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云南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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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云南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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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国IV、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 本)建设单位: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评价单位: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七月国IV、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目录1建设项目概况 (1)2工程分析及主要环境影响 (5)3评价区环境现状 (8)4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9)5公众参与调查结果 (10)6评价结论 (11)1建设项目概况1.1评价任务由来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核心企业发起的,由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贵金属研究所、云南红塔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小龙潭矿务局、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1460万元,经营范围为贵金属催化剂及其中间产品、工业废气净化器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机动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及净化器的生产、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IV、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高路669 号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条年产250万升全自动催化剂涂层涂覆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同时对现有100万升生产线进行升级优化。

通过本次建设,全厂催化剂产能达到400万升/年。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高技备案 [2011]0002号核发了投资项目备案证。

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取得了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据此,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5月委托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 产业政策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第第9号令,2011年3月27日),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九款“有色金属”第5项“交通运输、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之建设内容(稀土及贵金属催化剂材料),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禄丰天宝磷化工万饲料磷酸氢钙一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禄丰天宝磷化工万饲料磷酸氢钙一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环评报告

禄丰天宝磷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饲料磷酸盐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目录前言 (1)1 总则 (3)1.1验收监测依据 (3)1.2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3)2 建设项目概况 (7)2.1项目基本概况 (7)2.2项目建设内容 (7)2.2.1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现状 (7)2.3项目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 (10)2.4环保投资 (11)2.5总平面布置 (11)2.6公用工程 (12)2.7年生产时数和定员 (13)2.8工程变更情况 (13)2.9环境保护目标变更情况 (15)3 项目工程分析 (18)3.1主要原辅料用量及成分 (18)3.2生产工艺 (18)3.3原环评营运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 (21)4 环境影响评价对策措施、批复要求及执行情况 (25)4.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5)4.2环境影响评价的对策措施 (29)4.3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 (31)5 验收监测 (34)I磷酸生产技术优化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昆环监20150150号5.1监测分析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34)5.2监测期间工况 (36)5.3监测内容及结果 (37)5.4清洁生产 (54)6 环境管理检查 (58)6.1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58)6.2环保治理设施落实情况 (59)6.3环评污染物控制及对策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65)6.4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调查 (66)7 公众意见调查 (67)7.1调查方法 (67)7.2调查范围及内容 (68)7.3调查结果统计分析 (69)7.4公众调查综合意见 (72)8 验收监测结论与建议 (73)8.1废水 (73)8.2废气 (73)8.3噪声 (76)8.4磷石膏浸出毒性鉴别 (76)8.5生活废水 (76)8.6环境质量现状 (76)8.7排放总量 (76)8.8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77)8.9公众参与 (77)8.10总结论 (77)II禄丰天宝磷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饲料磷酸盐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附图:附图1 项目交通地理位置图;附图2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 保护目标示意图;附图4 磷酸生产工艺流程图;附图5 磷酸氢钙生产工艺;附图6、全厂水平衡图。

环境保护部关于云南省澜沧江功果桥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环境保护部关于云南省澜沧江功果桥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环境保护部关于云南省澜沧江功果桥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7.09•【文号】环验[2015]181号•【施行日期】2015.07.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关于云南省澜沧江功果桥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5]181号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云南省澜沧江功果桥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华能澜股环〔2015〕10号)及附送的《云南省澜沧江功果桥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

我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5年6月2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工程位于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境内,是澜沧江中下游河段梯级开发的第一级电站,上距在建苗尾水电站45公里,下距已建小湾水电站170公里,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枢纽建筑物由拦河坝、河床溢流表孔和底孔、电站进水口及右岸地下厂房组成。

水库正常蓄水位1307米,正常蓄水位库容3.16亿立方米,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装机容量900兆瓦(4×225兆瓦),多年平均发电量40.41亿千瓦时。

