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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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方案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重要载体。为贯彻落实《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X府厅发〔X〕51号)文件精神,积极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构建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核心,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及普通农户为基础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联盟,以此发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农业竞争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
(一)基本原则
在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过程中,准确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主体地位。
2.坚持农民自愿。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多种组织带动模式,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在不同区域、不同产业有多种表现形式,具有各自的适应性和发展空间。是否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选择哪种合作模式,都要尊重农民意愿,不搞拉郎配、一刀切。
3.坚持民主合作。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立内部平等对话、沟通协商机制,兼顾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各方利益诉求,共商合作、共议发展、共创事业。
4.坚持兴农富农。把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作为基本宗旨,打造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挖掘农业增值潜力,发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对普通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增值收益。
(二)发展目标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以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理分工、各展所长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具有独立经营、联合发展,龙头带动、合理分工,要素融通、稳定合作,产业增值、农民受益等基本特征。
X年,先行培育X格力特农牧发展有限公司、X绿源油脂有限公司、X大白鲨油脂有限公司、X畅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X市X风景旅游管理实业有限公司等15—20家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到X年底,力争全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90个,其中市级示范联合体20个,省级示范联合体10个。
二、重点工作
(一)增强新型经营主体自身实力
1.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坚持政策扶持、机制创新、资源整合、多元投入的方法,促进龙头企业快速发展,增强实力。鼓励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建设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主动适应和引领产业链转型升级。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具有地方特色和区位优势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建立稳定的原料基地。引导龙头企业强化供应链管理,制定农产品生产、服务和加工标准,示范引领农
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从事标准化生产。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发挥产业组织优势,以“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家庭农场”等形式,联手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产业体系,促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2.提升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规范农民合作社的运行,提升农民合作社的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带动作用。鼓励普通农户、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引导农民合作社依照法律和章程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成员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发挥成员积极性,共同办好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围绕产前、产中、产后环节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引导农民合作社拓宽合作领域,积极开展专业合作、信用合作和社企合作等,实现从产品合作走向产业合作、要素合作和生产全过程合作,使合作社成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粘合剂”和“润滑剂”。
3.强化家庭农场基础支撑力。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培育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鼓励家庭农场实施标准化生产,使用规范的生产记录和财务收支记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健全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完善家庭农场名录制度,建立健全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办法。鼓励家庭农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推进普通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联合与合作,鼓励以普通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为基本成员组建以农技农机融合作业服务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社。引导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产品对接、要素联结和服务衔接,实现节本增效。
(二)促进新型经营主体紧密联接
1.健全制定内部组织制度。坚持民主决策、合作共赢,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之间地位平等。引导各成员在充分协商基础上,制定共同章程,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提高运行管理效率。鼓励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探索治理机制,制发成员统一标识,增强成员归属感和责任感。鼓励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依托现有条件建立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多种形式沟通协商涉及经营的重大事项,共同制定生产计划,保障各成员的话语权和知情权,确保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效有序运行。
2.探索多样化的联合模式。推进专业化分工协作,探索多样化的联合模式,在提高各经营主体专业化生产水平的同时,理清思路,明确定位,协同发展,在联合发展中实现利益最大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龙头企业要积极承担产品研发、加工、销售和市场开拓等引领任务,农民合作社要主动开展各类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要积极推进标准化种养。鼓励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农业信息共享、人才技术交流、科学规划、资金流动等方式实现要素联接。支持经营主体建立以服务和产权为纽带的联合,积极探索合同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经营组织形式,发挥各类领军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探索发展适合我区实际各具特色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模式。
3.完善联合体利益共享机制。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订单、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与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形成紧密型利益关系。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各经营主体之间以土地、资本、技
术、设施、品牌为纽带,通过股份合作、订单合同、互助合作等方式,组建命运共同体。强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各经营主体间的诚信合作机制,确保各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统一,真正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三)推进联合体融通共赢发展
1.着力优化产业布局。根据各乡(镇)的区位特点和产业基础,着力调整优化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思路,逐步减少不具备资源优势、缺乏竞争力的农产品生产,淘汰面源污染、技术落后、土地利用率低的农业产业,为优势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和规模发展腾出空间。重点发展优质稻米、有机油茶、藠头产业、X湖水产、精品果蔬、畜禽养殖、花卉苗木和休闲农业旅游等主导产业。加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与推广,围绕优势特色产品、名牌产品的发展,努力培育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示范效应显著、带动面大的农业产业化基地。
2.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农户将承包经营土地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向联合体内经营主体流转并促进其转移就业。鼓励农户以土地经营权、林权、设施设备等入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代收代烘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专业化、规模化生产。
3.引导资金有效流动。支持龙头企业发挥自身优势,为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提供贷款担保、资金垫付等服务。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