类。

第六条部分具有兼容性的建设用地,其兼容的内容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按分区规划的规定执行,分区规划未覆盖的范围,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的建设项目,必须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和规定第七条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

无详细规划的,按分区规划或城市总体规划规定的用地性质和附表(一)《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的规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第八条附表(一)中未明确控制指标的行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机构、工业厂房、仓库、军事设施以及为居住小区、小区以下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等的建筑容积率和密度指标,按有关专业法规、规范执行。

第九条白云区、乌当区、花溪区、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独立工矿区和建制镇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按照附表(一)中心环路以外的指标执行。

第十条市中心区临商业干道的建设项目,能为社会提供使用的地面广场、下沉式广场、公共停车场、屋顶平台、通道、绿地等公共开放空间的,在满足规划要求及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提高容积率,增加的建筑面积按下表控制。

贵阳北站总体规划方案

贵阳北站总体规划方案

贵阳北站总体规划方案背景介绍贵阳北站是贵阳市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以及人口的增加,贵阳北站已经显得不够用了,需要进行扩建和改造。

本文将从站场规划、交通设计、车站配套建设等方面进行总体规划方案的介绍。

站场规划贵阳北站站场的规划主要包括车站和周边场地的分布、站房、车站广场以及进出站口等要素。

车站和周边场地分布贵阳北站车站站场规划需要在尽量保留原场地的基础上,考虑到未来扩展的可能性和周边的环境条件,确立新的场地布局方案。

站房贵阳北站站房规划需要自然融合在场地中,与周边的自然环境和城市建筑风格相适应,与车站与城市的联系度更加紧密。

车站广场贵阳北站的车站广场既是市民进出站的重要通道,又是体现城市文化与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车站广场设计方案中需要全面考虑行人通行、车辆通行、城市形象及场地风貌等要素。

进出站口贵阳北站的进出站口需要规划出合理的通道、空间大小和方位。

通道需要宽敞,设施齐全,方便乘客进出站,同时也要注重对残障人士的关心和照顾。

交通设计贵阳北站的交通设计需要考虑吸纳更多的交通接驳,解决周边交通拥堵等问题。

公交线路设计贵阳北站规划的公交线路需要与城市交通线网相衔接,考虑站点的合理布局,为乘客提供快速、便利的接驳服务。

道路设计贵阳北站的道路设计需要考虑到进出站道路的宽度、通行能力、通车高峰时段、单双向车道、路口信号灯、行人过街设施等要素,保证车辆顺利通行,行人安全顺畅。

车站配套建设贵阳北站的配套建设需要建设综合商业、文化旅游和餐饮娱乐设施等,为广大乘客提供更加丰富、舒适的停留体验。

商业设施围绕贵阳北站的商业设施主要包括购物中心、超市、餐饮、洗浴、健身等。

为乘客提供更加便捷的生活服务和商品选购。

文化旅游设施贵阳市历史文化及自然景观十分丰富,配套建设中需要考虑到周边十分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建设文化展览、主题馆、小型博物馆等,让乘客在旅途中也可以领略贵阳的文化风貌。

餐饮娱乐设施贵阳北站的车站配套建设中需要建设咖啡馆、酒吧、影院等娱乐设施,为乘客提供更加多元、自由的娱乐选择,丰富车站文化氛围,提高乘客满意度。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2024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2024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2023年1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2023年12月21日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市规划管控,协调空间布局,确保规划有效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市辖各区城镇范围内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技术管理。

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参照本办法执行。

城乡个人建房的规划技术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务、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国防动员、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规划技术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本市制定相关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

第二章建设用地第五条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国家城镇用地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分类,建设用地的适建范围按照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第六条规划设计条件,应当包含下列内容:(一)规划用地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二)规划用地面积,包括总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市政道路及其他不计入指标计算的用地面积;(三)容积率;(四)建筑密度、建筑系数;(五)建筑控制高度;(六)绿地率;(七)停车位;(八)市政配套设施;(九)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十)城市设计要求;(十一)满足日照、消防等其他城市建设要求。

