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建筑材料钢材化学分析见证取样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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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建筑材料钢材化学分析见证取样质量检测

取样方法

用户经常遇到的成品是钢材,因而一般是在成品钢材上采取试样进行化学分析,称为成品分析。

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做化学分析或其他专项检验。

一、取样总则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1991)、《低碳热轧圆盘条》(GB/T701—1997)、《碳素结构钢》(GB700—1988)的有关规定,每一炉罐号的钢材均应取一个样进行化学分析。化学分析质保单由供货方提供,否则不得收用。

用于化学分析的试样,必须在钢材具有代性的部位采取。试样应均匀一致,能充分代表每批钢材的数量,以满足

全部分析的要求。

化学分析用试样屑,可钻取、刨取,或用其他工具制取。

样屑应粉碎并混合均匀。制备样屑时,不能用水、油或其他

润滑剂,并应注意除尽钢表面的氧化铁皮及脏物。成品钢材

还应除去其表面的脱碳层、渗碳层、涂层、镀层金属或其他

外来物质。

当用钻头取样时,对熔炼分析或小断面钢材成品分析,钻头直径应尽可能的大,至少不应小于6mm;对于大断面钢材成品分析,钻头直径不应小于12mm。

供仪器分析用的试样样块,使用前应根据分析仪器的要求。适当予以磨平或抛光。

二、成品分析取样方法

㈠大断面钢材

大断面的初轧坯、方坯、扁坯、圆钢、方钢、段钢件等,样屑应从钢材的整个横断面或半个横断面上刨取;或从钢材横断面中心至边缘的中间部位(或对角线1/4处)平行于轴线

钻取;或从钢材侧面垂直于轴中心线钻取,此时钻孔深度应达钢材或钢坯的轴心处。

大断面的中空锻件或管件,应从壁厚的中间部位钻取,或在端头整个横断面刨取。

㈡小断面钢材

小断面钢材包括圆钢、方钢、扁钢、工字钢、槽钢、角钢、复杂型钢、钢管、盘条、钢带、钢丝等,应从钢材的整个横断面上刨取(焊接钢管应避开焊缝);或从横断面上沿轧制方向钻取,钻孔应对称均匀分布;或从钢材外侧面的中间部位垂直于轧制方向用钻通的方法钻取。

如钢带、钢丝不能按以上方法取样时,应从弯折叠合或捆扎成束的样块横断面上刨取;钢管可围绕其外表面在几个位置钻通管壁钻取;薄壁钢管可压扁叠合后在横断面上刨取。

㈢钢板

纵轧钢板宽度小于1m时,沿钢板宽度剪切一条宽50mm

的试料;钢板宽度大于或等于1m时,沿钢板宽度自边缘至中心剪切一条宽50mm的试料。将试料两端对齐,折叠1~2次或多次,并压紧弯折处,然后在其长度的中间,沿剪切的内边刨取,或自表面用钻通的方法钻取。

厚钢样不能折叠时,则按纵轧钢板或横轧钢板所述相应折叠的位置钻取或刨取,然后将等量样屑混合均匀。

三、处理程序

试验结果如有一项不符合现行标准规定的数值,即应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重做各项试验。如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该批钢材为不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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