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与响应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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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与响应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对各类事故的发生,做好事故应急准备余响应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7.1应急准备
1)应急预案编写
(1)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2)应急预案编制必须具备的要素有方针与原则、应急策划、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现场恢复、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3)当设备、设施或流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回顾与更新。
(4)当有新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修订时、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相应的调整。
(5)当预案演练或事故应急处置中发现不符合项时,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相应的调整。
2)应急指挥机构建立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的应急指挥机构,并以文件的形式明确设置的机构和任命的总指挥。
3)应急救援队伍成立
从企业各部门、工区等抽调人员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及警戒余疏散组。必要时与外界签订矿山救护中协议。
4)应急设备及器材配备
企业应配备足够的通报与警示设备、监测与检测设备自身的防护设备、消防设备和限产急救设备等。
5)应急演练
(1)成立演习策划小组,确定演习的目的、时间、地点等演习内容。
(2)编制演习方案,针对假想事故及其变化而产生的事故情景,演习人员对此做出反应。
(3)制定演习现场规则,为了确保演习安全而制定的注意事项或规定、要求。
(4)培训评价人员,制定专人对演习进行评价,并对其实施培训。
7.2应急响应
1)报警,事故单位负责人或事故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主要负责人核实情况后立即组织救援,并向县安监局等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等级,并积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控制事故发展。
2)通报,在企业应急总指挥的领导下,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管理层发生的事故,并通知救助人员赶往事故现场。必要时向厂外组织和政府机构做出最初通报。
3)全部响应
(1)指挥部办公室,一旦发生重大事故、企业应急总指挥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企业相关救援组织通报,如有必要时向厂外政府机构通报,建议政府主管部门采取防护行动以保护临近区公众的安全和健康。
(2)保卫组,人员疏散,小事故可直接进行疏散,重大事故应急发生时,要求从事故影响区域疏散企业人员到其他区域并事先通知企业员工疏散的方法、主要集合点、疏散路线和查点所有员工的程序。
(3)抢险救援组,若有人员伤亡立即启动抢险队伍,将伤员及时抢救并转移到安全区,视情况采取响应现场急救措施。
(4)医疗组,若有重伤员应尽快送往镇医院进行抢救。
(5)外部救援队,若有必要,立即申请矿山救护队进行救援如发生火灾立即启动消防系统,向政府消防部门申请救援。
(6)信息发布组(办公室),经总指挥批准适时由专人对事故救援信息的公布。
7.3回顾与更新
1)每隔2-3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和更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日常应急管理中发现预案存在的缺陷
(2)训练或演习过程中发现预案的缺陷
(3)实际应急过程中发现预案的缺陷
(4)组织机构、原材料、生产工艺的危险性、生产经营范围、布局、消防设施、人员及通信方式等发生变化。
(5)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在24小时内填写“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分别送主要负责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
(6)发生死亡事故,要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由董事长或主要负责人在1小时内报告安监局、并负责组织企业内部事故救援和事故调查;
(7)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技术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报告内容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制作表格式事故报告表,下发到各工区班组,表格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类型和级别情况;
(2)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基本情况;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和已经采取的救援措施;
(4)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报告登记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事先制作事故事件登记册,并对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登记管理。
7.4事故事件范围
(1)事故包括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交通事故、职业病事故、未遂事故等;
(2)事件包括工人罢工,集体酗酒闹事,相关方投诉等。
7.5事故响应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人员或事故发生部门应该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向企业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的情况;
(2)企业领导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人员进行事故救援。
7.6事故救援
(1)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环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
事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7.7信息沟通
1)事故快报和事故通报
(1)事故快报即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负责人汇报,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事故报告后,成立(1小时)即以书面的简约形式报告安监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必要的救援情况和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
(2)将事故调查情况通报到各工区和班组,使广大员工能够接受教训,增强健康安全环境意识。
2)安全生产月报、季报、年报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规定每月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月报表”,并做到准确,及时和可比。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每月25日前,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和每年12月25日前,将单位本月,本季度或本年度所发生事故情况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公告栏
在公告栏上醒目位置公布企业报告事故的程序或流程,并附加相应的制度或要求条款,让员工熟知自身在事故报告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