第七条建设用地性质,应当依据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

在保障安全、避免功能冲突的前提下,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国土空间资源、混合利用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兼容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应当小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0%,并且在详细规划中明确各类性质建筑面积比例和需配套建设的各类设施以及规划控制指标。

贵阳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贵阳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贵阳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范围第三章规划编制与审批第四章规划实施第五章规划监督与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贵阳市城市规划的技术管理,推动城市发展与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保护自然和人文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贵阳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贵阳市城市规划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工作应依法进行,科学规划,公正审批,有效实施,严格监督,建立健全城市规划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城市规划法律法规,提高城市规划技术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率性。

第四条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应坚持统筹规划,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注重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突出城市特色和效益。

第五条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应坚持民主参与,公开透明,多方共治,加强社会管理与服务,营造良好的城市发展环境。

第二章规划范围第六条城市总体规划是贵阳市城市规划的总体框架和基本指导,包括城市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基础设施规划、保护与开发利用等内容。

第七条城市详细规划是贵阳市城市规划的具体实施规划,包括土地利用、道路交通、绿地公园、市容环境等内容。

第八条城市专项规划是贵阳市城市规划的特定领域或特定问题的规划,包括历史文化保护、环境保护、旅游发展等内容。

第九条城市更新规划是指对老旧城区、城市功能区、棚户区等区域进行改建和提升的规划。

第十条城市设计是指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排布、功能划分、景观塑造等内容的规划。

第三章规划编制与审批第十一条城市总体规划由贵阳市规划部门组织编制,提出初步方案后,需要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形成正式方案,经市政府审批后生效。

第十二条城市详细规划由贵阳市规划部门组织编制,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重要的城市详细规划要在编制前进行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第十三条城市专项规划由贵阳市规划部门根据需要组织编制,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重要的城市专项规划要在编制前进行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国贵阳政府门户网站 | 更新时间:2007-07-15 | 来源:贵阳市国土局一、概况贵阳市位于贵州省中部,地处西南内陆腹地云贵高原东侧斜坡地带,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6。

07’至107。

17’,北纬26。

11至27。

22’之间。

东、南与黔南布依族自治州按壤,西靠毕节地区和安顺市,北邻遵义市。

据贵阳市统计局2001年末统计资料:全市总人口335.8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53.38%。

土地总面积8034Km2,占全省总面积的4.36%,以山地、丘陵为主,分别占总面积的40%和44.5%,余为山间平坝。

2001年末全市实有耕地面积106828公顷。

全市共辖六个区、一个市,三个县,是一个以汉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城市。

全市下辖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花溪区、白云区、小河镇、清镇市、开阳县、息烽县和修文县,总计29个镇、54个乡、32个街道办事处,131个村民委员会。

1 996年市域总人口310.2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5.38万人,农业人口174.88万人。

全市人口平均密度386人/平方公里,人均土地面积为0.26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093公顷。

贵阳市地貌上属以山地、丘陵地貌为主的丘原盆地地区,其中山地面积4217.97平方公里、丘陵面积2842.37平方公里,各占土地总面积的52.3%和35.2%;坝较少,仅911.98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1. 3%;此外还有约1.2%的峡谷等地貌。

全市土壤总面积60.82万公顷。

有黄壤、黄棕壤、石灰土、紫色土、潮土、沼泽土、水稻土和草甸土等8个土类,其中分布最广的三个土类黄壤30.16万公顷、石灰土19.66万公顷、水稻土8.01万公顷,分别占土壤总面积的49.59%、32.33%和13.17%。

贵阳市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具有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无霜期长等特点,年均气温15。

