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铁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保障工程质量,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铁路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设计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保障工程安全和运行有效性。
第三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全面贯彻“全员质量管理、全面参与”的理念,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四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发展需要,坚持科学、规范、安全、合理的原则。
第五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全过程、全员参与的质量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
第六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注重技术创新,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工程质量、效率和可靠性。
第二章施工质量管理第七条铁路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工程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合理、安全。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作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质量控制计划,安排专人负责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质量计划执行,保证施工质量达标。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提高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文件和记录,确保施工过程可追溯和质量可控。
第三章监理质量管理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监理活动,确保监理质量。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质量问题,提高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记录,及时报告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保证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与业主单位建立密切的沟通机制,及时反馈监理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工程的顺利进行。
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 背景为保障铁路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铁路局需制定具体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确保铁路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档旨在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行规范和统一。
2.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为有效监督铁路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铁路局应设立专门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并明确其组成和职责。
2.1 监督管理机构的组成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由以下人员组成:•管理人员:负责制定铁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和方法,指导各级铁路局和施工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铁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情况,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施工方代表:负责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2 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如下:•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制定相关制度、规定和方法,并指导各级铁路局和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铁路工程质量和安全检查,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开展的检查和监督工作进行审核和确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组织开展重点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协调处理质量和安全纠纷,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3. 施工单位的职责施工单位是铁路工程建设的主体,负有落实铁路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的责任。
其主要职责如下:•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工程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备和措施,确保铁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配合监理工程师和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工作,如提供资料、配合检查和整改工作。
4.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工程师是铁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的关键人员,其主要职责如下:•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和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非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指导和纠正;•严格按照法规和规定要求,对铁路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进行全程监理;•对质量安全问题进行评价,提出相应建议和意见;•向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汇报。
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是指铁道部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铁路工程质量实施的政府监督管理。
第三条凡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国家和地方投资、合资、其它款源投资)的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及其配套、辅助(含住宅及文化卫生设施)和附属工程,均由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第四条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铁路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
规程、规范,经批准的设计文件等。
第五条铁道部建设管理司是铁道部负责铁路行业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部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铁道部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监督总站)设在建设管理司,是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政府职能机构。
第七条铁道部授权各铁路局。
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设立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监督站),编制由各单位内部调剂解决。
监督站是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的实施机构,行政上分别受各铁路局、工程中心领导,业务工作接受监督总站指导,监督站可根据监督工作需要设立监督分站或项目质量监督组。
第八条监督总站的主要职责:(-)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铁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
(二)负责全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检查、指导考核监督站工作。
(三)审查监督人员资格,核发证书。
(四)组织重点工程质量检查,掌握工程质量动态,通报工程质量情况,交流监督工作经验。
(五)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参加铁路大中型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第九条监督站的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拟定本站质量监督的规章制度。
(二)各铁路局监督站为地区性监督站,对管辖区域内国家和地方投资、合资、其它款源投资的铁路建设项目(不含工程中]心监督站监督项目)实施工程质量监督。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292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建设(2014) 292号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现将(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4年11月3日- 1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铁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签订合同并明确约定共同执行总公司相关规定及质量要求和质量责任;督促参建单位按国家、行业、总公司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工程质量职责,加强合同履行情况检查,依据合同追究参建单位的质量违约责任。
