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政策变化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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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协议书

京都协议书

京都协议书引言京都协议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一个重要文件,于1997年12月11日在日本京都市正式通过。

这一协议书为解决全球变暖问题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了具体的国际义务和目标。

本文将介绍京都协议书的背景、目标以及各方的承诺和行动。

背景20世纪后期,全球变暖成为了全球关注的重点问题。

科学家们在频繁的研究中发现,人类活动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是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联合国于1992年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旨在鼓励各国采取行动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适应气候变化。

在公约生效后的几年中,各国进行了激烈的谈判和协商,以寻找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具体措施。

最终,在1997年的京都会议上,各方达成了一致,并通过了京都协议书。

目标与承诺目标京都协议书的主要目标是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将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到1990年水平以下的特定百分比。

承诺和行动京都协议书要求发达国家承诺在指定的时期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各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减排目标,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实现这些目标。

这些措施包括能源转型、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发展等。

此外,京都协议书还引入了灵活机制,包括排放权交易和清洁发展机制。

排放权交易允许发达国家之间进行温室气体排放配额的交易,以实现更高效的减排。

清洁发展机制鼓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以帮助后者实现减排目标。

成果和挑战成果京都协议书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秘书处的数据,截至2020年,参与京都协议的发达国家总体上实现了温室气体排放的减少。

此外,清洁发展机制也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资金。

挑战然而,京都协议书也面临着许多挑战。

首先,一些国家并未加入协议或未完全遵守承诺。

此外,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仍在不断增加,使气候变化的问题进一步恶化。

同时,协议中的灵活机制也存在一些运行上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后续行动为了进一步推动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各方在京都协议书基础上进行了多次谈判和协商。

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比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比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比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一、本文概述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日益严重,各国政府纷纷通过立法手段来应对这一全球性挑战。

本文旨在比较和分析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立法实践,探讨其对中国在气候变化立法方面的启示。

我们将首先概述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主要努力。

然后,我们将重点分析几个在气候变化立法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比较他们的立法策略、政策措施以及实施效果。

我们将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探讨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对中国的启示,以期为中国在气候变化立法方面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二、国际气候变化立法概述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重,各国纷纷制定和完善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

这些立法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低碳经济发展、适应气候变化以及保护生态环境。

国际气候变化立法主要包括国际气候协议、国际气候谈判、以及各国的国内气候立法。

在国际气候协议方面,最具代表性的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及其京都议定书。

UNFCCC于1992年通过,旨在稳定或减少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从而防止人类活动对气候系统的危险干扰。

京都议定书则于1997年通过,为发达国家设定了具体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还有《巴黎协定》等后续协议,提出了全球温升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的目标,并鼓励各国制定自主的减排目标。

在国际气候谈判方面,各国通过定期召开的气候变化大会来协商和制定气候政策。

这些谈判涉及减排目标、资金援助、技术转移等多个方面,旨在推动全球气候治理的进程。

然而,由于各国在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历史责任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在谈判中往往存在分歧和争议。

在各国国内气候立法方面,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气候变化法律法规。

例如,欧盟实施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对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也制定了较为严格的减排政策。

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印度等也在积极推进国内气候立法,以适应全球气候治理的需要。

国际气候谈判梳理

国际气候谈判梳理

国际气候谈判梳理气候变化是当今全球面临的最大的环境和社会问题之一。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世界各国共同参与了一系列的国际气候谈判。

下面将对国际气候谈判的历史和最新进展进行梳理:一、历史1. 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标志着全球国际气候谈判的开始。

这项公约被认为是全球范围内第一份关于气候变化的协议,旨在推进全球合作应对人为气候变化。

2. 京都议定书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在日本京都达成了《京都议定书》。

这是世界上第一个具有约束力的气候协议,规定工业化国家在的减排目标,其中包括1990年排放量的5%至10%的减排目标。

截至2021年,共有192个国家和欧盟签署了该议定书。

3. 巴黎协定201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在法国巴黎达成了《巴黎协定》。

该协定旨在控制全球气温上升在2°C以下,最多努力控制在1.5°C。

除了规定温度目标,该协定还呼吁全球国家各自制定具有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的减排目标。

截至2021年,共有189个国家和欧盟签署了该协定。

二、最新进展1.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是对世界各国达成气候协议的最高级别会议。

2019年,第25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西班牙马德里举行,但由于各国谈判代表之间的分歧,未能在会上取得重要进展。

2. 全球气候行动峰会全球气候行动峰会是为了响应巴黎协定和历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决议,落实应对全球变暖所需的具体行动而召开的国际会议。

2019年,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组织了一次全球气候行动峰会,各国在峰会期间提交了更具体的气候行动计划,但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仍存在许多争议。

2021年,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将在苏格兰格拉斯哥举行。

此次会议将着重讨论巴黎协定下的减排目标实现情况以及加强全球气候行动的措施。

预计此次会议将是关于气候变化最具有决定性的会议之一,会议结果将在未来数十年内影响全球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

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历程及主要经济体的态度与政策

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历程及主要经济体的态度与政策

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历程及主要经济体的态度与政策作者:董敏杰李钢来源:《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年第06期摘要为解决气候变化问题,联合国设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召开了十五次国际气候变化大会,取得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与“巴厘岛路线图”等重要成果,确定了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减少义务,为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确立了基本框架。

国际社会已准备就《京都议定书》以后的国际气候制度框架进行谈判,各国官方机构、学术机构与学者围绕减排义务的类型、区别对待与责任分担,提出了多种方案。

发达经济体是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主要承担者,同时也是全球气候合作的主要参与者。