工程总投资约74.0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3696.9万元。

2008年11月,我部批复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2008〕443号),工程于2007年10月开工建设,2011年8月下闸蓄水, 2011年11月经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同意首台机组投入试运行(云环函〔2011〕348号),2012年6月4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在旧州业主营地内建设了鱼类增殖放流站,2013年至2014年,共计增殖放流光唇裂腹鱼、后背鲈鲤共计4万尾。

2010年至2015年5月,开展了9次鱼类网捕过坝工作,共捕捞过坝约49300尾。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3.12.31•【字号】云环发[2013]151号•【施行日期】2014.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云环发〔2013〕151号)各州(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简政放权,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部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的调整,我厅制定了《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3年本)》,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0年本)》(云环发〔2010〕155号)同时废止。

请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严格遵照执行,未经批准,不得再擅自下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

附件: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3年本)云南省环境保护厅2013年12月31日附件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3年本)一、省级环境保护部门(一)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及冶炼,电石,铁合金,焦炭,垃圾焚烧及发电,制浆,水电,风电,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和综合利用等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2.涉及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的建设项目;进入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或者州(市)级、县(市、区)级自然保护区内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涉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建设项目;3.国家和省级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4.国家和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备案的总投资1.5亿元以上的工业类和总投资2.5亿元以上的非工业类且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5.销售、使用Ⅰ、Ⅱ、Ⅲ类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Ⅰ、Ⅱ类射线装置,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核技术利用项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及野外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项目,环境保护部审批权限以外的开发利用伴生放射性矿产项目;6.不跨境、不跨省(市、区)的500千伏交流输变电设施及线路项目(在原有变电站内扩建主变项目除外);7.除总功率在200千瓦以上电视发射、1000千瓦以上广播台(站)外的广播电视发射台(站),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一址多台、多址发射系统的无线通讯项目;8.跨州(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在滇外埠环评机构名单的通告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在滇外埠环评机构名单的通告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在滇外埠环评机构名单的
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3.08.07
•【字号】云环发[2013]95号
•【施行日期】2013.08.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在滇外埠环评机构名单的通告
(云环发〔2013〕95号)
为加强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管理,促进环境影响评价队伍的健康发展,我省对外埠环评机构实行开放式、备案制和考核制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环发〔2008〕69号)、《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云环发〔2012〕166号)等相关规定,我厅对申请在我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省外环评机构进行了材料审查及公示,同意92家外埠环评机构在我省备案,现将名单及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原经我厅备案的前五批112家外埠环评机构没有提交补充材料的,我厅未纳入本备案名单中,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不得再在我省开展环评业务,本通告下发前已签订合同的,于2013年8月30日前将项目名单及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报我厅审核备案。

附件:经云南省环保厅备案的外省环评机构清单(2013年8月)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8月7日
附件。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年屠宰肉鸡400万羽、3000吨肉鸡分割及深加工项目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年屠宰肉鸡400万羽、3000吨肉鸡分割及深加工项目环评报告

前言1.1 项目由来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对畜牧业高度重视,出台了《关于把畜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以草食畜为主的商业型、外向型、常绿草地畜牧业,突出四个重点,实施八大工程,落实十大政策措施”的发展思路。

玉溪市委、市政府也十分重视畜牧业生产发展,把畜牧业作为农民增收致富的一大产业来抓,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畜牧业产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优良品种开发,带动扶持畜牧业发展,把畜牧业建成富民强市的支柱产业”。

此外畜牧业是易门县农村的基础产业之一,广大农村具有较好的从事养殖的传统和基础,绝大部分农民把养鸡作为增加收入的主要渠道,全县生鸡存栏年均在150万羽以上。

云南易门昊天食品于2014年入驻易门县工业园区曾所片区,同时委托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年屠宰肉鸡1020万羽、3000吨肉鸡分割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6月23日易门县环保局对其进行了批复(易环审[2014]37号)(详见附件7),厂区占地面积6666.66m2(10亩),建筑物占地面积2720.20m2,总建筑面积共3275.93m2,绿化面积1045.33m2。

