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产量进尺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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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采煤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采煤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采煤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加强对采煤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采煤工程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采煤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包括煤矿开采、坡道工程、采煤机和输送设备安装调试等。

三、质量检查验收机构1. 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由煤矿公司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成,负责对采煤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2. 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熟悉相关标准和规范,具有丰富的工程验收经验。

3. 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质量检查验收程序1. 前期准备: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在项目启动前与相关方进行沟通,明确验收范围和标准,编制验收计划和方案。

2. 施工过程监控: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定期到现场进行检查,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质量验收:施工完成后,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对采煤工程进行全面的质量验收,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质量、技术资料等方面。

4. 缺陷整改:如发现质量问题或存在缺陷,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工作的落实。

5. 最终验收:整改完成后,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对采煤工程进行最终验收,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质量检查验收标准1. 施工质量标准:采煤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质量标准,验收机构应按照标准进行验收。

2. 材料质量标准:采煤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验收机构应对材料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3. 技术资料标准: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提交相应的技术资料,验收机构应对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验收。

六、质量检查验收记录1. 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编制详细的检查验收记录,包括检查验收时间、地点、内容、结果等信息。

2. 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应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建设单位应保存相关文件和资料,以备查阅。

煤矿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办法

煤矿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办法

煤矿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对井巷工程(含巷修工程)的验收及单项工程验收、交接管理,提高验收及交接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XX煤矿井巷工程的验收及单项工程交接管理。

3职责3.1生产科牵头井巷工程的验收管理工作;3.2机电科牵头单项机电安装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工作;3.3调度室牵头其他单项工程交接管理工作;3.4安检科牵头文明卫生、消防器材的交接管理工作;3.5人劳科、经营科参与监督验收、交接工作,并依据验收单结算工资及材料费用;3.6相关领导审核批准验收、交接、结算结果。

4工作程序4.1井巷工程的验收4.1.1矿成立工程验收小组,由生产科牵头,调度室、安检科、机电科参加,经营科、人劳科参与监督。

4.1.2井巷工程竣工验收或月末进度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前2天提出书面申请报生产科,由生产科根据现场情况确定验收时间,通知验收小组及施工单位人员参加验收。

4.1.3验收合格工程,由生产科出具验收单,参加验收人员共同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送人劳科、经营科结算工资及材料费用。

4.1.4验收不合格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施工单位队长、书记、技术员各罚款200元,并不得结算工资。

同时,由生产科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因此而造成拖延工期的,对施工单位队长、书记各罚款200元/天,直至合格为止。

因生产接续等原因不能再安排原施工单位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需由别的单位进行整改的,所发生的材料、工资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

并按施工时间,对原施工单位队长、书记、技术员各罚款200元/天。

4.1.5对采掘工程的过程验收,调度室、生产科每旬至少对采掘头面收尺一次,同时向有关矿领导、部门单位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及时给定中腰线,发放开透窝、安全施工通知单。

4.1.6参加井巷工程验收的人员,要严格按井巷工程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化标准验收,对验收单的准确性,矿组织定期(每季度1次)或不定期抽查,监察科、经营科、人劳科、调度室参加,发现与现场不符的,对参加验收签字人员各罚200元/处,并通报批评。

采掘工作面产量进尺核算管理规定

采掘工作面产量进尺核算管理规定

采掘工作面产量进尺核算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集团下属各煤矿采掘工作面。

二、实施人员
集团安全环保部人员及各煤矿相关人员。

三、数据确认方法
采掘工作面推进度(进尺):按现场拉通尺数据和导线测量数据核对的方法确认;
采煤工作面平均煤厚的测量:在工作面顺槽内间隔一定距离取点测量,所有取点煤厚的平均值即为该工作面平均煤厚,作为以后计算该面产量的依据。

采煤工作面产量=平均煤厚*面长*推进度*煤容重*回采率。

四、核算时限
各煤矿每月进行采掘工作面现场拉尺及采煤工作面产量计算并上报;
安全环保部每月对采掘工作面推进度(进尺)和采煤工作面煤厚进行抽查测量,每季度进行采掘工作面现场拉尺核对及采煤工作面产量核对;采掘工作面初采、回撤前要对工作面进行拉尺、核对。

