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动物检疫应检样品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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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3号——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3号——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3号——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7.26•【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3号•【施行日期】2016.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3号《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2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局长2016年7月26日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水生动物疫病传入国境,保护渔业生产、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境水生动物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以下简称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所辖地区进境水生动物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质检总局和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境水生动物在风险分析基础上实施检验检疫风险管理,对进境有关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和信用管理。

第五条进境水生动物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进境水生动物的质量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检疫准入第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境水生动物实施检疫准入制度,包括产品风险分析、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评估与审查、检验检疫要求确定、境外养殖和包装企业注册登记。

第七条国家质检总局分类制定、公布进境水生动物的检验检疫要求。

根据检验检疫要求,对首次向中国输出水生动物的国家或者地区进行产品风险分析和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评估,对曾经或者正在向中国输出水生动物的国家或者地区水生动物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进行回顾性审查。

韩国对进境水生动物的检疫项目(含鱼类中英文名称)

韩国对进境水生动物的检疫项目(含鱼类中英文名称)
Oncorhynchus kisutch
Rainbow trout×
Coho salmon
虹鳟
银鲑
Dicentrarchus labrax
European sea bass
舌齿鲈
Salvelinus namaycush
Lake trout
湖鳟
Hippoglossus hippoglossus
Atlantic halibut
Black cod
裸盖鱼
Parophrys vetulus
English sole
副眉鰈
细头油鲽
Thaleichthys pacificus
Eulachon
蜡鱼
Scornber japonicus
Pacific mackerel
太平洋鲐
Hypomesus pretiscus
Surf smelt
滨公鱼
鰤鱼
Seriola dumerili
Greater amberjack
高体鰤鱼
Pseudoccrunx dentex,cartnx delicatissimus
Striped jack
条纹鯵
Trachurus japonicus
Japanese jack mackerel
真鲹(俗名竹夹鱼)
竹鱼
Trachinotus blochii
玉筋鱼
Gadus morhua
cod
大西洋鳕
Melanogrammus aeglefinus
Haddock
黑线鳕
Clupea spp
Herring
鲱鱼
Sprattus sprattus
Sprat
黍鲱

(完整版)动物疫病检测样品采集、重大动物报告及采样表填写注意事项

(完整版)动物疫病检测样品采集、重大动物报告及采样表填写注意事项

动物疫病检测样品送检要求1样品采集1.1春秋两防样品采集1.1.1畜禽血清样品采集用真空采血管或者注射器采集动物血液3—5mL,倾斜放置到血液凝固后方可装袋(冬天最好在温和环境下放置以便血清的析出),然后在2000—3000转/分,5—10分钟即可分离到血清,将血清用1.5mL离心管分装,每管血清样品:家畜1~1.5 mL,家禽0.5~1.0 mL。

每个场(户)的样品用一个单独的采样袋进行包装,需在采样袋上注明乡镇名称、养殖场名称、样品种类和数量、采样时间等。

例如老鹰山街道办、大丰养殖场、猪血清30份、2017年4月20日。

1.1.2禽双棉拭子采集取无菌棉签2颗,分别插入禽喉头内/泄殖腔内转动3圈,取出放入2mL的无菌离心管中,去掉高出管壁部分,盖紧管盖,做好标记。

放入低温样品保存箱。

1.2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样品采集1.2.1高致病性禽流感样品采集1.2.1.1活禽病料应包括气管和泄殖腔拭子10份,采集方法同1.1.2。

1.2.1.2采集病死禽或发病症状明显禽(不得少于5只)的气管、脾、肺、肝、肾和脑等组织样品。

1.2.1.3采集10份症状明显禽的血清样品,采集方法同1.1.1。

所有样品应密封于塑料袋或瓶中,置于有制冷剂的容器中运输,容器必须密封,防止渗漏。

样品若能在24小时内送到实验室,冷藏运输。

否则,应冷冻运输。

1.2.2口蹄疫样品采集1.新鲜水泡皮或组织样品(淋巴结、肌肉等)用装有50%甘油-磷酸盐缓冲液(PH7.4)2mL离心管密封保存。

1.2.3小反刍兽疫样品采集1.2.3.1无菌采集病羊眼棉试子、口棉拭子、鼻棉拭子,放入2mL的无菌离心管中,去掉高出管壁部分,盖紧管盖,做好标记。

放入低温样品保存箱。

1.2.3.2采集被扑杀或刚死亡病畜的脾、肠系膜和支气管淋巴结、肠黏膜、肺等组织。

1.2.3.3无菌采集全血,用常规方法分离血清。

样品采集后,置冰上冷藏尽快送至实验室。

1.3注意事项1.3.1疑似炭疽的病例禁止解剖炭疽病常呈地方性散发性流行,干旱或多雨,洪水涝积,吸血昆虫多等都是炭疽爆发的因素。

水产动物流行病学调查表.

