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条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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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条件程序
一、申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条件程序
(一)适应范围:揭阳市区(含大南山侨区、普侨区,下同)范围内申请经营保健食品的单位。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
2、《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3、《广东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三)许可条件:
1、在本市区范围内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企业;
2、申报企业具备如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的卫生要求;(2)销售场所远离粪场、垃圾堆等污染物;
(3)销售场所内具备采光、通风、排烟、防蝇、防鼠、防尘、防虫、污水污物处理等卫生设施;
(4)从业人员经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5)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及仓储面积;商品存放离墙隔地,分类存放;
(6)制订卫生管理制度。
3、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和规范。
(四)申报材料:
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场所和仓库总平面图,包括摆放、存放区划图;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保健食品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4、提供所经营保健食品的批准文书和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5、保健食品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包括卫生管理机构、人员及培训体检记录、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等);
6、许可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经营企业需提交以上资料(一式二份,所附的资料均须采用A4纸打印,图纸需标明面积及尺寸,并逐页加盖公章,如企业未有公章,法人代表需逐页签字。)
(五)受理地点:
东山区黄岐山大道广银大厦东宝综合楼114号
(六)咨询与投诉
咨询: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科,
电话:8238623;
受理窗口电话:8238039。
投诉: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
电话:8238122
(六)办理程序:
揭阳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卫生许可程序
二、申报办理《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简化许可程序
(一)适应范围
揭阳市区(含大南山侨区、普侨区,下同)范围内申请经营保健食品的单位。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
2、《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3、《广东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4、《广东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简化许可实施方案》
(三)简化许可的适用对象
在本市区范围内从事经营保健食品为饮料、糖果、润喉糠(梅果)、酸奶、酒等普通食品型态的经营企业。
(四)申报企业具备如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的卫生要求;
(2)销售场所远离粪场、垃圾堆等污染物;
(3)销售场所内具备采光、通风、排烟、防蝇、防鼠、防尘、防虫、污水污物处理等卫生设施;
(4)从业人员经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5)制订卫生管理制度;
(6)申报资料合法、真实、规范。
(五)申报材料:
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回);
3、提供所经营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和生产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
4、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5、申请许可内容必须注明拟经营保健食品的具体品种;
6、许可机关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受理地址
揭阳市东山区黄岐山大道东宝综合楼114号。
(七)办理程序:
揭阳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办证简易程序
三、申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要求程序
(一)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审批
(二)行政许可内容:变更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的登记事项(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负责人等)(三)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3、《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四)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
(五)行政许可条件:
1、已取得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单位;
2、申报资料符合要求。
(六)申请材料目录:
1、广东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工商部门的变更核准通知书;
3、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七)申请材料要求:
1、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企业需提交以上资料一式一份,所附的资料均须采用A4纸打印,并逐页加盖公章。
2、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须有原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
(八)申请表格:
《广东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九)咨询
咨询: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科,
电话:8238623;受理窗口电话:8238039。
(九)《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程序
四、申报《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要求程序
(一)许可内容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二年复核一次
(二)许可法律依据:
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2、《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三)许可条件
1、揭阳市辖属的化妆品生产企业
2、生产企业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六条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
3、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和规范。
(四)申请材料
1、《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一式二份)
2、《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五)受理地点
东山区黄岐山大道广银大厦东宝综合楼114号
(六)咨询与投诉
咨询: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科,
电话:8238623;受理窗口电话:8238039。
投诉: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
电话:823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