美国的气候政策出现了重大转变,奥巴马总统将气候变化政策作为重点政策领域之一;欧盟与日本则一直积极推动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发展中经济体也积极参与国际气候合作,如印度已制订了《气候变化国家行动方案》。

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不需承担气体排放减少量化任务,但仍积极参与这一历史进程,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关键词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中图分类号X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04(2010)06-0013-09气候变化问题是当前备受关注的全球性问题之一。

国际气候制度框架以及其他国家的气候政策会对我国的发展战略产生影响,因此,对这一问题保持关注是必要的。

为解决气候变化问题,联合国成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召开了多次会议,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文件,为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确立了基本框架。

发达经济体是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主要承担者,同时也是全球气候合作的主要参与者,美国的气候政策在奥巴马当选总统之后出现了重大转变,欧盟与日本则一直积极推动全球温室气体减排。

发展中经济体,如印度等也积极参与国际气候合作。

中国尽管不承担气体排放减少量化任务,但仍积极参与这一历史进程,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1国际气候谈判历程1.1历史进程20世纪60、70年代,科学研究发现,人类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加剧了自然界中的“温室效应”。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气候谈判责任分配问题上尖锐对立。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气候谈判责任分配问题上尖锐对立。

3.从科学研究到政治谈判,气候变化已成为当代环境问题的一个焦点。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气候谈判责任分配问题上尖锐对立。

分析这种对立的原因。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责任分配问题上尖锐对立,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上:(1)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问题。

发达国家一味强调保护环境,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贫穷就是最大的环境问题。

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经过激烈的谈判斗争,发展中国家挫败了少数发达国家否定发展权的企图。

大会通过的《里约宣言》的“原则3”宣布,“为了公平地满足今世后代在发展与环境方面的需要,求取发展的权利必须实现”。

鲜明地提出发展权的概念,意义在于破除旧的国际经济秩序,承认发展中国家摆脱贫穷和发展经济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为新的建立在国家平等基础上的全球环境保护伙伴关系和国际经济秩序创造了条件。

(2)主权问题。

按国际法规定,各国有至高无上的权利按照自己的环境与发展政策开发自己的资源。

然而,不少发达国家以维护全球生态平衡之名,提出环保责任国际化的观点,认为全球都有权干预监督一国内部的环保行为,全球各国都有责任和权利去监督别国的资源利用。

这种论点被发展中国家看作是发达国家借环保问题来控制它们的自然资源,企图侵犯它们的主权。

另外,一些西方学者还歪曲事实地认为全球环境污染主要是由于发展中国家的错误的发展政策造成的,因此,对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应加以限制,即“主权限制”论。

发展中国家反对发达国家借环境问题干涉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主权、资源主权。

当然,发展中国家也认识到,在全球环境问题上,主权不是绝对的,而是权利与义务的结合。

比如气候,没有一个国家能要求主权。

又如海洋,没有一个国家主权能够统治全球性的海洋体系,这个海洋体系已成为人类惯用的“下水道”。

所以,由于全球性生态环境危机,国家的传统权利及权力在淡化,而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加强,影响在扩大,进而形成了“共同的星球意识”。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主权弱化的时代。

安倍经济学如何应对日本的气候变化

安倍经济学如何应对日本的气候变化

安倍经济学如何应对日本的气候变化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每个国家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责任。

日本,作为世界经济的重要参与者,也不例外。

安倍经济学,这一旨在重振日本经济的政策框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安倍经济学的核心策略主要包括大胆的货币政策、灵活的财政政策以及促进民间投资的增长战略。

然而,这些策略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和补充。

首先,从货币政策来看,日本央行长期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刺激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

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可以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产业和项目。

例如,通过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或定向的信贷支持,鼓励企业加大对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提升、绿色交通等领域的投资。

这不仅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还能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就业机会。

财政政策方面,日本政府可以增加在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支出。

比如,加大对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推广电动车辆和充电设施的普及,改善城市的交通拥堵和尾气排放问题。

同时,为了鼓励企业和家庭采取节能措施,可以提供补贴和税收优惠,推动能源消费结构的优化。

在促进民间投资的增长战略方面,政府应当积极营造有利于绿色投资的环境。

制定明确的绿色发展规划和政策框架,降低绿色项目的投资风险,提高投资者的信心。

此外,加强绿色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投入,培养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提高日本在全球绿色技术市场的竞争力。

然而,安倍经济学在应对气候变化时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限制。

一方面,日本的能源结构对化石燃料仍有较高的依赖。

虽然日本在核能领域曾经有一定的发展,但福岛核事故后,核能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这使得日本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面临更大的压力,需要更加依赖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和能源效率的提升。

另一方面,日本的产业结构中,一些传统的高耗能、高排放产业仍占有一定比重。

这些产业的转型升级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同时也可能面临就业和经济增长的短期压力。

在推动产业绿色转型的过程中,如何平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国际关系中的气候变化谈判与合作

国际关系中的气候变化谈判与合作

国际关系中的气候变化谈判与合作气候变化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挑战,需要各国之间的合作与谈判来解决。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国际社会已经多次尝试通过谈判达成协议来解决气候变化问题,但是直到今天,我们仍然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探讨气候变化谈判与合作在国际关系中的重要性,并讨论在气候变化谈判中所涉及的各方角色、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以及合作方式和发展趋势。

