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作层剥离利用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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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作层剥离利用实施方案简表

 单位:公顷、立方米、厘米、万元

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温岭新河至伍佰屿公路工程

耕作层剥离利用技术方案

一、综合说明

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温岭新河至伍佰屿公路工程属于浙江省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批文号:浙政办发【2016】44号)。项目起点位于温岭市新河镇上应村石松一级公路,经滨海镇,终点为伍佰屿,线位设计起讫桩号:K0+000——K12+870.898,路线全长12.9公里。由于工程K4+064.633——K7+990.773区域已由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滨海连接线)实施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报批,为此,本工程实际建设里程约8.98公里,项目用地总规模42.0118公顷,耕地面积32.8330公顷。

工程于2013年1月11日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函【2013】6号项目建议书批复;于2013年11月11日经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规选审字第【2013】129号规划选址批复;于2014年1月23日经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土预字第【2014】001号用地预审批复;于2015年8月26日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函【2015】256号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于2016年5月27日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6】62号工程初步设计批复。

根据《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浙江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浙土资发(2008)200号文件、台政办发〔2012〕185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温岭新河至伍佰屿公路工程应实施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并编制耕作层剥离利用技术方案。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

6)《浙江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

2、规范性文件

1)《关于进一步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8)200号文件;

2)《关于进一步落实建设占用耕地优良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的通知》台政办发(2012)185号文件。

3、技术标准

1)《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2008);

2)《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

3)《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

4)《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NY/T 1634);

5)《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 1031-2011);

6)《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

7)《土地整治项目制图规范》(TD/T1040—2013);

8)《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TD/T1039—2013);

9)《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2016)。

4、相关资料

1)《温岭市土壤调查成果》;

2)《温岭市耕地质量等别成果》;

3)项目前期批复文件等;

4)项目区土地勘测定界成果;

5)《台州造价信息》(2016年第10期 台州—温岭);

6)其他与本项目编制工作相关的资料。

三、目标与原则

1、耕作层剥离利用目标

1)剥离率不应低于90%。该值与剥离区面积和剥离工艺有关。

2)回覆率不应低于85%。当出现三个以上剥离片区时,回覆率不应低于80%。

该值与剥离回覆区面积和整个剥离、运输、储存和回覆过程的施工工艺有关。

3)回覆后的土壤容重一般宜在1.35—1.50g/cm3之间,偏砂性土壤取大值,偏粘性土壤取小值。超出限值时,应在耕作层土壤回覆后采用压实或翻耕等改良措施。

4)回覆土层厚度应不小于GBT30600-2014的规定值。

2、耕作层剥离利用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的原则。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根据建设项目拟占用耕地情况,从当地资源条件出发,在一定区域上对耕作层土壤做出空间上的调整布置。即统筹有关规划,编制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

2)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应按照当地自然资源状况、社会经济条件,结合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合理安排剥离、运输、储存、回覆等工作。

3)坚持生态保护的原则。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及其他生态安全隐患,降低生物多样性减少的风险,注重保护和改善耕地资源的生态环境。

4)坚持统筹实施的原则。应与土地整治项目相结合,保证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活动在时间、空间上的衔接,并尽量做到“应剥尽剥,即剥即用”。

四、项目基本情况

1、剥离区基本情况

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温岭新河至伍佰屿公路工程位于温岭市东部新河镇和滨海镇境内,项目用地总规模42.0118公顷,占用耕地面积32.8330公顷,其中:水田32.3546公顷、旱地0.4784公顷。按照公路工程设计线位可分2个区域,即:西段起点为石松一级公路新河镇上应村至山金线东楼村(起讫桩号:K0+000——K4+064.633),东段起点为75省道南延东林村至终点伍佰屿(起讫桩号:K7+990.773——K12+870.898)。沿线途径区域以村庄、农田为主,无工业厂房。

经温岭市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成果分析:工程建设用地耕地质量等别分为6等、7等,表层土壤质地为壤粘土/砂壤土,土壤有机质含量≥30g/kg,基础肥力70~80%。详见附件1。

经温岭市农林部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分析:剥离区土壤无污染,剥离厚度为30cm。

为科学编制工程建设用地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我院利用温岭市交通运输局提供的土地勘测定界成果提取了132个耕地图斑,用地面积32.8330公顷。为方便今后工程建设用地耕作层剥离工程施工,在实地踏勘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将剥离区分为11个区块,设置17个剥离临时堆放点。在剔除不适宜耕作层剥离条件的29个地块后,工程建设用地需耕作层剥离面积31.8739公顷(水田31.5131公顷、旱地0.3608公顷),耕作层剥离量95621.7立方米。详见附件2。

2、利用区基本情况

在前期实地踏勘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堆放安全、回填便利与运输成本低及远离村庄、集镇等人群密集地方等因素,经温岭市交通运输局、温岭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协商:本工程建设用地耕作层剥离回覆区位于团结塘片的2个土地整治项目回覆区面积13.1802公顷,在综合考虑土壤压实度的基础上,回覆区回覆量为65901立方米;对于剩余部分不能做到“即剥即用”的土壤,暂时存放在储存区,储存区位于温岭市滨海镇东片农场场部闲置存量建设用地区,储存区面积1.5477公顷,根据剥离量和回覆量的计算结果,参照土方量平衡的原则,储存区的储存量约为29720.7立方米。详见下表。

利用区耕作层利用量统计表

单位:公顷、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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