项目于2014年底建设完成,项目的实施,可直接带动扶持生鸡养殖户2000户,间接带动玉溪市八县一区50多个乡镇约2000户贫困农户。

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市场原因,项目仅建成了年屠宰肉鸡400万羽、3000吨肉鸡分割及深加工的生产线,现有职工仅为70人,与原环评不符。

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6]85号)的规定和要求:云南易门昊天食品《年屠宰肉鸡1020万羽、3000吨肉鸡分割及深加工项目》实际规模仅为年屠宰肉鸡400万羽、3000吨肉鸡分割及深加工,属于“批建不符”的项目,且建设规模发生了重大变动,在本次清理整顿范围内,应进行环境现状评估。

受云南易门昊天食品的委托,我单位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现状评估工作。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禄丰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环境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禄丰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环境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禄丰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云环函[2015]334号【发布部门】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5.10.08【实施日期】2015.10.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禄丰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云环函〔2015〕334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06〕109号)的有关规定,2014年6月27日,我厅会同你委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禄丰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改(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

《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审查小组的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

现将审查小组提出的审查意见(见附件)和修改后的《报告书》提交你委,作为规划审批的重要依据。

针对该区域存在的环境制约条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关于园区规划范围和产业布局禄丰工业园区包含金山片区、勤丰片区、土官片区、罗茨片区、一平浪片区和大庄片区六个片区,规划面积为103.74平方公里。

规划包含6个片区35个组团,工业布局较为分散,且过于依靠目前工业现状,整体规划零碎,部分组团产业同质,产业布局不尽合理,应认真梳理并进行相应调整。

金山片区邻近禄丰县城,北片区(棠海片区)与云南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大洼恐龙山片区相邻,片区应对金属冶炼加工组团、冶金建材加工组团进行调。

环境保护部关于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境保护部关于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境保护部关于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3.11•【文号】环审[2014]42号•【施行日期】2014.03.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4]42号)中国铝业公司:你公司《关于上报〈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中铝发字〔2013〕83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格咱乡。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工程、选矿工程、尾矿库和废石场,以及供电、供热、给排水等公用辅助工程。

采选规模为1250万吨/年,服务年限22年,年产铜精矿19.26万吨/年,钼精矿1125吨/年。

采用地下开采,选矿采用浮选工艺。

尾矿库位于选矿厂西南20公里处的玉朗佩沟,总库容2.52亿立方米,服务年限22年。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发展改革委出具了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水利部出具了《关于云南迪庆有色金属责任公司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保函〔2012〕247号)。

本工程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违法开工建设行为已得到查处。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因此,在落实我部批复要求下,原则同意你公司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做好建设期、生产期和闭矿后的生态保护工作。

建设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做好表土剥离后的收集和保护工作。

制定科学可行的植被恢复方案,施工结束后,人工恢复原来的植被或重新建立新的植物群落,废石场根据堆弃进度和时序进行复垦和植被恢复,减小对林地景观和草地景观的影响。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的通知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的通知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0.09.17•【字号】云环发[2010]155号•【施行日期】2010.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的通知(云环发〔2010〕155号)各州(市)环保局,各县(市、区)环保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保部令第5号)和《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规定》(云政发〔2010〕120号),我厅制定了《云南省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0年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未经批准,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再擅自下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

请各级环保部门、各有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0年本)二O一O年九月十七日附件:云南省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0年本)一、环境保护部审批权限以外的有色金属冶炼及矿山开发、钢铁加工、电石、铁合金、焦炭、垃圾焚烧及发电、制浆、水电等项目,以及有色金属选矿、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风电、光伏发电、其他生物质发电、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和综合利用等性质特殊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环保厅负责审批。