五、有关要求
1、各煤矿在每个采煤工作面初采前必须计算出总体产量。

2、各煤矿必须如实上报每月的产量、进尺完成及计划情况。

3、各煤矿上报的产量进尺验收表上必须有详细数据(推进度、煤厚等)和计算过程,上报平均煤厚不得高出安全环保部测量的平均煤厚,否则,则以安全环保部测量的平均煤厚为准,对煤矿上报的产量进行核减。

4、每次现场拉尺,煤矿现场签字人员不少于两人。

5、如个别月份平均煤厚变化较大,可提前申请,由安全环保部对现场情况进行测量,重新确定该月平均煤厚。

2016年3月10日。

生产矿井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生产矿井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生产矿井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一、生产矿井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的概述生产矿井工程是指煤矿中的井下采掘、运输、通风等工程设施建设,包括井口建设、井下巷道、井筒等设施。

矿井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是指在矿井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对各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和验收的程序和规范,是贯彻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

生产矿井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的目的是:1. 确保矿井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达到安全、可靠、高效的目的;2. 检验和评估工程质量,为后续的投产和运营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3. 激励、监督和管理工程建设人员,促进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生产矿井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1. 制定和完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2. 设立质量验收机构和组织形式;3. 制定验收程序和流程;4. 划定验收人员及其权限;5. 进行验收过程中的检查、测试和评定;6. 确定验收结果和处理措施。

二、生产矿井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生产矿井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是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要求和检查标准,是制定和执行验收制度的依据。

矿井工程的验收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设计标准:包括井口、井筒、井下采掘巷道、通风系统等方面的设计标准和要求;2. 施工质量标准: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3. 安全生产标准:包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4. 环境保护标准: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要求和措施。

生产矿井工程质量验收制度还应包括验收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要求,以及验收程序、流程和文件管理规范。

验收人员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检验员等,他们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依照验收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查、测试和评定工作。

验收程序主要包括验收前的准备工作、验收中的检查和测试、验收后的评定和处理等流程,需要确保各个环节都能够得到严格的执行和监督。

验收文件主要包括验收报告、验收记录、验收合格证书等,需要及时、准确地记录和管理。

三、生产矿井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内容和流程生产矿井工程质量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评定:包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计算书、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等设计文件的审核和评定,确保设计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2. 施工质量的检查测试:包括井口和井筒的质量检查、井下巷道和通风系统的施工质量测试等,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3. 安全生产的评定监督: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的审核、安全生产的检查和监督等,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4. 环境保护的检验评价:包括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评估、环境治理措施的审核和评估等,确保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矿山工程交工验收考核制度

矿山工程交工验收考核制度

矿山工程交工验收考核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矿山工程交工验收工作,确保矿山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矿山工程交工验收工作,确保矿山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建设工程的交工验收工作,对于矿山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投产验收以及竣工结算等工作,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矿山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矿山工程交工验收考核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矿山公司应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管理,做到三重保证,即设计质量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和验收质量保证。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矿山公司应当设立矿山工程交工验收考核机构,由专门的验收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矿山建设工程的验收考核工作。

第六条矿山公司应当成立矿山工程建设审查委员会,由矿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审查及验收工作。

第七条矿山公司应当设立矿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矿山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协助完成矿山工程交工验收考核工作。

第三章工程验收考核流程第八条矿山公司在开工前应提交工程建设方案,由矿山建设工程建设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第九条矿山建设工程在竣工前,应向矿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申请验收,提交相关验收资料,进行验收申请。

第十条矿山建设工程的验收分为竣工验收、投产验收和竣工结算三个阶段,各个阶段验收考核的内容和要求不同。

第十一条矿山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质量检测报告、验收达标证书等。

第四章考核评定第十二条矿山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对矿山建设工程进行验收考核,并形成考核评定报告。

第十三条矿山公司对矿山建设工程验收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矿山公司应当建立矿山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档案,将验收考核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记录并归档。

