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疽应急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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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疽应急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试行)
***炭疽应急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试行)
1 背景
炭疽是由炭疽杆菌所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急性传染病。炭疽杆菌主要从皮肤侵入引起皮肤炭疽,使皮肤形成焦痂溃疡与周围脓肿和毒血症,也可引起吸入性肺炭疽或胃肠炭疽,均可并发败血症。人类从认识这种疾病并与之斗争已有100多年历史,积累了不少防治经验,但目前炭疽对人类仍然构成威胁,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危害严重。虽然有关人炭疽发病的最新精确数据很难得到,但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最近的报道,全世界每年大约有20,000~100,000炭疽病例。在我国,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县)都曾不同程度的发生过这种疾病,甚至引起流行。据不完全统计,1956~1998年我国炭疽累计发病113495例,死亡4168例,病死率3.64%,平均发病率0.28/10万。近10年来,我国炭疽主要发生在西北和西南的10个高发省(自治区),占全国发病总数的90%以上,发病率平均在0.16~10.82/10万之间。人炭疽的病死率在近年也有明显上升,这是由于在畜间常尚未发现炭疽疫情时,人间已出现病例,不易对炭疽病人进行及时诊断和治疗所致。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炭疽疫情,指导和规范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炭疽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炭疽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炭疽防治手册》、《全国炭疽监测方案》、《消毒技术规范(第三版)》、《炭疽病诊断治疗与处置方案(2005年版)》等。
1.3 使用范围:
适用于本县区域范围内炭疽疫情暴发、流行的应急启动、控制监
测和效果评估等各项工作。
2 疫情监测、报告、与分级判定
2.1疫情监测
2.1.1 人间疫情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检疫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的炭疽病例应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进行报告。所有报告的病例进行个案调查,同时采集病人标本、可疑牲畜标本(病、死动物脏器、血液、皮毛)、污染环境的标本(如土壤、水)等进行检测。
2.1.2 实验室监测
(1)病原学监测
标本的采集:对报告的所有炭疽病例尽可能在使用抗生素治疗前采取标本,所有病人采集血液标本,皮肤炭疽病人皮损边缘的棉拭子标本和皮肤出血点标本,肺炭疽病人的痰液或呼吸道分泌物标本,肠炭疽病人的粪便标本,炭疽性脑膜炎病人的脑脊液标本等。
涂片镜检: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所有炭疽病例采集的伤口分泌物或渗出液、皮肤出血点、血液、脑脊液等标本(肺炭疽采集痰液或呼吸道分泌物)直接涂片2份以上,1份用于革兰氏染色,另1份用于荚膜染色,镜检。将阳性标本及时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和进一步检测。
(2)血清学监测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新发的所有炭疽病例采集双份血清(即急性期和发病后2~3周的血清),冷冻保存,及时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ELISA法进行血清抗毒素抗体、抗芽胞抗体的检测。每年采集从事牲畜屠宰、贩卖、皮毛加工等职业人员血清50份以上。用ELISA法进行血清学抗毒素抗体、抗芽胞抗体的检测。
2.1.3 可疑炭疽污染环境监测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本县历年炭疽发病情况,收集资料,寻找可能受炭疽污染的地区,合理安排疫区环境监测点。可以在历史上有炭疽的县逐个进行排查。
选择过去炭疽死畜和死亡病例埋葬地点3~5个,每个点采集周围50米内的表层土壤(10cm内)5份以上(每份150g左右)进行炭疽杆菌的分离培养。
每年选择近3年来有人、畜间炭疽发生或死亡的区域1~3个,每个区域采集表层土壤5份、牲畜饮水处水样3份(每份500ml)进行炭疽杆菌的分离培养。
凡是分离出炭疽杆菌的地点,对其消毒,同时每年均需对其区域内环境(包括土壤和水)进行消毒效果监测与评价,连续3年该区域未检测出炭疽杆菌,可停止监测。
2.1.4 畜间炭疽疫情监测
卫生行政部门与当地农业、畜牧部门取得联系,建立定期的信息交流机制。了解辖区内家畜的分布以及炭疽发生的情况,重点了解导致人间感染的炭疽病畜发病地点、发病情况、诊断方法、检验技术等,为人间炭疽的监测提供线索。
2.2 疫情分级
根据炭疽疫情波及的范围、危害程度以及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将我省炭疽疫情分为四个等级,即特别重大炭疽疫情(红色)、重大炭疽疫情(橙色)、较大炭疽疫情(黄色)和一般炭疽疫情(蓝色)。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2.2.1 特别重大疫情(红色)
以县为单位,发生了肺炭疽的传播;
2.2.2 重大疫情(橙色)
以县为单位,5天内出现5例及以上的炭疽病人;或相关联的炭疽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的县;或出现了1例肺炭疽。
2.2.3 较大疫情(黄色)
以县为单位,出现了炭疽确诊病例。
2.2.4 一般疫情(蓝色)
以县为单位,出现了炭疽疑似病例。
3 应急响应
***炭疽疫情预警与响应的程序是: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炭
疽监测情况提出疫情预警报告,报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研究决定;或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各级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应急响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报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应急响应的变更与终止程序与启动程序相同。
3.1 蓝色疫情的应急响应
县(乡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疫情的核实诊断、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
告疫情信息和调查处理情况。必要时可请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派专家指导工作的开展。
3.2 黄色疫情的应急响应
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出专家组对疫情的应急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并负责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疫情的发展和调查处理情况。必要时可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专家指导工作的开展。
县(乡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各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3 橙色疫情的应急响应
3.3.1在省卫生厅的领导下,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组对疫情的应急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并负责向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卫生厅报告疫情进展和调查处理情况。
3.3.2 县、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组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工作。
3.4 红色疫情的应急响应
3.4.1 在省政府统一指挥下,省卫生厅负责组织由疾病控制、临床等不同专业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制定肺炭疽病例的诊治、肺炭疽传播疫情的调查处置和防控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向卫生部、省政府报告疫情的发展和调查处理情况。必要时可请卫生部、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专家指导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