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水运物流犯罪维护长江航运安全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9.05.24•【文号】交水函〔2019〕343号•【施行日期】2019.05.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交水函〔2019〕3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中国船级社:针对近年来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监管特别是“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监管,促进国内水路运输安全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经营者自有船舶运力最低限额管理(一)设区的市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开展排查,对自有船舶运力规模不满足最低限额要求的企业建立清单,分类管理,并进行动态跟踪,按现行政策严格监管。
企业经许可新建的客船、危险品船或经备案新建的普通货船,处于已开工建造且处于正常建造过程中的,可计入企业自有船舶运力。
(二)各有关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要采取措施积极推动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自有船舶运力规模达标,通过开展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引导不达标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依法开展兼并重组。
(三)各有关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自有船舶运力最低限额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对不能满足自有船舶运力最低限额要求的经营者,做好督促整改及复查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船舶营运证件管理(四)各有关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在为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时,应当依法认真审查有效的新增船舶运力许可或备案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证明书》。
对未经许可的客船、危险品船,不得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对未经备案的国内新建普通货船、购置或者光租的境外普通货船,需按《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和《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查处,并待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
长江中游航道改革工作之思
长江中游航道改革工作之思长江是中国第一大河,也是世界第三大河,是我国最重要的南北水运干线。
长江航道改革一直是国家发展战略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长江中游航道改革工作的思路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需要。
下面就长江中游航道改革工作的思路进行一些探讨。
一、加快建设现代水运体系,优化航道布局长江中游地区拥有丰富的水资源及较长的航道,但由于历史原因,航道布局不够合理,老化设施比较严重。
为了更好地满足长江中游地区经济发展的需求,需要加快建设现代化的水运体系,优化航道布局,提高水运的效率和安全性。
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对航道设施的改造力度,对老化、狭窄的航道进行拓宽和深化,以增加通行能力和安全性。
二是加强航道管理,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航道布局,提高航道通航质量和水域利用率。
三是加强水运设施的建设,逐步完善港口、码头、泊位等设施,提高货物装卸和运输效率。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使长江中游航道更加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
二、推动水运物流一体化,打通长江中游物流通道长江中游地区物流发达,水路运输一直是重要的运输方式。
为了推动长江中游水运物流一体化,需要打通长江中游物流通道,实现上下游物流衔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推进物流信息化建设,建立起完善的水运物流信息平台,实现船舶、货物、港口等信息的实时共享和管理。
二是加强内外贸一体化,拓展长江中游水运物流的服务范围,扩大内外贸港口的功能,实现内外贸一体化的高效运作。
三是加强物流配套设施建设,增加仓储、配送、加工等配套设施,提高物流服务的质量和档次。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使长江中游水运物流更加便捷高效,为长江中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撑和保障。
三、实施航道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航运安全管理水平长江中游地区船舶通行量大,航运安全风险较高。
为了提高航运安全管理水平,需要实施航道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航道的规范化管理和优化服务。
长江航运安全演讲稿范文(3篇)
第1篇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长江航运安全这个重要话题。
长江,作为我国的第一大河流,自古以来就是东西部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长江航运业也得到了迅猛的崛起。
然而,在享受航运带来的便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航运安全是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
在此,我谨以“强化长江航运安全,共筑平安水上梦”为题,与大家共同探讨如何加强长江航运安全工作。
一、长江航运安全面临的形势近年来,我国长江航运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然而,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长江航运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通航密度高。
长江是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船舶通航密度逐年增加,导致安全隐患不断累积。
2. 船舶种类繁多。
长江流域船舶种类繁多,包括货船、客船、游船等,不同船舶的安全性能和操作规范各异,给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挑战。
3. 生态环境保护压力。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脆弱,航运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日益突出,保护生态环境与保障航运安全成为一项艰巨的任务。
4. 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长江航运安全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专业人才匮乏,难以满足航运安全工作的需求。
二、加强长江航运安全工作的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长江航运安全工作:1. 提高安全意识。
加强航运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船员、港口工作人员和岸上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注航运安全、人人参与航运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2. 严格船舶检验和监管。
