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后答疑申请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判后答疑申请书

申请人:南昌八一电子技术培训学校

申请人对贵院洪检民监[2016]3号与洪检民监[2016]4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不理解,疑点重重。基于此,申请人请求贵院就洪检民监[2016]3号与洪检民监[2016]4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的有关疑点予以释疑及答复:

一、关于法官选择性滥用法律条款的问题。

1、洪检民监[2016]3号第五页第一段‚本院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并非不可反悔,只是反悔要有相反的证据足于推翻。从原审证据看,虽然第二职工学校在一审已经曾经承认本案协议书系在第二职工学校办公室打印,其后又予以否认,但因其否认的事实并未影响到本案主要事实的认定,故其否认并未不当‛是什么意思?恳请检察官答复:足于推翻自认的证据在案卷中哪一项哪一页?原审案卷只有法定代表人李火英唯一签字承认有打印协议的电子文档证据,没有法定代表人李火英签字或在场可以信赖反悔证据,如何叫足于推翻?

2、洪检民监[2016]3号第四页第一段‚故原审法院综合分析全案证据,认定申请人所持本案《房屋租赁协议》不符合常理,采信第二职工学校提交的《搬出协议》判决认定本案并无不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证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

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规定。本案目前没有证据证实第二职工学校提供的证据系伪造,申请人提出原判证据不足,无效证据没有排除,原审法院对第二职工学校提供的伪造证据避而不谈、司法鉴定权威性低的申请监督理由不成立‛是什么意思?恳请检察官答复:在上述对方当事人自认的核心证据二审法院法官故意不收集,对[妨碍举证的推定规则]第75条避而不谈,滥用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的第七十三条,是否涉嫌选择性滥用法律条款?

二、关于事实关系。

1、被申请人到底签订了几份协议?是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签订的?事实证据何在?申请人要求双方当事人质证司法机关为什么不组织?

三、关于证据问题。

1、二审法院采集双方可信哪些证据判案?这些证据哪些符合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符合证据的三性要求??上述疑问,请南昌市经办案件检察官予以答复。

此致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南昌八一电子技术培训学校

2016年9月8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