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手术报告审批管理制度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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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手术报告审批管理制度与流程

重大手术报告审批管理制度与流程

为完善手术管理,确保院内重大手术安全,应制定规范的重大手术报告审批管理制度与流程。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重大手术报告审批管理制度与流程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重大手术报告审批管理制度与流程篇1

为保证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降低手术风险,凡涉及重大手术必须实行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

1.审批范围:

1.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社会人士以及民主党派当地负责人;

1.2.部分Ⅳ类手术(危险性大、疑难病历)、特殊手术、破坏性手术、本院新开展手术、危险性较大手术、病情危重又必须进行的手术、有行政干预的手术、科室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认为要审批的手术;

1.3.各种诊断不明的探查手术、手术失败后再次手术、手术后遗症再次手术、预知预后不良的手术等;

1.4.切除器官和组织后可能导致容貌外观改变或残疾(功能障碍)的手术;

1.5.外院医师来本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照《执业医师法》、《医师外出会诊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手术审批按照手术类别决定);

1.6.有潜在的引起医疗争议、司法诉讼的手术,存在医疗纠纷的再次手术;

1.7.其他,如高龄患者、伴随严重其他疾病等。

2.报告审批程序:

2.1.依据我院《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要求,所有重大手术,必须由科主任或病房负责教授组织全科进行术前讨论,此类手术的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病房负责教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医务部派人参加。

2.2.讨论内容包括:分析病情、明确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及手术方案等,充分评估手术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并拟定出具体的抢救措施。

2.3.讨论后由经管医师填写“重大手术审批报告单”,主刀医师签名,科主任或病房负责教授签署意见后,报告医务部或主管院长审批备案。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决定手术者。

2.4.急诊手术应向科室最高级别值班医师和医院总值班汇报,办理相关手续。

2.5.医务部负责审核“重大手术审批报告单”。批准签字前必须审阅病历,包括:住院记录、术前讨论、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及术前小结等。对患者病情、诊断、科室讨论结果做全面了解后,方可在“报告”相应栏签字。如情况特殊,或认为需业务院长审签者,由医务部上报上级审签,审签同意后方可进行手术。

2.6.对属于新手术的病例,执行《新技术开展报告审批制度》。重大手术报告审批管理制度与流程篇2

为完善手术管理,确保院内重大(特殊)手术安全,按照我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及《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特殊)手术界定

1.重大手术是指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每年由科室提出修订申请,经医疗质量与安全委员会外科组讨论通过后形成年度重大手术目录,经医务部发布实施。

2.以下为特殊手术:

(1)可能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年龄超过75岁、基础病较多、病情较严重、特殊体质);

(2)器官切除、大器官移植及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手术;

(3)已经或预期可能引致司法纠纷的手术(如:无主患者、有潜在的引起医疗纠纷的手术、进入司法程序的患者的手术);

(4)非计划重返手术;

(5)外院医师会诊来我院主持的手术;

(6)虽已广泛应用于临床,但在本院属首次开展的手术;

(7)重大的新手术以及临床试验、研究性手术;

(8)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社会人士以及民主党派当地负责人。

二、报告审批流程

1.择期重大(特殊)手术审批流程:

(1)科室组织术前讨论(必要时组织扩大会诊或多学科诊疗),填写重大(特殊)手术审批表(一式两份),科主任确认签字;

(2)医务部审批并备案,必要时业务副院长审批;

(3)同意后方可实施。

2.急诊重大(特殊)手术审批流程:

(1)科室内部紧急术前讨论;

(2)手术主持人电话报告医务部或总值班,必要时报告业务副院长,并把报告的时间、内容记录在案。

(3)术毕及时把手术结果报告医务部,24小时内补办重大手术审批手续。

三、重大手术管理

1.医务部负责重大手术审批,重大(特殊)手术审批表一份存于病历,一份医务科备案。

2.医务部负责监督重大手术管理,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根据《手术分组管理制度》和《九江学院附属医院核心制度考核与处罚细则(试行)》进行处罚,对由此而造成医疗纠纷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全部责任。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开始实施。

重大手术报告审批管理制度与流程篇3

为完善手术管理,确保院内重大(特殊)手术安全,按照我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及《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属下列之一的视为重大(特殊)手术:

1、我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四级手术中难度特别大,过程尤其复杂者;

2、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

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社会人士以及民主党派当地负责人;

3、无主患者、有潜在的引起医疗纠纷的手术、进入司法程序的患者的手术;

4、各种诊断不明的探查手术、24小时内再次手术、非计划再次手术、预知预后不良的手术等;

5、外院医师来本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照《执业医师法》、《医师外出会诊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

6、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手术;

7、高风险手术:患者年龄超过70岁、基础病较多、病情较严重、特殊体质等;

8、新开展的手术,临床试验、研究性手术;

9、器官切除及大器官移植。

以上9类手术,必须经医务部审批、备案。

二、报告审批流程

1、一般的四级手术、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致残手术经科内讨论,科主任在已填写的《重大(特殊)手术审批单》上签署同意意见后,上报医务部。

2、医务部审批同意后报分院院长审批。

3、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医务部备案并方可实施。

4、开展重大、高风险的新手术以及探索性(科研性)手术,上报医务部并经技术管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评审方能在医院实施。

5、对重大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项目还需按规定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复。

三、重大(特殊)手术目录重大(特殊)手术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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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

骨科

手外科序号名称级别重大

妇产科

口腔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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