水产动物流行病学调查表.

水产动物流行病学调查表
检测种类:
样品编号:(格式:种属名+当前日期) 采样地点及养殖场:
业主及联系电话:
采样人:采样时间:
样品数量:运输条件:保存条件:
养殖场建立和使用年限:养殖方法:工厂化养殖网箱池塘
浅海筏式滩涂淡水养殖观赏辅助设施(充氧/附着基)
养殖规模(亩或平方米):养殖种类及数量:
初始养殖(或育苗)种类、密度、大小:
发病时养殖(或育苗)种类、密度、大小:
感染苗种培育时期及大小:苗期养成期亲鱼
苗种来源:自产购买进口
养殖系统中其他养殖种类及数量:
发病开始时间:死亡开始时间:
症状消失时间:性别差异:
感染率:
死亡特征:急性死亡慢性死亡死亡率
水源:管道:金属塑料
水色及透明度:
用水类型:直排式循环式水处理方式:每日水交换量
水质:盐度溶解氧温度酸碱度氨其它
池底状况:
投喂饲料及种类:
饲料时间及投喂量:
曾用药物及药量:
发病症状(行为、呼吸速度、摄食、病灶部位、解剖)
检测人:
深入检测项目:细菌分离药敏试验病样保存
内部资料,仅供参考,不做法律依据。

水产动物疾病检查诊断表

水产动物疾病检查诊断表

水产动物疾病检查诊断表水产动物疾病检查诊断表是一种用于检查水产养殖中常见疾病的工具。

这个表格可以帮助养殖者快速了解鱼类、虾类和贝类等水产动物的健康状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水产动物疾病检查诊断表中的项目:1. 外观检查: 检查水产动物的外观特征,包括体表颜色、皮肤状况、鳞片变化等。

异常的颜色和皮肤损伤可能是疾病的信号。

2. 行为观察: 观察水产动物的行为,包括游动状态、食欲情况、呼吸频率等。

异常行为(如抓痒、停食、浮出水面呼吸等)可能表明疾病存在。

3. 呼吸系统检查: 检查水产动物的鳃片情况、呼吸频率和呼吸困难的迹象。

疾病会导致鳃片破损、呼吸急促或缺氧。

4. 消化系统检查: 检查水产动物的排泄物颜色、消化道状况和腹部肿胀情况。

异常排泄物、消化问题和腹部肿胀可能与疾病有关。

5. 皮肤和鳞片检查: 检查水产动物的皮肤和鳞片是否有异常,如溃疡、破损、脱落等。

这些异常可能与感染性疾病有关。

6. 寄生虫检查: 使用显微镜检查水产动物体表和鳃部的寄生虫感染情况。

寄生虫感染可能会引起瘙痒、炎症和免疫系统问题。

7. 心脏和循环系统检查: 检查水产动物的心脏状况、心跳频率和循环系统异常。

心脏问题和循环系统紊乱可能是某些疾病的症状。

8. 免疫系统检查: 检查水产动物的免疫系统功能,包括体内抗体水平和白细胞计数。

免疫系统异常可能导致易感染疾病或免疫功能低下。

以上只是一些可能包含在水产动物疾病检查诊断表中的项目,具体的表格内容和操作步骤会根据养殖的具体水产动物种类和疾病类型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使用水产动物疾病检查诊断表可以帮助养殖者更加全面地了解水产动物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诊断疾病,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疾病的传播和损害。