加强船舶检验和监管力度,确保船舶符合安全标准,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
3. 加强船舶安全检查。
加大对船舶的日常安全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船舶安全运行。
4. 完善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险情。
5. 强化科技支撑。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研发应用先进的航运安全技术和设备,提高航运安全水平。
长江危险品水上运输安全影响因素分析
长江危险品水上运输安全影响因素分析【摘要】长江是中国著名的大河,水上运输一直是其重要的交通方式。
长江上危险品水上运输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通过对长江水上运输现状、危险品水上运输特点以及安全影响因素的分析,探讨了环境因素和人为因素对长江危险品水上运输安全的影响。
环境因素包括水流、天气等自然因素,而人为因素则涵盖了人员意识、管理制度等方面。
综合分析显示,长江危险品水上运输安全受多方面因素影响,需要综合考虑并加强管理。
本文提出了一些安全措施建议,包括加强培训、完善监管机制等,同时也展望了未来研究方向。
通过本文的研究,有望为长江危险品水上运输安全提供参考和启示。
【关键词】长江、危险品、水上运输、安全、影响因素、环境因素、人为因素、安全措施、研究展望1. 引言1.1 研究背景长江是我国重要的水上运输干线之一,长江水上运输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危险品运输需求的增加,长江危险品水上运输安全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危险品水上运输涉及到众多的安全风险和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甚至对整个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长江流域人口众多,经济发展相对较为发达,对危险品的需求量较大。
长江危险品水上运输安全问题尤为突出。
目前,我国对于危险品水上运输的管理和监管还存在一些不足,容易造成事故的发生。
对于长江危险品水上运输安全的影响因素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寻找影响安全的关键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管理策略,对于提升长江水上运输安全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 研究目的长江是我国最重要的水运干线,危险品水上运输在其中占有重要地位。
由于复杂多变的水上环境和众多的危险品种类,长江危险品水上运输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和风险。
本研究旨在深入分析长江危险品水上运输的安全影响因素,探讨其中的环境因素和人为因素对运输安全的影响,为提高长江危险品水上运输的安全性提供科学依据。
打击水运物流犯罪维护长江航运安全
打击水运物流犯罪维护长江航运安全作者:朱俊来源:《中国水运》2011年第11期随着长江水运经济的快速发展,长江干线水运物流犯罪亦呈高发态势。
长航公安机关按照部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将打击水运物流犯罪作为工作重点,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取得了突出战果。
长江航运以其绿色环保、投资省、运能大等综合优势,在物流链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2010年,长江干线完成货物通过量达到15.02亿吨,规模以上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3.8亿吨,完成集装箱吞吐量925.9万TEU,其运量超过美国密西西比河的3倍、欧洲莱茵河的5倍,长江已经成为世界上最繁忙的内河。
随着长江水运经济的快速发展,长江干线水运物流犯罪亦呈现高发势态。
2005年10月,交通部公安局宁波刑侦工作会议提出“物流案件必破”的要求后,长航公安机关按照部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将打击水运物流犯罪作为工作重点,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取得了突出战果。
长江水运物流犯罪的基本情况所谓水运物流犯罪,就是指在水上运输相关联的物流过程中发生的犯罪。
主要是指发生在水上运输、储存、装卸、搬运、配送等过程中的侵财型刑事案件,表现形式有贪污、职务侵占、盗窃、诈骗、侵占等类型。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时期,此类犯罪主要形式是盗窃、抢劫货物,即“江盗水匪”。
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长江流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水运物流业日趋活跃,水运物流领域以盗窃、职务侵占、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为主的各种侵财类型的犯罪大量发生。
长江航运公安局打击长江水运物流犯罪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列入重点工作阶段。
根据体改后国务院明文规定长航公安工作重点转向水面,代表国家行使长江治安事权,全面履行中央管理的职责,上级公安机关也同时提出了“长航公安工作要向长江水上转移”的要求以及“宁波刑侦会议”等一系列专业工作会议的部署,长航公安机关将打击水运物流犯罪作为各级刑侦部门的中心工作来抓,坚持“露头就打、一查到底”的原则,始终保持对物流犯罪的高压态势。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海上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海上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19•【字号】舟政办函〔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海上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函〔202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单位:《舟山市海上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5月19日舟山市海上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决打赢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舟委办发〔2021〕32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海上船舶专项整治行动。
现提出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海上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摸清底数、铁腕整治、规范海上管理,坚决打赢“遏重大”攻坚战,彻底扭转海上事故频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四个舟山”、展示“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推动全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一)开展“三无”船舶、证照不齐船舶专项整治。
1.对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检证书的船舶,依法扣押或滞留。
2.对证照不齐或失效的船舶,依法扣押或滞留,待办齐证书后解除扣押或滞留。
3.对用于船岸接送、岛际接送、海钓、观光休闲等涉渔涉旅小型“三无”船艇,依法停航管控,纳入地方政府规范有效管理。
不接受纳管的,依法处置。
(二)开展海上非法运输、作业专项整治。
1.对参与海上运输、作业的内河船舶,依法扣押或滞留,由查处地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落实看管措施。
2.对参与海上黄沙等非法过驳、运输的船舶,依法扣押或滞留,由海事、海警等执法部门依法处置,并由查处地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落实看管措施。
长江水上交通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⑤水 上执法多头管理局面混乱 。
23 监 管责任 不尽 明确 .
