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前世今生--对“税金及附加”科目的看法

“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前世今生--对“税金及附加”科目的看法
“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前世今生--对“税金及附加”科目的看法

一、“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十几年,这个科目叫“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核算企业因主营业务而产生的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产生的税金及附加在”其他业务支出”核算。

这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期间费用=营业利润。

二、“营业税金及附加”

2006年新会计准则,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其核算范围增加了其他业务产生的税金及附加;同时将“其他业务支出”改为“其他业务成本”,不再核算其他业务产生的税金及附加。

此时的利润表已经不再计算“主营业务利润”,而是直接计算营业利润。当然,新准则的营业利润与原制度的营业利润口径已经大不相同,在此不赘述。

三、“税金及附加”

2016年22号文将“营业税金及附加”改为“税金及附加”。22号文去掉“营业”二字,具体规定为: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四、22号文的修改原因莫名其妙

为什么全面实行营改增后就要去掉“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和报表项目中的“营业”二字?难道之前“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断句是“营业税”+“(其他税)金”+“附加”?,营业税寿终正寝,就去掉“营业税”的“营业”,只留下“税金及附加”?

我为什么在前面喋喋不休、不厌其烦、婆婆妈妈的说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利润、营业利润等等?请看官们注意,上述名称都与“营业”相关——“营业税金及附加”里的“营业”不是“营业税”的“营业”,而是指企业的日常活动的“营业”,是与“营业外”对应的“营业”,确切含义应该是“营业里”,当然,“里”可以省略。

即使在有营业税的时候,很多企业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里也没有营业税,因为这些企业没有需要交纳营业税的项目。这些企业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的是消费税、资源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营改增之后,科目“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外收入”等仍旧是以“营业”为标准划分;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项目仍旧存在——如果把利润表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中的“营业”去掉,也就没有“营业外”收支了。

所以,营改增与“营业税金及附加”改“税金及附加”没有任何关系。这一修改让人莫名其妙。22号文将原来在管理费用核算的车船税等四小税放到“税金及附加”核算,降低了报表信息的有用性——虽然财政部官方利润表不再计算主营业务利润、营业利润涵盖了除营业外收支以外的所有损益,但很多企业在决策时还是使用主营业务利润和类似于原制度口径的营业利润。虽然有人会说,那属于管理会计范畴,企业应该自行定义口径和计算方法并解决数据来源问题,但将与收入关联性极低的四小税(印花税的一部分除外)一并计入“税金及附加”,使得内部人需要额外的调整才能取得相关数据;而外部信息使用者几乎无法取得类似数据。

五、政府性基金如何核算

除了网友提问涉及的水利建设基金,还有很多类似项目,我们打包叫做“政府性基金”。

在22号文修改了四小税的核算方法之后,政府性基金如何核算?

我认为,以下两种方法都可以:

1.如果原来就在“管理费用——税金”核算,现在不妨跟着税金一起改到“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把“税金及附加”的“附加”做宽泛的解释,包含政府性基金。

2.如果原来不在“管理费用——税金”核算,比如有的企业设置了“管理费用——政府性基金”,现在不妨继续在原科目核算。

当然,即使原来在“管理费用——税金”核算的企业,也可以不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而是新设“管理费用——政府性基金”;即使原来不在“管理费用——税金”核算的企业,也可以搭便车改为在“税金及附加”核算。

我的倾向性意见是政府性基金最好不计入“税金及附加”,因为原来四小税不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原因就是这些税金与收入的关联度不高,政府性基金也是与收入关联度不高(不排除个别政府性基金以收入为基数),所以计入管理费用。现在22号文没有明确说政府性基金的问题,就暂时计入管理费用。

当然,把政府性基金跟着四小税计入“税金及附加”也没什么不行,既然财政部都不考虑四小税与收入的关联度问题,我们跟着财政部走,自然不用自己负责。

也许有人说了,我花了这么长时间看你的帖子,你到最后相当于什么也没有说,这也行那也行,到底怎么才行?