水生动物检疫应检样品分类表

水生动物检疫应检样品分类表

水生动物检疫应检样品分类表第一类 活的水生动物 样品名称 亲鱼、鱼苗、鱼受精卵 非种用鱼 种用观赏鱼 非种用观赏鱼 亲虾、虾苗 非种用虾 龙虾 螯虾、螯虾苗 种用蟹 食用蟹 种用龟、龟苗 非种用龟 亲鳖、鳖苗、鳖受精卵 种用青蛙、蝌蚪 非种用青蛙 食用贝 V. cholerae V. cholerae and parahaemolyticus 第二类 冰鲜水生动物产品 样品名称 冰鲜鱼 冰鲜虾 冰鲜蟹 其他冰鲜水生动物 检验项目 V.parahaemolyticus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检疫方法 检 V.cholerae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淡水产者 只检 V.cholerae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淡水产者 只检 V.cholerae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淡水产者 只检 V.cholerae 处理方法 异尖线虫,V.cholerae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淡水产者 Salmonella sp.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送检 按规定方法检查 送检 送检 按规定方法检查 V. 按规定方法检查 V. cholerae and parahaemoluticus 送检 送检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 检验项目 送检 外观检查,抽查送检 送检 外观检查,抽查送检 送检 外观检查,抽查送检 V. 按规定方法检查 检疫方法 处理方法第三类 冰冻水生动物产品 样品名称 冻鱼 冻河豚 冻虾 冻蟹 冻龟、冻鳖 检验项目 细菌总数和致病性大肠杆菌 分类学检查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Salmonella sp. V.cholerae 冻贝(带壳或不带壳)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其他冰冻水产品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第四类 干的水生动物产品 样品名称 食用鱼肚 食用鱼皮 鱼粉(作调味品) 虾皮、蟹壳粉(作食品添加剂) 食用干海参 水生动物干粉(作饲料用) 鱿鱼干 鲨鱼鳍条(鱼翅) 小鱼干 Salmonella Salmonella Salmonella Salmonella 检验项目 检疫方法 气味检查 外观、气味检查 按规定方法检查 按规定方法检查 外观检查 按规定方法检查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 按规定方法检查 处理方法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 检疫方法 按规定方法检查 对照种类的毒性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 处理方法水生动物病害检疫 操作规程(试行)鳗鲡种苗检疫方法1. 总则 本规程适合于对各种鳗鲡种苗进行检疫。

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

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

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DB43/T 433-2009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的分类与建设目标、工作任务、检验能力、仪器设备、人员配备、设施与环境要求以及实验室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925 实验动物环境与设施GB 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50346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T 15805.1 淡水鱼类检疫方法第一部分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dt ISO/IEC 17025:2005, CNAS-CL22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动物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SN/T 2025 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DB 43/ 221 水生动物检疫规程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53号湖南省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湘牧渔发〔2002〕21号 ,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Aquatic animal quarantine and inspection Lab从事水生动物及其产品传染病、寄生虫病的病原学、免疫学、酶学、血清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等诊断与研究的专设场所。

3.2 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Aquatic animal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tations由同级或上级人事编制和渔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从事水生动物病害测报、疫病预防与治疗和疫病检疫检验的公益性事业机构。

水产检查表共16页

水产检查表共16页

欧盟注册水产企业检查表(草稿) 厂名:注册编号:厂址:检查日期:检查项目符合不符合说明一、企业安全卫生质量管理()()()1.根据欧盟94/356/EC决议建立了自我卫生检查系统(或HACCP体系)()()()2.有记录自我检查的执行及验证所有相关资料,包括:(1)详细的综合性文件,如:产品描述;()()()标明关键点的生产工艺描述;()()()各关键点,危害,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各关键点的监测和检查所标明()()()需受控参数的关键限值;()()()失控时的纠偏措施;()()()验证和复核的方法。

()()()(2)适当的自我检查文件管理系统和相关记录,如:是否进行了危害分析()()()是否有自我检查(或HACCP)计划()()()验证活动的结果和记录;()()()纠偏措施的书面报告和记录;()()()追溯、确定生产批次的所有文件。

()()()3.建立了一个多学科人员组成的(HACCP)小组,()()()包括熟悉质量控制、生产、卫生、加工厂和设备的卫生及操作、微生物等方面知识的管理人员()()()4.产品描述应包括组成、结构和物理化学特征、加工过程、包装、贮藏和销售条件、有效期、使用说明和任何适用的微生物和化学标准等。

5.工艺流程图应包括所有从原料到将最终产品投放()()()市场的步骤,并附列充足的技术数据,如:(1)加工区和辅助的平面布局()()()(2)设备的布置和特征;()()()(3)所有步骤的顺序;()()()(4)操作的工艺参数尤其是时间和温度,包括耽搁;()()()(5)产品的流程(包括潜在的交叉污染);()()()(6)清洁区和非清洁区的隔离;()()()(7)清洁和消毒方法;()()()(8)企业的环境卫生;(9)人员路线和卫生规范;()()()(10)产品的贮藏和销售条件。

()()()(11)其他,如供水网络图,防鼠平面图等()()()7、自我检查系统的验证()()()()()()(1)包括验证的方法符合指令要求,如:随机抽样和分析,或在选定关键点上作强化分析或测试,或对中间产品或最终产品的的检测,或在贮藏、销售、买卖期间实际条件下的鉴别和产品实际用途的鉴定。

进境水生动物加严检验检疫措施一览表

进境水生动物加严检验检疫措施一览表
质检动函[2017]132号
17
澳大利亚
生蚝
麻痹性贝类毒素
扣留检测
本通知
18
台湾地区
罗非鱼、罗非鱼苗
罗湖病毒扣留检测本Fra bibliotek知19
泰国
活蟹

