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示范店”评定标准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实施意见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实施意见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我县争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的综合实力,展现我县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各镇区办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创建标准(一)示范街标准。
X.拟创建的示范街选址应是食品经营单位相对集中、基础设施较好、影响力较大的街区,街区内的食品经营单位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X.拟创建的示范街两侧餐饮单位、食品零售店、便利店及超市均为示范街创建单位。
X.示范街所有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全部达到 B级以上 (含B级)。
X.示范街所有食品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做到公示“四统一”:统一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统一公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和食品安全监督员联系电话;统一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统一公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X.示范街道路两侧所有经营门店户外广告牌应统一悬挂、统一底色、统一字体,做到整齐划一、美观大方。
X.示范街要起到创建食品安全先进县的宣传阵地作用。
利用电子显示屏、LED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公益广告和科普知识短片;利用路旁道口广告牌、道旗广告、楼宇广告、建筑围档、灯箱广告、道路隔离带等载体悬挂标语牌、宣传条幅等。
(二)示范店标准。
X.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经营证照悬挂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各项措施符合《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台账,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XX%;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良好以上;从业人员XX%持健康证上岗;与市场监管部门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积极配合监督检查;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X.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经营证照悬挂规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全部合格;店容整洁,货物摆放有序,散装食品管理规范,冷藏设备齐全;制度完善,食品质量有保证,定期下架退市不合格食品;与市场监管部门签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书》,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店内无虚假广告,所经销食品商标合法有效;所有经销食品均要建立台账;配置有制度牌、资料盒、监管公示牌,两年内未接受行政处罚。
广东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标准及评价细则修订版.doc
广东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标准及评价细则修订版广东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及评价细则(修订版)创建标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核查对象、核查方式、核查材料及评价细则分值核查对象:地级以上市政府。
? 1.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核查方式:由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实。
? (一)食品安全事事故,未发生引发国内外广泛核查材料:近三年考评结果和食品安全事件处置结果等相关材料。
? 故、事件(否决项)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评价细则: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国家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安全事件。
应急预案》(国务院公报 2011 年第 30 号)界定]或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
? 调查对象:当地群众。
一、食 ? 调查方式:第三方机构按《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工作指南》开展调品安全 2. 当地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二)群众食品安查。
状况持度达 70%,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 ? 全满意度等达标核查材料:第三方机构调查报告。
续良好达 75%,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 ? (否决项)评价细则:未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不予通过:(1)当地群众对食(3 分)85%。
品安全总体满意度应≥70%;(2)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75%;(3)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85%。
? 核查对象:地级以上市各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
3.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 4 份/千 ? 核查方式:材料核查。
(三)食品检验量人。
其中,主要针对农药兽药 ? 核查材料:各有关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及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专达标(否决项)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项监督抽检等检验工作文件、方案、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
2 份/千人。
? 评价细则:未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不予通过:(1)食品检验量达———1到每年 4 份/千人(不含快速检测);(2)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至少分别达到每年 2 份/千人(不含快速检测)(统计人数按常住人口计算)。
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申报条件
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申报条件
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申报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经营资质: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食品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申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等。
3. 食品安全管理团队:申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团队,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 食品安全培训:申报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定期的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食品安全知识,熟悉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5.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申报单位应定期对食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风险。
6.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申报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能够追溯食品的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全过程。
7.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申报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能够及时应对和处理食品安全事件。
8. 社会认可度: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社会认可度,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满意度、政府监管部门评价等。
9. 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申报单位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也没有因食品安全问题被监管部门处罚。
