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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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一塌糊涂
发信人: Geli (辣妹妹), 信区: triangle
标 题: 简述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发信站: 一塌糊涂站 (Thu May 3 22:13:24 2001) , 站内信件
简述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我们知道,社会关系的调整是一个非常大的复杂系统。社会越向前发展,系统内部之
间的各个子系统就越来越紧密。任何社会,都需要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教育等各个
的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才能构成一个比较完整,和谐的社会,它的发展才不至于畸形和
怪异。法律规范的调整和道德规范的调整是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或缺的,是不能分割的,
更是不能互相独立的。对于一个公民来说,如果他缺乏比较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就很难设
想他会自觉遵守和真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法律只能或者主要是规范和调整人们的外部行
为,而行为是由思想支配的。正如我国社会学家所告诫的,在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上,
道德比法律更有内在的约束,当我们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如公平,正义,互助,仁爱等等
约束力降低的时候,社会就会在假货横行,在浮华享乐现象前表现出不该有的冷漠,就会
在客观上纵容对公共利益的破坏。好多时候你不做坏事并不是因为害怕惩罚,而是因为你
心理上不能接受这种行为。所以思想道德的教育更是根本的。要说素质,思想政治素质是
最重要的素质。其实,最早道德与法律是不区分的。西方有的思想家也说过,“法律是最
低限度的道德”,而“道德是法律的哨兵”。可见法律和道德虽然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规范
。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的争论,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可以说历史极为悠久,也曾经是
区分某种法学流派的一个重要标准,但是它们之间确实有着某种密切的联系,这早已是不
争的事实。
社会责任,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进步,也在发生着变化。法律与道德的界限越来越多地
重合了。作为我国根本法的宪法,在公民基本义务的一条中,就有“尊重社会公德”的义
务,这既是法律义务,也是道德义务。在民事责任中有一种所谓“公平责任”。那么,“
公平”的概念就是道德的范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有一项基本原则,其
中就包括“诚实信用”的内容。在社会上,有不同社会主体的责任,例如社会责任,民族
责任,组织责任,集体责任,家庭责任等,也有不同领域的责任,例如政治责任,经济责
任,法律责任,道义责任等。只有把自己应该担负的责任合理合情又合法地担负起来,才
是一个所谓社会的人,一个具有社会性的人,也是对每一个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人的基
本要求
。
一个合格的公民,决不是仅仅守法就足够了,还要不断进行道德的修养和提高,进行
科学人生观的培养。
在社会主义的中国,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更是密不可分的。
它们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互作用,相辅相成。一方面,社会主义法律在
培养人们的社会主义道德中具有重要作用。社会主义法律贯穿了社会主义道德的精神,可
以培养人们的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和高尚的情操,以自己的规范作用培养人们遵守道德规范
的责任感。例如,我国宪法和某些法律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婚姻家庭道德等等都作出
了一系列规定,把某些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变成社会主义法律规范。对于违反这些道德规范
,同时也是违反法律的行为,予以法律制裁。另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是健全法制,厉行
法治的重要因素。立法者制定法律法规时,必然要考虑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把
社会主义道德精神渗透在法律规范中。同时,社会主义道德水平的提高可以促使人们自觉
守法,促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严肃执法。
综上所述,我认为德治与法治本身是有机整体,任何只强调其中之一的观点都是不可
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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