3 . 提高航运从业准入门槛 .1 2
一
①政府部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未完全落实。
②部分地方船检把关不严 ,导致不合格船舶进 入长江航
运市场。
是船公司的准人关 。开展航运 公司准入 条件研究 , 在注
长江水上交通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口 曹彩 虹
( 江 海 事 局指 挥 中心 , 苏 镇 江 2 2 0 ) 镇 江 1 0 6
【 摘
要】从 当前长江水上交通生产力发展 水平 、 相应水运法律法规的缺 失、 涉水行政 管理体制的弊端等方面的分析 出
发 。 出一 些初 浅的应 对 策略 和 建议 。 提
a mi itai n ma a e e . d n sr to n g m nt
[ e od ] w tron a c sf p o l c u t m au e K yw r s ae ret t ; a ; rb m; o ne e s rs b r ̄ e e r
1 前 言
水上交通 安全是公共安全 的重要组成部 分 , 此 , 级政 为 各
府理应承担起水上安全的职责 , 主要有 :
①船舶状况差; ②水域通环境欠佳 , 通航秩序较乱; ③相 当一部分船公司管理标准低下; ④船员总体素质仍不 高。
22 法 律 法规 和 管 理体 制 不尽 完善 .
①水上安全法规体系还不完善 ; 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规定不够 完善 ; ③农用船安全管理存在 盲区 ,渔船非法载客监管责任不
明;
加大水上搜救装备器械的投入 。 水上搜救担负着水上人命 救助、 船舶污染应急处置、 搭建饮用水源保护水上屏障等重任 ,
浅谈长江上游航运物流发展的现状及对策
浅谈长江上游航运物流发展的现状及对策(2009物流管理乡干班:)摘要:随着长江上游物流规模的不断扩大,物流业已经成为事关长江上游区域更好更快发展的关键,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发挥区域服务能力的重要产业。
本文首先对长江上游航道的分布及地理位置,航道运输完成指标、基础设施建设、物流业发展概况作阐述。
然后分析长江上游航运物流在三峡蓄水后的优势与劣势,针对物流资源、信息资源、基础设施和物流企业生产力水平等制约物流业发展因素,提出为促进长江上游物流业发展,必须制定长远的发展战略目标,建成信息互通的公用信息平台,降低运营成本,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建立高效物流标准管理机制,以实现物流资源整合为重点,政府加强协调和政策支持力度、引入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并以先进物流技术为支撑,加快长江上游航运物流业发展速度。
关键词:长江上游航运物流三峡蓄水发展战略引言加快西部发展,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是国家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长江上游是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腹心区域,是长江上游经济带和和西部地区的重要节点。
抓好长江上游现代物流,对于充分发挥长江水道的“黄金效益”,辐射带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长江上游大部分干支流水能资源丰富,水流落差大,特别是2003年三峡水库建成后,长江上游航运条件大为改善,水路运输得到快速发展,水运物流大通道的作用日益显著。
长江上游地区抓住西部大开发、三峡工程蓄水、合力建设长江黄金水道等重大机遇,提出“将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成为西部内陆出海主通道”。
航道、港口、船舶等航运要素的高度集聚,使长江上游城市逐步成为西部地区“准沿海”城市。
因此,得天独厚的优势给长江上游航运物流产业带来蓬勃生机。
结合目前长江上游航运物流发展现状,迫切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物流发展体系,解决航运企业在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以支撑沿江社会经济发展。
加快长江航运与现代物流的融合是进一步发挥水上航运比较优势、实现长江航运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航运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战略选择。
宝剑锋从磨砺出 ——记长江航运公安局
货物。
另外 ,犯 罪流 程逐 步 呈现 链状 化 。长 江沿 线物 流 经济 繁荣 的水 域 往往 长期 驻 扎盗 窃 、诈骗 、 销 赃 的网络 ,使 得船 主盗 窃 、收赃船 舶合 伙盗 窃 、销赃 等配 套环 节运 作顺 畅 、快 捷 。作 案隐蔽 性 强 .难 于发 现和 有效 控制 刑 事犯罪 作 为难 点 ,过 去 由于长 江未 知 名浮尸 的尸 体数 量多 、腐 败严重 、检 验鉴 定复 杂 、查 找 尸源难 度 大 、死亡 原 因不明等 原 因 ,导 致 了沿江 各公 安机 关对长 江 浮尸 处置简 单 ,法 医检验 鉴 定 缺失 ,江边 随 意埋尸 现 象普遍 。如 何处 理好 尸体 ,保 证其 中 的刑事 案件沉 冤得 雪 ,成 为摆在 长 江航 运公 安机 关 面前 的一道 难题 。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9.07.01•【文号】交水发〔2019〕87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交水发〔2019〕87号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长江航运是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造高质量发展经济带的重要支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根本遵循,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设施装备升级、夯实安全基础、提高服务品质、提升治理能力,将长江航运打造成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内河水运绿色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样板区,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和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走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之路。