50%进境批次监测
本通知
20
孟加拉国
活蟹

50%进境批次监测
本通知
21
荷兰
活蟹

30%进境批次监测
本通知
22
英国
活蟹

30%进境批次监测
本通知
23
加拿大
象拔蚌
麻痹性贝类毒素
3
巴基斯坦
活螺

扣留检测
质检动函[2013]248号
4
菲律宾
螳螂虾

50%进境批次监控
质检动函[2014]91号
5
泰国
活螺
麻痹性贝类毒素
30%进境批次监控
质检动函[2012]109号
6
日本
扇贝

30%进境批次监控
质检动函[2014]192号
7
朝鲜
象拔蚌等贝类
镉、无机砷
30%进境批次监控
质检动函[2015]17号
附件1:
进境水生动物加严检验检疫措施一览表
序号
输出国家
或地区
水生动物
品种
不合格项目
加严监控措施
有关文件
1
菲律宾
鳗鱼
硫丹、呋喃西林
暂停进口
质检动函[2014]64号
2
泰国
斑节对虾
传染性皮下造血器官坏死症(IHHNV)
暂停进口(中转场编号6186、6177、6192),其他中转场进行常规监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供港食用动物药物残留检验监测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供港食用动物药物残留检验监测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供港食用动物药物残留检验监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12.21•【文号】国质检动函[2001]638号•【施行日期】2001.1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供港食用动物药物残留检验监测工作的通知(国质检动函[2001]638号2001年12月21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为贯彻落实总局与外经贸部联合发布的2001年第44号公告规定,做好供港食用动物药物残留检验监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局要高度重视供港食用动物药物残留的控制和检验监测工作,于近期深入广泛地开展一次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养殖和进出口企业对此项工作的认识。

二、对照香港提出的7种禁用药物名单及第一阶段实施管制的10种药物名单,对所有供港食用活动物的注册或登记备案的饲养场的药物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和清理,严禁供港食用动物注册或登记备案的饲养场存放和使用上述7种禁用药品,其他药物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管理规定,并在有关检验检疫监管手册中登记。

同时在检验检疫监管手册关于药物使用情况中添加“停药时间”一栏,以便监督各养殖企业执行停药期的规定。

三、严格按照《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5号)的规定,对所有供港食用动物饲用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登记备案管理。

只有符合要求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方可用于饲喂供港食用动物。

四、严格执行总局《供港澳食用动物药物残留检验监测方案》(见附件一)。

在新规定实施初期,各局应在对本地区饲养场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大抽样的数量和抽样频率,尤其是对7种禁用药品的检验和监测;要加紧购置检验监测所需设备和试剂,保证检验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尚不具备对某些项目检测条件的检验检疫局,可以委托中国商检研究所和广东、深圳等局进行检验。

水产品检疫检验

水产品检疫检验

水产品检疫检验一、鲜活水产品的检疫检验二、水产品中寄生虫的检验三、常见鱼类疫病知识要求:1、熟悉水产品抽样制样的基本要求和方法;2、理解鲜活水产品的感官检验方法;3、了解出入境水产品检疫检验的程序和要求;4、了解水产品中常见的寄生虫和鱼类疫病知识。

技能要求:1、能正确进行水产品的抽样、制样,并进行品质检验;2、能正确检验水产品中的常见寄生虫;3、掌握显微镜、解剖镜的使用及维护技能;4、能根据检疫检验情况做出记录、结果评定和处理。

一、鲜活水产品的检疫检验水产品是指海水或淡水的鱼类、甲壳类、藻类、软体动物,以及除水鸟及哺乳动物以外的其他种类的水生动植物。

食用水生动物是指供食用的淡水和海水鱼类、甲壳类、贝类等水生动物。

水产加工品根据加工工艺和用途分类,可分为冰鲜水产品、冷冻水产品、干制水产品、生干水产品、煮干水产品、盐干水产品、熏制水产品、腌制水产品、水产罐头、鱼糜制品、鱼粉。

(一)、水生动物的检疫1、采样(1)、采样数量对于有症状的动物,挑选至少10条濒死的个体;对无症状的动物,应按《出入境动物检疫采样》(GB /T18088-2000)的规定,货物不大于100t的抽取七件样品,101~250t的抽取八件,251~10000t的抽取九件,大于10000t的最多抽取10件,每份样品100~500g.所取样品要做好标签,标明样品名称、报检单号、数/重量、采样人、采样日期等,并出具《抽/采样凭证》。

