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助力车专用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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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助力车专用蓄电池

禹能牌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电池)是依据GB/T22199-2008《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醣彗电池》国家标准研制的新型电池,产品荷电状态出厂,内部没有流动电解液充电时所产生的微量气体在电池内进行氧复合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少量气体排出无需补水、无腐蚀、无污染。电池具有大电流放电性能优良、容量足、自放电小、比能量高、寿命长等特点是电动自行车理想的动力配套电源。为了您能够正确、安全的使用禹能电池,请认真阅读此说明书。电池规格型见本说明《蓄电池基本参数表》。

1.安装前应检查蓄电池是否破损漏液,并用千布清洁电池表面,如发现蓄电池外壳破裂渗漏时,应立即更换蓄电池,以免造成酸液腐蚀。

2.电池应正立安装,不得倒置,相邻电池之间间距大干2毫米,同时要防震防压,安装牢固,使用中不得窜动撞击相互摩擦,不能进水。

3.为保证安全使用,安装电池的电池箱必须留有通气的通气孔,且不得堵塞,防止蓄电池产生的气体聚集的电池箱内。

4.各蓄电池串联连接,正、负极性应正确,并保证连接点接触良好,不得产生火花。5.电门锁保障座等容易产生电火花的器件必须与电池隔离。

6.电池荷电出厂通常用户可直接装车使用,如搁置时间较长(起过2个月),使用前应补充充电:将充电器插上电池箱后再接上220伏的交流电,充电器转绿灯后继续充电1—2小时,就可停止充电。

7.电动车在运动时,最好在电池使用了80%左右的电量后进行充电,不要在电池电量用尽后再充电,如果电池电量旦用尽后,应关闭电源,不要使用电池‘回升电压’来强制行驶,以防止因‘过

放电’而缩短电池寿命。(36伏电动助力车最低电池保护电压为31.5伏,48伏电动助力车最低电池保护电压为42伏)

8.随车使用的充电器应与电池组相匹配,符合本说明《充电器参数表》要求,否则将有损蓄电池性能。

9.电动车如长期不用需对电池充足电后进行搁置,严禁在亏电状态下长期搁置存放。10.蓄电池连续充电时间超过10小时,充电器仍不转换变灯或出现电池发烫现象,应立即停止充电,交由电池售后服务处理,严禁在充电器不转换变灯的情况下继续充电。

11.不同型号、不同品牌、新日不一的电池不能混用。

12.蓄电池不可靠近火源、热源,炎热季节严禁在阳光下直接暴晒,应避免蓄电池剧烈震动碰撞和正负极短路。

13.蓄电池容量以环境温度25℃为标准,温度每下降1℃,则电池容量下降约1%,在使用中应考虑环境温度的影响因素。

14.电池应尽量避免在-10℃以下的低温环境下使用。

15.电池是消耗品,经过一段时间的充放电循环使用后,电池容量会逐渐下降,造成电动车续行里程降低,属于正常现象,但在保用期内电池容量降至标准值∞以下时,则视为电池失效,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超过保用期之后电池容量降至标准值60%以下,为正常的损耗,不属于保修范围。

16.蓄电池使用超过保用期,应将蓄电池交本公司专业维护人员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17.电池内的电解液为强腐蚀性酸液,切勿溅到皮肤或衣物上,如溅到皮肤、眼中须立即用

大量清水冲洗,严重时须送医院治疗。

18.报废的蓄电池请交由回收站(商家)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

电池出厂后,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B/T22199-2008行业标准要求。开箱后如发现电池漏液、接线片断裂、电池槽破裂等问题,应查明原因,属电池质量问题的予以调换。按本说明书规定使用,在保用期内放电容量降至额定容量的∞%以下,经维护仍无法恢复容量者,可予以调换。

保用期限

依据行业相关规定或者以双方签订三包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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