第四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及总公司标准,依法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五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接受国家、行业和总公司依法进行的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各阶段工作应达到规定要求和深度。
- 2 -建设单位应重点抓好质量“红线”管理和工序转换质量控制,质量问题未整改完成,工序验收不合格,不得转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七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工程建设标准,不得随意压缩工期,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第八条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建立以质量目标、责任、制度、方法和控制体系为主要内容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依据承担的建设任务建立各自的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应组织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12.23•【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35号•【施行日期】2021.12.2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3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1年12月17日经第3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2021年12月23日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3月12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根据2021年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铁路建设的新建和改建活动及实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从事铁路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的单位及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法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不得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五条国家铁路局及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统称铁路监管部门)负责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监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推进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保证和提高铁路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七条建设单位应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合同应依法明确质量要求和质量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制定质量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落实质量责任,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一、前言铁路工程质量和安全是影响铁路运输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
为了保障铁路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铁路运输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监督管理机构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主要由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铁路企业和第三方监督机构共同组成,各方职责明确,相互协作。
2.1 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是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的主管单位,主要职责是:1.制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并监督其执行;2.协调铁路企业和第三方监督机构的监督工作;3.对铁路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铁路企业的质量安全问题;4.对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发布安全相关信息。
2.2 铁路企业铁路企业是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的主要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1.根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制订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控制计划;2.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3.通过自查和自评等方式发现和纠正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4.向铁路行业主管部门和第三方监督机构提供有关质量安全方面的相关信息。
2.3 第三方监督机构第三方监督机构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独立机构,主要职责是:1.对铁路工程建设和维护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进行评估;2.对铁路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其质量安全水平;3.向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关于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三、监督管理内容3.1 工程建设阶段铁路工程建设是影响后期运输安全和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
具体要求如下:1.建立工程建设全周期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对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等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2.强化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的监督管理;3.加强对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和质量控制,对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4.加强对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环保监督,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损害。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导言随着铁路建设的不断发展,铁路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也越来越重要。
为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需要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
本文将介绍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内容和方法等相关内容。
法律法规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比较多,其中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铁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法》这些法规对于铁路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监督管理机构为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需要设置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
在我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主要监督管理机构包括:•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总公司的各级分公司•铁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铁路工程施工监理部门•铁路安全监督部门这些机构共同负责铁路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并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监督管理内容和方法为了确保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必须对铁路建设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和管理。
具体的监督管理内容包括:•铁路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铁路建设工程的技术资料齐全、规范、合理、完整;•铁路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等相关记录和档案的编制、管理和存档;•铁路建设工程的监理、验收、安全等相关报告的编制、审批和发布。
监督管理方法主要包括:•日常监督:对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整改、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相关问题;•抽查检查:对铁路建设工程的施工、材料、设备等关键环节进行抽查检查,以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随机抽查:对铁路建设工程的监理、质量、安全等相关记录进行随机抽查,以检验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结论铁路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是铁路运输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是保障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24]292号)(word全)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方法(铁总建设[2024]29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铁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第三条建设单位应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签订合同并明确约定共同执行e公司相关规定及质量要求和质量责任;督促参建单位按国家、行业、息公司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工程质量职责,加强合同履行睹况检查,依据合同追究参建单位的质量违约责任。