样品应尽快送实验室保存待检。

(2)、个体要求活体或刚死不久的水生动物,新鲜的初加工水产品。

(3)、采集部位己知有或怀疑有病原存在的组织或器官。

2.症状检查(1)、水中活动情况观察是否离群独游或有其他异样游动情况,对惊吓敏感程度,摄食是否正常等。

必等理化指标进行测定。

要时对饲养环境进行调查,如对水温、溶解氧、酸碱度、氨氮、亚硝酸盐、化学耗氧量(2)、外部检查A、鱼类。

体形、体色的变化,体表黏液的多少,有无充血、出血等症状,鳍条、鳞片等损伤情况,鳃黏液及颜色变化,有无竖鳞、疗疮等现象,有无胞囊及其他寄生虫寄生等情况。

检验检疫抽批比例及流程时限表

检验检疫抽批比例及流程时限表
口岸不抽样进入指定企业后采样02030522不含动植物源性成分的饲料添加剂050502030523含动植物源性成分饲料添加205现场发现疫情等风险的单独送02030524罐头类宠物食品0505现场发现疫情等风险的单独送检02030525不含动物源性成分的宠物食02030526含动物源性成分的宠物食品103现场发现疫情等风险的单独送02030527宠物食品加工用动物原料10010现场发现疫情等风险的单独送检02030528饲料用含饵料用水产品乳清粉饲用乳粉02030529鱼粉鱼油肉粉骨粉肉骨粉肠膜蛋白饲用血制品饲用乳制品不含乳清粉含动物成分的配合饲料不包括宠物食品205现场发现疫情等风险的单独送02030530饵料用活动物饲料用含饵料用冰鲜冷冻动物产品100饵料用活动物20饲料用含饵料用冰鲜冷冻动物产品5现场发现疫情等风险的单独送检
0.2
0.3
0.2
10
1
1
0.5
实验室检验检疫时限包括细胞培养时间 。
3(溴甲烷熏蒸); 5(磷化氢熏蒸); 2(硫酰氟熏蒸): 0.5(喷洒处理) -
动物及其 产品
17
动物皮毛、骨蹄角
按照原产国炭疽杆菌疫情的不同 分为高、中、低三种风险级别, 分别按照100%批次、每季度监测 一次,不检测开展炭疽杆菌检测 和监测。 (口岸不抽样,进入指定企业后 采样)
0(已实施境外养殖场或中转 场注册登记的国家进境观赏 和种用水生动物); 100(未实施境外养殖场或中 转场注册登记的国家进境观 赏和种用水生动物) 0(已实施境外养殖场或中 转场注册登记的国家进境观 赏和种用水生动物)。 100(未实施境外养殖场或 中转场注册登记的国家进境 观赏和种用水生动物)
0.2
5 5
流程时限
受理 报检

海鲜产品检疫检验分类

海鲜产品检疫检验分类

海鲜产品检疫检验分类1. 哎呀呀,大家知道海鲜产品检疫检验分类里的出场检疫吗?就像我们出门前要精心打扮一样,海鲜们也要经过严格检查才能进入市场呀!比如说那些活蹦乱跳的虾子呀,要是没通过出场检疫,可是不能来到我们餐桌上的哟!你想想看,如果没有这道把关,我们吃到的海鲜可能就不新鲜、不安全啦!2. 嘿,还有运输检疫呢!这就好比快递包裹的护送呀!海鲜们在运输过程中也要时刻受到监测呢!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一车海鲜正在运输,要是没有运输检疫,它们在路上出了啥问题咱也不知道呀,那到了我们手里还能放心吃吗?所以这个分类很重要的啦!3. 哇塞,市场检疫是不是听起来就觉得很有保障呀!这就像是学校的门禁,不符合要求的就进不来呀!市场里那些琳琅满目的海鲜,如果没有经过市场检疫这关,说不定有啥问题呢。

你说要是不小心买了没经过这道关卡的海鲜,吃坏了肚子可咋办呀!4. 来看看加工检疫分类哦,这就像给海鲜做个“体检”后再加工呀!那些要被做成各种美味的海鲜,不经过加工检疫怎么行呢!有次我去加工厂参观,看到工人们认真地检查每一批海鲜,真的觉得好安心呀!要是没有这个,我们吃到的海鲜制品可能质量就没保证啦!5. 别小瞧了储存检疫呢!这不就是给海鲜找个舒适安全的“家”嘛!就像我们要住在干净整洁的房子里一样,海鲜在储存时也要符合标准呀!我记得有一回听说有的仓库储存条件不达标,那里面的海鲜就遭殃了呀,如果我们吃到这样的海鲜,那多倒霉呀!6. 最后说说销售检疫吧,这可是决定海鲜能不能顺利到我们手中的关键一步呀!好比一场比赛的终点冲刺!要是没有销售检疫把好关,那些有问题的海鲜可能就被我们买走了呢。