坚持安全第一、服务民生,全面提高长江航运的安全性和保障能力。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推动长江航运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坚持统筹兼顾、协同高效,统筹处理好干支流、船港航、港产城、江海陆等关系,实现协同高效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立发展绿色化、设施网络化、船舶标准化、服务品质化、治理现代化的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体系,长江航运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设施装备明显改善,安全监管和救助能力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
到2035年,建成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体系,长江航运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内河先进行列,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优势和作用充分发挥,为长江经济带提供坚实支撑。
非法码头专项整治_方案
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港口码头建设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一些地区出现了未经审批私自建设、无证经营、设施简陋、不受监管、偷税漏税的非法码头,严重影响了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威胁到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1. 全面清理非法码头,实现长江经济带非法码头“清零”。
2. 保障长江行洪能力、航道通航条件、船舶运行安全、生态环境和集中式应用水源地。
3.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三、整治范围1. 长江干支流2500余座非法码头。
2. 长江沿线非法码头、渡口等。
3. 其他地区非法码头。
四、整治措施1. 加强摸底排查。
对长江沿线非法码头、渡口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非法码头清单,明确整治目标。
2. 强化政策宣传。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非法码头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全社会对整治工作的认识。
3. 依法依规整治。
对非法码头采取“一码头一策”的方式,依法依规进行整治,包括拆除、搬迁、整改等。
4. 严格执法监管。
加大对非法码头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 加强部门协作。
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6. 严格责任追究。
对非法码头整治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实施步骤1. 第一阶段(2023年1月至3月):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非法码头清单。
2. 第二阶段(2023年4月至6月):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责任。
3. 第三阶段(2023年7月至12月):组织实施整治工作,确保非法码头“清零”。
4. 第四阶段(2024年1月至12月):巩固整治成果,加强执法监管,防止非法码头死灰复燃。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整治工作。
2. 加大资金投入。
长江江苏段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导则
长江江苏段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导则一、总则1.1 为了加强长江江苏段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的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在长江江苏段从事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的航行、停泊和作业活动。
1.3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船舶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
1.4 船舶在长江江苏段航行、停泊和作业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船舶安全航行2.1 船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技术标准,取得相应的船舶检验证书。
2.2 船舶在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前,应当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各项设备完好,船员熟悉应急操作程序。
2.3 船舶应当根据所载运的危险货物性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货物泄漏、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2.4 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航行规则,注意观察水域情况,及时采取避让措施,防止碰撞、搁浅等事故的发生。
