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的奖惩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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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的奖惩制度流
程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和个人,由保密负责人报请上级给予奖励:
一、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
二、对泄露或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的。
三、发现他人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
四、对盗窃、抢劫、破坏、刺探、出卖、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的行为敢于斗争或对侦破泄密案件有功的。
五、在涉及国家秘密的专项活动中,严守国家秘密,对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作出重要贡献的。
六、从事涉密工作尽职尽责,未出现任何失、泄密的。
七、一贯严守国家秘密或者长期从事保密管理工作,事迹突出的。
对保密先进集体和保密先进个人除授予荣誉称号外分别给予奖金奖励或其他方式奖励。对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单位保密规章制度,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一、对未认真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保密制度得不到落实的个人或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处罚。
二、凡泄露国家秘密或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局机关将视情节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交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出现违规行为或失泄密事件后,若责任人态度端正、处理事件积极有效、整改措施及时到位,可适当减轻处罚;若责任人隐瞒事实真相、不配合事件的处理或未及时纠正错误再次发生违规或失泄密事件的,应从严加重处罚。
本制度由保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