想想都觉得后怕呀,所以这个销售检疫分类绝对不能忽视呀!总之呀,海鲜产品检疫检验分类真的是太重要啦,每一个环节都不能马虎,保障我们吃的海鲜安全又美味!。

水产分类及验收标准

水产分类及验收标准

水产分类及验收标准zane
1.数量验收标准
1.1来货量超过定货量,按定货量验收,来货量少于其定货量的20%,则知会采购部。

1.2送货品种必须与定货品种一致,单位、成本必须与采购变价相一致。

1.3活鲜鱼翻肚率在5%内予以验收,但应扣除相应数量;翻肚率5-10%,该品种为畅销品,按比例扣除相应数量,予以验收,同时知会采购部;翻肚率大于10%,不予验收,知会采购部。

1.4冰鲜类掉鳞及呈现不新鲜的鱼在5%以上,不予验收,在5%内予以验收,但应扣除相应数量。

1.5鱼干不合格率在5%以上不予验收,在5%内予以验收,但应扣除相应数量。

2.分类及质量验收标准
生鲜组zane
2002/11/11。

第一、二章 水产动物检疫

第一、二章  水产动物检疫

二 动物检疫的任务、作用和特点


(一) 动物检疫的任务
动物检疫的任务和作用在于对活体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 检疫,以检出患病动物或带菌(毒)动物,以及带菌(毒) 动物产品;通过兽医卫生措施进行合理处理和彻底消毒,以 防止动物疫病和人兽共患病的传入或传出,从而保障动物及 动物产品的正常贸易,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 动物检疫是兽医卫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动物检 疫最根本的任务和作用就是通过对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查和 处理,达到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保护养殖业生产和消费 者身体健康的目的,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正常发展。 • 动物检疫包括国内动物检疫和出入境动物检疫两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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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止患病动物和染疫产品进入流通环节
通过动物检疫,可以及时发现动物疫病以及其他妨 害公共卫生的因素。其意义在于:
⑴ 及时采取措施,扑灭疫源,防止疫情传 播蔓延,保护养殖业生产。 • ⑵ 保证上市动物肉类新鲜无害,保护消费者 的健康。 • ⑶ 可通过对检疫所发现动物疫情的记录、整 理、分析,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动物疫病的 流行分布动态,为制定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防疫 计划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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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的概念和意义
• 1、动物检疫(animal quarantine)的概 念:
• 动物检疫是政府行为。是为了防止动物疫病 传播,保护养殖业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由国家 法定的检疫、检验监督机构(农业部和国家质量监 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和人员,采用法定的检疫方法, 依照法定的检验项目、检疫对象和检疫检验标准, 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检查、定性和处理的一项 带有强制性的技术行政措施。

动物检疫的概念和意义
• 养殖业发达的国家的作法: • 当今世界上养殖业发达的国家,疾病防制工作成效显著,对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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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动物检疫应检样品分类表第一类 活的水生动物 样品名称 亲鱼、鱼苗、鱼受精卵 非种用鱼 种用观赏鱼 非种用观赏鱼 亲虾、虾苗 非种用虾 龙虾 螯虾、螯虾苗 种用蟹 食用蟹 种用龟、龟苗 非种用龟 亲鳖、鳖苗、鳖受精卵 种用青蛙、蝌蚪 非种用青蛙 食用贝 V. cholerae V. cholerae and parahaemolyticus 第二类 冰鲜水生动物产品 样品名称 冰鲜鱼 冰鲜虾 冰鲜蟹 其他冰鲜水生动物 检验项目 V.parahaemolyticus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检疫方法 检 V.cholerae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淡水产者 只检 V.cholerae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淡水产者 只检 V.cholerae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淡水产者 只检 V.cholerae 处理方法 异尖线虫,V.cholerae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淡水产者 Salmonella sp.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送检 按规定方法检查 送检 送检 按规定方法检查 V. 按规定方法检查 V. cholerae and parahaemoluticus 送检 送检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 检验项目 送检 外观检查,抽查送检 送检 外观检查,抽查送检 送检 外观检查,抽查送检 V. 按规定方法检查 检疫方法 处理方法第三类 冰冻水生动物产品 样品名称 冻鱼 冻河豚 冻虾 冻蟹 冻龟、冻鳖 检验项目 细菌总数和致病性大肠杆菌 分类学检查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Salmonella sp. V.cholerae 冻贝(带壳或不带壳)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其他冰冻水产品 V.cholerae V.parahaemolyticus 第四类 干的水生动物产品 样品名称 食用鱼肚 食用鱼皮 鱼粉(作调味品) 虾皮、蟹壳粉(作食品添加剂) 食用干海参 水生动物干粉(作饲料用) 鱿鱼干 鲨鱼鳍条(鱼翅) 小鱼干 Salmonella Salmonella Salmonella Salmonella 检验项目 检疫方法 气味检查 外观、气味检查 按规定方法检查 按规定方法检查 外观检查 按规定方法检查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 按规定方法检查 处理方法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 检疫方法 按规定方法检查 对照种类的毒性 and 按规定方法检查 处理方法水生动物病害检疫 操作规程(试行)鳗鲡种苗检疫方法1. 总则 本规程适合于对各种鳗鲡种苗进行检疫。