2.5 船舶应当保持通信畅通,随时关注气象变化,遇到恶劣天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船舶停泊安全3.1 船舶在停泊前,应当选择安全水域,并根据所载运的危险货物性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2 船舶在停泊期间,应当加强值班,保持船舶设备完好,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3.3 船舶应当遵守停泊秩序,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相互干扰、碰撞等事故的发生。
四、船舶作业安全4.1 船舶在进行装卸作业前,应当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装卸设备完好,船员熟悉操作程序。
4.2 船舶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加强现场管理,防止货物泄漏、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4.3 船舶在作业完成后,应当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确保船舶安全整洁。
五、应急预案与救援5.1 船舶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设备等。
5.2 船舶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水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水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7.05.19•【文号】交办水〔2017〕75号•【施行日期】2017.05.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水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交办水[2017]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深入推进水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7年5月19日深入推进水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2017-202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部署,紧抓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发展、服务水平提高和转型发展的黄金时期,大力推进水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水运提质增效升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降成本、去产能、补短板、调结构、强服务为主要抓手,提高水运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加快构建现代水运体系,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水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进展,转型升级取得实效,内河水运基础设施和港口集疏运体系短板基本补齐,船舶运力结构进一步优化,水运服务质量效率和行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内河高等级航道达标率达到90%。
--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平均每年同比增长10%以上。
内河货物轮渡服务的航道安全与风险控制
内河货物轮渡服务的航道安全与风险控制内河货物轮渡服务的航道安全是保障货物运输安全和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
在内河交通运输中,航道安全和风险控制是内河货物轮渡服务的重要方面。
本文将从航道安全的意义、风险因素、风险控制措施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航道安全在内河货物轮渡服务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航道安全是指在内河水道上进行货物轮渡服务时,保障货物运输顺利进行和降低事故风险的重要环节。
航道安全的良好状态能够为内河货物轮渡服务提供坚实的保障,有效防范和减少航道事故的发生。
同时,航道安全的保障还能提高货物运输的效率和质量,保障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然而,内河货物轮渡服务的航道安全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因素。
首先,航道条件不佳是一个重要的风险因素。
内河航道各异,有的水深不足,有的水流湍急,有的航道狭窄。
这些不同的航道条件给货物轮渡服务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如导航困难、搁浅等。
其次,气象因素也是内河货物轮渡服务面临的风险因素之一。
恶劣的天气条件,如大风、浓雾等,会对航行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此外,人为因素也是不可忽视的风险因素,如船舶操纵不当、船员不具备足够的技能和经验等,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为了确保内河货物轮渡服务的航道安全,必须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首先,从航道管理的角度,可以加强对航道的疏浚、标志标牌的设置和维护等工作,提高航道通行的安全性。
其次,加强对内河船舶的监管与管理,完善船舶检验制度,确保内河船舶的良好状态和技术状况。
另外,加强对船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技能和专业素质,提高货物轮渡服务的安全性。
此外,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导航设备和通讯技术等,提高货物轮渡服务的安全性和效率。
此外,内河货物轮渡服务的航道安全还需要加强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
货物轮渡服务涉及到多个部门和机构的配合,如交通运输部门、港口管理部门、水文气象部门等,这些都需要密切沟通和协作,共同为航道安全保障提供支持。