第四条担当铁路建设任务曲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及总公司标准,依法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五条担当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接受国家、行业和总公司依法进行的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袭工验收各脐段工作应达到规定要求和涿度。
建设单位应重点抓好质量“红线”管理和工序转换质量限制,质量问题未完整完成,工序验收不合格,不得转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七条担当铁路建设的任何单位和各人不得降低工程建设标准,不得随意压缩工期,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其次章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第八条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建立以质量目标、责任、制度、方法和限制体系为主要内容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依据担当的建设任务建立各自的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应组织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总目标是: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和总公司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工程质量合格。
建设单位应依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总目标,结合项目工程特点,细化制定本项目的质量目标和创优规划,并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制定相应的质量目标和创优规划。
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
第三条 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及相关部门的标准、规程、规范,遵循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监督工作重点和年度监督检查总体计划,结合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总体监督检测计划。各监督站应于每年的1月底前将年度总体监督检测计划报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监督总站)核备。当举报投诉及事故调查需要用检测手段提供数据支持时,监督机构可专门安排和组织相关检测。
对检测量小、交通距离远、现场取样或检测难度大、样品运输费用高、有特殊技术要求等特殊情况的检测内容,可适当考虑设备、车辆调遣及样品运输等直接费用,经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解释。
附件1:
铁路工程质量监督合格检测机构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十二条 用于工程的建材、构件等产品检测,检测机构应对取样样品留存备样,备样保管要符合相关标准、制度规定。
第十三条 现场取样或检测时,要求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在施工现场对样品及检测情况进行书面签认;对于建材、构件等产品的检测,除以上单位签认外,要求生产厂家到施工现场对样品进行书面签认。
第十四条检测机构应按委托合同和检测方案开展监督检测工作。在现场检测完成后,应及时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检测结果和正式检测报告,并确保检测结果完整、真实和准确。
第十八条 从事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应满足《铁路工程质量监督合格检测机构条件》要求,填写《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2),连同相关资料于每年的1月15日前提交监督总站。
已在铁路工程质量监督合格检测机构名录内的检测机构,如继续从事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须于每年的1月15日前,将计量认证证书及资质证书原件提交监督总站或受监督总站委托的监督站核查。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模版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和安全的有效控制,促进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职责、程序和要求。
第三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全过程监督和综合管理相结合、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依法管理、科学决策、绩效导向。
第四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涉及的主体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
各相关主体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质量监督管理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组织编制工程质量管理方案,并按照有关程序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质量管理方案要求,组织、安排施工,并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第九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相关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验收制度,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质量验收报告。
第三章安全监督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并按照有关程序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地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控制。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失职的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 引言铁路建设工程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关系到人民生活和国家安全。
为了确保铁路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必须加强监督管理。
本文档旨在规定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监督责任,以确保铁路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 监督管理原则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全面性:对铁路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和节点进行全面监督,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全过程管理;•公正性:监督管理部门应保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法执控,防止腐败和不正当行为;•高效性:监督管理部门应以高效的工作方式处理铁路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信息化: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互通。
3. 监督管理内容3.1 工程前期准备在铁路建设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应进行以下监督管理措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环境评估和规划审批,确保工程建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规划方案进行审查,确保项目合理性和可行性;•对投资计划进行审核,确保投资合理、资金安全;•进行项目招标和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公正竞争和合同履行。
3.2 施工阶段在铁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应进行以下监督管理措施:•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核,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能力和经验;•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资质认证,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技能和知识;•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方案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和秩序;•对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监督验收,确保质量合格。
3.3 竣工验收阶段在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应进行以下监督管理措施:•对竣工文件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合格;•对工程安全进行评估,确保安全性达标;•对工程运营计划和设备维护计划进行审核,确保运营和维护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 监督责任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监督责任划分如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铁路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监督管理细则和技术标准;•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和评估;•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互通。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范文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促进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监管有力、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铁路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并执行质量安全控制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五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评估、统计等职责,推动工程质量安全不断提升。