2. 试剂和设备 2.1.鱼传代细胞(EPC 25℃、RTG-2 和 PG20℃培养) 2.2.普通琼脂培养基和爱德华氏菌分离培养基。

见附件 5 2.3.微量生化培养管。

可购买。

2.4.鞭毛染色液 2.5.鉴定血清3. 现场检疫: 活动状态--是否活泼,有无死亡、变色(特别是发黑)现象。

4. 现场取样: 4.1. 取样数量和部位: 取整条鱼苗。

有症状或死亡的全取或 10 条(每 5 条作为一个样品放在一起) 常 , 规抽样要求取 30 条。

4.2. 样品处理: 用于检查寄生虫感染的,必须取样后立即观察,不能冻存或放置。

用于检查细菌感染的,必须取样后立即处理:体长 4cm 以下的稚鱼,经体 表消毒后整尾(或多尾)用经消毒的匀浆器匀浆后接种。

体长 46cm 的小鱼, 用无菌方法取出整个内脏,单个或混合匀浆后接种。

体长大于 6cm 的鱼,用无 菌方法分别从内脏器官(肝、脾、肾、心脏) 、腹水(若有)穿刺接种。

有皮肤 病灶、 烂鳃、 烂鳍等症状的病鱼, 从病灶处取样接种。

接种到培养基或增菌液中。

如果接种后出现较多且较一致的菌落,可怀疑带菌,需作进一步鉴定。

否则认为 是杂菌弃去。

用于检查病毒感染的,必须取样后保存于 4℃24 小时内送检或者保存于-18℃冻 存后尽快送检,切忌反复冻融。

5. 检验内容: 对鳗鲡种苗除仔细检查有无可见的病症及死亡外,主要是采取抽样普查(即 盲检)的方法分离爱德华氏菌和某些病毒,及解剖镜检查拟指环虫。

再就是根据 近年来国际上的疫情报告分析可能带有的病原作重点检查或强制消毒。

6. 检验方法 6.1. 细菌常规检查按附件 2 的程序进行。

6.2. 爱德华氏菌分离鉴定按附件 4 的程序进行: 6.3. 分离病毒:体表彻底消毒后整条匀浆。

分离鉴定按附件 3 的程序进行.附:国内外从鳗鲡中分离到的病毒: EVE(IPNV 型) RTG-2、20℃、3-4 天有 CPE-病原性 : EVX 和 EVEX(弹状病毒〕 :RTG-2、20℃、3-4 天有 CPE-非病原性 EV、EV-1、EV-2 正粘病毒: -病原性不清 开口病(球形病毒) :EG 细胞中 30℃、3-4 天有 CPE-病原性 注:均不是 OIE 公布的一、二类传染病。

7. 判断与处理: 细菌病:药物处理。

常用的洗浴药物有 0.4-0.6 ppm 三氯异氰尿酸遍洒、3-5 ppm 呋喃唑酮(浸泡 30 分钟+口服) 寄生虫病:药物浸泡。

常用的洗浴药物有:2%的食盐水 5 分钟、810 ppm 硫酸铜 30 分钟、10-20 ppm 高锰酸钾 30 分钟、0。

5 ppm 敌白虫遍洒等。

对虾检疫方法1. 总则 本规程适合于对活对虾(包括亲虾、虾苗、食用虾和观赏虾)进行检疫。

对虾主要检各种虾病毒。

并且以组织学检查为主,如压片、印片(涂片)、切 片然后染色镜检。

如发现问题再做进一步鉴定。

IHHNV 可用 EPC 细胞分离,白 斑病可试做 PCR 检查。

2. 试剂和设备 2.1. 常用切片和印片设备,以及各种染色液。

(见附件) 2.1. 鱼传代细胞(EPC 25℃培养) 2.1. PCR 仪、水平电泳设备、紫外观察灯。

2.3. 引物(编号 146F1 和 146R1)及 PCR 常用试剂:dNTP, Tag 酶3. 现场检疫: 活动状态是否活泼,反应敏捷,在用手提起包装袋时应会游动。