探讨促进提升,质疑引发改进。会计人员不能寄希望于所有问题都有人予以解答并对解答背书。初级、中级甚至部分高级会计人员,觉得会计教材辣么厚,一定是涵盖了所有业务;会计专家辣么权威,一定能解决所有问题。

经过艰苦的攀登,眼界开阔到一定范围、思路上升到一定层次后,就会发现,会计准则没有规定、教材没有涉及的业务,是存在的;教材的错误,也是存在的;文件的瑕疵,是有的,改进的空间,也是有的。(相关例子这里就不列举了,作为回复贴,已经够长,可能很多点开此贴的人还没有看到这里已经走了)

当我们看到文件有理论上的瑕疵时,业务怎么处理?我认为,如果文件有明确规定,最好从其规定,如四小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理论上不太好,但财政部明确规定了,从其规定,否则即使审计师认可我们的观点,也仍旧可能以“合理不合法(合规)”为由认为我们不对;而对于规定不明确的,则可以自行选择处理方式。

会计新准则下营业税金及附加实务处理

会计新准则下营业税金及附加实务处理 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发生的增值税不在本科目核算。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例」某工厂所设门市部某日对外零售应税消费品全部销售额为46800元(含增值税)。增值税率为17%,应缴增值税6800元,消费税率为10%,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应缴消费税4000元,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756元[(6 800+4000)×7%],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应缴教育费附加324元[(6 800+4000)×3%],销售收入已全部存入银行,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508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40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756 ——应交教育费附加324 缴纳各项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40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756 ——应交教育费附加324 贷:银行存款5080 期末结转“营业税金及附加”时:

借:本年利润5080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5080 「例」某汽车运输公司,2007年3月取得运输收入500000元,同时该公 司还转让一间废旧仓库的永久使用权,取得销售收入2000000元,转让一项 非专利技术,取得收入900000元。该公司3月份的三项收入中,假设运输收 入适用营业税率3%,转让废旧仓库永久使用权应视为销售不动产,适用税率5%,转让非专利技术适用税率5%.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如果不考虑其他税费,则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其账务处理为: 计算营业税: 运输收入应纳营业税=500000×3%=15000(元) 转让废旧仓库永久使用权应纳营业税=2000000×5%=100000(元) 转让非专利技术应纳营业税=900000×5%=45000(元) 应纳营业税合计=15000+100000+45000=160000(元) 计算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160000×3%=4800(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60000×7%=11200(元) 账务处理: 计算运输收入应纳营业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5000 计算转让废旧仓库永久使用权应纳营业税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00000 计算转让非专利技术应纳营业税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4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45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6000

海关进出口关税税款计算方法 中英文对照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关税税款计算方法 本书所列计算方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编制的。 为便于使用,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所称进口税包括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简称增值税)、进口环节消费税(简称消费税),其中消费税仅对少数商品征收;出口税只含出口关税一项。 二、关税税率分为优惠关税税率和普通关税税率。凡原产地属于与我国签定有贸易协定的国家商品,其进口关税税率,使用优惠关税税率,否则使用普通关税税率。 三、税款计算公式 进口关税税额=到岸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出口关税税额=(离岸价格/(1+出口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 增值税税额=(到岸价+进口关税额+消费税额)×增值税税率 从价消费税税额=(( 到岸价+关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从量消费税税额=应征消费税的商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The Calculation methods in this book is compiled in accordance with Regulations on Customs Tariff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ovisional Regulation on Value-added Tax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Provisional Regulations on Consumption Tax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For the convenience of usage, relevant explanations are listed below: 1. Import tax we mean consists of import customs duty (ICD),value-add tax (V A T),and consumption tax (CT) among which CT is levied on a few items of goods. Export tax consists of only export customs duty (ECD). 2. Import customs duty rates we mean fall into general duty rates and preferential duty rates. The preferential duty rates apply to goods originally produced or manufactured in countries with which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as concluded trading agreement. Otherwise, the general duty rates will be applied. 3. Calculation formulae for tax collection ICD = (CIF value) × ICD rate ICD = (FOB value / (1 + ECD rate)) ECD rate V AT= (CIF value + ICD + CT) × V AT rate Ad Valorem CT= ((CIF value + ICD) / (1-CT rate)) × CT rate Specific CT = Quantity of goods × unit CT rate

