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津贴及绩效工资发放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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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津贴及绩效工资发放实施细则
(修订稿)
根据校务委员会的研究决定,为提
高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本着“以量计酬、
多劳多得、以质计奖、优质优酬”的原
则,坚持“向教学第一线、向骨干教师、
向成绩突出者倾斜”的分配政策,在原
有方案的基础上,对工作量津贴及绩效
工资作如下修订:
一、工作量津贴及绩效工资构成
工作量津贴、业务奖金、绩效奖金
三部分组成,从学校收入中支付。
二、工作量标准
工作量按实授课时、早晚自习课辅
导节数计算,实授课时一节为一个工作
量,辅导课一节相当于一个工作量。
1、教师:
初中部教师:语文、数学、外
语14节/周;
物理、化学、政治、
历史15节/周;
其它学科16节/
周。
初三年级教师
标准同高一、二年级教师标准。
高中部教师:
高一年级:语文、数学、外
语12节/周;
物理、化学、生
物13节/周;
其它学科14节/
周。
高二年级:语文、数学、外
语12节/周;
文科:物理、化学、生
物14节/周;
政治、历史、地
理13节/周;
理科:政治、历史、地
理14节/周;
物理、化学、生
物、专业课13节/周。
高三年级相应比高二年级学
科减少2节/周。
2、教辅后勤: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以考勤记录为准。
3、中层以上干部工作量标准:同于
教职工。
4、工作量津贴
(1)教师:标准工作量2元/节,超工作量4元/节。
(2)教辅后勤:周工作量津贴为27.5元。
(3)中层以上干部津贴及工作量标
准
A:职务津贴标准
校长:专任教师周平均
工作量津贴×160%
副校长:专任教师周平均工
作量津贴×145%
中层正职:专任教师周平均工
作量津贴×130% 中层副职:专任教师周平均工
作量津贴×115%
B:工作量津贴同相同年级、学科、岗位教职工工作量津贴计算。
三、业务检查内容及赋分标准
1、教师过程性业务检查内容及赋
分标准(总分100分)
教学计划5分;教学小结5分;教
案30分;作业批改15分;政治学习10
分;业务学习15分;听课10分;民主
评议10分。
2、教辅后勤业务检查内容及赋分
标准(总分100分)
出勤50分;政治学习30分;民主
评议10分;小结10分。
3、中层以上干部检查内容及赋分
标准(总分100分)
兼课同教师,不兼课同教辅后勤。
四、绩效奖金
1、绩效奖金由绩效奖、提高进步奖、
优秀奖构成,每月计算一次。
2、绩效奖以月考结果为计算依据,
年级按同类班级、同学科平均分进行比
较,计算方法见附件(标准每次人均50
元)。
3、进步奖金:考试学科以班级为单
位实行基本学生数额和进步学生数额按
业务部门安排的年级、班级、学科计算
(20元/教师.次)。
4、不实行月考的年级、班级、学科
按同年级、同学科教师的平均额,乘以
期末考核分计算。
5、中层以上干部兼课标准为同年
级、学科教师标准的比例:校长、副校
长1/4;中层正职1/2;中层副职2/3,绩
效奖金计算同教师。不兼课为教师平均
绩效工资的相应比例标准:校长:平均
数×160%;副校长:平均数×145%;中
层正职:平均数×130%;中层副职:平
均数×115%,期末乘以考核分(兼课的
就近就高,不重复计算)。
6、教辅后勤:专任教师绩效奖金×
65 %×考核分。
7、进步奖:同年级同类班级按学生
数的15%--20%比例确定优等生的分数
范围,依相应班级入围名额的多少作为
衡量下次考试进退人数依据(起始年级
依入学分数、其他年级以上学期期中、
期末考试分数为准),好班进入、退出
每1人次不奖惩、进步2人以上每一人
次奖班级教师各100元;退步2人以上
共罚200元;平行班进入、退出每2人
次不奖惩,进步3人每一人次奖教师各
100元,退步3人次奖惩共200元。(奖
惩考试学科教师)
8、优秀奖:单科学习进步特别优秀
的奖励学科教师(方案另行制定)
9、中考、高考奖金:中考、高考升
学指标由学校确定,完成指标任务,按
学校制定的奖励办法执行,高考完成任
务每一名教师奖2000元,每超一个任务,
学校另奖班级2000元。五、工作量津贴及绩效工资奖惩细
则
1、工作量计算
(1)教师:
①工作量按实授课时、早晚自习课辅导课节数计算,实授课时一节为一个工作量,辅导课一节相当于一个工作量,以周为计算单位。
2教师课时以教导处安排为准,否则不纳入工作量计算。
③教师请假(病、事、丧、婚产假)按实际课时扣除。无特殊情况,请假未经审批视为旷课,未经教导处批准私自调课视为旷课。
4经学校安排、教导处备案跨学科教师每周补助2课时。
5申请批准开展知识讲座、课外活动小组活动、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讲座、报告会及学校安排大型活动主要组织者一次补助2课时。
6月考:监考每场视为超工作量2
课时。
(2)教辅后勤:
①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以考
勤记录为准,以周
为计算单位。
2因公出差按完成工作量计算;
3职工请假按实际天数折算,无请
假审批手续视为
旷工。
(3)、班主任:
津贴标准及发放由职能部门执行;年级组长等相应岗位津贴同班主任,由职能部门核准发放。
2、工作量奖惩
(1)、教师:
1标准工作量2元/节,超工作量
4元/节。
2旷课扣除课时。
3教师请假学校临时安排上课,
按课时计工作量。
4教师迟到、早退、中途退堂,
每一次扣4元。
5月考、阅卷:
a、语文每份试卷0.23元;其它学科每份0.20元;
b、迟到、早退每一次罚10元;
c、学校安排监考每旷工一场
罚20元,阅卷每旷工半天罚20元;
d、监考私自换人视为旷工;
e、请假无审批手续视为旷工;
f、监考、阅卷不符合要求,未
能履行岗位职责每一次罚10元。
(2)、教辅、后勤:
1周工作量奖为27.5元;缺勤按比例扣除。
2职工病、事、丧、婚产假按实际天数扣除。
3旷工罚10元/天,半天折算。
4学校临时安排加班同教师补助标准。
5学校临时安排加班,常规业务加班每天10元,应急性加班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