第二章质量控制第六条铁路建设单位在建设前应制定详细的质量控制计划,并得到监理单位的审核和批准。
第七条铁路建设单位应确保施工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质量检测和验收措施,确保材料质量达到要求。
第八条铁路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建立并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及时纠正和处理发现的质量问题。
第九条铁路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施工质量问题的发生。
第十条铁路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施工技能和责任意识,确保施工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铁路建设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区域划定、作业安全措施、安全设备配备等,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控。
第十二条铁路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进行整改,杜绝事故发生的隐患点。
第十三条铁路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铁路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铁路建设单位应加强现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区域交通有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通过定期检查、抽查等方式,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质量安全。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铁路建设工程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然而,由于一些不负责任的开发商和施工单位的存在,铁路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因此,为了加强铁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提高工程保证水平,制定实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助于规范全国范围内的铁路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标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铁路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
其中,铁路工程是指按照铁路建设标准、规范、施工图纸、控制材料、人员和设备等要求,为统一国家铁路运输规划、工程布局和铁路建设计划而实施的新增、改扩建工程。
3.监督管理要求在铁路建设工程中的监督管理中,要求按照以下要求进行:3.1 设计阶段在铁路建设工程的设计阶段中,应对设计报告进行审查,并依据有关规划、标准、规范和技术参数要求,进行审查和评估。
对设计过程中的重要技术方案,应进行专业性审查,对有问题的地方,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2 施工阶段在铁路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中,应对施工程序、质量标准、安全措施和工程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对经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和监督。
同时,还应对施工单位的人员和设备进行监理和管理,确保施工单位按照标准施工。
3.3 竣工验收阶段在工程竣工验收期间,应对工程施工结果进行检查,确保竣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安全标准。
对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应进行随机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工程的验收和结算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监督管理机构本管理办法规定,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由全国铁路建设工程管理局实施,并设立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作为具体管理实施机构。
具体工作职能及责任限制可以针对具体情况进行设置。
5.监督管理措施在铁路建设工程的监管中,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行明确的监督管理措施。
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铁总质监【2017】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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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选定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注册资金和设备资产均不少于 500 万元人民币。检测用 房面积不少于 1200m2。检测人员总数不少于 30 人,其中高级工程 师不少于 5 人、工程师不少于 10 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为 高级工程师,且从事检测工作年限不少于 8 年。 3.通过计量认证,计量认证中有铁路行业参数和标准。 4.具有国家或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试验检测资质。 ⒌ 近三年有三个以上铁路大中型项目或同类工程项目的检 测业绩,无不良记录。 6. 除单独具备四电检测专项的检测机构外;检测能力必须 具备混凝土及原材料专项,同时至少具备 1 个其他专项。 7. 对于隶属于施工、监理及设计单位的检测机构,每个集 团公司、设计院、监理公司等只优选 1 家检测机构进入名录。 二、专项要求 检测机构可根据企业业务专长和具备资质情况,自行决定申 请以下至少两项(单独申请四电专项除外)监督检测资格:
第二十三条 从事铁路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名录内的检测机 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工程监督总站核实后,从名录中清除。
(一)超出资质范围开展检测工作的; (二)转包检测业务,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 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 (三)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 (四)被总公司监督机构年度评价为“差”的; (五)被铁路总公司通报处罚的; (六)不按规定内容和时限报送相关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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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高监督检测工作成效。 第十二条 监督检测发现的质量问题,总公司监督机构应向
建设单位发出监督通知书,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其中对于检测 不合格的材料,应注明不合格材料种类、规格、批次及不合格指 标;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实体工程,应注明存在问题的部位。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292号文)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292号)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第八条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建立以质量目标、责任、制度、方法和控制体系为主要内容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依据承担的建设任务建立各自的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应组织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总目标是: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和总公司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工程质量合格。
建设单位应根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总目标,结合项目工程特点,细化制定本项目的质量目标和创优规划,并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制定相应的质量目标和创优规划。
同时,建设单位应分年度制定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要点,将建设项目质量目标落实到年度建设管理工作中。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标准,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工程建设,对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负责。
并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按国家、行业、总公司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职责。
(一)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勘察设计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查批复意见进行勘察设计,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二)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的施工图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三)监理单位应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监理规范实施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四)第三方检测单位应按规定开展质量检测活动,对其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咨询单位应依据相关标准、规定,开展咨询工作,对咨询结果负责。