各部门之间可以建立有效的联络机制,及时交流信息,共享资源,共同应对风险和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13.07.15•【文号】海安全〔2013〕490号•【施行日期】2013.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海安全〔2013〕490号各直属海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中国船级社,交通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中心:近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存在较多问题。
为进一步加大航运公司安全监管力度,营造安全、有序的水上交通环境,现就相关工作要求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文件精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的通知》(交海发(2013)204号,以节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7年第6号)的适用范围,并对海事机构健全航运公司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要求。
各海事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自行建立健全《通知》要求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航运公司日常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分析评估、隐患排查整改及安全生产约谈等相关工作,并加强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水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沟通联系,互相通报公司管理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二、严肃查处管理不善的航运公司及船舶各单位通过事故调查、日常监管、体系审核等发现航运公司存在下列问题的,要对其严肃处理和处罚,该罚款的一律按有关规定的上限处罚,该吊销符合证明(DOC)、安全管理证书(SMC)的要坚决吊销,并将其管理的所有船舶列为辖区“重点跟踪船舶”,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我局。
(一)使用伪造、变造DOC或SMC;(二)公司管理严重缺位。
如公司不掌控船舶安全配员、公司不掌握船舶动态、公司不掌握船舶装载情况、船舶管理人与实际管理人不符等;(三)应持有但未持有DOC或SMC;(四)其它重大问题。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格管控长江干线港口岸线资源利用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格管控长江干线港口岸线资源利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7.09•【文号】交办规划〔2019〕62号•【施行日期】2019.07.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港口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格管控长江干线港口岸线资源利用的通知交办规划〔2019〕62号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省(市)交通运输厅(委、局)、发展改革委:长江干线港口是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优化已有岸线使用效率,破解沿江港口岸线无序发展问题,提高长江干线港口现代化水平,更好地保护和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加快推进长江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促进沿江地区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经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牢固树立集约高效利用港口岸线理念,坚决防止非法码头现象反弹,坚持控总量、调存量、优增量、提效率,引领长江干线港口走上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道路,为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提供有力支撑。
二、严防非法码头现象反弹(一)依法打击违法利用港口岸线行为。
加大非法码头治理和整改力度,严防未批先建、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港口岸线现象反弹。
未取得港口岸线许可或超出许可规模和范围建设的码头设施,当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对业主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行政强制决定书应纳入本级或上一级相关信用管理平台。
交水发〔2011〕76号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交水发〔2011〕76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建设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节能减排,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国家战略部署上来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加快内河水运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战略重点,对于进一步发挥内河水运比较优势、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航管理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意见》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抓住内河水运新一轮重大发展机遇,把加快内河水运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凝聚合力,乘势而上,共同促进内河水运又好又快发展。