C;,平均降水量1197毫米,无霜期270天左右,常常由于季节问降水量的不均衡造成旱涝灾害,此外早春的倒春寒、初夏的冰雹、秋天的白露风、冬季的冻雨为主要的灾害性天气,给工、农业生产及交通带来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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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建筑平面不规则的,以各立面宽度与其延长线形成的剖面宽度之和为建筑间距计算面宽,并按照本规 定分别确定其最小间距。
第十二条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单层公共建筑与相邻建筑的最小间距,按照本规定的高层公共建筑与相邻建筑最 小间距的规定确定。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米的高层建筑裙房与相邻建筑的最小间距,按照本规定中对多层公共建筑 与相邻建筑最小间距的规定确定。
第六条绿地面积的计算规则按照附录(计算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附表2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配建标准,按照附表3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日照分析参数按照附表4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建筑在满足日照要求的基础上,最小间距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的建筑之间平行相对布置时,最小间距应满足以下规定: .住宅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按照附表5的规定执行;
(四)入口门禁系统距离小区内部道路不宜小于10米,距离市政道路红线不宜小于20米。出口门禁系统应设在 平坡段或缓坡段(坡度小于或等于3%)。
第十六条高压走廊宽度按照附表9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架空线路其他规划管控要求按照附表9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各类电压等级电力线路的规划保护范围按照附表9中电压导线边线延伸距离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贵安新区可以参照执行。 本规定未尽事宜,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二)在次干路上设置出入口,出入口距上游交叉口不应小 于30米,距下游交叉口不应小于50米,条件不允许的建设项目出入口设置在建设项目最远端; (三)在支路上设置出入口,出入口距离主干路相交的交叉口不应小于50米,距离次干路相交的交叉口不应小 于30米,距离支路相交的交叉口不应小于20米,条件不允许的建设项目出入口设置在建设项目最远端;

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23年度: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贵阳市的城市规划建设,根据《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第三条城市规划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创新实践、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促进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协调性和有机统一性,推进城市美丽宜居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城市规划管理应当科学规划、民主参与、公开透明,依法合规、从严管理,着力提升城市规划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规划编制第五条城市规划编制应当遵循规划指导思想、规划编制程序、规划编制内容、规划编制组织等基本要求,依法按照国家和省份的规划编制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第六条城市规划编制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分为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四个层次,其中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2.1 城市总体规划第七条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明确贵阳市的城市发展方向,规定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行政区划、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内容,提出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为下一步城市规划编制提供指导。

2.2 区域规划第八条区域规划应当遵循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因地制宜,根据区域实际情况,明确规划边界、承载能力、分区规划目标和规划重点,提出现代化区域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布局,为下一步编制详细规划提供依据。

2.3 详细规划第九条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将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中的有关规划内容落到实处的具体规划,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要求,明确城市各类用地、城市道路、交通、绿地、公共设施、建筑物等内容。

2.4 专项规划第十条专项规划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对某一特定领域进行编制的规划,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旅游规划等。

第三章规划审批第十一条城市规划应当依法进行审批,审核机关应按照国家和省份的规定程序,对规划方案逐项进行审核。

贵州贵阳清镇市城市规划

贵州贵阳清镇市城市规划

政府招商<<<Government Investment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清镇市位于贵州省中部,贵阳市西面,这里三水萦城、四湖托市,是云贵高原上一座美丽的湖滨城市;全市总面积1383平方公里,辖9个乡镇5个社区,总人口51万,这里交通便利、区位优越,是贵阳重要的卫星城市,这里风光优美、能矿富集,是贵州省重要的能源基地、工业基地、旅游胜地。

发展中的清镇,崛起中的清镇,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热潮中,在国发2号文件出台的大好机遇下,在全省大力实施 “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两大战略和“两加一推”主基调的大背景下,已在贵州省和贵阳市十二五发展的重大战略布局中占据了重要位置。

第二部分 七大优势一、区位决定地位 清镇距贵阳老城区23公里,距4D级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约30公里,与贵阳观山湖区、花溪区毗邻。