井下生产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下生产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下生产工程验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井下生产工程验收管理,保障井下生产工程质量,提高井下生产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程验收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井下生产工程的验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钻井、固井、完井、修井等工程。

三、工程验收主体1. 业主单位:对井下生产工程进行验收的单位,依法负有工程验收的责任。

2. 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井下生产工程施工。

3. 监理单位:依法承担井下生产工程监理工作。

四、工程验收程序1. 提交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完成井下生产工程施工后,需向业主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申请验收工程。

2. 验收资料准备:施工单位需将井下生产工程的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包括设计方案、施工记录、材料合格证明等。

3. 验收人员组织:业主单位组织验收人员,包括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监理单位代表等,对井下生产工程进行验收。

4. 现场验收:验收人员到达现场对井下生产工程进行验收,检查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等。

5. 验收结果确认:验收人员对井下生产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形成验收报告,依法办理验收手续。

六、工程验收要求1. 设计方案要求:井下生产工程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动设计方案。

2. 施工质量要求:井下生产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工程质量。

3. 安全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不得发生安全事故。

4. 环境保护要求:施工单位应注重环境保护,保护井下生产工程周边的环境,不得污染环境。

七、工程验收记录与归档1. 工程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对井下生产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包括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情况等。

2. 工程验收归档:验收人员应将井下生产工程的验收记录进行归档保存,便于查阅和管理。

八、工程验收的后续管理1. 工程验收完成后,业主单位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井下生产工程的合格验收。

2. 验收合格的井下生产工程可投入使用,但业主单位仍需对工程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工程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井下采掘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井下采掘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井下采掘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下采掘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井下采掘工程的质量验收管理,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全过程。

第三条质量验收是指在井下采掘工程竣工前,对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进行检验、检测和评价的过程。

第四条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秉承“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原则。

第五条质量验收应根据采矿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工程特点设计相应的验收方案,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

第六条质量验收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本制度未涉及的事项,可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第二章井下采掘工程质量验收组成第八条井下采掘工程的质量验收组由技术人员和相关部门代表组成,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和工作经验。

第九条质量验收组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人数,并应有正式主持人员和书记员。

第十条井下采掘工程的质量验收组应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第十一条如发现验收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章井下采掘工程质量验收内容第十二条井下采掘工程的质量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二)工程所用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验收规定;(三)工程施工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四)工程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和有效;(五)工程竣工时的验收记录和报告等。

第十三条质量验收应从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全过程进行,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对于井下采掘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节点和关键部位,应进行特别关注和检验,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质量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重大质量问题,验收组有权要求停止工程,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章井下采掘工程质量验收流程第十六条井下采掘工程的质量验收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一)验收方案的编制:验收组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验收方案,确定验收范围和内容。

煤矿分公司产量进尺验收管理办法

煤矿分公司产量进尺验收管理办法

煤矿分公司产量进尺验收管理方法
为确保分公司原煤产量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为分公司生产经营核算提供有效依据,特制定本方法。

一、井下产量、进尺验收由生产技术科组织,质检科及采掘队组配合共同进行。

二、井下产量、进尺验收工作每旬组织一次。

验收结束后,生产技术科负责验收数据的计算和汇总,经参与人员审核签字后,报送相关领导及部门。

三、采高测量每月不少于3次,综放工作面沿支架前端每隔8-10米量取一次。

四、每月至少校正3次采面长度,正、副巷长度和综放面放顶煤厚度,为产量核算提供依据。

五、综放工作面产量由生产技术科放顶煤验收员跟班验收,回收率根据顶板情况、顶煤厚度进行调整。

六、各采掘面浮煤厚度不得超过50MM,否则按所丢煤量扣除产量。

七、开拓、掘进巷道进尺验收由生产技术科日常标定中、腰线时进行验收。

验收时,要注明巷道煤岩性质、中线至两帮情况,月末进行总进尺验收,并在工作面作出标记,对工程质量不合格者,有权令其返工,否则不予验收产量进尺。

八、生产技术科在日常工作中要对各采掘面条件进行验收,对地质条件变化区域要及时跟踪登记,每月初报送调度室核算组,作为采掘各队当月工资结算单价计算依据。

九、当月产量、进尺当月清算,不得留有后帐。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煤矿工程地测验收制度