一、气候变化谈判的重要性气候变化谈判是解决这一全球性问题的重要手段,因为它需要各国之间的协调和合作。

随着气候变化的不断加剧,许多国家已经开始意识到这一问题对全球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影响,因此各国之间需要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以应对这一挑战。

通过谈判,各国可以就气候变化的挑战和解决方案达成共识,制定共同的行动计划,并确保这些行动得到有效执行。

二、气候变化谈判的各方角色在气候变化谈判中,各国的角色和作用不同。

首先,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距是谈判中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发达国家已经经历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因此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具有更多的经验和资源。

而发展中国家则面临着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问题,需要在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之间做出选择。

此外,各大国在国际政治舞台上的地位和影响力也是谈判中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三、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在气候变化谈判中,各国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首先,如何制定一个公平、合理的协议是最大的难题之一。

由于各国的发展水平、经济实力和环境状况存在差异,因此在制定协议时需要考虑各国的利益和关切。

其次,如何确保协议的有效执行也是一大挑战。

由于各国之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差异,在执行协议时可能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障碍。

此外,气候变化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也增加了谈判的难度。

气候变化是一个涉及多个领域的复杂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经济、环境、社会和政治等方面。

因此,在谈判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出全面、综合的解决方案。

四、合作方式和发展趋势为了应对气候变化这一全球性问题,各国需要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挑战。

气候谈判国际阵营变化的经济学分析

气候谈判国际阵营变化的经济学分析

非对称 竞争 。用经 济学 的 专业术 语来说 ,整个 世界
并不是 一个完 全或充 分竞 争 的 市场 , 由 于 自然 资 源
政治系统中各个 主体的相互
作 用 来分 析 环境 保 护 的进 程 、环境政 策的选择及环境 目标的实现 ,它有助于更好
题 的核 心 是 气 候 秩序 构建 问 题 ,直 接 关
世 界 是 “ 级 政 府 ” 缺 重新分配社会财富 。可见在气候变化 问 超
题 中 ,环 境 经 济 学 通 常 设 有 的严 格 的假
位 的 寡 头 垄 断 市 场

乎 各 国 在 气 候 秩 序 中 的权 力 与 义 务 关
国 ” “ 岛 屿 国 家 ” “ 贫 穷 国 家 ”等 。 从 长 期来 看 ,在 气 候 变 化 问 题上 ,各 国有 一 致 小 最 的 利 益 ,各 国 际 阵营 若 能 表 现 出 更 合 作 的 态 度一 一 发 达 国家 更 负 责 地转 变为 低 碳 生产 和
生 活模 式 ,更 慷 慨 和 带 有 诚 意 地 协助 发展 中 国 家减 排 ,发 展 中 国 家更 深 刻 地 认识 到碳 排 放 空 间 的 来之 不 易 和 低 碳 生 产 生 活 的 迫 切 性 ,实现 自觉 减 排 一一 就 能帮 助 遭 遇 “ 徒 困 囚
气 候 谈 判 国 际 阵营 变化 的 经 济学 分析
口 曾贤刚 关 乎 各 国 在 气 候 秩 序 中 的 权 力 与 义 务 关 系 ,涉 及 到 各 国 经 济 发 展 的 根 本
利 益 ,已经 成 为 国 际政 治 博 弈 的 新 舞 台 。 当 前 ,欧 盟 与 美 国 正 在 突 破 “ 同 但 有 区 别 共 的 责 任 ”原 则 ,争 夺 气 候 变 化 谈 判 中 的 领 导 权 ;发 展 中 国 家 阵 营 逐 步 分 化 为 “ 础 四 基

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历程及我国应对策略

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历程及我国应对策略

诺期问题作 出了明确安排 , 启动 了绿色气候基金 , 还决定设立
“ 加强行动德班平台特设工作组” ( 以下简称“ 德班平台” ) , 围绕 减缓 、 适应 、 资金 、 技术转让 、 能力建设等内容确定适用于所有 缔约方的强化行动安排 , 最迟于 2 0 1 5 年完成工作 , 自2 0 2 0 年 起生效实施 , 并讨论2 0 2 0 年前提高行动力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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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作为负责任的大 国向国际社会庄严承诺, 到2 0 2 0 年单位国 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 0 0 5 年下降4 0 %一 4 5 %。绿色低
文/ 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合作中心
气候变化影响涉及全球各个 国家。为积极应对气候变 化, 国际社会开展 了一系列谈判。我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 在 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中发挥着建 设f 生 作用, 同时在国内采 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行动。
气候变化措施 , 发达国家应率先减排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 金和技术, 发展中国家在得到资金 、 技术的前提下并在可持续 发展的框架下采取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
1 9 9 0 年1 2 月, 联合国成立政府间谈判委员会 , 就全球合 要 素 。 作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进行磋商 , 并于 1 9 9 2 年5 月达成《 联合
约方 , 中国于 1 9 9 2 年6 月签署该公约 。公约确立了“ 共同但 有区别的责任” 原则和公平原则, 要求所有国家都要采取应对
白1 9 9 5 年至2 0 1 3 年, 公约缔约方会议 ( 俗称“ 联合 国气
候大会 ” ) 共举行了1 9 次会议 , 先后制定了《 京都议定书》 、 《 巴 厘岛路线图》 等重要文件 , 通过 了德班平台、 多哈气候之门等
气候变化 : 科学事实与问题实质

日本的气候变化政策

日本的气候变化政策

日本的气候变化政策气候变化问题是21世纪人类共同面临的复杂挑战,国际社会围绕着制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机制进行着斡旋与博弈。