在贯彻落实《意见》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要求,正确处理好内河水运发展与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关系,加强内河水运发展规划与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加强综合枢纽各种运输方式间的衔接,加强水陆联运、江海联运之间的衔接,加强与现代物流重要节点的衔接,加强与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体系的衔接;处理好重点推进与全面推进的关系,通过长江水运加快发展,带动“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的发展,通过“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加快发展,带动全国内河水运发展;处理好项目建设进度与项目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强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和效益,注重环境和水生态保护,严格项目招投标管理,建设廉政工程、阳光工程,工程建设中力争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好内河水运与防洪、发电等关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促进内河水运快速发展、协调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集中治理长江非法码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集中治理长江非法码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29•【字号】荆政办发〔2015〕47号•【施行日期】2015.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集中治理长江非法码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荆州市集中治理长江非法码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2月29日荆州市集中治理长江非法码头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长江岸线资源保护与高效利用,有序开发长江黄金水道,规范港口秩序,整治长江非法码头,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服从规划、依法管理,切实加强全市长江岸线资源管理,促进城市、水利、航运等协调发展,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通过治理,全面摸清全市长江码头现状,逐步有序、分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经营、抢占岸线等违法违规行为,为全市港口整合和转型升级奠定基础。
二、治理重点本次治理全市境内长江非法码头主要指未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的码头,重点是长江干线砂石“黑码头”。
全市境内非长江干流的内河码头,由各地自行制定方案,适时清理整顿。
三、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内非法码头的治理工作。
四、治理原则(一)《港口法》颁布实施前形成的码头。
该部分码头在2004年《港口法》实施前已客观存在,也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
此类码头以是否占用港口岸线为区分开展治理行动。
1.占用港口岸线的码头。
如码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港口规划要求,基本符合防洪、安全生产及环保要求,要限期完善手续。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关于加强长江水系省际普通货船运输市场宏观调控的通告-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关于加强长江水系省际普通货船运输市场宏观调控的通告正文:----------------------------------------------------------------------------------------------------------------------------------------------------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关于加强长江水系省际普通货船运输市场宏观调控的通告为加快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加强长江水系省际普通货船运输市场管理,改善市场供求关系,优化运输结构,提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结合长江水系省际普通货船运输市场的发展状况,我局决定加强长江水系省际普通货船运输市场宏观调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格控制新设立运输经营主体。
原则上暂停批准新设立运输经营主体(含个体经营户),但下列情况除外:(一)现有企业兼并、重组、改制后申请新设立运输企业的;(二)购买具有经营资格的船舶,且总运力规模不低于5000总吨,申请新设立运输企业的;(三)申请新设立运输企业从事商品车滚装船、散装水泥船等专业运输的。
二、严格控制现有运输经营主体扩大经营范围。
原则上暂停批准运输经营主体(含个体经营户)扩大经营范围,但下列情况除外:(一)现有企业兼并1家及以上运输企业,申请扩大经营航区的。
(二)现有企业运力总规模不低于20000总吨,申请扩大经营航区的。
(三)现有企业申请扩大经营商品车滚装船、散装水泥船等专业运输的。
三、严格控制新增运力。