二、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审批权限以外的化工、造纸、电镀、印染、酿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农药、染料、碳素、石墨及石棉制品由州(市)环保局负责审批。

三、除本目录第一项外,其他由省、州(市)、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别对应由省、州(市)、县(市、区)环保厅(局)负责审批。

四、除本目录第一项外,其他由省、州(市)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核准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别对应由省、州(市)环保厅(局)负责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云南烟叶醇化仓储中心项目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云南烟叶醇化仓储中心项目环评报告

目录1前言 (1)2总则 (4)2.1编制依据 (4)2.2评价标准 (5)2.3环境保护目标 (8)3已批复环评项目概况 (10)3.1环评审批情况 (10)3.2项目概况 (10)3.3工艺流程 (12)3.4污染物产生及排放 (14)3.5原环评环保对策措施 (15)3.6原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17)3.7影响分析结论 (18)4工程内容变更情况 (19)4.1建设内容主要变更情况 (19)4.2经济技术指标变更情况 (22)4.3工程设备变更情况 (23)4.4工程原辅材料变更情况 (24)4.5工程平面布置及功能布局变更情况 (24)5工艺流程及产排污变更情况 (27)5.1工艺流程变更情况 (27)5.2产排污变更情况 (27)6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变更情况 (37)7项目变更后环境影响分析 (38)7.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38)7.2水环境影响分析 (39)7.3声环境影响分析 (40)7.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40)8环保对策措施、环保投资、竣工验收内容变更情况 (42)8.1环保对策措施 (42)8.2变更后项目环保投资 (43)8.3变更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5)9总量控制指标变更情况 (46)10总结论 (47)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区域水系图;附图3变更前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变更后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5项目周边关系图;附图6项目给排水管网图。

附件:附件1、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评价委托书;附件2、环评批复;附件3、项目备案内容变更的复函;附件4、一期初步设计批复;附件5、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云南省烟草烟叶公新建云南烟叶醇化仓储中心项目(一期)批复的通知,中烟办(2012〕225号;附件6、昆明市规划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的规划初步意见;附件7、项目的环保初审意见;附件8、昆明市国土资源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的国土初步意见;附件9、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对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附件10、生活垃圾处置协议;附件11、危险废物处置承诺书;附件12、排水意见;附件13、公示截图。

云南省环保厅关于2009年省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通报

云南省环保厅关于2009年省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通报

云南省环保厅关于2009年省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9.10.20•【字号】云环发〔2009〕169号•【施行日期】2009.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防治正文云南省环保厅关于2009年省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提出要通过全面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确保完成全省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效,全省2007年和2008年污染减排目标均已实现。

但截至今年上半年,经国家核定,我省两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只完成了“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的51%、62%,进度均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我省减排形势仍不容乐观。

今年以来,一些问题更加突显,尤其是有些地方和企业对减排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不明确、资金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突出表现在部分责任书项目未按期完成或建设滞后,部分已建成的减排设施长期不能正常运行或无故停运、超标排污,甚至少部分企业利用高科技手段弄虚作假,严重影响到我省2009年度及“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办2009-7226号)要求,现将今年各州、市未按时完成、建设滞后或运行不正常的省级重点污染减排项目进行通报(详见附件)。

请各州、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企业一定要按照省人民政府与各州、市人民政府签定的2009年度减排目标责任书及《云南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09年省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的通知》(云环发〔2009〕45号)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完成今年的减排任务。

对工作不力,未能按照计划进度完成减排任务的州(市)政府和单位,将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节能减排工作行政问责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54号)要求,启动相关行政问责程序。

环境保护部关于云南省文山州德厚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5]165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云南省文山州德厚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5]165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云南省文山州德厚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正文:----------------------------------------------------------------------------------------------------------------------------------------------------关于云南省文山州德厚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5]165号文山州德厚水库建设管理处:你处《关于呈报〈云南省文山州德厚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文德水〔2015〕77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工程地处红河流域泸江水系盘龙河支流德厚河中下游,坝址位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马塘镇。