日本试图在具有技术和制度优势的环境能源领域发挥领导力,在国际上开展气候外交,积极参与并推动国际气候谈判与合作,在国内采取多项政策措施以实现温室气体的减排。

标签:日本;气候外交;京都议定书;减排当前,全球气候变暖危机日益加深,大国对环境气候领域事务主导权的争夺日益激烈,纷纷利用这个舞台展现其实力与影响力,一直被视为“低级政治”的环境问题在国际关系中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变得与“和平与安全”同等重要,上升为“高级政治”问题。

作为全球性议题,已经成为大国博弈的重要领域。

日本作为环保大国和最早推行环境外交的国家,出于经济和政治的战略考虑,積极参与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对日本而言意义重大。

一、日本参与国际气候变化合作的实践与进程20世纪下半叶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增长,全球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能源大量开发和使用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

国际社会开始认识到气候变化问题的严重性,各国要求对气候变化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政策的呼声日益高涨。

20世纪80年代日本提出“政治大国”的战略目标,试图在国际社会谋求与其经济地位相称的政治地位并发挥更大的影响力。

同时日本国内经过全国上下的努力,成功地解决国内环境问题后,也开始把关注的目光转向了外部的环境问题。

1984年日本政府倡议成立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

1989年日本主持在东京召开地球环境会议,并提出“地球环保技术开发计划”。

1989年,日本外务省发表的《外交蓝皮书》中,除重复过去日本的安全保障、为世界经济健康发展作出贡献和推进国际合作这三大课题外,还增加了“对环境等全球性问题的对策”这一新的课题,第一次将环境问题作为日本外交的课题之一对待,开始将其纳入到日本对外战略框架之内。

而国际气候谈判为日本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能力与影响力的绝好机会,日本开始积极地参与到国际环境事务中。

国际气候资金谈判的背景、进展和展望

国际气候资金谈判的背景、进展和展望

)元美亿十(金资候气)元美亿十(金资候封面故事但是总体来看,COP26关于气候资金的议题反映的仍是由发达国家主导的谈判话语体系。

在发展中国家对于气候变化资金需求规模不断扩大和更为急迫的背景下,大会的气候资金谈判却停留在2009年提出的1000亿美元资金,尽管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是需要优先解决的。

另外,会议虽然达成了建立一个帮助遭受灾难性气候事件打击国家的机制的协议,但并没有建立基金以补偿各国与气候相关的损失损害。

对此,发展中国家普遍表示了对于气候资金谈判结果的失望和不满。

三、COP27气候资金谈判展望埃及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以下简称“阿联酋”)将分别主办今年和明年的缔约方会议(COP27和COP28),北非与中东属于同一地理区域(Middle East and North Africa,MENA),面临的气候变化挑战也非常相似。

回顾49位非洲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COP26上所作的发言,气候融资、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以及主要排放国的减排是非洲大陆的核心关切,其他问题还包括损失损害,以及解决阻碍全面实施《巴黎协定》的瓶颈问题等。

据埃及总统阿卜杜勒·法塔赫·塞西称,埃及代表非洲主办COP27,将努力使会议成为“与各方协调的国际气候努力的一个根本性转折点,以造福非洲和整个世界”。

在过去的一年中,俄乌冲突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了全球能源危机、粮食危机和化肥危机。

非洲和中东地区是粮食危机的重灾区,而且非洲还受到能源危机和化肥危机的严重影响,短期内加剧了脆弱国家的贫困。

叠加上严重的气候危机,资金问题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可以预见,埃及和阿联酋将会利用自己发展中国家和东道国的特殊地位,努力推动气候资金谈判达成有效的协议,以造福非洲大陆、中东、南亚、中美洲、南美洲以及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等全球气候变化热点地区。

美国拜登政府任期内在气候变化政策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出台了《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案》和《通胀削减法案》。

气候谈判僵局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难点

气候谈判僵局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难点

气候谈判僵局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难点气候谈判僵局: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难点气候变化是全球面临的重大挑战,其对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已经变得愈发明显。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社会一直在进行气候谈判,旨在建立一个全球性的合作机制。

然而,这一过程并不顺利,存在着许多难点导致气候谈判陷入了僵局。

本文将探讨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难点,并分析可能的解决方案。

一、利益纷争与不平等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中最大的难点之一是来自各国之间的利益纷争和不平等问题。

不同国家的经济实力、发展水平以及对气候变化的责任都存在差异,导致各国在合作中对待和表达立场存在分歧。

发达国家通常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更多的减排责任,而发展中国家则认为发达国家应该为历史排放贡献负更多责任。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在国际合作中建立起更加公平和平衡的机制。

各国应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减排目标,并互相支持和合作以实现这些目标。

同时,国际社会应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资金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减排能力。

二、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另一个导致气候谈判僵局的难点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许多发展中国家认为,减排行动可能对其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为它们仍然处于发展初期,需要更多的能源和资源。

这就使得这些国家在气候谈判中对减排承诺持谨慎态度。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应当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

国际社会应鼓励和支持发展中国家通过绿色技术转型,推动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增长和减排双赢。

同时,发达国家可以提供技术、资金和经验分享等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这一转型。

三、执行监督与追责机制的不完善执行监督与追责机制的不完善也是导致气候谈判僵局的一个重要因素。

过去的气候谈判虽然达成了一些协议,但很多国家在履行减排承诺方面存在不充分的情况。

这使得各方对于合作的可行性和效果产生了怀疑,对于未来的合作缺乏充分的信心。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执行监督与追责机制。