体表体表光滑、干净、颜色正常一致、无附着物、肌肉饱满。

其它鳃部无烂鳃、黑鳃,肝胰腺无红肿、变白浊不透明现象;附肢无溃 烂、红肿、断残等;尾部无肿烂、残损等。

4. 现场取样: 虾苗取整条虾(制片取 10 条,分离病毒取 30 条)。

亲虾仅在产卵后取亲虾和 子代虾苗样品。

亲虾产卵后孵化的虾苗取样数量按“种用水生动物产地检疫取样 试验操作规程”要求取 30 尾。

产卵前仅取亲虾新鲜粪便和病虾、死虾的肝胰腺、 血淋巴、溃疡部位。

用于镜检的要尽快涂片、压片、整条或切成小块固定。

用于分离病毒的须取 样后迅速保存于-18℃冻存并尽快送检,切忌反复冻融。

5. 检验内容病毒---YBV、白斑病、BMNV、BP、IHHNV、MBV。

其它项目根据 OIE 公报的疾病流行疫区(三年内有效)决定。

6. 检测方法:6.1. 组织学检查(主要用于查病毒包涵体) : 涂片、压片和切片的制作和固定方法见附件 6。

用孔雀绿、苏木精-伊红、Giemsa 或 Fulgen 染色。

不同的染色方法及染液配 方见附件 7。

BMNV--无包涵体,核极肥大(直径大 2-3 倍) ,肝胰腺变白浊不透明。

BP----细胞核内有三角形嗜伊红包涵体(嗜酸性,0.5-20μ ) MBV---细胞核内有多个圆形嗜伊红包涵体(3-8μ ) IHHNV--细胞核内有圆形嗜伊红包涵体,Fulgen 染色阴性。

HPV--细胞核内有单个巨大圆形蓝色包涵体(嗜碱性),Fulgen 染色阳性。

YBV--取淋巴组织压片,细胞质内可见浓染的嗜伊红小体。

6.2. 病毒分离 将样品按附件 3 的要求处理并接种到 EPC 细胞,20-25℃培养。

IHHNV 能 在 3-5 天内引起细胞出现 CPE。

再作进一步鉴定。

6.3. PCR 用白斑病病毒特异性的引物做 PCR 检测对虾样品。

具体操作方法见“深圳 动植物检疫局水生动物检疫操作规程:对虾白斑病病毒 PCR 试验方法” 。

7. 参考消毒方法: 寄生虫病: 药物对症处理 细菌病: 药物浸泡 (1-1.5 ppm 漂白粉遍洒, 或 2.5-5 ppm 高锰酸钾 3 小时) 和口服 (0.1%氯霉素或 0.05%氟哌酸)。

虾卵消毒: 收集受精卵用干净海水冲洗 5 分钟于 200 ppm 福尔马林浸泡 30 秒再用干净海水冲洗 5 分钟培育。

龟类检疫方法1. 总则 本规程适合于对各种活的龟类(种用、食用、观赏的龟和甲鱼等)进行检疫。

2. 现场检疫: 活动状态--是否活泼好动,反应敏捷,翻身是否困难、有无死亡。

外表--外形正常、甲壳圆滑、皮肤光亮、甲板完整。

无烂壳、穿孔、红斑 溃疡、红脖子、腐皮、溃疡、赤斑、附着物等现象。

3. 现场取样: 3.1. 取样数量、部位和方法: 有症状的全取或 10 只。

无症状取 35 只。

收集肾、脾、肝(去胆) 、肠和血 。

霉菌等附着物直接取样镜检。

3.2. 样品处理: 用于检查细菌感染的,必须取样后立即处理:体表彻底消毒后剪开甲壳,用 无菌方法从内脏穿刺取样。

接种到培养基或增菌液中。

如果接种后出现较多且较 一致的菌落,可怀疑带菌,需作进一步鉴定。

否则认为是杂菌弃去。

用于检查病毒感染的, 必须取样后保存于 4℃24 小时内送检或者保存于-18℃ 冻存后尽快送检,切忌反复冻融。

4. 检验内容: 由于对龟类病害了解不多,OIE 也未明确规定,但目前病害流行严重,并且 有进口带入的迹象。

因此采用常规检查的方法。

即仔细检查有无可见的病症和患 病部位(如红脖子、烂底板等) 。

种用龟则需要采取抽样普查(即盲检)的方法 分离病毒和细菌。

如果有近年来国际上有关于龟类疫情报告可能带有的病原则作 重点检查。

处理建议采用强制消毒的措施。

5. 检验方法 5.1. 细菌常规检查按附件 2 的程序进行。

5.2. 病毒常规分离鉴定按附件 3 的程序进行: 5.3. 霉菌等直接取附着物压片镜检。

6. 参考消毒方法: 细菌病:1-2 ppm 呋喃唑酮浸泡 48 小时(或 20-30 ppm 浸洗 20-30 分钟)。

水霉病: 15-30 ppm 孔雀石绿浸洗 20-30 分钟, 或 20 ppm 高锰酸钾浸泡 10-15 分钟。

寄生虫病:3%食盐水 10-25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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