煤矿工程地测验收制度

煤矿工程地测验收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煤矿工程地测验收工作,提高验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煤矿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工程的地测验收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煤矿工程地质勘察的验收;2. 煤矿工程地质勘探的验收;3. 煤矿开采设计的验收;4. 煤矿采矿工程的验收。

三、验收机构煤矿工程地测验收由地测部门负责,验收工作由专业地质勘察和测量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完成。

四、验收程序1. 验收前准备:验收小组成员需熟悉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对煤矿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认真学习和了解,确保对验收对象有全面的了解;2. 实地勘察:验收小组成员应前往煤矿工程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对设计方案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和比对;3. 资料审查:验收小组成员应认真审查煤矿工程的相关资料,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各个阶段的文件,确保验收过程的全面和准确;4. 抽查检测:验收小组成员应对煤矿工程的关键节点进行抽查和检测,对施工质量和设计要求进行验证;5. 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小组成员应根据实地勘察、资料审查和抽查检测的结果,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对验收对象的合格性进行评定和总结;6. 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小组成员应将验收报告提交给地测部门,完成验收工作。

五、验收标准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煤矿工程地测验收,主要包括以下标准要求:1. 煤矿工程的总体规划和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实现安全、高效和经济的开采;2. 煤矿工程的地质勘察和勘探应准确可靠,勘察报告和勘探成果应真实可信;3. 煤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地质条件和地质灾害风险应得到合理控制,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4. 煤矿工程开采设计应符合矿山压力、采空区控制、瓦斯抽放等要求,确保开采安全和高效。

六、验收结果根据验收报告的内容和结论,对煤矿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评定和总结,可分为合格、待定和不合格三种情况。

1. 合格:煤矿工程的设计方案、施工过程和结果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能够保障煤矿开采的安全、质量和进度;2. 待定:煤矿工程的设计方案、施工过程和结果有一定问题或疑点,需要进一步核实和调整;3. 不合格:煤矿工程的设计方案、施工过程和结果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不符合验收标准,需要进行整改或重审。

煤矿综采工作面安全质量验收管理制度(5篇)

煤矿综采工作面安全质量验收管理制度(5篇)

煤矿综采工作面安全质量验收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验收员负责本队所施工的工程进度和质量验收评定工作。

2、坚持每班下井,对当班完成的工程进尺和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实测结果评定工程质量。

3、验收评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公平合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4、对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依据技术要求及时处理(可用扣进尺或暂不记进尺的办法,待处理完后,达到质量要求,方可记进尺,处理时间不能拖过第二个班子),对处理问题不及时的班组可对班组或个人处以20-____元的罚款。

5、必须认真填写验收记录,及时公布进尺质量情况,完善保存好验收资料。

6、与跟班队长、班组长、安检员一道,坚持填好班评估表,做到公正、公平、实事求是。

7、对各班在安全、质量、文明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监督,严格按质量要求做出处理。

8、对上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在班前会向下一班交待清楚,以便下班安排处理。

9、对各班在生产中未按煤质要求处理的班组,发现后,处罚当班____元。

二、实施细则:一、超前支护____分:1、检查内容及方法:安全口往外20m,前10m内双抬棚,打3柱,往外10m打单抬棚,打2柱,用工钢梁单体柱,必须打成直线;巷高1.8m,管线电缆必须挂整齐,不准有淤泥积水不准有空邦漏顶。

2、处罚办法:超前支护少____米扣____分;每少一柱扣____分;抬棚扭斜每个扣____分;管线电缆落地每米扣____分;淤泥积水每米扣____分;空邦漏顶每处扣____分;物料乱放每件扣____分(每分罚____元)。

二、安全出口及行人通道____分1、检查方法:安全出口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施工,巷高1.8m;棚距____米;柱要栽直;行人通道必须畅通总高1.6m,宽度不小于0.7m;不准有断拆柱。