各国应共同制定明确的减排目标和时间表,并进行定期的监测和评估。

双方在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看法和立场差别加剧了中日民族矛盾的紧张

双方在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看法和立场差别加剧了中日民族矛盾的紧张

双方在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看法和立场差别加剧了中日民族矛盾的紧张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日趋严重,各国政府纷纷采取行动应对。

中国和日本作为亚洲两个最大的经济体,在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两国在立场和看法上的巨大差异,这种紧张局势正在加剧中日民族矛盾。

首先,中国和日本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政策有很大的不同。

中国一直承认自己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强调工业发展和经济增长,尽管在近年来大力推进可持续发展的政策。

因此,中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提出的目标相对较低。

相反,日本作为发达国家,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

但是,在京都议定书期间,日本却不愿意承担更多的减排目标,对气候谈判形成了阻碍。

其次,中国和日本在环境保护方面也有很大的差距。

在过去几十年里,中国追求发展导致环境被严重污染。

与此相反,日本在保护环境方面一直是一个积极的国家。

日本政府制定了许多有力的环保政策,例如植树造林、废物分类、提高能源效率等。

然而,日本近年来对于气候变化问题的应对也面临了挑战。

政府支持日本原子能事业,但在福岛核事故后,核能事业受到了严重挑战。

最后,环保意识和行动在中国和日本社会中也表现出巨大的不同。

日本有着悠久的环保习惯和文化,人们重视环保,鼓励垃圾分类回收,出行时选择公共交通工具而不是私人车辆。

中国近年来也在逐渐醒悟并加强居民环保意识,但环保行动在中日之间的差距仍然很大。

例如,中国大气污染问题十分严重,人们普遍认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但改善行动还是不够积极。

相比之下,日本人民在建设环保家园方面已经得到了实质性的进展。

综上所述,虽然中国和日本都承认气候变化和环保问题的严重性,但在对待这些问题时的立场和看法却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似乎正在加剧中日民族矛盾。

即便如此,作为友邦,增进中日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环保问题,是两国共同的历史责任。

气候变化下的国际合作与谈判

气候变化下的国际合作与谈判

气候变化下的国际合作与谈判在全球变暖的背景下,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重要议题。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各国必须共同合作,并通过国际谈判达成协议。

本文将探讨气候变化下的国际合作与谈判,重点分析全球合作的必要性以及多边谈判的挑战和成果。

一、全球合作的必要性1. 全球性问题:气候变化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不仅仅影响到单个国家或地区,而是对整个地球产生深远影响。

因此,各国需要共同努力来制定措施和解决方案。

2. 共同责任:气候变化是由全球过度排放温室气体所导致的,各国都承担着责任。

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单独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需要共同合作来减缓和适应变化。

3. 资源共享:气候变化需要大量的资源投入,如清洁能源的发展、环境保护等。

各国需要共享资源和经验,共同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措施,以应对气候变化。

二、多边谈判的挑战1. 利益分歧:由于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资源分配差异等原因,各国在气候变化议题上存在着利益分歧。

一些发达国家可能需付出更多的减排成本,而发展中国家可能担心减排措施给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

2. 技术和资金支持: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面临着技术和资金的不足,需要得到发达国家的支持和帮助。

然而,如何确保技术和资金支持的落实以及针对不同国家的公平性仍然是谈判的难点。

3. 可行性和执行力:制定合理的减排目标和措施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如何确保各国执行并履行承诺。

国际谈判需要考虑到目标的可行性和各国执行力的保证。

三、多边谈判的成果1.《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该公约将国际合作与谈判的基础框架奠定下来,并设立了全球减排目标。

各方通过框架公约共同承认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并作出努力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2.巴黎协定:巴黎协定是气候变化领域的里程碑,旨在逐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该协定要求各国制定自愿的国家贡献,并设立资金援助机制,以支持发展中国家的适应和减缓措施。

3.国际合作加强:多边谈判和协议的成果促使各国加强合作。

全球气候变化背后的政策与国际合作

全球气候变化背后的政策与国际合作

全球气候变化背后的政策与国际合作全球气候变化是当今世界面临的一大挑战,其影响不仅限于自然环境,还波及到社会经济各个领域。

为了应对这一全球性的问题,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措施,制定政策,并加强国际合作,以期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

一、政策层面的应对1. 减排政策:各国政府相继出台减排政策,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

这些政策包括限制工业排放、鼓励清洁能源发展、加强能源效率管理等。

例如,中国确定了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的时间表,以实现碳中和目标。

2. 能源转型政策:为了减少对传统化石燃料的依赖,各国纷纷推动能源转型,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利用。

政府在这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鼓励投资、提供补贴和优惠政策等手段,推动清洁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

3. 森林保护政策:森林作为重要的碳汇,对于吸收二氧化碳起着重要作用。

各国政府加强森林保护,禁止滥伐和毁林行为,并积极推动森林恢复和植树造林工作,以增加森林面积和碳汇的容量。

二、国际合作的重要性1. 共同责任:气候变化是全球性的问题,各国都面临着相似的挑战。

只有通过国际合作,才能实现真正的全球合力应对气候变化。

各国应共同承担减排责任,实施减排目标,并分享减排经验和技术。

2. 资金支持:发达国家应该履行其特殊责任,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其应对气候变化。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发展清洁能源、改善能源效率、适应气候变化等方面。

3. 技术转让:国际合作还应包括技术转让,特别是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清洁技术和管理经验。