总的来说,申报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需要满足一系列严格的要求,以确保其具备高水平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品。
食品安全示范验收标准
食品安全示范验收标准
浙江省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示范单位(大中型餐饮)评价验收标准
说明:1、本评价验收标准适用于大中型餐馆、供餐50人以上(含50人)的食堂、150平米以上(含150平米)的快餐店和小吃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
2、餐饮服务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擅自超范围经营、改变经营地址、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发现一项,不予评定;未获得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称号不予评定。
3、检查项目可以合理缺项,每小项扣分分值相加不超过该检查项目中设定的总分值。
4、加分项最多分值为3分,每小类加分,不超过该小类标注分值。
5、标化分数=实得分数÷应得分数×10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6、标化分数93分以上(含90分),且关键项不符合要求不超过2项为合格。
7、★为关键项,关键项扣5分为不符合要求。
8、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加工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应依法处理。
9、资料收集时间要求:验收前1年。
10、若创建期间出现否决项目栏中所列的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为一票否决。
被检查单位名称:
许可类别:法定代表人:电话: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年月日。
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基本条件
“食品安全示范店”基本条件一、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备合法有效的行政许可,营业证照齐全有效并悬挂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自觉按时接受证照年检,及时申请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注册事项,无出租出借营业证照、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经营理念正确。
经营者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经营责任,自觉学习掌握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食品知识,积极参加工商部门、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有关食品安全的学习培训活动,认真配合当地工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能够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食品店在当地营业面积较大,经营规模较大,经营品种较多,辐射面较广,效益较好,文明经商,诚实守信,热情服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广告、商标、价格、计量等法律法规。
1.不销售违法食品。
不销售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所列禁止上市的11种食品,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食品。
2.建立并遵守食品安全自律制度。
经营者建立并遵守食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保障食品安全承诺等制度。
3.经营管理规范。
近两年很少受到有关行政机关处罚且能认真整改。
店内整洁卫生,食品摆放有序,其他商品摆设与食品明显分开;经营区与生活区分隔,店内和库房无农药等对人体生命健康高危的商品和物品。
现场制作加工食品、生(鲜)熟食品、冷冻食品特别是速冻面米食品、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分区经营并符合相关规定。
经营清真等少数民族食品的,品名必须相符,陈列与摆放应当尊重少数民族风俗。
食品店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教育管理,所有经营人员无危及食品安全的疾患。
4.信誉较佳。
被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较少且能积极认真解决,处理情况有记录,不存在无理拒绝或者故意拖延行为;无虚假宣传、虚假表示,以及欺行霸市等行为;严格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的承诺,对不合格特别是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积极召回,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同时立即向工商等部门报告。
5.经营环境良好。
食品店周边不存在危及店内食品安全的明显隐患,采取防鼠、防蝇、防虫、防尘、防潮等措施,确保食品质量。
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申报条件
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申报条件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食品安全一直是消费者们非常关注的问题,而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设立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放心的食品购买保障。
那么,什么样的单位可以申报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呢?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申报条件。
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申报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必须是合法合规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这是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基本条件之一,只有合法合规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才能够提供消费者可靠的食品安全保障。
所以,申报单位必须具备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和许可证。
第二,必须具备良好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需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到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控制措施,确保食品安全从源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和控制。
必须有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需要有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他们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意识。
第四,必须有先进的设备和技术。
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需要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保证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和卫生,提高食品生产的效率和品质。
第五,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口碑。
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需要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口碑,消费者对其产品和服务有信赖和认可,这也是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重要条件之一。
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申报条件相对比较严格,需要申报单位具备合法合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完善、专业管理人员、先进设备和技术、良好信誉和口碑等方面的条件。
只有真正具备了这些条件的单位,才能够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放心的食品购买保障。
希望所有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都能够认真对待食品安全问题,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品产品。
【字数不足,是否需要我继续补充?】第二篇示例: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健康的重要问题,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是食品行业的重要标志,对提升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创建县级食品安全示范店的标准、方法和考核细则
县级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标准、程序及方法一、县级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标准(一)带头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证照齐全、有效,亮证、照经营。
(三)使用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
(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齐全有效,店面干净整洁。