原则上暂停登记新增运力,但下列情况除外:(一)现有企业将现有省际普通货船(含其自有船舶及收购其他船舶所有人的船舶)退出运输市场后,建造同等艘数新船的。
(二)现有企业每兼并1家省际普通货船运输企业,申请新建不超过5艘船舶的。
(三)现有企业申请新建商品车滚装船、散装水泥船等专业运输船舶的。
各省、市港航管理部门登记新增运力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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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 航 运 以其 绿 色 环保 、投 资省 、 运 能 大等 综 合 优 势 , 物 流 链 中 的作 用 在 越 来 越 重要 。 0 0年 , 江 干 线 完成 货 21 长 物 通 过 量 达 到 l.2亿 吨 , 模 以上 港 5 0 规 口完 成 货 物 吞 吐量 1 . 吨 ,完 成 集 38亿 装 箱 吞 吐 量 9 59万 T U, 运 量 超 过 2. E 其 美 国 密西 西 比河 的 3倍 、 洲 莱 茵 河 的 欧
4 6人 。 4
打击 水运 物流犯 罪存 在 的难点
水 运 物 流 犯 罪 具 有 交 通 港 航 系 统 专 业 性 、行 业 性 和 较 强 的 隐 蔽 性 等 特 点 。 目前 , 国家 没 有 出 台 专 门 的 法 律 法 规 或 司 法 解 释 , 江 各 地 司 法 机 关 在 定 沿 性 方 面 存 在 着 很 大 差异 , 航 公 安 机 关 长 尚缺 专 业 人 才 和 “ 尖 精 ” 技 术 侦 查 高 的 手 段 , 致 当前 长 航 公 安 机 关 打 击 水 运 导 物 流 犯 罪 在 预 防 控 制 、 查 取 证 、 法 侦 司 诉 讼 等 环 节 存 在 着 发现 难 、侦查 难 、 追
中心 工 作来 抓 , 持 “ 头 就 打 、 查 到 坚 露 一
底 ” 原 则 , 终 保 持 对 物 流 犯 罪 的高 的 始 压 态 势 。2 0 0 6年 至 2 0 0 8年 , 获 水 运 破
5倍 , 江 已经 成 为 世 界 上 最 繁 忙 的 内 长
河 。 随着 长江 水 运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 长
的 职 责 ,上 级 公 安 机 关 也 同 时 提 出 了
社 会 危 害 激增 。 以往 盗 卖 煤 炭 、 石 、 由 矿 粮 食 、 柴 油 等 运 输 物 资 发 展 到 盗 卖 易 汽 燃 易 爆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甚 至 是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 旦 在 作 案 过 程 中 发 生 爆 炸 或 者 一
“ 航 公 安 工 作 要 向长 江水 上 转 移 ” 长 的 要 求 以 及 “ 波 刑 侦 会 议 ” 一 系 列 专 宁 等
业 工 作 会议 的部 署 , 长航 公 安 机关 将 打
击 水 运 物 流 犯 罪 作 为 各 级 刑 侦 部 门 的
泄 露 事 故 , 果 不 堪 设 想 。2 1 后 0 0年 , 南 京 、 州 、 通 分 局 相 继 破 获 非 法 买 卖 苏 南 易制 毒化 学 品“ 酮” 件 , 查获 甲 丙 案 还
运 输 相 关 联 的物 流 过 程 中发 生 的 犯 罪 。 主 要 是 指发 生 在 水 上 运 输 、 存 、 卸 、 储 装 搬 运 、 配 送 等 过 程 中 的 侵 财 型 刑 事 案 件 , 现形 式有贪污 、 务侵 占 、 窃 、 表 职 盗 诈 骗 、 占等 类 型 。上 个 世 纪 九 十年 代 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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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பைடு நூலகம் 懋 .照部公安局的统一部署 ,将打击水运物 流犯罪作 为工作重 点 ,保持 高压 态势 ,持 续 . 遵 按
开展专项行动 ,取 得了突 出战果 。
随着长江水运经济 的快速发展 ,长江干线水运物 流犯罪亦呈高发态势 。长航 公安机关
打 击水 运物流 犯罪 维护长江航运安全
届 局 领 导 班 子组 建 后 ,局 党 委 书 记 、 局
20 0 5年 l 0月 , 通 部 公 安 局 宁 波 刑 侦 交 工 作 会 议 提 出 “ 流 案 件 必 破 ” 要 求 物 的 后 , 航 公 安 机 关 按 照 部公 安局 的统 一 长 部 署 , 打 击 水 运 物 流犯 罪 作 为 工 作 重 将 点 , 持高压态势 , 续开展专项行动 , 保 持
时 期 , 类 犯 罪 主 要 形 式 是 盗 窃 、 劫 此 抢 货 物 , 江 盗水 匪 ” 进 入二 十一 世 纪 , 即“ 。
所 谓 水运 物流 犯 罪 , 是 指 在 水 上 就
展 了 以 打 击 水 运 物 流 犯 罪 等 侵 财 案 件 为 主 要 目标 的 “ 盾 ” 专 项 行 动 。 年 江 等 两 时间里 , 破获水运物流案件 18 共 2 3起 , 案 值 24 . 6亿 元 ,追 缴 涉 案 物 资 67 . 35 2 吨 ,追 缴 赃 款 35 . 元 ,打 击 处 理 18 9万
江 干 线 水 运物 流 犯 罪 亦 呈 现 高 发 势 态 。
醇 、 苯等危 险化学 品 ; 纯 四是 作 案 成 员
众 多 。 由以往 的单 人 作 案 向 多人 结 伙 、 团伙 作 案 方 向 发展 , 由单 纯 的 外 部 人 员 作 案 向 内部 人 员 或 内外 勾 结 方 向 发展 , 由前 期 的 国 内船 舶 船 员 作 案 向外 籍 船 舶 中方 外 派 船 员 发 展 ,而 且 分 工 明确 。 苏 州 分 局 破 获 “ -8 特 大 系 列 职 务 侵 52 ” 占案 中 , 获 利 比里 亚 籍 “ 塑 6号 ” 抓 台 轮
取 得 了 突 出 战果 。
长 罗 心 发 提 出 要 将 打击 长 江 水 运 物 流
犯 罪 作 为体 现长 航 公 安 专 业 特 色 的 “ 亮
点 ” 作 来 抓 。 长航 公 安 机 关 紧 紧 围绕 工
交 通 公 安 “ 线 三 化 ” 作 主 题 , 织 开 一 工 组
长江水 运物 流犯 罪的基 本情 况
外派船员 1 7名 。
物 流 案 件 9 0起 , 7 案值 5 1 元 , 缴 5 8万 追
涉 案 物 资 13 - ,追 缴 赃 款 17 . 2 63吨 38 4 万 元 , 击 处 理 3 2人 ; 是 向 纵 深 推 打 3 二 进 阶 段 。20 0 9年 7月 , 航 公 安 局 新一 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