2012年1月12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文件,文件指出:“建设以贵阳-安顺为核心,以遵义、毕节、都匀、凯里等城市为支撑的黔中经济区,推进贵阳—安顺经济一体化发展;文件还指出:加快建设贵安新区,要把贵安新区建设成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形成以航空航天为代表的特色装备制造业基地、重要的资源深加工基地、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鼓励在土地、投资、科技创新等领域先行先试。

”届时贵安新区将形成1560平方公里1000万人口规模,地跨贵阳、清镇、平坝、安顺等地的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

清镇——正好位于贵阳和安顺城市带的中心节点,区位优越,它不仅是贵安新区的核心区,还是贵安发展轴与贵毕发展轴的连接点,将两个产业城市带联动起来,让贵安新区为贵毕产业带提供城市功能,让贵毕产业带为贵安新区提供产业支撑。

除此之外,清镇还是贵阳市委、市政府十二五期间着力打造的“五座新城”之一——百花生态新城的核心区,总规划面积305平方公里,地跨清镇、观山湖区。

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正文:---------------------------------------------------------------------------------------------------------------------------------------------------- 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996年12月27日贵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27日贵州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第三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四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五条临时建筑规划管理第六条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开发区、城市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三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体现城市性质,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综合部署,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必须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必须按照统筹安排、配套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加强市政工程和公用设施的建设。

城市规划管理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贵阳市云岩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总则)

贵阳市云岩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总则)

《贵阳市云岩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总则)》主要内容公示目录一.编制背景.................................................................................................................... - 2 -二.规划范围、原则及依据............................................................................................ - 2 -三.发展战略、定位及目标............................................................................................ - 3 -四.空间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 - 4 -五.用地布局规划............................................................................................................ - 6 -六.产业布局规划............................................................................................................ - 7 -七.人文之城规划............................................................................................................ - 8 -八.公园之城规划............................................................................................................ - 9 -九.交通专项规划.......................................................................................................... - 11 -十.市政专项规划.......................................................................................................... - 12 -十一.综合防灾规划...................................................................................................... - 15 -十二.空间管制规划...................................................................................................... - 16 -附图1:区位分析图................................................ - 20 -附图2:城市用地增长边界控制图.................................... - 21 -附图3:城市空间布局结构图........................................ - 22 -附图4:用地规划图................................................ - 23 -附图5: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 24 -附图6:绿地系统规划图............................................ - 25 -附图7:道路交通规划图............................................ - 26 -附图8:公共交通规划图............................................ - 27 -附图9:空间管制规划图............................................ - 28 -一.编制背景为适应国家经济发展新常态,抓住贵州贵阳迎来高铁时代新机遇,全面落实中共贵阳市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努力走出一条西部欠发达城市经济发展与生态改善的双赢之路”的新要求,按照贵阳市“疏老城、建新城”战略总体部署,结合云岩区发展实际,进一步提升在全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发展战略、定位、目标及布局,在全省率先实现现代化,特编《云岩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规划(控规总则)》(以下简称本规划)。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最新)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最新)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4年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景观控制第三章城市建设用地第四章建筑容量控制第五章建筑间距第六章建筑物退让距离第七章建筑物的高度控制第八章市政公用设施第一节公共配套设施第二节道路交通设施第三节排水设施第四节电力设施第五节管线综合第六节其他设施第九章城市绿地第十章附则附录一计算规则附录二名词解释附录三公建配套设施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工作水平,使城乡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贵阳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规范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均按本规定执行.编制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城市设计、景观规划、建筑总平面图及单体设计,必须符合本规定。

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参照本规定执行.本规定未明确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

城镇个人建房(包括城市居民建房和农村居民建房)另行规定.第三条在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采用北京坐标系或贵阳市独立坐标系统和1956年黄海高程系统.第四条城乡规划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城乡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尊重和顺应自然,构建“山水林城相融合"的城市特色;(三)合理用地,集约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四)统筹城市基础功能和服务功能建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第二章城市景观控制第五条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重点做好主要景观轴线和主要节点、地标性建筑、城乡接合部、城市主要出入口的规划设计,突出广场、绿地、河道等公共开放空间的功能和特色。