这样可以帮助发展中国家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并推动其可持续发展。

4. 对话和协商:国际合作需要通过对话和协商来实现。

各国政府应积极参与国际气候谈判,并制定共同的行动计划,加强合作,制定具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

三、加强全球气候治理体系1. 《巴黎协定》:《巴黎协定》是当前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里程碑。

各国政府应加强对该协定的落实,制定具体措施和行动计划,以实现协定规定的目标。

国际关系中的气候变化谈判策略

国际关系中的气候变化谈判策略

国际关系中的气候变化谈判策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日益严重,国际关系中的气候变化谈判变得越来越重要。

气候变化谈判不仅涉及到各国之间的政治和经济利益,还涉及到人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因此,制定合理的谈判策略对于各国在气候变化谈判中取得成功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国际关系中的气候变化谈判策略。

一、了解对手在气候变化谈判中,了解对手是至关重要的。

这包括了解对手的立场、利益、目标和优先事项。

通过收集和分析这些信息,可以更好地理解对手的意图和行为,从而制定相应的策略。

此外,了解对手还可以帮助各国在谈判中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因情绪激动而做出冲动的决策。

二、建立联盟在气候变化谈判中,建立强大的联盟是至关重要的。

通过与其他国家建立合作关系,可以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并争取更大的影响力。

建立联盟的关键是要找到共同的利益和目标,并建立互信和合作关系。

此外,各国还应该寻求与其他国家在技术、资金和人力等方面的合作,以共同应对气候变化。

三、寻求共识气候变化谈判通常涉及到众多国家和利益相关者,因此寻求共识是至关重要的。

在谈判中,各国应该寻求妥协和合作,以达成一项各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这需要各国展示灵活性和妥协意愿,并寻求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

此外,各国还应该寻求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合作,以共同推动气候变化谈判的进展。

四、关注利益在气候变化谈判中,各国关注的利益点不同。

因此,各国应该关注自己的核心利益,并寻求与其他国家达成共识。

这需要各国在谈判中保持灵活性和妥协意愿,并寻求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

此外,各国还应该关注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如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可持续发展等,以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

五、制定灵活的谈判策略在气候变化谈判中,灵活的谈判策略是至关重要的。

这需要各国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利益需求调整自己的立场和策略。

灵活的谈判策略应该包括制定多个备选方案和策略,以便应对不同的情势和挑战。

此外,各国还应该避免过于激进或保守的立场,以免失去其他国家的信任和支持。

国际商务谈判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分析

国际商务谈判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分析

240非常多的情况下,交易活动能否成功还取决于双方的商务谈判能否顺利进行。

所以,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国际商务谈判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通过良好的国际商务谈判,能够解决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当事人的利益冲突,让商务活动得以顺利展开。

一、国际商务谈判中存在的问题(一)语言和非语言交流方式上的差异在商务谈判过程中,参与谈判的双方需要通过语言交流来表达自己在谈判过程中想办法、维护双方的利益并达成共赢的目标。

但由于每个国家或地区的群众,因为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如文化背景、地理环境、自然气候、政治制度等,致使在交流的过程中往往会采用不同的表达或是思维方式,这会让交流的过程阻碍重重。

例如,德国代表在与其他国家进行国际谈判时,德国人与人沟通较为直接,目标清晰,因此在言语表达上,开门见山、逻辑准确,但是,德国代表与中国代表进行国际谈判时,其对中国人的印象往往表达过于含蓄,同时,目的袒露得不够直接,需要通过猜测的方式来了解中国人在谈判过程中言语表达背后的相关含义。

与我国相邻的日本国家,与其他国家进行商务谈判时,在言语表达上可能比中国更婉转。

所以,面对一些表现较为直接的德国、美国工作人员时,谈判的困难程度会更大,但如果是中国与日本进行商务谈判时,这种语言沟通上的障碍就会少很多。

(二)文化传统和社会习惯方面的冲突国际商务谈判与普通的商务谈判相比,持续的时间往往更长,谈判的次数也更多,所以,整个过程可能会涉及各种不同的社交活动。

而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人,很可能会在文化传统与社会习惯上有着天差地别的差异,这会给商务谈判过程增加困难。

对商务谈判以外的一些其他社交活动开展来说,同样会带来许多阻碍。

例如,阿拉伯国家的穆斯林社区在非正式的社交活动过程中,会用咖啡来对客人表达友好,但是如果客人拒绝喝咖啡或是选择喝其他饮料,这对于对方来说,是一种非常不礼貌的行为,甚至可能会让主人觉得自己受到轻视。

而且,产生这种误会,还可能会让接下来的沟通与交流面临较大的阻碍与误解,甚至可能会导致商务谈判无法继续进行。

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中的国际合作与博弈

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中的国际合作与博弈

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中的国际合作与博弈在全球范围内,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气候变化对全球环境、经济和社会造成了深远影响,因此,各国之间的合作和博弈在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中显得尤为重要。

国际合作的意义气候变化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任何一个国家的行动都会对全球产生影响。

因此,国际合作成为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关键。

通过国际合作,各国可以共同制定减排目标,分享技术和经验,推动全球气候行动的进程。

另一方面,气候变化也呈现出一种跨国性的挑战,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单独解决气候变化问题。

国际合作可以促进技术的共享和创新,为各国提供更多的减排选择,提升整体的应对能力。

国际合作的挑战虽然国际合作对于解决气候变化问题至关重要,但在现实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各国之间存在着不平等的发展状况,一些发达国家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责任和义务更大,而一些发展中国家则希望能够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