2、处罚办法:柱不按要求栽,每根扣____分;巷高少____米,每米扣____分;棚距误差0.05m,超过要求误差,每棚扣____分;行人通道低0.1m,扣____分;窄0.1m扣____分;没有扣____分(每分罚____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9.08.08•【文号】安监总煤行[2009]150号•【施行日期】2009.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9〕150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加快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强化煤矿安全基层基础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评定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2.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中涉及有关规定解释3.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井工煤矿年度申报表(表一、表二、表三)4.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露天煤矿年度申报表(表一、表二、表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二○○九年八月八日附件1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一、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取得“六证”(采矿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的生产煤矿(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

三、申报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规定的区域煤矿生产规模。

2.连续两年被评为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

采掘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采掘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采掘工程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采矿工程的管理制度,规范采掘工程验收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采矿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炭、金属矿等采矿企业的采掘工程验收管理。

企业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并从工程建设的初期阶段开始,全程实行验收管理,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条采掘工程验收应遵循科学、公正、合理、规范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工程验收的程序、标准和要求,提高审核验收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并实施相应的验收管理制度,保证工程验收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第五条企业应当指派专门的验收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培养,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保证验收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验收档案,保存相关资料和记录,形成完整的验收报告和验收结论,为后续的运营和管理提供支持。

第七条企业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沟通,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共同推动工程验收工作的开展,保证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信息化的验收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传达效率,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和管理需要。

第二章工程验收的程序与要求第九条工程验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制定验收方案和计划,遵循程序规定,实施验收工作。

第十条工程验收的程序包括:前期准备、现场检查、资料审查、结论形成和备案等环节,各环节之间应当相互配合,形成有机的整体。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的要求包括:认真核查验收资料、准确检测工程质量、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定、及时形成验收结论等内容,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工程验收应当设立专门的验收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专业人员担任成员,具体负责验收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的模式有现场验收和档案审查两种,两者应当相互补充,确保验收工作的全面、全方位。

第十四条现场验收应当视工程复杂程度和重要性确定验收人员数量和验收时间,准确核查工程质量,实行一票否决制。

煤矿掘进工程验收制度

煤矿掘进工程验收制度

煤矿掘进工程验收制度
我们需要明确煤矿掘进工程验收的基本流程。

这一流程通常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
结阶段。

在准备阶段,施工单位应整理完整的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

实施阶段是验收的核心,需要依据国家及行业的标准,对掘进工程进行
全面的质量检查。

最后的总结阶段则是对验收结果进行归纳,形成正式的验收报告。

在验收制度的具体条款中,我们通常会看到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1. 验收组织:明确验收小组的组成,通常包括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和第三方监理或专
家团队。

2. 验收标准:列出所有必须遵循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掘进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
规定要求。

3. 验收程序:详细规定验收的具体步骤,如现场检查、资料审核、问题整改等。

4. 验收内容:涵盖掘进工程的主要部分,如井筒、巷道、支护结构、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等。

5. 验收结果处理:对于发现的问题,应有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需有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6. 文档记录:强调验收过程中所有检查、评审和决策都应有详细的书面记录,以便于日后
的查询和追溯。

7. 最终验收:经过一系列严格的检查和整改后,由验收小组出具最终的验收意见,确定工
程是否达到验收标准。

在实际的验收工作中,公正客观是基本原则。

验收小组应保持独立性,不受任何外界因素
的干扰,确保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同时,重点突出问题的整改,不仅是对施工单
位的要求,也是对整个行业负责任的表现。

矿井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模版

矿井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模版

矿井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模版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矿井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确保矿井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保障矿井运行安全和生产效益。

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开展矿井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二、验收范围1.对新建矿井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包括井筒、井口、巷道、支架设备等;2.对改建或扩建矿井工程进行质量验收;3.对特殊矿井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如特殊采矿方法、深井、大断面等;4.对重要部位和设备进行单独质量验收。