建设单位应根据总公司规定,设置工程质量管理部门,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将质量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
并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设置现场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技术和作业人员,将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管理岗位、作业单元和作业人员。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行业和总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项目实际,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开展技术标准宣贯培训,对作业标准提出统一要求。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292号文)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292号文)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XX]292号)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第八条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建立以质量目标、责任、制度、方法和控制体系为主要内容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依据承担的建设任务建立各自的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应组织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总目标是: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和总公司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工程质量合格。
建设单位应根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总目标,结合项目工程特点,细化制定本项目的质量目标和创优规划,并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制定相应的质量目标和创优规划。
同时,建设单位应分年度制定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要点,将建设项目质量目标落实到年度建设管理工作中。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标准,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工程建设,对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负责。
并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按国家、行业、总公司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职责。
(一)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勘察设计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查批复意见进行勘察设计,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二)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的施工图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三)监理单位应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监理规范实施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四)第三方检测单位应按规定开展质量检测活动,对其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咨询单位应依据相关标准、规定,开展咨询工作,对咨询结果负责。
建设单位应根据总公司规定,设置工程质量管理部门,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将质量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
并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设置现场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技术和作业人员,将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管理岗位、作业单元和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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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方针、目标 (3)一、质量方针 (3)二、质量目标 (3)三、总体质量要求 (4)第三章质量管理依据 (4)一、质量管理依据 (4)第四章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 (5)一、质量机构的设置 (5)二、质量管理体系 (5)三、工程质量责任 (6)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0)一、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0)二、内部质量体系审核(以下简称内审)制度 (12)三、架子队质量“三检”制度 (12)四、隐蔽工程检查 (12)五、竣工检查 (13)六、质量评定与报告 (13)七、验工签证制度 (13)第六章质量考评与奖罚 (14)一、质量考核评定 (14)二、质量奖惩 (14)三、过程控制的奖罚措施 (14)第七章外部劳务用工管理 (15)一、机构的设置 (15)二、管理体系 (15)第八章质量事故处理 (16)一、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16)二、质量事故处理 (17)第九章工程质量通报制度 (18)第十章附则 (18)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XX铁路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和明确本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行为和职责,努力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本办法。
一、正确处理质量与效益、进度的关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务院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有关政策、法规,凡从事本项目工程施工的一切活动和行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规范、监理程序和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组织实施。
二、建立第一管理者全面负责的质量保证体系,形成强有力的质量领导机构,实行质量管理责任制,认真划分各部门的质量职责,把质量控制目标分解到不同的施工层次中,充分发挥施工人员的积极性,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三、积极引进和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科学技术、管理方法,提高XX铁路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方针、目标一、质量方针1、严格质量标准,规范施工管理;2、借鉴先进经验,加强过程控制;3、硬化合同管理,建设一流工程。
二、质量目标1、工程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和铁道部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2、工程一次成优,确保部优,争创国优;3、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4、实现主体工程零缺陷,全面满足运营需要;5、杜绝工程质量隐患及重大质量事故。
三、总体质量要求1、各分项工程的实测项目要严格按规范标准控制、检查;隐蔽工程必须在自检合格后再请监理工程师签证,做到一次检查合格率100%。
2、各种施工、质量记录、试验检测资料和图表要填报及时、真实可靠、数据齐全;检测频率达到规范、标准的要求,内业资料完整齐全,能反映工程实际,具有质量监控过程的可追溯性。
3、外观质量要求:⑴桥隧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大面平整、光洁,颜色一致,尺寸准确,形体规则,线形流畅,棱角分明,隧道内无渗漏、无错台;⑵砌体和小型构件线条顺直、尺寸正确、观感良好;⑶桥面系(吊篮)坚实牢固、顺直美观;⑷路基断面符合设计要求,路肩、路拱线条顺直,边坡美观、平顺。
第三章质量管理依据一、质量管理依据1、国家和铁道部有关铁路工程建设质量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⑴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⑵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建[2005])⑶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铁建[2003]38号)⑷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铁建[2004]44号)⑸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2003]48号)2、铁道部新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验收标准等;3、经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等;4、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物资设备供应等单位依法签定的有关合同;5、德XX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的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第四章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项目工程建设实行全方位管理、质量责任制以及“企业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用户评价”