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职业道德底线,成为道德上合格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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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末年,群雄并起,诸侯争霸。鲁国为了发展生产,增强国力,扩充兵源,颁布了一条保持和发展人口的法律。这条法律规定:凡是鲁国人在国外见同胞沦为奴隶,都要出钱把同胞赎回来;没有钱但有条件借钱,也要救赎同胞。赎者回国后可到国库领取国家补偿的赎金和配发的奖金。子贡在国外做生意发了财,并且赎回一个同胞。有人提醒子贡去领补偿金和奖金,却遭到子贡拒绝。孔子得知此事,非但没有表扬子贡,反而严肃地批评了他。孔子说:子贡啊,你做得不对。你接受国家的补偿金和奖金,不会破坏你的形象,也不会损害你行为的价值。相反,你拒领国家给你的补偿金和奖金,却使鲁国人再也不肯去救赎同胞了。这个故事出自《吕氐春秋·察微篇》,其后接着讲的是孔子另外一名学生的故事:某日,子路路过河畔,见有人落水,快被淹死。子路虽不善泳,却未见死不救。他勇敢地跳进河中,竭尽全力将落水者救上岸。被救者及其家人感激涕零,送给子路一头牛,以报答其救命之恩。子路欣然收下了这份厚谢。有好事者觉得,人家送的不是一只鸡,也不是一篮子鸡蛋,而是一头可以耕地和运输的牛。如此之重的谢礼,子路竟然收下了,真是过分!此人便将事情告知孔子。孔子听后,丝毫不反感。他欣慰地说:收到好,应该收!从今往后,鲁国一定会有更多的人见义勇为,扶危济困了。

子贡响应国家号召救赎同胞,还为国分忧不要官府补偿赎金,这样的义举。子路勇救落水者,也是义举,但他接受了得救者的重谢,其道德境界似乎不如子贡。可是孔子却批评子路赎奴而让金,赞赏子路拯溺而受牛。孔子不是以个人的身份对这两个人的品行进行评价的,而是以教育者或宣传者的身份,站在道德建设或道德教化的立场上,评论这两件事的。子路受牛看似不如子贡让金那么风格高,却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教化作用。这类行为切合民众普遍持有的朴素报应观,在满足民众“善有善报”的道德诉求的同时,淳化民风,使人见义勇为,乐于助人。子路出于自身道德境界和经济条件的义举,令人敬佩,但不能加以宣传和推广。这种道德高标一旦推广,非但不能起到让民众效仿的积极作用,反而会给民众造成道德压力,连赎奴受金的事都不敢或不愿去做了。

子路受牛而劝德,子贡让金而止善,大量类似的经验教训表明,道德标准并非越高越有利于道德建设。道德建设(包括师德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着眼多数,不能把个人化的抉择作为普通化的道德要求加以提倡和推广。道德建设要区分层次,注重实效,从基础做起,引导人们在坚守道德底线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追求更高层次的道德目标。如果道德高标准会妨碍人们履行道德基准,甚至不利于人们坚守道德底线,那就应该摒弃这种道德高标。道德的发生和健康发展,其本意是为了维护人的合理利益。因此,道德建设要承认

并尊重道德主体的合理利益,不能无条件地要求人放弃自身合理利益,否认个人合理利益的道德体系,本身是就缺德的制度,注定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

我国有优良的师德传统,一如中华民族有优良的道德传统。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传统道德和传统师德已经不足以规范人们的行为。尤其在市场经济初始阶段,价值多元化胚胎形成之际,许多有识之士都意识到,在机遇、自由降临同时,我们的底线伦理亦直面挑战。甚至于不杀人、不说谎、不欺诈、不奸淫、不偷盗这样的底线道德,在市场经济下亟待都重申。正如伦理学家何怀宏在《底线伦理》中所强调的那样,“你可以做不到舍己为人,但你不能损人利己;你可以不是圣贤,但你应该认同道义和人道。你攀升不到道德最高境界,但道德最低下线必须坚守,那是人类最后屏障!”对于从教人员,我们有类似的期待和要求——你可以不热爱教育工作,但你应该敬业,至少不能玩忽职守;你可以不热爱学生,但你必须把个人的好恶排除在工作之外,关心、保护、尊重并公正地对待每个学生,对学生成长和进步负责,至少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或侵犯学生、歧视学生或不得有意剥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机会。你也许攀升不到师德的最高境界,但师德的底线必须坚守,那是教育的最后屏障!

长期以来,我国的师德理想泛滥,规则贫乏,对教师的从教行为缺乏约束力,日趋严重的行风和师德问题引导民众广泛关注。师德高标,舆论高调,非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妨碍师德基准的落实、师德底线的坚守。这种局面,在逐渐得到扭转,至少出现了转机。人们欣喜地看到,除了国家教育部重视师德建设,不断修订和颁布更切实际的师德规范。全国各地乃至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国家师德标准,制定出了更加切实本地本校实际的师德规范或师德规范实施细则。

,上海市卢湾区教育局1999年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五要五不要”规定》,既强调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也强调教师职业的道德规则,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行为底线。无独有偶,教育部2000年发布《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也以“要”和“不得”的方式,分别陈述了我国必须遵守的8个方面的师德原则和师德规则。基于同样的思路,教育部在2005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不但明确教师在理想和原则层次的职业道德标准,要求人民教师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还特别强调师德建设中要着力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一些触犯职业道德底线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教师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坚决反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坚决反对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坚决反对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惩处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正是这种降低师德建设的自觉或不自觉的努力,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2008年修订和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但废止了“热爱教育”和“热爱学生”的要求,而且增加了不少坚守师德底线的禁令性条款。

师从事的工作涉及非常大的范围,教师承担的职业义务非常复杂多样,因此标明教师不可逾越的职业道德底线的师德规则,有许多,可以说不胜枚举。我们不可能一一列举,也没有必要穷举。需要明确的甚至需要以成文的方式加以申明的,一定是一地一校确实存在这方面的师德问题。一个地区或一所学校的教师究竟应该特别坚守哪些师德底线,那是要依实际情况而定的。老师们不妨坐在一起聊一聊,根据本地本校的常见教风和师德问题,尽可能多地列举出本地或本校老师必须遵守的起码的职业道德要求。在这个基础上,同校或同地区的老师们还可以一起来拟订一份《师德承诺书》。这样的思考和作业,会帮助我们理解什么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底线要求,检验我们在职业道德上是不是合格教师。那些承诺了做不到或者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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