应当对下列区域进行城市设计:(一)城市主要道路、河道两侧、火车站、机场、城市广场周边以及客运交通枢纽、城市主要出入口等重要节点;(二)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古树名木、重点旅游区及其他重要区域;(三)跨区域地段节点;(四)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重要区域.第六条建设项目色彩应结合贵阳市的城市定位,以及贵阳市民族文化及地域文化特色,颜色的明度、彩度,应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且符合贵阳市建筑色彩专项规划的相关规定。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附表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附表
社区入口或者结合社区服务用房设置
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
每50户配套10平方米,不足50户按50户计
集中设置,原则上安排在1楼或2楼
社区文化图书室
不少于50平方米
体育场地
人均用地大于平方米
含中小学体育用地
物业服务用房
总建筑面积不足10万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总建筑面积3‰的比例配置,最低不得低于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以300平方米为起点,超过10万平方米的部分,按照超过部分建筑面积2‰的比例增加配置,超过50万平方米的部分,按照超过部分建筑面积1‰的比例增加配置。
服务半径500-800米
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
每50户配套10平方米,不足50户按50户计
结合《贵阳中心城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布局规划》,集中设置,原则上安排在1楼或2楼
物业服务用房
总建筑面积不足10万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总建筑面积3‰的比例配置,最低不得低于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以300平方米为起点,超过10万平方米的部分,按照超过部分建筑面积2‰的比例增加配置,超过50万平方米的部分,按照超过部分建筑面积1‰的比例增加配置。
按照《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设置
规划户数(户)
规划人数(人)
公建设施名称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规划设置要求
1500-3000
(社区)
4500--9000
社区卫生服务站
150平方米
再生资源回收点
10平方米
文化图书室
100平方米
体育场地
人均用地大于平方米
含中小学体育用地
警务室
30
农贸市场

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20020‎328(颁‎布时间)‎20020‎328(实‎施时间)‎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9‎96年12‎月27日贵‎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27‎日贵州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20‎02年1月‎16日贵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修‎改200‎2年3月2‎8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第‎三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四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五章临‎时建筑规划‎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开发‎区、城市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三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体现城市‎性质,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综合‎部署,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必须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必‎须按照统‎筹安排、配‎套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加强‎市政工程和‎公用设施的‎建设。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作如下修改:一、第一条修改为: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工作水平,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第四条修改为: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按照本规定执行。

删除第六条第二款的内容。

三、第七条修改为: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

编制详细规划时,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应按•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执行(附表一)。

四、增加“住宅间距必须进行日照分析,各类建筑与住宅间距除应满足日照间距要求外,还应满足本章其他相关规定。

”作为第十四条第二款。

五、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项修改为:山墙与山墙的间距不得小于 7 米;相互垂直布臵的住宅,山墙面对纵墙面,进深宜控制在 12 米以下,最小间距不得小于 10 米;山墙面不得开窗(透气高窗除外)、不得挑阳台,临山墙开间不得双侧设臵阳台;进深大于 12 米的山墙或山墙开窗的,应按照开窗面日照间距退让,阳台设臵不得大于建筑面宽的三分之二。

六、第十六条修改为:中高层以下住宅,山墙面允许设臵透气高窗,窗洞尺寸不得大于 0.6 米×0.6 米,且高窗下沿距该层楼地面应大于或等于 1.8 米。

七、第十八条修改为:24米以下公共建筑之间与中高层以下住宅的间距,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第十九条修改为:高层建筑与高层以下住宅的间距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南北向布臵,高层建筑与北侧住宅的间距最小不得小于30 米;(二)南北向布臵,面宽小于或等于 40 米的高层建筑与南侧住宅的间距最小不得小于 20 米;面宽大于 40 米的高层建筑与南侧住宅的间距最小不得小于 24 米;(三)建筑朝向为东西向的,高层建筑与东西两侧住宅的间距最小不得小于 24 米;(四)高层建筑的山墙面小于或等于 15 米时与中高层以下住宅间距最小不得小于 13 米;大于 15 米或开窗(透气高窗除外)时按本条第(一)、(二)、(三)项执行;高层建筑山墙面不得开窗(透气高窗除外)、挑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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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城市规划
这份规划是对贵阳市在2007-2020年这一时间段的一个规划。