营改增之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最新规定及备考建议

营改增之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最新规定及备考建议 “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核算内容及账务处理,一直是基础会计、初级职称等考试中的一个高频考点,特别是核算内容的考查。该科目主要是核算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承担的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内容可能会区分错误的另一个知识点是,计入到“管理费用”的税费:车船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自从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之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名称有了新的变坏,该科目所核算的内容也较以前有了很大的变更。这样的变化对复习备考会从、初级职称等考试的同学产生了一定的困扰。在这里通过本文对这一块最新的知识点进行一个分析,并提出备考建议供大家参考。 全面营改增之后,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全面缴纳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通知:全面实行营改增之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最新的会计报表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报表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从财政部印发的通知来看,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有以下两点变化: 1、科目名称从“营业税金及附加”更改为“税金及附加” 2、该科目核算的内容有较大变化。一是营改增之后取消了“营业税”,二是之前通过 “管理费用”核算的税费,营改增之后全部通过“税金及附加”来核算。 由于是全面营改增的施行还不到一年,相关的考试大纲中也没有对这一块有新的变更。所以在备课的过程中,会对新旧制度的变化以及如何应对即将面临的考试感到困惑。根据我们对最新政策的研究及结合以往政策变更后对考试影响的经验,给广大考生提出以下备课建议:新旧制度关于“税金及附加”的处理都要熟悉并能熟练的区别其核算内容,考试中如果题干用到“税金及附加”,且考察的是该科目核算的内容,按照新的规定进行处理。否则,按照旧制度的规定做题。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2017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16年12月3日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

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流程及凭证要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账务处理流程及凭证要点 1、缴税凭证处理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3% -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2、费用凭证 借:管理费用-明细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打的、市内交通费、IC卡充值、快递费、购办公用品等办公费 餐费、礼品等(注尽量不开礼品发票)招待费食品、小额餐费福利费电费、水费水电费房租、场地租赁费、租车费租赁费过路过桥费、油费、汽车修理费汽车费用汽车保险、财产保险保险费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税金 3、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借:管理费用-社保类 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收款-社保类 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若没有提供扣个人依据,先全额下费用,汇算清缴在做

调整 4、工资 (1)计提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工资 (2)发放工资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等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现金 营业外收入(单位内部罚款)应附:工资表两张凭证可以合并 5、计提折旧 学会使用财务软件中的固定资产模块 借:管理费用-折旧 贷:累计折旧 6、往来收款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应收账款–明细或其他往来明细设置要点 经常销售客户建立明细

非经常销售客户归集其他在摘要注明客户名称(简称) 7、往来付款 借:应付账款–明细或其他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往来明细设置要点 经常采购客户建立明细 非经常采购客户归集其他在摘要注明客户名称(简称) 8、进货 借:库存商品-明细 贷:银行存款 现金 应付账款-明细或其他 公司在月底结转成本时,如果库存为负数时,应该暂估入库。要定期督促企业取得发票(也可以开具少量收据)。 借:库存商品-明细 贷:应付账款-暂估入库 9、销货 借:现金 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明细或其他