这种利益分歧会影响到国际气候谈判的进程。

其次,国际合作还受到国际政治关系的影响。

各国在气候谈判中的立场往往受到国内政治、经济和地缘政治的影响。

一些国家可能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采取保守态度,导致国际合作的困难。

国际博弈的现实除了国际合作,气候变化谈判中还存在着国际博弈的现实。

一些国家可能会利用气候变化议题来达成自身的政治目的,通过博弈来获取更多的利益。

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各国会争取自己的利益,提出不同的主张和要求。

另外,国际博弈还体现在气候资金的募集和分配上。

发达国家承诺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但具体的资金来源、分配标准等问题仍存在争议,这也成为国际气候谈判中的博弈点。

结语在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中,国际合作和博弈并存。

国际合作是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关键,但同时也需要面对各种挑战和博弈。

各国应该共同努力,加强对话与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实现气候行动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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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政策变化及其原因宫笠俐内容提要:迄今为止,国际气候谈判已历经三个发展阶段。

日本在该谈判过程中经历了政策的转变,对《京都议定书》也经过一个从犹豫、观望到最终批准的过程。

本文考察和分析了日本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政策变化的具体过程及其原因。

关键词:日本 国际气候谈判 《京都议定书》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国际社会开始认识到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要性,各国要求对气候变化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政策的呼声日益高涨。

1990年,联合国决定发起《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谈判,与此同时成立政府间谈判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Negotiation Committee),国际气候谈判正式拉开序幕。

气候谈判问题不仅仅涉及到一个国家的环境,同时对各国的经济、政治等多方面影响深远,因此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国际气候谈判是继WTO谈判之后又一项重要的国际谈判,大致分三个阶段进行:国际气候谈判开始阶段,《京都议定书》谈判和批准阶段,后京都谈判阶段。

由于国情和立场不同, 各国在谈判过程中的态度和政策各不相同。

日本是世界上最早推行环境外交的国家,对国际环境事务向来十分热衷。

日本参与了国际气候谈判并在谈判过程中经历了自身政策的转变:由最初对国际气候谈判持抵触态度到后来的积极参与,并试图主导国际环境事务;对《京都议定书》的态度由最初试图和美国一起拒绝批准,而转向批准议定书并劝说美国一同批准。

一、日本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政策1、国际气候谈判启动阶段。

1989年11月,国际大气污染和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在荷兰诺德韦克举行。

大会通过了《关于防止大气污染与气候变化的诺德韦克宣言》,并提出人类正面临人为所致的全球气候变化的威胁,决定召开世界环境问题会议,讨论制定防止全球气候变暖公约的问题。

此前,尽管有诸多宣言、公报或其他文件也多次提及气候变化问题,但这些文件在启动气候变化公约谈判上的作用远不及《诺德韦克宣言》。

1在诺德韦克会议上,来自包括荷兰和瑞典等欧洲国家建议应该制定二氧化碳排放的具体标准。

而美国和日本则对此持反对态度。

日本反对的理由是:虽然日本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位居世界前列,但其人均排放量比大多数工业国家都要低。

如果国际气候谈判过程中制定相同的排放标准,这将会使日本陷入十分不利的地位。

因此日本政府在这一时期追随美国反对制定具体的排放标准。

2诺德韦克会议后,日本民众关注气候变化的意识增强。

日本政府反对制定具体排放标准的消息传到国内后,遭到了国内民众的强烈批评。

3日本政府不得不考虑到民众的意见,一方面意识到全球变暖的严峻性,另一方面又担心国内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将会使减排目标变得十分困难。

作为折衷的方案,日本政府于1990年10月通过了《防止全球变暖行动计划》(Action Plan to Arrest Global Warming)。

该行动计划的目标为到2000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维持在1990年的水平,如果届时技术得到改进,排放总量也将维持在1990年的水平。

4 1991年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谈判开始,并于1992年获得通过。

公约的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并要求所有缔约方依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编制并提供温室气体的国家排放清单;合作执行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对策;促进信息交流和公众教育。

51992年6月,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期间,155个国家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公约要求附件一所列发达国家缔约方率先采取减排行动,到20世纪末将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量率先恢复到1990 年的水平。

1994年3月2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效。

这一时期,日本开始积极参与到全球环境事务中。

在气候公约谈判期间,欧洲国家建议到2000年温室气体的排放量维持在1990年的水平,美国则主张应签署一个议定书来具体规定各国排放削减量的义务。

夹在欧美之间的日本在考虑到美国的主张后,提出了“保证和评估(Pledge and Review)体系”:即每个国家自我设定减排目标,完成目标的程度留待日后进行评估。