工程可行性研究中确定的建设任务为以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农业灌溉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

水库正常蓄水位1377.5米,死水位1341.5米,总库容1.134亿立方米,兴利库容0.898亿立方米,具有多年调节性能。

水库多年平均供水量9529万立方米,其中生活、工业、农业供水量分别为2233、4306、2990万立方米。

工程由大坝枢纽、防渗工程以及输水工程等组成。

挡水建筑物为粘土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70.9米。

工程电站总装机2.2兆瓦。

该项目符合《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云南省文山州盘龙河流域水资源利用规划(修编)》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云南省文山州德厚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农经〔2014〕721号)批准项目立项,水利部以《关于云南省文山州德厚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保函〔2015〕103号)批复水保方案。

该项目建设对水环境、水生生态、陆生生态等将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

但是,近年来该区域建设了十余家涉及重金属的工矿企业,生产过程中对流域内土壤、地表水、地下水以及河流底泥造成了严重污染,镉、汞、砷、铜、铬、锌、镍等多种重金属元素超标,本工程建成后水库水质将可能受到直接影响,存在很大环境风险。

云南环评报告

云南环评报告

云南环评报告概述撰写人:AI助手日期:2021年10月1日摘要:本文是针对云南地区的环评进行的报告,目的是呈现该地区的环境评估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报告内容包括研究对象、环境基础状况、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发现与分析、风险评估与管理等内容。

本报告所用方法包括文献调研、场地勘察、数据收集、模拟分析、评价指标分析、风险评估等。

1. 研究对象本报告的研究对象是云南地区的环境状况及其周边环境的产业活动。

该地区的产业活动以农业、旅游和矿业为主,这些产业对环境的影响较大。

因此,本报告将分别从不同角度对这些领域进行调查和数据分析。

2. 环境基础状况2.1 矿区环境质量针对云南的主要矿区,我们对矿区的土壤、水和空气进行了采样和检测。

结果表明,近年来,矿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仍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问题。

2.2 农业环境质量对云南的农业环境进行了调查,发现农业生产所用的化肥、农药等对土壤和水体有一定的影响。

同时,农业绿色环保和农村生态建设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3 旅游环境质量针对云南的旅游环境进行了调查,发现近年来旅游业的发展给该地区带来了经济效益,但也给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尤其是一些景区的管理不善、人流过多、垃圾问题等给当地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

3. 环境影响评价在对云南的矿区、农业和旅游环境的基础状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后,我们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使用了模拟分析和评价指标分析等方法。

3.1 矿业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针对云南矿业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了评价。

结果表明,该领域对环境的影响较大,尤其是在水资源和空气污染方面。

但是,一些矿区的环境管理也得到一定的改善。

3.2 农业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针对云南农业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了评价。

结果表明,土地和水资源的利用存在一定的浪费,农药和化肥对土地和水体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但是,近年来,一些乡村生态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3 旅游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针对云南旅游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了评价。

生态环境部关于云南省文山州清水河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20〕82号

生态环境部关于云南省文山州清水河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20〕82号

生态环境部关于云南省文山州清水河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正文:----------------------------------------------------------------------------------------------------------------------------------------------------关于云南省文山州清水河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20〕82号文山州清水河大型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你单位《关于审批云南省文山州清水河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函》(〔2020〕-3)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文山州)境内,坝址位于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系清水江上游支流南丘河,工程任务以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农业灌溉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

水库正常蓄水位1392米,死水位1350米,总库容1.264亿立方米,调节库容1.06亿立方米,具有多年调节性能。

工程多年平均供水量9156万立方米,其中生活供水量3181万立方米、工业供水量2194万立方米、农业灌溉供水量3781万立方米,电站总装机0.7万千瓦。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水库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