关税计算方法

进口关税税款的计算 计算进口关税税款的基本公式是: 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在计算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进口货物以外币计价成交的,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的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确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 2、完税价格金额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完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3、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免税。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条件而有不同的价格形式,常用的价格条款,有FOB、CFR、CIF三种。现根据三种常用的价格条款分别举例介绍进口税款的计算。 (一)以CIF成交的进口货物,如果申报价格符合规定的“成交价格”条件,则可直接计算出税款 举例如下: 某公司从德国进口钢铁盘条100 000千克,其成交价格为CIF天津新港12 5 000美元,求应征关税税款是多少? 已知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的外汇牌价: 100美元=847.26人民币元(买入价) 100美元=857.18人民币元(卖出价) 税款计算如下: (1)审核申报价格,符合“成交价格”条件,确定税率:钢铁盘条归入税号7 310,进口关税税率为15%。 (2)根据填发税款缴款书日的外汇牌价,将货价折算人民币。 当天外汇汇价为: 外汇买卖中间价100美元=(847.26+857.18)÷2=852.22人民币元 即1美元=8.5222人民币元 完税价格=125 000×8.5222=1 065 275人民币元 (3)计算关税税款即:1 065 275元人民币×15%=159 791.25人民币元(二)FOB和CFR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在计算税款时应先把进口货物的申报价格折算成CIF价,然后再按上述程序计算税款

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

第五章费用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近三年考试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2007年分数为5分;2008年分数为7分,2009年分数为3分。从试题分数看,本章内容不太重要。 本章近三年考点: 1.单项选择题 (1)其他业务成本核算的内容;(2)管理费用核算的内容;(3)财务费用的计算;(4)销售费用核算的内容。 2.多项选择题 (1)管理费用的范围;(2)“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的内容;(3)财务费用的范围。 3.判断题 其他业务成本的核算。 2010年教材主要变化 将原教材“收入、费用和利润”一章内容拆分为三章,即“收入”、“费用”和“利润”。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主营业务成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1.营业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销售材料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等 营业税 消费税 2.营业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附加税 资源税等 期间费用的概述 3.期间费用销售费用 期间费用的账务处理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成本费用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等;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第一节营业成本 一、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结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企业应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主营业务成本的确认和结转情况。 企业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科目。期末,应将“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例5-1】20×8年1月2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2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00元;甲公司已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货款234000元,并将提货单送交乙公司;该批产品成本为190000元。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1)销售实现时: 借:银行存款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90000 贷:库存商品 190000 (2)期末结转损益: 借:本年利润19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190000 【例5-2】某公司20×8年3月10日销售甲产品100件,单价1000元,单位成本8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100000元,增值税税额17000元,购货方尚未付款,销售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颁布单位:财政部 文号:财会[2016]22号 颁布时间:2016-12-03 实施时间:2016-1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7.“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新准则营业税金及附加实务处理

新准则营业税金及附加实务处理 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发生的增值税不在本科目核算。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例」某工厂所设门市部某日对外零售应税消费品全部销售额为46 800元。增值税率为17%,应缴增值税6 800元,消费税率为10%,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应缴消费税4 000元,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756元[×7%],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应缴教育费附加324元[×3%],销售收入已全部存入银行,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46 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6 8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 08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 0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756 ——应交教育费附加324 缴纳各项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 0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756 ——应交教育费附加324 贷:银行存款5 080 期末结转“营业税金及附加”时: 借:本年利润 5 080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5 080 「例」某汽车运输公司,xx年3月取得运输收入500 000元,同时该公司还转让一间废旧仓库的永久使用权,取得销售收入2 000 000元,转让一项非专利技术,取得收入900 000元。该公司3月份的三项收入中,假设运输收入适用营业税率3%,转让废旧仓库永久使用权应视为销售不动产,适用税率5%,转让非专利技术适用税率5%.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如果不考虑其他税费,则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其账务处理为: 计算营业税: 运输收入应纳营业税=500 000×3%=15 000 转让废旧仓库永久使用权应纳营业税=2 000