这个提议由于没有得到美国和欧洲国家的支持而流产。

62、围绕《京都议定书》的谈判和批准阶段。

1995年3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一次缔约方大会(COP1) 在柏林召开。

在这次会议上,160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柏林公约》。

公约提出要减少排放能造成温室效应的气体,但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数字和期限。

与会各方同意在1997年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签署一个具有法律性质的议定书。

围绕《议定书》的谈判开始启动。

在COP1上,当时的日本环境厅长官宫下创平(Sohei Miyashita)表达了日本希望主办第三次或以后的COP会议的意愿。

日本认为若成为COP主办国就意味着日本在国际气候问题上处于领导地位。

7另一方面,作为东道国就需要承担东道国应尽的责任,因此,日本需要提出一个自己的减排目标议案,但国内各部门对此意见不一。

外务省希望日本借此机会能够成功地举办一次国际会议,成功就意味着《议定书》必须顺利达成,否则就是日本环境外交的重大挫折。

达成《议定书》的最大阻碍因素来自美国,因为在缔约方第二次会议上,美国反对具体规定减排标准。

在欧盟确立15%减排量的压力下,外务省认为提出5%的减排量是必要的,甚至争取达到6.5%。

通产省在日本国内负责能源提供和工业政策的制定,考虑到日本比其他工业国家人均排放量要低,通产省认为稳定排放量是日本所能做到的最大限度。

而环境厅(现在的环境省)从确立具体的减排标准以避免气候变化带来的恶劣影响角度出发,认为如果采取得当的措施,可以提出6% -8%的减排目标。

日本政府最终设定5%的减排底线。

8COP3于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举行。

在京都会议上,日本比较担心与会各方尤其是美欧之间分歧巨大,难以完成达成议定书的任务,因此主动发挥协调者作用,并做出相应的妥协。

日本最初设定的减排底线是5%,但在欧美等谈判方接受更高减排目标的情况下,日本自认为作为东道国,难以拒绝6%的要求。

9COP3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即通常所指的《京都议定书》。

议定书规定:工业化国家在2008-2012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减排8%,美国减排7%,日本减排6%,同时通过了在发达国家间进行排放贸易的决定。

《京都议定书》需要有199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55%的至少55个国家批准后,才有国际法效力。

《京都议定书》是针对发达国家规定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文件,由于议定书是以日本的地名命名的,一旦议定书生效,国际社会将会记住日本在环保领域所做出的突出贡献。

相反,议定书的流产将意味着COP3的失败以及日本环境外交的重大挫折。

10因此,日本对议定书的生效问题相当重视。

2001年布什政府以“议定书”没有为发展中国家规定义务、美国履行温室气体减排义务成本太高不符合美国的利益为由,拒绝签署“议定书”。

美国的退出对议定书的生效无疑是重大的打击,继美国宣布退出“议定书”后,同为“伞型集团”成员的澳大利亚也追随美国,宣布退出“议定书”。

此时日本国内也发生了是否跟随美国退出《议定书》的争论:一方意见认为日本政策应该与美国保持一致,只有美国签署了,日本才能签署议定书;另一方则认为日本应该显示出在全球环境事务中领导者的姿态,它必须在全球环境问题上树立一个好榜样。

面对日本的犹豫,欧盟做出了一些让步,日本先前提出的森林可吸收一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提议被一定程度上接受。

在考虑到欧盟的让步后,日本同意批准《议定书》并进而试图说服美国批准。

11日本首相森喜朗曾致信美国总统布什,对布什放弃“议定书”的决定产生的重大影响表示严重关切,并敦促其改变决定,希望美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上能签署该协议。

日本三党执政联盟还向华盛顿送去联合声明,努力劝服布什政府批准《京都议定书》。

日本环境厅长官还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挪威的环境部长召开电话会议,一致敦促美国重新考虑其放弃议定书的决定。

12虽然美国、澳大利亚等国拒绝批准,但在欧盟的努力下,日本、俄罗斯等国家同意批准议定书,从而使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55%的国家达到55个,2005年2月,《京都议定书》生效。

3、后京都谈判阶段。

《京都议定书》生效后,后京都谈判艰难上路。

各国对关于后京都问题的讨论如火如荼。

2005年12月,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的公约第十一次缔约方会议暨议定书第一次缔约方会议通过决定,采用“双轨制”正式启动后京都谈判:一是在《京都议定书》下成立特设工作组,谈判发达国家第二承诺期的减排义务;二是为了使美国、澳大利亚等非议定书缔约方能够参与谈判,决定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基础上就促进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合作行动,启动为期两年的对话。

目前,后京都谈判比较艰难,困难重重。

由于日本政府和民间一直对《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日本温室气体减排目标颇有微词,因此日本希望在 “后京都”谈判中争取主导权,以减轻日本减排温室气体的压力。

日本认为议定书以1990年作为减排基准年对日本十分不利。

这是因为西欧国家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才开始引进节能措施,因此1990年后的减排效果十分明显;俄罗斯和东欧各国1990年之后经济一度下滑,温室气体排放量自然显著下降;而日本相对较早地采取了节能措施,到1990年时温室气体排放量已经降到相对较低的水平。

因此日本希望在讨论后京都时期的国际协议中占据主导以获取利益最大化。

13二、日本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政策变化原因日本对国际气候谈判给予了很大关注,并做出了相应的努力。

在谈判过程中其政策发生了一些变化:从谈判初期追随美国反对制定具体的排放标准,到议定书谈判时期为达成议定书而作美欧利益的调解者,放弃追随美国转而批准议定书,到后京都时代从本国利益出发试图主导国际气候谈判。

其政策发生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国际政治目标的影响。

战后初期,日本外交基本上追随美国,没有形成独立并自主的外交路线。

到70年代的大平内阁时期,日本的外交才开始显现出某种程度的主动倾向,把综合安全保障作为日本对外政策的支柱提出来。

然而,综合安全保障政策仅作为日本对外政策的原则,并未具体化为行动。

战后随着日本经济的实力的增长,日本又提出以经济为中心的对外政策,但日本不甘心做“经济大国-政治小国”式的跛足国家,1983年,中曾根内阁公开提出要做“政治大国”的目标。

以后历届政府虽在提法上略有不同,但在实现政治大国目标方面却是完全一致的。

而成为政治大国就必须具备一定的参与国际事务的能力和实际影响力。

国际气候谈判恰好为日本提供了一个展示其参与国际事务能力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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