三、质量验收程序1.申请验收:矿井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技术部门递交质量验收申请书;2.资料审查:技术部门对提供的矿井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工程记录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3.场地勘察:技术部门安排专业人员对验收工程进行现场勘察,确保设计要求与实际施工一致;4.测量检测:根据实际情况,对矿井工程进行测量检测,确保尺寸、位置、坡度等符合要求;5.结构性能检测:对矿井工程的结构性能进行检测,确保强度、稳定性等满足相关标准;6.设备设施检测:对矿井工程配套设备、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装正确、运行正常;7.质量验收报告:技术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编写矿井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结论和存在的问题;8.验收决定:根据质量验收报告,技术部门决定是否通过验收,并提出相关整改要求;9.整改复查:施工单位按照整改要求进行修复和改进,完成后申请复查;10.复查决定:技术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决定是否通过复查。

四、验收标准1.矿井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2.矿井工程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记录等资料应符合规定的规范;3.矿井工程的尺寸、位置、坡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4.矿井工程的结构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强度、稳定性等达到设计要求;5.矿井工程的配套设备、设施应正确安装,运行正常。

五、质量验收结果1.合格验收:矿井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通过质量验收;2.待整改验收:矿井工程存在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问题,需要整改后才能通过验收;3.未通过验收:矿井工程严重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无法通过验收。

煤矿测量管理规定制度

煤矿测量管理规定制度

塔甸煤矿测量管理规定矿属各单位:煤矿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实现测量工作标准化、精细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使其更好地为我矿安全生产、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掘巷道中腰线管理规定:1、各开、掘队技术员为中腰线管理具体负责人员。

开掘区队应根据工程科下发的业务联系通知单,在开工3天前向地测部门提出放线申请并填写信息联络单,由于滞后所造成的不能给线由区队负责。

2、区队遇到中腰线损坏需要再次放线的情况,应第一时间告知地测部门。

3、区队应做好施测前的准备工作并应配合测量人员进行现场测量,测量结束后要及时、准确地掌握相关巷道施工数据。

4、若出现测量人员到达现场而现场不具备放线条件或配合不力的情况,每一次扣技术主管考核分1分;不能准确掌握相关巷道施工数据的扣技术主管0.5分;测量人员不能及时服务区队,影响生产的罚测量组成员每人200元,情节严重的由矿领导从严处罚。

5、施工单位应对给定的导线点和中腰线点进行严格管理与保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对出现破坏中腰线点的情况,给予相关单位2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员罚款200元,并罚该区队队长、书记、技术员各100元。

6、巷道中腰线应严格根据现场和生产技术科设计巷道参数放设。

7、中线点应成组设置,每组不少于3个测点,点间距应不小于2m。

开拓巷道腰线点应根据巷道设计断面尺寸定在拱基线,掘进巷道腰线点距底板1.6米。

8、新开工巷道中腰线,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测量技术人员给定中腰线,当巷道掘进40至60m时,由测量人员再次测设给定巷道中腰线。

9、各开拓、掘进队技术人员在巷道施工30~40米时,延长中线一次,不沿煤层掘进的巷道每10米延长腰线(给定坡度巷道)一次。

检查发现一次没及时延设中、腰线扣技术员考核分0.5分,罚该区队队长书记、技术员各100元。

10、施工巷道所使用的中线点、腰线点、导线点应保存完整,以便再次使用。

检查施工巷道的中线点、腰线点、导线点损坏一个除按规定处罚外另扣区队技术考核1分。

2017XX煤矿开掘进尺考核办法

2017XX煤矿开掘进尺考核办法

XX煤矿开掘进尺考核办法为确保科学、合理的采、掘、开、抽衔接关系,做到开掘先行,促进提高开掘工作效率,提升装备水平,优化生产组织,强化开掘队伍建设,并保证工程质量,从而确保我矿可持续发展,根据XX号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XX煤矿开掘进尺考核办法:一、组织领导成立开掘工作领导组组长:矿长常务副组长:生产矿长领导组成员:总工程师机电矿长安全矿长。

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办公室成员:由生产技术科相关人员组成。

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二、工作目标全面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全年开掘生产任务,确保采掘衔接正常。

三、考核范围及目标(一)考核范围综掘一队、综掘二队、开拓一队、开拓二队、开拓三队。

(二)考核指标1、开掘进尺:完成矿调度室下达的月度总进尺及开拓进尺计划。

2、安全质量标准化:掘进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集团公司规划分数。

3、施工组织安排:必须符合矿井年度采掘衔接计划。

四、考核办法(一)开掘总进尺考核办法1、生产技术科每月根据地测科月度进尺验收结果,核减月度开掘进尺验收扣罚考核结果,比照调度室下达的月度开掘总进尺计划汇总开掘队组实际月度开掘进尺完成情况。

