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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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简介

一、政策简介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是“两免一补”,即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受助学生人数比例为寄宿生总数的23%。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冀政发【2016】17号)精神,自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

二、申请人条件

义教阶段生活费补助的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制学校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孤儿学生或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

三、办理程序及所需资料

1、学生申请申请资助的学生于每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评审公示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情况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3、发放资助金受助学生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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