一、规划理念
对一个城市进行规划,首先必须要有一个规划理念,理念是根据城市发展的性质而提出的,贵阳市规划的理念可分为以下几点:
(1)生态规划理念: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和合理利用城市生态环境资源,公平满足现代与后代的发展需要,建设生态贵阳。

(2)人本规划理念:注重市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城市精神的培育,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建设和谐贵阳。

(3)特色规划理念:合理利用生态、旅游资源,突出城市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特色,建设宜游贵阳。

(4)统筹规划理念: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的整体效益,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建设宜居贵阳。

(5)经济规划理念: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城市投资创业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建设宜业贵阳。

二、规划重点
规划是有范围的,因此要找出规划的重点,这样才能使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

贵阳市规划的重点如下:
(1)合理确定城市性质、城市发展目标和城市规模,突出生态文明城市定位。

(2)推进城乡一体化,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布局,保障生态文明城市的区域整体发展。

(3)合理确定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城镇、产业和人口分布,形成具有特色的生态文明城市空间布局。

(4)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继承和发扬独特的城市文化,发扬鲜明的生态文明城市精神。

(5)强化空间管制内容,突出自然环境特色,构筑生态文明城市生态框架。

(6)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系统,提高生态文明城市整体服务水平。

(7)合理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完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保障生态文明城市高效运转。

(8)调整城市住房供应体系和结构,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高生态文明城市居住质量。

(9)建立健全城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生态文明城市安全度。

三、规划的范围和期限
规划的范围和期限是必不可少的:
市域范围:为贵阳市行政区划范围,含市辖六区(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小河区)、一市(清镇市)、三县(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总面积为803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范围:东起乌当区永乐,西至清镇市红枫湖,南起花溪区青岩,北至修文县龙场、扎佐,包括市辖六区(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小河区)及清镇市的红枫湖镇、百花湖乡和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总面积为3121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围:东起小碧乡、永乐乡、东风镇;西至朱昌镇、金华镇、久安乡、石板镇,南起党武乡、孟关乡;北至麦架镇、沙文镇、都拉乡,总面积1230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07年-2020年
近期2007年-2015年
远期2016年-2020年
远景2020年以后
四、城市性质和职能
要规划必须要对一个城市了解,对其性质和职能都要掌握,贵阳市性质和职能如下:性质:贵州省省会;西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之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职能:(1)贵州省省会,贵阳城市经济圈龙头,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旅游服务中心。

(2)西南地区联系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集散基地。

(3)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以高新技术、装备制造、现代中药及特色食品为主导的产业基地,以铝、磷、煤为主的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加工基地。

(4)全国重要的生态旅游城市,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避暑胜地及休闲旅游目的地。

五、社会经济目标
对城市进行规划,必然是为了人类的发展服务的,因此离不开社会和经济,贵阳市也是如此,因此社会经济目标要确定,还有达到目标的策略。

(1)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产业、努力提高服务业比重,促进三、二、一的产业结构形成。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视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机制管理创新,显著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2)优化产业布局,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优势产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为拉动、现代农业为基础的产业体系。

(3)到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GDP)突破3000亿元,年均增长11%左右,人均GDP超过8500美元。

六、人口规模及城镇化水平
至2015年,市域常住人口460万人,城镇人口345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75%,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至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50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00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80%,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
七、城镇人口引导与分布
(1)积极引导人口的合理分布,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通过疏解老城区的产业和人口,促进人口向新区和小城镇集聚。