劳人科根据生产技术科考核结果按照完成比例计提开掘队组绩效工资。

2、掘进过程中出现的未预测到地质变化,由调度室及时变更月度进尺计划,生产技术科根据调度室变更后月度进尺计划进行考核。

3、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及开掘标准化不达标的巷道,不予计算进尺和工程量。

(二)开掘进尺验收1、每月月底由地测科验收工程进度,生产技术科验收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经矿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验收部门负责人签章批准。

2、开掘巷道进尺验收及考核办法执行《双柳煤矿2017年掘开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考核办法》4、生产技术科根据验收情况做出考核结果,并传递相关科室。

五、工作措施1、根据2017年采掘衔接安排,每月底由生产矿长主持,有关领导参加,结合各工程的实际施工条件,确定各队组当月生产任务指标,施工单位要根据生产任务逐级分解给各班组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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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上煤矿产量、进尺验收管理办法
为了保质保量完成下达的任务指标,规范月度原煤产量和掘进进尺的验收工作,确保矿井的正常衔接和验收数据的准确性,根据《山西焦煤西山煤电托管联盛工作组产量、进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验收组
组长: .....
副组长: .....
成员: .....................
验收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办公室主任由调度主任........兼任,参加验收人员由地测科、技术科、调度室、安全科、及有采掘队组抽调人员组成。

二、验收程序
1、每月26日分组井下现场验收,27日调度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本月进尺验收结果。

2、由调度室负责汇总制表并做好记录,经技术矿长审阅,生产矿长签字确认,技术科、地测科、调度室分别审核签字后生效。

随后报公司生技部验收。

三、原煤产量验收
(一)采煤工作面产量验收:
1、原煤产量验收:
(1)原煤产量验收工作由调度室、地测科、技术科、回采队组等参与对当月生产采煤工作面验收。

参与验收人员对验收数据负责,并对验收记录签字确认。

(2)验收时间:每旬(6日、16日和26日)组织一次对采煤工作面的现场验收,如月中采煤工作面初采、停采或工作面主要验收参数有较大变化时,及时组织验收。

(3)两巷收尺位置应定期与测量控制导线点校核,当发现验收数据有偏差时,应及时校正,确保验收总长度与测量控制导线总长度相符。

(4)工作面煤厚:为工作面梁顶至底板间垂直高度减去矸石厚度后的净煤层高度(若采高范围内有夹矸,且夹矸厚度小于200mm时,计入采高),采高按验收段设计平均采高数据填报。

(5)煤的容重:采用矿井地质勘查报告中提供的该煤层容重()。

(6)工作面斜长:根据工作面两巷测点测算垂直于工作面两巷的长度,不以工作面的实际长度计。

(7)验收回采工程质量时要以经过审查批准的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为依据,并现场记录。

2、工作面原煤产量计算:
工作面原煤产量=(回风巷推进进度+进风巷推进进度)/2×工作面工作面斜长×工作面平均采高×容重×回采率。

当工作面参数有较大变化时,应分段验收,分段计算,然后累加求和。

(1)工作面采高验收测点布置:沿工作面方向至少布置5个测点,其中工作面上下端头个一个测点,工作面中部均匀布置至少3个点;当工作
面出现异常变薄区、断层或陷落柱等较大地质构造时,应及时组织现场采高数据验收并增加采高测点。

(2)每次采煤工作面验收均应建立验收记录(调度室负责)并附工作面平面图及切眼刨面图(技术科负责),标注验收点位置和验收采高等相关数据。

(二)掘进煤量验收
1、验收时间:每旬(6日、16日和26日)组织一次对各个掘进工作面的现场验收,如月中掘进工作面停掘或工作面主要验收参数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组织验收。

验收工作由调度室、技术科、地测科、掘进队等参与,对当月生产掘进工作面逐个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对验收数据负责,并对验收记录签字确认,并对验收记录签字确认。