水库工程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和发电厂房等建筑物组成,其中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97米;输水工程由泵站、输水隧洞、输水管道及交叉建筑物等组成,输水线路长215.59公里,除6.23公里无压隧洞外,均为有压管道;沿线共设置泵站12座,并利用7座已建小型水库作为末端调蓄水库。

该项目建设总体符合南盘江流域综合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或控制。

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一)水资源和水文情势影响。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7.09•【字号】云政办发[2007]160号•【施行日期】2007.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60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认真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云发[2006]21号)精神,全面推动七彩云南保护行动深入开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环境影响评价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节约、清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宏观调控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手段。

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在重大决策、区域开发、项目建设、评优创先等方面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一票否决。

二、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出台重大决策、制定规章制度时,要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思想,牢固树立环境代价、生态成本的观念,按照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积极开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统筹考虑人口分布、产业发展、生产力布局、土地利用和城镇建设等需要,兼顾资源承载力、环境容纳力、生态功能区划等要求,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20.05.08•【字号】云环发〔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云环发〔2020〕6号各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关于发布〈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8号),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我省生态环境管理效能,省生态环境厅对生态环境部2019年第8号公告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0年本)》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除生态环境部审批权限以外,列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0年本)》(以下简称《目录》)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

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进步、污染防治技术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目录》实施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对《目录》开展动态评估调整并公布实施。

二、除生态环境部审批权限以外,未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批。

其中,核与辐射类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金属矿山采选、钢铁加工、化工、农药、造纸、电镀、印染、酿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碳素、石墨、石棉制品、垃圾填埋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得授权派出分局审批。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发生重大变动的,按调整后的分级审批权限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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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国IV、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 本)建设单位: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评价单位: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七月国IV、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目录1建设项目概况 (1)2工程分析及主要环境影响 (5)3评价区环境现状 (8)4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9)5公众参与调查结果 (10)6评价结论 (11)1建设项目概况1.1评价任务由来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核心企业发起的,由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贵金属研究所、云南红塔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小龙潭矿务局、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1460万元,经营范围为贵金属催化剂及其中间产品、工业废气净化器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机动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及净化器的生产、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IV、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高路669 号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条年产250万升全自动催化剂涂层涂覆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同时对现有100万升生产线进行升级优化。

通过本次建设,全厂催化剂产能达到400万升/年。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高技备案 [2011]0002号核发了投资项目备案证。

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取得了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据此,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5月委托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 产业政策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第第9号令,2011年3月27日),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九款“有色金属”第5项“交通运输、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之建设内容(稀土及贵金属催化剂材料),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云南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6年本)》(2006年11月20日),本项目属有色金属行业鼓励类第10项建设内容,即“稀有、稀土金属深加工及其应用”,该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1.3评价工作等级1.本项目选址地区为平原,主要大气污染物是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原料制备、烘干和煅烧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以及气磨过程产生的粉尘。

采用估算模式SCREEN3 计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Pmax<10%,根据HJ2.2-2008,本次评价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2.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为碱喷淋塔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后定期排放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或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昆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由于本项目废水水质简单,废水最终受纳水体评价河段无特殊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故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3.本项目为主要噪声源来自设备运行噪声等,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2类区、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 (A)以下,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噪声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4.采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风险评价工作级别划分方法,本项目选址位于非环境敏感区域,危险化学品年用量和储存量均很小,未超出导则所规定的临界量,不属于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按二级进行。

详见下表: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序号 环境要素 评价等级1 空气 三2 水环境 三3 声环境 三4 环境风险 二1.4评价工作重点根据工程的排污特征、排污去向以及所在地区的环境状况,拟定本评价在工程分析基础上,强化清洁生产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论证,并以大气环境作为评价工作的重点,同时对水环境、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声环境进行一般性分析。