报关关税计算题

进出口税费核算 1、上海某公司从德国购进一批产轿车,成交价格共FOB 100000.00美元,另付港商佣金FOB 3%(非买方佣金),运费6000.00美元,保险费率3‰,经查该汽车的税则号列应归8703.2314,适用税率为50%。要求计算进口关税(外汇中间价折合率1美元=人民币8.27元)。 2、某进出口公司从日本进口硫酸镁1000吨,进口申报价格FOB横滨USD500000,运费总价为USD10000,保险费率3‰,当时的外汇牌价为US$100=¥827。经查,硫酸镁的税则号列为2833.2100,税率为10%。计算应纳关税额。 3、某单位委托香港某公司从英国进口柚木木材,运费计人民币44200元,保险费率3‰,佣金(非购货佣金)为到岸价格(香港)的3%,进口申报价格为:到岸价格香港为US$580000,当时的外汇牌价为US$100=¥827。经查,柚木木材的税则号列为4407.2910,税率9%,计算应纳关税额。 4、某进口货物成交价格为每公斤FOB汉城100美元,总运费为5500美元,净重1000公斤,保险费率为3‰,汇率为1美元=8.27人民币元,关税税率为15%。分别计算:关税完税价格和关税税额。 5、某出口货物成交价格为总价CIF新加坡30,000美元,运费总价为800美元,净重100公斤,毛重110公斤,保险费率为3‰,汇率为1美元=8.27人民币元,关税税率为10%。分别计算:关税完税价格 6、上海某汽车贸易公司从日本进口汽车一辆,成交价格CIF上海2,000,000日元/台,且经上海海关审定。查该汽车的适用关税税率为50%,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10%,外汇牌价为100日元=6.8531元人民币。计算应纳进口关税额.应纳进口环节消费税额. 7、某贸易公司从日本进口了1000箱啤酒,规格为24支×330毫升/箱,申报价格为FOB神户USD10/箱,发票列明:运费为USD5000,保险费率为0.3%,经海关审查属实。该啤酒的最惠国税率为3.5元/升,消费税税额为220元/吨(1吨=988升),增值税税率为17%,外汇牌价为100美元=827元人民币。求该批啤酒的应纳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额。 答案: 1、 完税价格=[(100 000.00+6 000.00)/(1-0.3%)+100000.00×3%] ×8.27=904067.77 元 应征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904067.77×50%=452033.89 元 2、完税价格=(500 000+10 000)/(1-0.3%)×8.27=4230391.17元 关税额= 4230391.17×10%=423039.12元

关于代扣税款手续费的会计处理

个税返还的手续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问: 从税务局取得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手续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是列支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还是其他应付款?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 …… 4.其他代理服务,是指受托办理上列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业务。 因此,企业提供的代扣代缴税款业务,属于提供“服务业——代理业”应税劳务,应缴纳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财行〔2005〕365号)第六条第六款规定,“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 6051其他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 企业(保险)经营受托管理业务收取的管理费收入,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账务处理:

(1)收到代扣税款手续费: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业务收入 (2)计提税金: 借: 营业税xx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3)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借: 其他业务成本 贷: 银行存款等

关税计算题复习以及答案

关税完税价格:20*3 000+5 000=65 000 应缴纳关税=65 000*40%=26 000 3.15—15天到期缴款日3.29 3.30—— 4.3拖欠5天滞纳金=26 000*5/10 000*5=65 实际缴纳关税=26 000+65=26 065 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65 000+26 000)*17%=15 470 应纳税金=26 000+15 470=41 470 1、关税完税价格=400 000+50 000+30 000+10 000=490 000 进口小轿车关税=490 000*20%=98 000 进口环节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588 000/0.91=64 6153.85 进口环节的消费税=64 6153.85*0.09=58 153.85 进口环节增值税=(490 000+98 000+58 153.85)*0.17=109 846.15 2、修理复运进境关税完税价格=50 000+100 000=150 000 修理设备复运进境关税完税价格=150 000*20%=30 000 进口环节增值税=(150 000+30 000)*0.17=30 600 3、关税完税价格=2 000 000+120 000+80 000=2 200 000 进口卷烟关税完税价格=2 200 000*20%=440 000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2 200 000+440 000+80 000*200*0.003)/(1—36%)=4 200 000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4 200 000*36%+80 000*200*0.003=1 560 000 进口环节增值税=(2 200 000+440 000+1 560 000)*.17=714 000