2、掘进煤量逐条按煤和半煤岩巷道当月验收进尺乘以每米掘进煤量,然后累加计算。

3、每米掘进煤量按掘进断面内含煤面乘以煤的容重,半煤岩巷道揭露煤层厚度小于时不计入掘进煤量。

四、开拓、掘进进尺验收
(一)巷道煤岩类别的划分
煤巷:巷道中煤占全断面的4/5及以上;半煤岩巷:巷道中煤占全断面的1/5—4/5;岩巷:巷道中岩石占全断面的4/5及以上。

(二)验收方法:
1、所有巷道进尺均沿测量控制导线方向验收。

2、硐室进尺按硐室中线计量硐室深度。

3、因施工需要掘进的临时巷道(如:临时水窝、矸石硐、临时绞车窝等)同时计入验收进尺。

4、巷道维护、刷扩等不计入巷道开拓掘进进尺,任何巷道不得重复计算进尺。

5、每月验收进尺,均要用油漆或其它涂料在巷帮标注醒目的固定记号,并注明验收点位置及验收日期。

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改动此标志,一经发现处罚款500—2000元。

6、分次验收的巷道,验收进尺要定期与测量控制导线长度进行校对,如发现验收数据有偏差,及时予以校正,确保每条巷道测量控制导线总长度与验收进尺相符。

7、月度开拓掘进进尺验收只验收成品巷道,未完工巷道待施工完毕后再做验收。

8、验收开拓、掘进工程质量时要以经过审查批准的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为依据,并现场记录。

五、验收职责和有关规定
(一)有关规定;
1、验收组人员一定要认真负责,严格按验收方法拉尺、计算。

2、验收记录要经验收组签字认可。

3、调度室要对验收的产量和进尺建立台账记录,技术科要在图纸上按规定标注。

4、所有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对验收的数据资料负责,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验收的回采产量作为分析销量、灰分、存煤、材料耗用的依据;验收的进尺作为考核计划完成情况,进尺超亏,分析材料耗用、灰分高低、计算工资的依据。

6、采掘计划如有变化(集团公司计划外进尺)技术科要在开工前报告,进批准后方可开工,否则不予以验收(临时水仓、绞车硐室除外)。

(二)为确保验收数据的准确性,本着“月度验收、季度平衡”的原则,本季度内出现的偏差不得累积到下一季度。

六、产量、进尺完成情况考核办法
以矿上下达的月度产量、进尺指标为考核标准,考核实行30分制。

1、产量得分=实际产量÷月度下达指标×30。

A、产量完成月度任务指标的±5%,不奖不罚。

B、产量完成月度任务指标的-20—5%,扣除回采队组当月绩效工资的10%。

C、产量完成月度任务指标的-20%以下,扣除回采队组当月绩效工资的20%。

D、产量完成月度任务指标的105%—109%,在原有绩效工资的基础上,上浮回采队组当月绩效工资的10%。

2、进尺得分=实际进尺÷月度下达指标×30。

A、进尺完成月度任务指标的±5%,不奖不罚。

B、进尺完成月度任务指标的-20—5%,扣除掘进队组当月绩效工资的10%。

C、进尺完成月度任务指标的-20%以下,扣除掘进队组当月绩效工资的
20%。

D、进尺完成月度任务指标的+5%—9%,在原有绩效工资的基础上,上浮回采队组当月绩效工资的10%。

以上考核应用于正常生产期间,特殊情况按照公司考核为标准。

七、月度工程验收资料上报及考核
1、每月2日中午12:00前,技术科上报生产中心生产部采掘工程平面图,地测科上报采煤工作面切眼刨面图,调度室上报月度安全生产总结,月度安全生产总结包括上月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实际推进进度及地址条件变化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影响统计、重点工程完成情况、安全生产状况及下月计划安排、潜在风险、困难条件分析和应对措施等内容。

2、未按规定上报的,每延迟一天对相关负责人及责任填报人各罚款200元。

3、月度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500—5000元/人次,直至辞退。

八、本规定自2015年11月起执行。

解释权归调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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