1.5评价范围·环境空气评价范围:本项目评价范围设定以排气筒为中心,直径5km 的圆形区域。

·水环境评价范围:厂区废水管网至市政管网纳管处。

·环境噪声评价范围:厂界外200m,评价范围内敏感保护目标。

·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以本项目化学品库为中心,周围3km的范围。

1.6 项目概况1.6.1基本概况项目名称:国IV、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高路669 号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性质:改扩建总投资:37569.15万元。

1.6.2工程内容、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1)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规模:年产800吨的机动车催化剂活性涂层材料和年产400万升的机动车催化剂(其中新增300万升/年);主要原辅材料:钯、铑、硝酸铈、醋酸锆、铝胶、氨水、低温氧化铝、涂层料、聚乙二醇、硝酸镧、醋酸钡、载体等。

产品方案:包括Φ76.2×50等21种型号的催化剂产品。

(2)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增生产综合大楼(含生产、库房、质检)、废水处理站等建筑。

(3)劳动定员年工作日33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

项目在册职工为273人,其中:生产工人252人;管理及服务人员21 人。

2工程分析及主要环境影响2.1 工艺流程概述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主要包括涂层料制备和催化剂生产两步,具体如下:将各种原材料按一定比例混合溶解沉淀后,加入氨水反应形成氢氧化物,并进行陈化,沉淀物经烘干后进行煅烧,煅烧后产物经气磨形成较细的颗粒,即完成了涂层料制备过程。

催化剂生产涂层料与贵金属盐溶液混合后,并静置陈化,沉淀物根据需要,部分需进行烘干和乳化/胶磨处理,再与铝胶混合制浆,涂覆于催化剂载体表面,经干燥煅烧,即为催化剂成品。

2.2主要产污环节和环保措施2.2.1 废气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烘干和煅烧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以及气磨过程产生的粉尘。

(1) 酸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H3和NOx,通过车间的集气系统,引至碱喷淋塔进行喷淋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塔顶排放。

碱喷淋塔采用氢氧化钠溶液为吸收中和液来净化酸雾废气。

(2)粉尘气磨粉尘经过两道串联的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粉尘捕集,捕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净化后的废气通过车间外的排气筒排放。

2.2.2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为碱喷淋塔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后定期排放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或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昆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将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50m3/d,拟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工艺,出水水质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的标准。

2.2.3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为气磨机、胶磨机、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主要为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利用墙体隔声。

2.2.4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1)残次产品,交由云南开远金潭稀有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回收。

(2)废包装材料:交由废品回收商收购。

(3)生活垃圾:交由昆明高新阳光市政道路有限公司清运。

2.3 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2.3.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三级评价可不进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因此,本环评主要采取估算模式对评价因子的最大地面浓度进行估算。

项目扩建后,根据估算模式,NOx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378m处(PNox =6.49583%); NH3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378m处(PNH3=0.5378%)。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经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功能。

2.3.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分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两大类,废水排放量为44.3m3/d。

其中,生产废水7m3/d,生活污水37.3m3/d。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用管道收集后,部分排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于绿化(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的标准),其余部分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2 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昆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区的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2.3.3 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可大大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表明:通过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2.3.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废弃物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

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一般废物中的废包装材料等由废品回收商收购;办公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去向明确。

2.3.5 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各主要化学品的最大储存量均低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所规定的临界量,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分析,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化学品泄露。

从项目风险因素分析及风险防范措施来看,虽然化学品的使用和储藏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但只要按化学品储藏、使用的设计规范及安全要求进行厂房设计和生产管理,加强人员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完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就可以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

因此,在确保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的情况下,本项目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其风险管理措施有效、可靠,从环境风险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3评价区环境现状建设项目位于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1项目周围环境概况3.1.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二类区。

根据2010年《昆明市环境状况公报》,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空气质量整体可达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环评单位委托有资质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本地监测,监测因子包括PM10、NO2和NH3,监测结果显示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3.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的主要地表水体为新运粮河和草海,距离厂区分别约为约3km和6.5km,其环境质量适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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