(五)商品明码标价。
(六)散装食品有完备的“三防”设施,并在醒目位置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者的联系方式。
(七)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且为超过保质期。
(八)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一票通”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各项自律制度。
二、县级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程序及方法(一)认定的方法。
县级食品安全示范店按照县级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标准在县域各食品经营户中选择认定。
(二)认定的程序。
1.申报。
依照自愿参加的原则,由食品经营者填写《食品安全示范店申报表》(附表一)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审批表》(附表二),向辖区内的工商所进行申报;由辖区工商所按照县局制定的考核认定标准进行审查和实地审核,对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报县局;各工商所上报县级食品安全示范店应附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2.审核。
县局按照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标准对各工商所上报的食品安全示范店进行审查,并随机抽取不低于申报数量的三分之一的食品经营主体进行实地复核。
3.公示。
经县局核查后,认为经营者符合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标准要求,拟同意其作为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听取社会各界和消费者的意见,公示期为15日。
对经营者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有异议的,经核查确实不符合创建要求的,驳回经营者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
4.备案。
通过审批的食品安全示范店,填写《食品安全示范店备案表》(附表三)上报县局进行备案,必要时可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再次复核。
白银市百家食品企业(小作坊)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建设标准
白银市百家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建设标准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示范店建设基本标准1、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2、食品生产人员持有健康证明;3、执行符合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4、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就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5、生产所需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要求;6、具备出厂检验设备并运转正常,无检验能力的委托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并有委托协议书或合同;7、两年内未发生较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受到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较大的行政处罚。
8、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二、“百家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分类标准1、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示范单位建设标准1.1企业具备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QS”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企业环境和基础设施应符合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关产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1.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
实施从原材料到最终产品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岗位质量责任,加强质量考核;具有健全的管理体系:建有质量管理目标、方针、职责;乳制品企业有质量控制网络及记录;有较完备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有适应产品检验要求的检验人员队伍;有产品销售承诺及产品防护措施[标识、搬运、包装、存储和保护(即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运输过程中有效防止食品污染、损坏或变质的制度及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有效防止食品污染、损坏或变质的制度)];有确保不合格产品的控制和识别预防措施,有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制度,有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管理制度;有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检验或验证的制度;有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及相应的考核办法;有技术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有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有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包括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以及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1.3.生产厂区要求:生产厂区周围应无有害气体、烟尘、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厂区应当清洁、平整、无积水;厂区的道路应用水泥、沥青或砖石等硬质材料铺成;生活区、生产区应当相互隔离;生产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坑式厕所应距生产区25米以外。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考评标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考评标准一、(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1.应当诚信守法经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
2.各项措施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能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较高。
3.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能够全面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4.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
5.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被列为A级。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达到100%。
7.积极采用“五常法”或“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法。
8.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9.符合省级示范单位相关标准。
二、(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必须在符合省食药监局《餐饮服务日常检查记录表》中所有检查项目要求的基础上,同时符合以下标准:1. 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2.2010年起至考评之日未受到食品安全方面的行政处罚;未有经查实负有相应责任的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
3.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被列为A级。
4.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宣传栏,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人员健康证明、人员培训记录、大宗原料供应商资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及用于加工制作的食品、监督检查结果等。
5.食品安全岗位操作规范张贴上墙并有效实施。
6. 积极采用“五常法”或“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法,经营场所和食品制作加工场所整洁有序,物品定点定位存放,并有明显标示。
7.食品安全管理员能认真履行职责(宜配专职),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记录。
8. 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制度,从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添加剂,按照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9. 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和培训率均达到100%,上岗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食品安全示范店”评定标准
