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研发机构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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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研发机构建设情况
同一机构经多个部门批准挂牌、拥有多个基础设施名称的,请分别列出设施名称及批准部门:
科技基础设施名称1:类别:批准部门:科技基础设施名称2:类别:批准部门:科技基础设施名称3:类别:批准部门:科技基础设施名称4:类别:批准部门:科技基础设施名称5:类别:批准部门:
研发机构所在地:□省内□国内□港澳台□国外
研发机构类型:□独立法人□内设部门
国内合作单位类型:□企业□大学□科研院所□其他□无研发领域:
□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三药(医药、农药、和兽药)□材料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能源与节能□环境保护□农业□社会事业□其他
填表说明:
1、类别: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流动)站产学研合作重大载体其他
2、批准部门:国家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其他部委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其他厅局省辖市科技局省辖市其他县级政府部门
填报说明
1、人员总数:是指本机构年末直接组织安排工作并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
2、研发人员:是指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活动的人员,包括直接参加上述三类项目活动的人员及这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人员。
3、高级职称:是指研究员、副研究员;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正、副主任医(药、护、技)师;高级实验师;高级统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等。
4、海归人员:是指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并获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位)人员。
5、总收入:是指机构从事研发活动、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收入总和,包括技术性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等。
6、研发总投入:是指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项目的支出,以及用于这三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费用。
7、在研项目数:是指机构通过各种途径获取立项并仍在实施的项目,包括当年已完成的项目,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目。
8、获省级以上奖励:是指省级以上政府设立的科技奖,不含部门奖。
9、技术成果转让间接效益:是指技术成果转让后,成果受让方形成的新增产值。
10、本表由各高校组织研发机构分别填写。
11、本报表于2010年1月15日前报送省科技统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