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算方法

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算方法 一、关税(Customs Duties;Tariff) 关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和公布实施的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商品向纳税义务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关税可以分为很多种类,从报关业务的角度来看,主要应掌握我国现行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及其他常见的几种类型。 (一)进口关税(Import Duties) 1、进口关税的含义 进口关税是指一国海关以进境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在国际贸易中,一直被各国公认为是一种重要的经济保护手段。 2、进口关税的种类 由于各国征收进口税的目的不同,其所起的作用也不同,因此有着各种类型或各种名目的关税。 1)从进口关税的税率栏目来看,可分为最惠国待遇关税、协定关税、特惠关税和普通关税等。 最惠国待遇税率适用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货物。 协定税率适用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 特惠税率适用于与我国签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普通税率适用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2)从征收进口关税的标准来看,目前我国进口关税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 从价税(Ad valorem Duty)指以货物的价格作为计税标准,以应征税额占货物价的百分比为税率,价格和税额成正比例关系。货物进口时,以此税率和实际完税价格相乘计算应征税额。这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使用的主要计税标准。 从价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 从量税(specific Duty)指以货物的计量单位如重量、数量、容量等作为计税标准,以每一计量单位货物的应征税额为税率。计税时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乘以每单位应纳税金额即可得出该货物的关税税额。 从量税应征税额=货物计量单位总数X从量税税率 复合税(Compound Duty)指在海关税则中,一个税目中的商品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标准计税,计税时按两种税率合并计征的一种关税。从价、从量两种计税标准各有优缺点,

税金及税率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1、印花税的分录 由原来的 借:管理费用-税金 贷:银行存款 改为: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2、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的分录 由原来的 借:管理费用-税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改为: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计入管理费用的税金主要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不通过应交税金核算的主要有:契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 1、房产税 如果企业拥有房产产权的,需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1)以房产税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 计算公式为:房产税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30%)×% (2)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 计算公式为: 房产税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12% 如果单位属于 "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城市房地产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 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北京市城镇土地纳税等级分为六级,各级土地税额标准为:一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10元;二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8元;三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6元;四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4元;五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1元;六级土地每平方米

企业代扣代缴个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代扣代缴个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代扣代缴个税的账务处理 个人所得税是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实际工作中,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纳税人自己负担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只负有扣缴义务; (2)扣缴义务人既为纳税人负担税款,又负有扣缴义务。 不少企业在履行扣缴义务时没有严格区分上述两种情况导致税款计算错误,此外对扣缴义务人代付税款的会计处理没有明确规定。那么,企业应如何正确计算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进行账务处理呢?下面笔者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以企业经常发生的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业务为例进行分析。 一、支付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 (一)由纳税人自己负担税款 1、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1:某企业职工王力2008年3月份取得工资、薪金所得5500元,由职工自己负担个人所得税款。王力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假设本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仅减除费用标准2000元,下同): 根据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求得: 王力应缴纳个税=(5500-2000)×15%-125=525-125=400(元) 2、账务处理 为了正确记录、反映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情况,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单位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核算。在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同时代扣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费——

新准则下营业税金及附加实务处理

新准则下营业税金及附加实务处理 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发生的增值税不在本科目核算。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例」某工厂所设门市部某日对外零售应税消费品全部销售额为46 800元。增值税率为17%,应缴增值税6 800元,消费税率为10%,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应缴消费税4 000元,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756元[×7%],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应缴教育费附加324元[×3%],销售收入已全部存入银行,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46 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6 8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 08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 0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756 ——应交教育费附加324 缴纳各项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 0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756 ——应交教育费附加324 贷:银行存款5 080 期末结转“营业税金及附加”时: 借:本年利润 5 080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5 080 「例」某汽车运输公司,xx年3月取得运输收入500 000元,同时该公司还转让一间废旧仓库的永久使用权,取得销售收入2 000 000元,转让一项非专利技术,取得收入900 000元。该公司3月份的三项收入中,假设运输收入适用营业税率3%,转让废旧仓库永久使用权应视为销售不动产,适用税率5%,转让非专利技术适用税率5%.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如果不考虑其他税费,则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其账务处理为: 计算营业税: 运输收入应纳营业税=500 000×3%=15 000 转让废旧仓库永久使用权应纳营业税=2 000