“食品安全示范店”评定标准(餐饮业)
奎屯市“食品安全示范店”评定标准(商场超市)
注:1.“食品安全示范店”评定标准,餐饮业共有检查项目70 项,其中关键项目38项(条款前加“*”)、一般项目32项;食品加工共有检查项目55项,其中关键项目32项、一般项目23项;食品商场、超市共有检查项目29项,其中关键项目25项、一般项目4项。
2 .现场验收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做出肯定或否定的评定。
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关键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3 .严重缺陷为0,一般缺陷W10%,即可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店”验收。
4 .如果申请验收的企业不涉及其中的部分条款,称为合理缺陷,可不予检查该部分条款,但计算一般缺陷的百分比时也相应的扣除。
XX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标准
附件2XX市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XX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店(不包含提供餐饮服务、加工小作坊)。
2 主体资格2.1 依法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2 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准范围开展经营。
2.3 连续经营三年以上且未受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
3 场地场所3.1 经营场所面积应达到30㎡以上。
3.2 证照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统一悬挂,通过网络销售食品的应在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经营场所远离污染源25m以上,环境卫生整洁,与生活区域分开。
3.4 货架、商品摆放有序规范、整齐美观;食品与非食品分开摆放,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5 销售区域与贮存区域相对隔离。
3.6 垃圾设施应加盖或密闭存放,并定期做好消毒。
3.7 设有临期食品专柜,并设置醒目标志告知消费者。
4 设施设备4.1 具备经营项目相适应的食品经营陈列、摆放等设备或设施,以及采光、照明、通风、防尘、防蝇、防鼠、防虫、防尘、防腐、洗涤和处理废水、消毒、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4.2 销售有温度控制要求食品的,配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备,保证食品贮存销售所需的温度等要求。
4.3 销售散装食品的,有明显的区域或隔离措施;生鲜畜禽、水产品有专门的区域;有防尘防蝇等设施;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或设施、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等安全、无毒、易清洁和保养。
4.4 通过网络销售食品的,具有可现场登陆经营者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
4.5 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特殊医学用途等特殊食品的,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
宣化区放心早餐工程示范店标准
宣化区放心早餐工程示范店标准第一篇:宣化区放心早餐工程示范店标准宣化区放心早餐工程示范店标准1、经营规模及品种标准:营业面积20平方米以上,餐厅座位10人以上,花色经营品种5个以上,稀食3个以上,能供应部分菜肴(小菜),经营方式以现场制作和配送相结合。
2、卫生标准:取得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在岗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许可证”、“培训证”上岗,上岗体检率100%,成立卫生管理组织,建立健全岗位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上岗时穿戴有“早餐工程”标识的统一工作装,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等;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有存放垃圾及废物设施,污水排放通畅;加工工具生熟分开,有区分标志;食品新鲜卫生,不出售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采购、存放食物符合卫生要求。
3、质量标准:有周到的服务质量、优质的产品质量,积极推行食品及原材料进货检查、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食品质量检查和追究追溯制度,坚决杜绝“三无”商品进店。
安全意识强、供应及时、上餐速度快。
4、设施标准:营业场所整齐美观,装饰良好,柜台盛器整齐划一,有“早餐工程”统一标识的快餐桌椅和其它设施,配有不锈钢产品展示柜,制作间五壁瓷砖,有冷藏(冻)、消毒设施和餐具洗刷保洁设施。
第二篇:“放心早餐工程”代表之声回应代表建议推进“放心早餐工程”针对广大群众反应强烈的“放心早餐工程”打造中存在的问题,2011年5月份,市北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市北区的早餐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了针对性的的意见和建议。
区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取得的进展在市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向人大代表作了汇报。
根据国家商务部要求,我市积极探索解决城市早餐供应不便利、不安全、不实惠的问题,开展早餐示范工程试点。
市北区委、人大领导分别对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关于我区早餐工程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作了重要批示,特别强调要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做好早餐工作,让广大市民满意。
食品流通示范店分类标准
商
品
质
量
标
准
(60分)
5.实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采取索证索票的方式,审验食品生产者或供货者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检验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证明,从进货源头上确保商品质量合格。(5分)
现场检查,对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的扣5分,对索证索票不全的发现一处扣1分。
6.实行购销台账记录制度。以书式、电子进货台账或粘贴“证票合一”票据等形式,如实记录购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运用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10分)
对不具有与其经营的食品相适应的,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具备的设施条件发现1项扣2分。
18.具有与其经营的食品相适应的,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具备的人员条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5分)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具备的人员条件,不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
度发现1项扣2分。
检查结果:分
说明:检查项目共计3大项、18小项,总分100分。流通领域食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安全示范店得分
现场检查购销台账,对购销台账不全的,发现一处扣0.5分。
7.实行质量承诺制度。与辖区食药所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落实食品质量承诺责任。(5分)
未与辖区所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的扣5分
8.散装、预包装食品标签符合法定要求,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5分)
现场检查。散装、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
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0.5分,未设立临
抽查食品,对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发现一处扣1分。
餐饮服务示范街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
长寿区餐饮服务示范街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一、基本条件(一)示范餐饮经营户须做到证件齐全、场所整洁、原料安全、食用放心。
(二)一年内无违法违规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或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
(三)示范餐饮经营户做到公示“六统一”:统一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统一公示食品安全监督公示脸型(含量化等级);统一公示从业人员上岗证明;统一公示食品安全管理员;统一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统一公示辖区餐饮安全投诉举报电话。
二、硬件设施要求(一)厨房加工面积应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能够满足食品安全的需要。