至2015年,中心城区城镇人口约275万人,市域外围城镇人口约70万人;至2020年中心城区城镇人口约320万人,市域外围城镇人
口约80万人。

(2)积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整体生态环境的改善,引导人口在区域层面上的合理分布,保证远景贵阳市域总人口规模突破规划控制的500万人时,区域具有足够的集聚和吸纳能力。

八、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至2020年,贵阳市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约37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约95平方米。

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约30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93平方米左右;
镇及城镇组团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约7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左右。

市域城镇体系布局结构
(1)根据市域城镇体系发展的特点,加快行政区划调整优化工作,对修文、开阳、息烽、清镇等具备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撤县(市)设区的进程,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创造有利条件。

(2)结合市域产业空间布局,以贵阳市中心城区为核心、按照“中心放射型”的城镇体系空间布局结构,沿贵黄、贵遵、贵毕、贵开、贵惠、城际铁路等重要交通干线形成市域城镇主要发展走廊。

中心城区东北部、西部、南部为城市旅游发展主区域,西北及北部为城市工业发展主区域。

市域北部:沿贵遵公路,布局扎佐、久长、息烽城区、西山、小寨坝、养龙司、温泉等城镇;沿贵开公路,布局水田、羊昌、南江、开阳城区、双流、冯三、永温镇、楠木渡等城镇;沿贵毕、贵修公路,布局修文城区、六广等城镇。

市域西部:沿贵黄、厦蓉公路,布局清镇城区、红枫湖、站街、流长等城镇;
沿筑黔公路,布局卫城、新店等城镇。

市域南部:沿贵惠公路,布局青岩、黔陶等城镇。

九、市域综合交通发展
(1)综合交通发展目标
(2)铁路运输
(3)公路运输
(4)航空运输
(5)内河航运
十、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方向
贵阳市中心城区以老城区为中心,实施“北拓、南延、西连、东扩”的空间发展策略。

加快麦架、沙文、扎佐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集聚,实现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整体“北拓”;依托环城高速公路南环线、花溪二道建设,通过“南延”,推进花溪、小河等区域城镇化进程和产业集聚;以三桥马王庙片区整体改造为重点,实施“西连”战略,促进老城区与金阳新区联系与融合,远景城市空间向西与清镇连片发展;以龙洞堡机场改扩建为契机,打造临空经济区为重点,实施“东扩”战略,建设龙洞堡东部新城,远景向龙里方向推进,建设形成贵龙经济带。

十一、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结构
根据城市空间布局结构,确定“一主四次”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结构,1个市级服务中心,即老城区、金阳新区共同构成城市核心,布局主要的市级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辐射全市;4个组团级中心,即沙文、新天、龙洞堡、花溪主要布局组团级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辐射周边区域。

十二、各种设施
一、行政办公设施
二、文化设施
三、体育设施
四、医疗卫生设施
五、教育设施
六、社会福利设施
十三、近期建设重点
(1)以“一片两路”(三桥马王庙片区、北京西路、花溪二道)为突破口,加快城市建设,扩大城市规模,壮大城市实力。

(2)以贵阳火车新客站、龙洞堡机场扩建、市域“一环三射两联线”快速铁路网,中心城区“三条环路十六条射线”道路网系统建设为重点,加强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

(3)以沙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河孟关工业走廊建设为重点,加快实施市域“三个开发区、三个工业基地”建设。

(4)加快金阳、龙洞堡、沙文等区域的开发建设进程,引导和调控人口、产业布局,使中心城区“一城三带多组团、山水林城相融合”的结构更加均衡。

(5)大力完善和调整老城区用地布局结构,推进实施“城中村”改造工程,提升老城区环境质量。

(6)加强城市生态绿化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塑造城市自然文化特色。

合理开发利用城市旅游资源,建设“森林之城”、“休闲避暑胜地”,力争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城市。

贵阳是西南地区的一个大都市,该规划考虑到贵阳的环境,自然还有诸多的因素,是一个很好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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