关税税款计算

关税税款计算 一、进口关税税款计算 计算进口关税税款基本公式是: 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在计算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进口货物以外币计价成交,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人民币外汇牌价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确定汇率折合人民币。 2.完税价格金额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完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3.一票货物关税税额在人民币10元以下免税。 进口货物成交价格,因有不同成交条件而有不同价格形式,常用价格条款,有FOB、CFR、CIF三种。现根据三种常用价格条款分别举例介绍进口税款计算。 (一)以CIF成交进口货物,如果申报价格符合规定“成交价格”条件,则可直接计算出税款 举例如下: 某公司从德国进口钢铁盘条100 000千克,其成交价格为CIF天津新港125 000美元,求应征关税税款是多少? 已知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外汇牌价: 100美元=847.26人民币元(买入价) 100美元=857.18人民币元(卖出价) 税款计算如下: (1)审核申报价格,符合“成交价格”条件,确定税率:钢铁盘条归入税号7310,进口关税税率为15%。 (2)根据填发税款缴款书日外汇牌价,将货价折算人民币。 当天外汇汇价为: 外汇买卖中间价100美元=(847.26+857.18)÷2=852.22人民币元

即1美元=8.5222人民币元 完税价格=125 000×8.5222=1 065 275人民币元 (3)计算关税税款即:1 065 275元人民币×15%=159 791.25人民币元 (二)FOB和CFR条件成交进口货物,在计算税款时应先把进口货物申报价格折算成CIF价,然后再按上述程序计算税款 举例如下: 我国从国外进口一批中厚钢板共计200,000公斤,成交价格为FOB伦敦2.5英镑/公斤,已知单位运费为0.1英镑,保险费率为0.25%,求应征关税税款是多少? 已知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外汇牌价: 1英镑=11.2683人民币元(买入价) 1英镑=11.8857人民币元(卖出价) (1)根据填发税款缴款书日外汇牌价,将货价折算人民币。 当天外汇汇价为: 外汇买卖中间价=(11.2683+11.8857)人民币元÷2=11.577人民币元 即1美元=11.577人民币元 完税价格=(FOB价+运费)/(1-保险费率)=(2.5+0.5)/(1-0.25%) =3.0075人民币元 (2)计算关税税款:根据税则归类,中厚钢板是日本原产货物适用于最惠国税率,最惠国税率为10%。 则:该批货物进口关税税款=3.0075人民币元×200 000公斤×10%=60 150人民币元 第四节海关征收进口环节税和海关监管手续费 一、消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我国目前仅对4类货物征收消费税。 第一类:过度消费会对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酒精、鞭炮、焰火。

各种税金的账务处理

各种税金的会计处理各种税金的帐务处理归纳如下: 第一、会计实际工作中常用的税种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所得税等。 第二、各种税金的核算方法 一、会计实际工作中,并不是所有的税金都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来核算的。 二、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的有: (一)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所得税等 1、营业税的计提和结转 月末会计结转时,对本月发生主营业务收入计提税金 (1)提取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上缴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所得税 1、季末、年末提取所得税时(按利润总额提取)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3)上缴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3、增值税 (1)购货时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销售货物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消费税 (1)计提消费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三、不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的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 1、企业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时,直接记: 借:管理费用--税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付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 (2)上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最全增值税科目设置及会计处理

增值税科目设置及会计处理 ——文艺暖男 会计处理: (一)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账务处理。 借:成本、费用、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已认证金额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未当月认证金额贷:银行存款等 发生退货的,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做认证,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做认证,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账务处理 购进时: 借:成本、费用、资产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税务系统认证处理后 借:成本、费用、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购进2016年5月1日后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的账务处理。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购进时: 借: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年)可抵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等 次年可抵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4、购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的账务处理,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借:成本、费用、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已认证金额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未当月认证金额 贷:应付账款等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实际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二)、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待转销税额 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的,应将应纳增值税额 借: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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