加工经营场所面积≤150㎡的,厨房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餐厨比)≥1:2.0;加工经营场所面积介于150㎡~500㎡之间的,餐厨比≥1:2.2;加工经营场所面积介于500㎡~3000㎡之间的,餐厨比≥1:2.5;加工经营场所面积>3000㎡的,餐厨比≥1:3.0。
(二)进行凉卤菜配制的,应设置凉卤菜操作专间。
专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且面积≥5㎡;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的,应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并符合相关要求:1.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
2.专间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动关闭;专间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
3.专间内设专用的空调设施、紫外线空气消毒设施、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冷藏设施。
4.专间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三)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厨房内设置专用的不锈钢储物架。
(四)厨房地面平整、无破损、不积水,采用地板砖铺设。
有排水系统,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五)“三防设施”:加工间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安装纱门纱窗或塑料门帘、风幕机等;木门下端装有金属防鼠板。
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灭蝇灯。
(六)就餐场所墙面采用浅色材料并有1.5m以上瓷砖墙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烹调等加工场所和专间四壁瓷砖上顶。
天花板采用铝板吊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单位基本标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单位基本标准第一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单位基本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店(单位)基本标准(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基本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领导与工作机构,执法监督队伍配备有力,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健全,财政支持保障有力,辖区内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设立投诉举报网络,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监管工作扎实有效,达到以下基本要求: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其中B级以上达到80%;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及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0%以上;辖区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辖区内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辖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目标达到100%;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基本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应选择餐饮服务单位相对集中、基础好或影响大的街区开展创建工作,并达到以下创建目标:街区内不存在无证经营的现象;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均应诚信守法经营;街区内配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街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比例达到50%以上;街区内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
确定县城团结路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单位)基本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应当诚信守法经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各项措施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能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较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能够全面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并达到以下基本要求: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量化分级管理被列为B级以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积极采用先进管理方法;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山东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评价细则
山东省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 3.5分(关键项3.5分)
二、落实党政同责 18.5分(关键项12.5分,基本项2.5分,鼓励项3.5分)
三、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 22分(关键项10分,基本项
7.5分,鼓励项4.5分)
四、严格实施全程监管 37分(关键项22.5分,基本项
12.5分,鼓励项2分)
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4.5分(关键项3分,基本项
1.5分)
六、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13分(关键项6.5分,基本项6.5分)
七、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17.5分(关键项7分,基本
本细则总分116分,其中关键项19项65分,基本项22项35分,鼓励项9项16分。
创建城市无被否决的情形,关键项单项得分≥39分,且总得分≥90分,视为达到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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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库房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5
无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无标识食品
6
冷藏冷冻设施齐备、能正常运转
7
生熟分开
注:1.“食品安全示范店”评定标准,食品超市共有检查项目24项。
2.现场验收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做出肯定或否定的评定。
3.不合格项目≤5%,即可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店”验收。
5
建立并执行垃圾规范化处理制度
6
建立并执行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7
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承诺制度
经营行为及食品质量要求
1
所经销食品有质量、卫生检验证明,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食品有安全标志(QS),肉食品应加盖检疫合格章、并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蔬菜、水产品必须是经农业部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
2
所经销食品的包装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标识齐全、无虚假标注,有真实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食品安全示范店”评定标准
名称
条款
要求内容
合格
不合格
主体资格要求
1
取得《卫生许可证》并按规定悬挂
2
取得《营业执照》并按规定悬挂
3
无超范围经营行为
制度建设要求
1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2
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设立消费者投诉举报提示牌
3
建立并执行冷藏销售制度
4
建立并执行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3
所经销食品的商标、广告无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
4
无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
5
使用经检定合格有效的计量器具
6
有食品质量、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7
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食品采购与储存
1
采购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及原料
2
食品来源清楚,按规定索证;有验收制度并建立台帐
3
食品库房整洁、食品存放隔墙离地、分类分架、不与非食品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