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一、质量机构的设置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负责施工生产的副经理和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及架子队参加的质量管理和创优领导小组,对承包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办公室设在安质部;项目部设安全质量部,配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架子队配专职质量检查员;各级质量管理部门、质量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质量管理体系所覆盖的业务部门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二、质量管理体系1、项目部组织开展各种质量活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质量的落实,强化“三检”制度,做好常规质量检查,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并负责活动情况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组织技术测试人员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审核和评定,检查各架子队质量管理措施实施情况;定期分析管区内各工点存在质量薄弱点,有针对性地预防和改正;按规定上报优质样板工程等资料;及时按监理要求纠正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2、架子队组织施工人员积极参加各种质量活动;落实质量策划和保证措施,落实“三检”制度,备好各种资料,严格控制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货质量,及时按规定频率提请试验人员进行抽样检验,严格施工控制,坚持作业标准和工艺要求,认真实施质量通病及技术薄弱点的质量预防措施;积极参加“QC小组”活动;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主动与现场监理配合,处理好各种质量问题。
三、工程质量责任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实行逐级负责制。
贯彻落实设计文件、业主要求的各项质量目标,建立健全质量工作岗位责任制,对所有施工项目明确质量责任人,按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制落实到各个岗位职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1、项目经理质量职责⑴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贯彻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确定项目创优目标。
⑵组织经常性的质量检查,抓好典型。
严格执行质量奖惩规定,对质量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落实纠正措施。
⑶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保证质量管理资金的投入。
⑷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文明施工,推广应用“四新”科技成果和工法,组织进行工程质量评定。
⑸组织均衡生产,正确处理质量与工期、效益的关系,优先保证工程质量。
⑹认真落实《程序文件》的各项规定,保证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
2、总工程师质量职责总工程师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负具体组织和指导的责任。
⑴贯彻落实建筑行业的技术规范、规则、条例和设计文件、业主要求的各项质量目标及工程项目制定的重大技术措施。
⑵组织对重大工程的技术交底,主持编制大、难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策划和质量保证措施,负责“四新”科技成果的应用。
⑶提出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协助项目经理处理重大质量事故,组织拟定或审批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
⑷组织工程质量攻关,解决工程质量的技术问题。
⑸组织、参加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查和对重大工程的质量评定。
⑹落实《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中规定的职责,协助项目经理保持项目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3、负责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质量职责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负具体组织和指导的责任。
⑴贯彻落实建筑行业的技术规范、规则、条例和设计文件、业主要求的各项质量目标;⑵负责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的组织协调;⑶协调质量管理的资源配置;⑷负责组织质量检查、质量评比,审批质量通报;⑸对生产中影响质量体系的薄弱环节,及时督促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隐患;⑹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质量管理的奖励;组织对质量事故的分析,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对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4、架子队长工程施工的直接组织者,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⑴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第一”教育,组织群众性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和创优活动。
⑵组织领导职工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⑶按施工程序办事,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
⑷落实各种技术措施,监督检查工班、工序交接检查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工作。
⑸对职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质量低劣的行为负责,实行经济处罚。
⑹严格按《程序文件》办事,切实抓好关键、特殊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
5、项目部质量监察(检查)管理人员质量责任⑴贯彻落实设计文件、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和上级有关质量的指示精神。
⑵协助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定期检查项目质量计划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提出纠正措施。
⑶对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
⑷总结施工质量管理经验,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和总结,认真填写《单项工程质量责任卡》、收集、建立和归档质量责任档案。
⑸加强与当地质检部门、监理的联系,配合协调搞好对工程质量的监理检查。
⑹建立群众性的质量检查制度,积极参与和指导QC小组活动。
6、项目部部门质量职责⑴质量管理部门职责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监督检查技术准备、技术交底、设计文件审核、材料试验、施工操作。
②负责项目部质量管理情况,参与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工作。
③树立“质量兴业”的思想,开展全员质量宣传教育,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开展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④负责制定创优规划,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指导优质工程申报工作。
⑤负责组织质量检查评比、总结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调查处理质量事故,提出改进措施。
⑥对工程质量的奖罚提出具体意见。
⑦遇有违反施工程序和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施工,以及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影响质量的行为及时制止。
履行《程序文件》规定的职责。
⑵工程管理部门职责①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负责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质量要求的施工落实,执行业主和监理对工程质量的有关要求。
②负责与设计单位沟通、优化施工方案和工程变更设计工作。
③负责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④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目队测量仪器的定期维修保养工作。
⑤参与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
⑥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工作。
⑦参与质量教育和宣传工作。
⑶贯标部门职责①负责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②参与质量教育和宣传工作。
③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工作。
④参与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
⑷计划财务部门职责①计划部门在下达施工计划时要从均衡生产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施工进度与工程质量的关系。
②财务部门要确保质量管理的资金投入。
⑸环保拆迁部门职责①负责拆迁过程中地下管线的调查,并及时将调查结果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相关部门。
②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避免因污染事件影响工程质量。
⑹物资设备部门职责①负责对外购材料实施进货检验,确保进场材料的质量。
②负责对所采购的产品进行验收、送检、储存、搬运、标识、保管和保养工作。
③负责督促各架子队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影响工程质量。
④参与质量检查和质量教育工作。
⑤参与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工程质量检查有开工前、施工中定期质量检查、架子队“三检”和隐蔽工程、竣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