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作业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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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情况如下: 1、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由A企业、B企业、C企业共同投资于2006年4月1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A企业认缴的出资为600万元,B企业认缴的出资为300万元, C企业认缴的出资为1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A企业、B企业、C企业的首次出资额为各 自认缴出资额的25%,其余70%的出资在2007年10月1日前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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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 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 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 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 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由于 B企业反对,该项决议未经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过半数通过。
5、2006年8月,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给甲公司造成了200万元的经济损失。B 企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要求: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本案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出资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案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股东会对担保事项的表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案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指出A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案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指出C企业能否转让自己的出资?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案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指出B企业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说明理由
通过该修改方案。
2006年3月30日,在一次财务清查中,发现乙公司用于出资的厂房实际价额只有210万元,
远远低于公司成立时所作价的330万。
请回答下列问题:
1. 该有限责任公司三位股东的出资是否合法?
2. 丙有无权利单独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3. 在甲和丙不同意的情况下,乙公司称自己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足以通过该修改方案,
2、2006年5月,甲公司为A企业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会表决时,A企业、 C企业赞成,B企业反对,股东会通过了该项决议 3、2006年6月,A企业将实际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价250万元转让给甲公司,为此,给甲公司 造成了150万元的经济损失。
4、2006年7月,C企业拟将自己的全部出资对外转让给D企业,C企业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 通知A企业、B企业征求同意,但A企业、B企业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45日内未予以答复。
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
2005年1月25日,由于该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状况不佳,丙单独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商讨
经营方针。
2005年11月28日,根据章程规定,召开了定期股东会会议。此次会议主要讨论公司章程
的修改。甲和丙不同意乙公司提出的修改方案。乙公司称自己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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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正确。公司法第44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 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合并、分立、 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根据公司法第31条规定:乙公司应当补足其差额:其 他发起人(甲乙)应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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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说法是否正确?
4. 乙公司用于出资的厂房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对此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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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案例分析
(1)很显然,这次三位股东出资是不合法的,在公司法第 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 的百分之二十,在这里,丙公司出资了不到注册资本的百 分之二十。
(2)没有,公司法第40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 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 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 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 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因此丙不具有单独要求开会的 权利
• 请指出公司上述活动与《公司法》规定的不符之处,并说 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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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这个案例中,该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15人,本人出席 会议的5人,有3人因故不能出席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其 中甲委托董事长代为出席,乙委托某监事代为出席,丙派 好友代替他出席。 公司法第113条规定:董事会会议 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 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的董事代为出席,委 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乙丙不是其他的董事 所以不能委 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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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XX 班级:XXXXX 学号: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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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公司和丙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乙公司出资如下:厂房作价330万元,
土地使用权作价150万元,机器、设备作价90万元,专利技术作价350万元,合计为920万
元。甲以货币出资350万元。丙以货币出资150万元,以劳务出资80万。200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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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1)符合规定 公司法第26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 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 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 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 内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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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3月10日成立,股本总额为人民 币3000万元,其中2200万元系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 2005年6月6日,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年度会议。 董事会成员为15人,本人出席会议的5人,有3人因故不能 出席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其中甲委托董事长代为出席, 乙委托某监事代为出席,丙委托好友出席。董事会会议日 程包括:(1)决定公司投资方案;(2)对发行公司债券 作出决议;(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以 上事项均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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